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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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問任傾雪今生何時最痛快,她定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是與時檐哥哥在一起的這段時日。

  不用再想那些規矩,不用再看別人臉色,每天醒來看見的是宋時檐,聽到的是他溫和的聲音,飯桌上有她愛吃的菜,出門時有人護著,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這樣的日子,任傾雪想了不知多久。

  兩人經過商量過後,決定離開了景國的地界,去往景國與任國的中間地界,南城。

  離開那天,宋時檐雇了輛普通馬車,沒帶多餘的人。

  任傾雪坐在車裡,掀著帘子看錦繡城的城門越來越遠,心裡說不清是鬆快還是別的滋味。

  南城是一座獨立的城池,城主相當於國主,與宋時檐私交甚好,當初宋時檐墜崖時,便是被城主所救,才得以活命。

  馬車剛到南城門口時,任傾雪就覺得這裡和別處不一樣。

  守城的士兵不像其他地方那樣嚴肅,看見過往的百姓還會笑著打招呼,有的百姓路過,甚至停下來和士兵聊了幾句家常。

  士兵見了宋時檐笑著拱手行禮,眼神里滿是熟悉的暖意。

  任傾雪攥著衣袖的手指慢慢鬆開,原來真的有地方,連兵卒都帶著這樣鬆弛的笑意。

  「這位就是任姑娘吧,真不愧是宋兄朝思暮想之人,果真是艷色絕世啊!」南城城主南皓端著酒杯,滿臉真誠,「這次能否就留在南城,陪陪我和你嫂嫂啊?」

  他穿著件湖藍色常服,領口敞開了兩顆扣子,頭髮隨意地束著,笑起來時眼角堆著細碎的紋路,說話時聲音洪亮,眉宇間帶著一股爽朗氣,倒比尋常權貴多了幾分煙火氣。

  「皓城主,實不相瞞,即便是我能留在南城,我們傾雪也不能一直留在這裡,她終得回家的。」宋時檐回敬南皓。

  南皓一向是隨意之人,聞言只是笑了笑:「回家是應該的,不過總能在南城多住些日子吧,就當歇歇腳了,好不好?」

  對於朋友的去留南皓只是好言相勸,至於最後友人的抉擇,他從不會幹預。

  推杯換盞間,南皓不知不覺已喝了很多。

  他酒量不算差,但今天見了宋時檐,心裡高興,一杯接一杯地喝,沒一會兒就有些醉了,說話都帶著酒氣,可他卻渾然不覺,還在興致勃勃地講著南城最近的趣聞。

  半晌。

  「宋兄,我不勝酒力,就先回去歇息了,你與任姑娘的住處,我已安排好,待你們二人吃好後,便讓下人帶你們過去。」南皓攙著愛妻,走路都搖搖晃晃的。

  他妻子在一旁扶著他,低聲說了句「慢點」,伸手替他理了理歪掉的衣領。

  南皓走後,任傾雪忍不住問道:「哥哥,這個南城主是?」她總覺得南皓的樣子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但就是一時想不來到底在何處見過。

