第242章 殺瘋了!
這句話,將法庭的節奏,重新拉回了正軌。
林默開始正式發言。
他沒拿任何文件,只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襯衫袖口,然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過去。
「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就許天佑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依法向貴院提起公訴。」
林默開口,沒有多餘的開場白,每一個字都清晰、沉穩,充滿了不容置疑的力量。
「經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許天佑,系『六百六十六餐廳』實際控制人,被害人劉沐陽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前往該餐廳就餐,並將其就餐體驗製作成視頻,發布於個人社交媒體平台。」
「被告人許天佑在發現該視頻對其餐廳聲譽造成負面影響後,非但沒有通過合法途徑與被害人溝通,反而產生了打擊報復的犯罪動機。」
他頓了頓,視線轉向了辯護席上的錢為民。
「為達此目的,許天佑首先通過非法渠道,洋柿子銀行王某購買了被害人劉沐陽的個人戶籍信息、家庭住址、聯繫方式、銀行帳戶流水以及信用卡逾期記錄等高度敏感的公民個人信息。」
「以上行為,有被告人手機中的轉帳記錄、與王某的聊天截圖、以及由銀行方面提供的被害人信息調取後台記錄為證。其行為已嚴重觸犯《龍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林默的話音剛落,法庭後方的大屏幕上,立刻同步展示出了相關的證據截圖。
每一張截圖,都清晰地指向一個事實:許天佑,花了錢,買了劉沐陽的隱私。
旁聽席上,那幾個法制媒體的記者,相機快門按得飛快。
「在獲取被害人隱私信息後,被告人許天佑並未收手,反而以此為基礎,展開了更為惡劣的犯罪行為。」
林默的聲調沒有變化,但內容卻讓整個法庭的溫度又降了幾分。
「他利用其在餐飲行業的影響力,糾集超過三十家餐飲企業,組建名為『美食誠信聯盟』的微信群。在該群內,許天佑公然散布其非法獲取的劉沐陽個人隱私,並煽動群內成員,對被害人進行統一的、有組織的、大規模的網絡攻擊。」
「在許天佑的組織、策劃與指揮下,該聯盟成員在極短時間內,於各大網絡平台,發布針對被害人劉沐陽的誹謗、侮辱性言論,累計超過三百七十條。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捏造被害人『敲詐勒索』、『惡意抹黑』、『收受黑錢』等虛假事實,並使用『窮鬼』、『乞丐』等詞彙進行人格侮辱。」
「同時,該團伙利用技術手段,在被害人的視頻下方進行大規模惡意刷屏、點踩,並向平台進行虛假舉報,導致被害人帳號被多次限流、禁言,嚴重擾亂了網絡公共秩序。」
「被告人許天佑,糾集他人,在公共網絡空間,肆意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嚴重觸犯《龍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構成尋釁滋事罪!」
林默陳述完畢,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他所描述的,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民事糾紛。
這是一個精心策劃的、利用網絡和非法手段,對一個普通人進行的精準圍剿。
他沒有使用任何煽動性的詞彙,只是在冷靜地陳述事實,羅列證據。
但這種冷靜,反而比任何激烈的控訴都更具力量。
劉沐陽坐在旁聽席上,聽著林默將自己過去那段最黑暗、最無助的經歷,用法律的語言,一條條地陳述出來,眼眶不知不覺間已經濕潤。
原來,那些讓他夜不能寐的侮辱和攻擊,不是他的錯。
是犯罪。
「公訴人陳述完畢。」
林默微微躬身,隨後平靜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他再看向辯護席。
錢為民的面色也凝重到了極點。
他知道,公訴方這次是有備而來,但沒想到,對方的準備會如此充分,證據鏈會如此完整。
尤其是那個「尋釁滋事罪」,用得太狠了。
這直接將許天佑的行為,從一個老闆的「個人報復」,定性為了破壞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量刑標準完全不同。
「被告人,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有異議?」李法官開口詢問。
錢為民給了他一個安定的示意,隨後站了起來。
「審判長,我方對起訴書指控的內容,有重大異議。」
他的聲音恢復了鎮定,仿佛剛才的震撼從未發生過。
「但在進行辯護陳述之前,我方有一個申請。」
李法官眉頭一皺:「說。」
「我方申請,傳我方當事人許天佑先生,到庭接受詢問。」
這個申請讓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一般流程是控辯雙方先進行法庭辯論,在證據展示階段,才會傳喚當事人或證人。
錢為民在開場就要求許天佑上庭,這是不合常規的打法。
李法官看了看林默,林默沒有任何表示。
「准許。」李法官敲響了法槌。
兩名法警走了過去,打開了被告席的柵欄,帶著許天佑走上前來,讓他坐在了辯護席旁邊的證人位上。
