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洗白新姿勢:我不是壞,我只是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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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法官沒有絲毫猶豫,拿起法槌,輕輕一敲。

  「准許。」

  法庭內的擴音設備被打開,一陣輕微的電流聲後,整個空間陷入了絕對的寂靜。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著那決定性的聲音。

  下一秒,一個囂張而得意的男聲,通過音響,清晰地傳遍了法庭的每一個角落。

  是許天佑的聲音。

  「兄弟們,都聽我的!那個叫『法理守望者』的孫子,資料我搞到手了,就一個窮要飯的,屁背景沒有!信用卡還欠著錢呢,笑死我了!」

  「今天晚上八點,統一行動!我把文案發群里,你們複製粘貼就行。記住,別說咱們是一個聯盟的,都裝成路人!就說他敲詐勒索,說他收了對家黑錢,把水攪渾!」

  「對,小李,你那幾個美食號也別閒著,去他視頻底下刷評論,就刷『劇本』、『騙子』、『抹黑』,把他口碑搞臭!我回頭給你發個大紅包!」

  「還有舉報!都給我點舉報!理由就選『惡意營銷』、『虛假信息』!平台那邊我打過招呼了,只要舉報數量夠多,就能給他限流,甚至封號!」

  「哈哈哈哈,一個窮鬼還想跟我們斗?搞他!往死里搞!我要讓他知道,在京州餐飲這塊地盤上,得罪我是什麼下場!我要讓他社會性死亡!」

  音頻不長,只有短短一分多鐘,卻充滿了赤裸裸的惡意和精心策劃的陰謀。

  那段錄音,是林默讓陳麥通過技術手段,從「美食誠信聯盟」一個退群成員的手機里恢復出來的。那人因為害怕,早就刪除了所有記錄,但沒想到,數據還能被復原。

  音頻播放完畢,法庭里死一般的沉寂。

  擴音器里的那個許天佑,狂妄、惡毒、運籌帷幄,與辯護席旁邊這個垂頭喪氣、畏畏縮縮的囚犯,形成了天壤之別的對比。

  錢為民臉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褪去。

  他精心構建的那個「被網絡暴力逼到絕路的無助創業者」形象,被這段錄音,砸得粉碎。

  什麼「恐懼」?什麼「絕望」?

  這分明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有指揮的精準網絡絞殺!

  「啪嗒。」

  許天佑身下的椅子傳來一聲輕響,他整個人癱軟下去,如果不是法警眼疾手快地扶住,他恐怕已經滑到了地上。他面如白紙,渾身抖得如同篩糠。

  完了。

  一切都完了。

  那是他在微信群里發的語音,自以為天衣無縫,卻成了釘死自己的棺材釘。

  旁聽席上,劉沐陽再也控制不住,他捂住臉,肩膀劇烈地顫抖著,壓抑的哭聲從指縫間溢出。那些曾經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如同潮水般湧來的惡意,在這一刻,終於找到了源頭。

  後排的記者們已經瘋了,相機快門聲響成一片,鍵盤敲擊聲密集得如同暴雨。

  「鐵證!」

  「這是犯罪宣言啊!」

  李法官的表情嚴肅到了極點。他看向辯護席,不再詢問,只是等待。

  錢為民緩緩地站了起來。他摘下自己的金絲眼鏡,用一塊絲絨布,慢條斯理地擦拭著。這個動作,讓他爭取到了幾秒鐘的思考時間。

  但他心裡清楚,大勢已去。

  在這樣鐵一般的證據面前,任何辯解都顯得蒼白無力。繼續否認,只會讓法庭對被告產生更壞的印象,從而影響最終的量刑。

  作為頂級律師,他最懂得什麼叫「及時止損」。

  他重新戴上眼鏡,對著審判席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

  「審判長。」

  他開口了,沒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也沒有了之前的慷慨激昂,只剩下一種職業性的平靜。

  「關於起訴書指控的第一項罪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我方……」

  他停頓了一下,似乎在做一個艱難的決定。

  「……承認。」

  兩個字,從他嘴裡吐出來,擲地有聲。

  滿座譁然!

  承認了?京州君和律所的首席合g伙人,那個號稱能把黑的說成白的錢為民,居然當庭認罪了?