  「他是我的義兄,比我年長几歲,卻總喜歡喊我宋兄。」宋時檐為任傾雪夾了幾塊青菜:「多吃些,在南城無需拘謹,大家都是很隨意的。」

  任傾雪點點頭。

  她拿起筷子,夾了一口青菜放進嘴裡,味道很清爽,是她喜歡的口味。

  ——

  轉眼間大半年已過去,言淮景漸漸地從失去任傾雪的痛苦中走出來一些。

  他不再整日守在墓前,偶爾也會去軍營看看,只是話比以前更少了,臉上也很少有表情。

  他與軍師商討過好幾次攻打皇城的時間,結果都被軍師一一回絕了。

  軍師說,什麼時候等他真的好了,能好好吃飯,好好睡覺了,再去想攻打皇城的事。

  言淮景知道,軍師是怕他帶著情緒出征,會誤了大事,也就沒再堅持。

  錦繡城中處處都是任傾雪的影子,書房的羅漢床有她的味道,城中各處是她喜歡的野草,甚至連風吹過的聲音,都好像能聽到她的笑聲。

  言淮景實在待不下去,便決定出去走走。

  他獨身一人來到了南城,不為別的,只是喜歡南城的自在,沒有那麼多規矩,百姓和城主都能像朋友一樣相處,他想在南城靜一靜。

  南城雖只是一座城,城池卻是非常的大,比景國的都城還要大上一圈。

  一直以來都有人想吞下南城這個肥肉,覺得一座城而已,不難拿下。

  等到攻打時才發現南城的兵力強悍,守城的士兵個個勇猛,加上南城四周不是山就是河,地勢易守難攻。


  好多來犯的軍隊,都是損兵折將,最後只能撤兵。

  所以,數十年間,無一人攻破這座城池。

  「呦,我當是誰把馬騎得那麼快,果然是你啊,淮景兄!」南皓抱著小兒子,站在城門口迎接著言淮景。

  那孩子剛滿周歲,瞧見言淮景,就一直瞪著大眼睛看他。

  言淮景翻身下馬,將早就準備好的禮物遞到了南皓身邊的下人手中。

  他知道南皓有三個孩子,特意每個孩子都備了禮物。

  南皓好信,急忙讓下人打開查看。

  「淮景兄,費心了不是。」南皓看著言淮景準備的純金長命鎖,不禁暗自感嘆言淮景出手是真的闊綽。

  「主子,主子,不是一個,是三個!」下人將三枚長命鎖攤開,遞到了南皓的眼前。

  南皓瞅了一眼,每個鎖上都刻著不同的字,分別對應三個孩子的名字。

  「淮景兄,這就真的太貴重了。」南皓想將長命鎖還回去,卻被言淮景一把奪下,戴到了他小兒子的頭上。

  孩子被冰涼的金子一碰,咧嘴笑了起來,伸手去抓那鎖。

  「拿著吧!」言淮景繼續說對除那個石碑和青鸞之外的人惜字如金。

  南皓也不再推脫,將小兒子交給下人,便拉著言淮景去喝酒。

  南皓這人哪裡都好,對妻子體貼,對兒女上心,唯有一點就是愛喝酒,喝起來還容易過量。

  不過,他知妻子不喜他喝酒,所以每次他喝得爛醉時,都會躲著夫人,自己住在客房,第二天等酒氣撒了,再帶著點心去找夫人。

  言淮景這次來找南皓,也正是因為南皓愛喝。

  他想找個人陪他喝點,不用說話,就只是喝著,或許這樣心裡能好受些。

  「淮景兄,幾年沒見,你為何這般瘦弱了?」南皓邊說邊對言淮景上下其手,將他身上摸了個遍。

  以前言淮景身材壯實,肩寬背厚,現在一摸全是骨頭,衣服穿在身上都顯得空蕩。

  「你看看,一摸全是肋骨,我最喜歡你的肌肉了,勻稱有力,你肌肉呢?」南皓皺著眉,覺得言淮景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吃了!」言淮景心不在焉地回道。

  南皓將言淮景的失落看在眼裡,言淮景不願提,他便也不問。

  直接拉著言淮景去酒樓小聚,這酒樓在南城很有名,做的菜味道好,酒也醇,很多人都愛來這裡。

  言淮景漫不經心地走著,眼睛時不時看一眼南城的店鋪。

  賣首飾的鋪子裡擺著的一支玉簪,和他送給任傾雪的那支銀簪很像。

  賣布料的鋪子,門口掛著塊月白色的料子,和任傾雪喜歡的那件裙子很像。

  言淮景嘆了口氣,怎麼無論他走到哪裡,好像都有任傾雪的影子啊!

  進了酒樓後,南皓說去叫個朋友,說那人很好,一定要介紹給言淮景認識,說著就上了二樓。

  言淮景便坐在椅子上等著,他拿起桌上的水杯,倒了些水,慢慢喝著。

  不多時,言淮景便聽到南皓聲音的從二樓傳來:「宋兄,我介紹個好友給你認識。」

  宋兄?

  這個稱呼讓他莫名的心裡一緊,他尋著聲音望了過去,視線穿過人群,落在二樓的走廊上。

  「啪」的一聲。

  手上的水杯便落了地,杯子摔在地上,碎成了幾片,水灑了一地,濺濕了他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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