許天佑穿著一身看守所的囚服,頭髮凌亂,戴著手銬,與一身精英范的錢為民坐在一起,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他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
錢為民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他清了清嗓子,開始了他的陳述。
「審判長,各位合議庭成員。首先,我必須承認,我的當事人許天佑先生,在本案中,確實存在一些不理智、不妥當的行為。對此,我們深表歉意。」
他先是放低姿態,一個「承認」,瞬間拉近了與法庭的距離。
「但是,不理智,不等於犯罪。行為不當,更不等於蓄意作惡。」
錢為民話鋒一轉。
「公訴方的起訴書,描繪了一個心思縝密、手段惡毒的犯罪分子形象。但我想請法庭看一看,坐在我身邊的這個人。」
他指了指身旁垂頭喪氣的許天佑。
「他是一個父親,一個丈夫,一個為了一家餐廳傾注了半生心血的創業者。他不是一個網絡暴徒,更不是一個黑社會。」
「那麼,是什麼,讓他做出了那些不理智的行為?公訴方沒有告訴我們,但我來告訴大家。」
「是恐懼,是絕望!」
錢為民的聲音陡然拔高。
「當我的當事人,看到那個充滿了惡意評價的視頻時;當他看到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心血,被一個所謂的『美食博主』用『如同肥皂』的標準肆意踐踏時;當他看到網絡上鋪天蓋地的負面評論,讓他的餐廳一夜之間瀕臨倒閉時,他慌了,他怕了!」
「他只是一個商人,他不懂網絡輿論的兇險。他只知道,有人要毀掉他的一切!在那種極度的恐慌和壓力之下,他才採取了一些過激的、錯誤的自我保護方式。」
「至於公訴方指控的侵犯公民信息。我的當事人只是想搞清楚,這個處心積慮要毀掉他的人,到底是誰?背後有沒有商業對手在指使?這是一種應激狀態下的調查,而非蓄意的犯罪。」
「至於所謂的尋釁滋事,更是無稽之談!那個『美食誠信聯盟』,不是什麼犯罪團伙,它只是一群被網絡差評和惡意抹黑搞得不勝其煩的餐飲從業者,自發組織起來的,一個互相抱團取暖的行業協會!他們只是想澄清事實,維護整個行業的聲譽,何罪之有?」
錢為民的辯護,避開了所有對己方不利的證據細節,而是從動機和情感層面,對許天佑的行為進行了全新的解讀。
他將一個加害者,成功地塑造成了一個被網絡暴力逼上絕路的受害者。
「審判長,」錢為民最後總結道,「本案的本質,不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刑事犯罪。而是一個普通創業者,在面對新興網絡暴力的巨大衝擊時,所犯下的一個可悲、可嘆,但情有可原的錯誤。」
「我方認為,我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懇請法庭,查明事實,依法判決,還我當事人一個公道!」
他話音落下,朝著審判席,深深鞠了一躬。
林默開始正式發言。
他沒拿任何文件,只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襯衫袖口,然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過去。
「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就許天佑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依法向貴院提起公訴。」
林默開口,沒有多餘的開場白,每一個字都清晰、沉穩,充滿了不容置疑的力量。
「經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許天佑,系『六百六十六餐廳』實際控制人,被害人劉沐陽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前往該餐廳就餐,並將其就餐體驗製作成視頻,發布於個人社交媒體平台。」
「被告人許天佑在發現該視頻對其餐廳聲譽造成負面影響後,非但沒有通過合法途徑與被害人溝通,反而產生了打擊報復的犯罪動機。」
他頓了頓,視線轉向了辯護席上的錢為民。
「為達此目的,許天佑首先通過非法渠道,洋柿子銀行王某購買了被害人劉沐陽的個人戶籍信息、家庭住址、聯繫方式、銀行帳戶流水以及信用卡逾期記錄等高度敏感的公民個人信息。」
「以上行為,有被告人手機中的轉帳記錄、與王某的聊天截圖、以及由銀行方面提供的被害人信息調取後台記錄為證。其行為已嚴重觸犯《龍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林默的話音剛落,法庭後方的大屏幕上,立刻同步展示出了相關的證據截圖。
每一張截圖,都清晰地指向一個事實:許天佑,花了錢,買了劉沐陽的隱私。
旁聽席上,那幾個法制媒體的記者,相機快門按得飛快。
「在獲取被害人隱私信息後,被告人許天佑並未收手,反而以此為基礎,展開了更為惡劣的犯罪行為。」
林默的聲調沒有變化,但內容卻讓整個法庭的溫度又降了幾分。
「他利用其在餐飲行業的影響力,糾集超過三十家餐飲企業,組建名為『美食誠信聯盟』的微信群。在該群內,許天佑公然散布其非法獲取的劉沐陽個人隱私,並煽動群內成員,對被害人進行統一的、有組織的、大規模的網絡攻擊。」
「在許天佑的組織、策劃與指揮下,該聯盟成員在極短時間內,於各大網絡平台,發布針對被害人劉沐陽的誹謗、侮辱性言論,累計超過三百七十條。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捏造被害人『敲詐勒索』、『惡意抹黑』、『收受黑錢』等虛假事實,並使用『窮鬼』、『乞丐』等詞彙進行人格侮辱。」