  這比直接判決還要讓人震驚!


  但錢為民沒有理會任何人的反應,他知道,自己必須丟車保帥。

  「我的當事人,許天佑先生,由於法律意識淡薄,一時糊塗,確實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取了被害人的信息。這一行為,觸犯了法律,我們願意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向被害人劉沐陽先生,致以最誠摯的歉意。」

  他的姿態放得極低,仿佛剛才那個試圖洗白許天佑的人不是他一樣。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他要就此放棄辯護的時候,他話鋒猛然一轉。

  「但是!」

  這兩個字,瞬間又將所有人的注意力拉了回來。

  「審判長,對於起訴書指控的第二項罪名,尋釁滋事罪,我方堅決不予認可!並堅持無罪辯護!」

  來了!

  林默的眼皮微微抬了一下。

  果然是錢為民的風格,壯士斷腕,棄卒保車。他承認了處罰相對較輕、且證據確鑿的侵犯信息罪,卻要在量刑更重的尋釁滋事罪上,做最後一搏。

  「請陳述你的理由。」李法官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好的,審判長。」錢為民重新找回了一絲節奏。「首先,我必須強調,我當事人許天佑,他的身份,是一個創業者,一個廚師。他每天打交道的是柴米油鹽,是鍋碗瓢盆。對於複雜的網絡法律,尤其是對於『尋釁滋事罪』在網絡空間的適用邊界,他完全沒有概念。」

  「他只是覺得自己的餐廳被抹黑了,生意做不下去了,他很憤怒,很委屈。於是,他在一個都是同行的微信群里,發了一些牢騷,說了一些氣話。這些話,確實過激,確實不妥,但那是在一個相對私密的聊天環境裡,帶有強烈的情緒宣洩成分。這與在公共空間主動挑起事端,有著本質的區別!」

  他開始偷換概念,將一個有著三十多個成員、並且付諸了實際攻擊行動的微信群,定義為「私密聊天環境」。

  「至於那段音頻里的內容,聽起來確實像是在『指揮』。但請法庭注意,我當事人並沒有強制要求任何人去這麼做。群里的其他成員,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能力。他們之所以會響應,不是因為我當事人的『指揮』,而是因為他們對網絡惡意差評這種現象,感同身受,同仇敵愾!」

  「這是一種行業性的集體情緒爆發,而我的當事人,只是在那個時間點,成為了那個情緒的出口。將所有責任都歸咎於他一人,認定他是『組織者』、『策劃者』,這是不公平的!」

  「法律不強人所難。我們不能要求一個普通商人,在面對自己心血即將毀於一旦的巨大壓力時,還能保持絕對的理智和冷靜。公訴方用尋釁滋事罪來指控他,這是機械地適用法條,是典型的客觀歸罪,完全忽略了我當事人的主觀惡性之輕微!」

  錢為民的辯護,再次展現了他高超的法律技巧。

  他承認事實,但否認性質。

  他承認許天佑說了那些話,做了那些事,但他將這一切都歸結為「不懂法」、「情緒化」、「被集體情緒裹挾」,極力弱化其主觀上的犯罪故意。

  「綜上所述,」錢為T民做最後陳詞,「我方認為,我當事人的行為,或許構成了民事侵權,或許應當接受治安管理處罰,但絕不構成情節惡劣、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尋釁滋事罪。懇請合議庭,能夠審慎區分情緒化的不當言行與真正的刑事犯罪之間的界限,對我當事人,做出公正的判決!」

  他再次鞠躬,坐回了辯護席。

  整個法庭,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錢為民的這番辯護,雖然有些強詞奪理,但確實在法理上,找到了一絲可以爭辯的空間。

  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核心就在於「主觀故意」和「情節惡劣」的界定。如果能成功把許天佑的行為,從「主動追求社會秩序被破壞的惡劣心態」,降格為「因私怨而採取的過激報復行為」,那麼量刑上,將會有天壤之別。

  李法官靜靜地聽完,他沒有看錢為民,而是將視線,緩緩地移向了公訴席。

  「公訴方,對於辯護人的意見,有何回應?」

  林默站起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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