「同時,該團伙利用技術手段,在被害人的視頻下方進行大規模惡意刷屏、點踩,並向平台進行虛假舉報,導致被害人帳號被多次限流、禁言,嚴重擾亂了網絡公共秩序。」
「被告人許天佑,糾集他人,在公共網絡空間,肆意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嚴重觸犯《龍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構成尋釁滋事罪!」
林默陳述完畢,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他所描述的,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民事糾紛。
這是一個精心策劃的、利用網絡和非法手段,對一個普通人進行的精準圍剿。
他沒有使用任何煽動性的詞彙,只是在冷靜地陳述事實,羅列證據。
但這種冷靜,反而比任何激烈的控訴都更具力量。
劉沐陽坐在旁聽席上,聽著林默將自己過去那段最黑暗、最無助的經歷,用法律的語言,一條條地陳述出來,眼眶不知不覺間已經濕潤。
原來,那些讓他夜不能寐的侮辱和攻擊,不是他的錯。
是犯罪。
「公訴人陳述完畢。」
林默微微躬身,隨後平靜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他再看向辯護席。
錢為民的面色也凝重到了極點。
他知道,公訴方這次是有備而來,但沒想到,對方的準備會如此充分,證據鏈會如此完整。
尤其是那個「尋釁滋事罪」,用得太狠了。
這直接將許天佑的行為,從一個老闆的「個人報復」,定性為了破壞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量刑標準完全不同。
「被告人,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有異議?」李法官開口詢問。
錢為民給了他一個安定的示意,隨後站了起來。
「審判長,我方對起訴書指控的內容,有重大異議。」
他的聲音恢復了鎮定,仿佛剛才的震撼從未發生過。
「但在進行辯護陳述之前,我方有一個申請。」
李法官眉頭一皺:「說。」
「我方申請,傳我方當事人許天佑先生,到庭接受詢問。」
這個申請讓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一般流程是控辯雙方先進行法庭辯論,在證據展示階段,才會傳喚當事人或證人。
錢為民在開場就要求許天佑上庭,這是不合常規的打法。
李法官看了看林默,林默沒有任何表示。
「准許。」李法官敲響了法槌。
兩名法警走了過去,打開了被告席的柵欄,帶著許天佑走上前來,讓他坐在了辯護席旁邊的證人位上。
許天佑穿著一身看守所的囚服,頭髮凌亂,戴著手銬,與一身精英范的錢為民坐在一起,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他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
錢為民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他清了清嗓子,開始了他的陳述。
「審判長,各位合議庭成員。首先,我必須承認,我的當事人許天佑先生,在本案中,確實存在一些不理智、不妥當的行為。對此,我們深表歉意。」
他先是放低姿態,一個「承認」,瞬間拉近了與法庭的距離。
「但是,不理智,不等於犯罪。行為不當,更不等於蓄意作惡。」
錢為民話鋒一轉。
「公訴方的起訴書,描繪了一個心思縝密、手段惡毒的犯罪分子形象。但我想請法庭看一看,坐在我身邊的這個人。」
他指了指身旁垂頭喪氣的許天佑。
「他是一個父親,一個丈夫,一個為了一家餐廳傾注了半生心血的創業者。他不是一個網絡暴徒,更不是一個黑社會。」
「那麼,是什麼,讓他做出了那些不理智的行為?公訴方沒有告訴我們,但我來告訴大家。」
「是恐懼,是絕望!」
錢為民的聲音陡然拔高。
「當我的當事人,看到那個充滿了惡意評價的視頻時;當他看到自己苦心經營多年的心血,被一個所謂的『美食博主』用『如同肥皂』的標準肆意踐踏時;當他看到網絡上鋪天蓋地的負面評論,讓他的餐廳一夜之間瀕臨倒閉時,他慌了,他怕了!」
「他只是一個商人,他不懂網絡輿論的兇險。他只知道,有人要毀掉他的一切!在那種極度的恐慌和壓力之下,他才採取了一些過激的、錯誤的自我保護方式。」
「至於公訴方指控的侵犯公民信息。我的當事人只是想搞清楚,這個處心積慮要毀掉他的人,到底是誰?背後有沒有商業對手在指使?這是一種應激狀態下的調查,而非蓄意的犯罪。」
「至於所謂的尋釁滋事,更是無稽之談!那個『美食誠信聯盟』,不是什麼犯罪團伙,它只是一群被網絡差評和惡意抹黑搞得不勝其煩的餐飲從業者,自發組織起來的,一個互相抱團取暖的行業協會!他們只是想澄清事實,維護整個行業的聲譽,何罪之有?」
錢為民的辯護,避開了所有對己方不利的證據細節,而是從動機和情感層面,對許天佑的行為進行了全新的解讀。
他將一個加害者,成功地塑造成了一個被網絡暴力逼上絕路的受害者。
「審判長,」錢為民最後總結道,「本案的本質,不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刑事犯罪。而是一個普通創業者,在面對新興網絡暴力的巨大衝擊時,所犯下的一個可悲、可嘆,但情有可原的錯誤。」
「我方認為,我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懇請法庭,查明事實,依法判決,還我當事人一個公道!」
他話音落下,朝著審判席,深深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