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9章 大哥你失望什麼?
周某人怎麼借題發揮呢,其實也很簡單。
這個兩高三部,也就是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國家安全部外加公安部。
他們聯合發表的所謂《關於依法保護律師執業權利相關規定》,它是什麼性質呢?它就是五個單位聯合發的一個文件。
這個文件在我國法律法規體系中,它的效力是最低的,它甚至連司法解釋都不能算。
而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相關問題的解釋,那可是司法解釋,效力要比這個文件高很多。
而如果這個還不行,那《律師法》第三十四條也說了,律師擔任訴訟辯護人,有權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覆蓋訴訟全階段。
而這裡是並沒有限制在哪個階段的,那同樣可以當然理解為申訴階段也可以。
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看了,律師法是哪個單位制定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是誰制定的,是最高法,它是司法解釋。
按照立法法的規定,上位法是要高於下位法的。
很多人又會好奇,那你說規定都這麼明確了,上位法效力要高於下位法,那法官們難道不知道嗎?
法官們當然知道了,但對他們來說,明顯就是按照那個兩高三部的文件來執行是最好的,因為那樣的話,律師連卷宗都見不到,更不用說提起申訴了。
而案件不申訴,對於他們是結果最好的。
所以他們完全就可以裝作不知道這方面的規定。畢竟他們也算依法的嘛。
而周雲要做的就是刺破他們這種裝死的行為。對於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間的效力衝突,有沒有人能管?當然是有的,就是全國人大法工委。
理論上來說,這些司法解釋法律法規都要向人大法工委進行備案審查,如果發現尚未法和下位法相牴觸的情況,那有權督促制定該法規的相關部門修改或者直接廢止。
但按照現在的情況來說,是高度依賴於有人主動申請的。
換句話說就是很多時候都是有人申請備案審查了他們才會去做。
而周雲就可以直接向全國人大法工委申請審查這個規定和刑事訴訟法解釋相衝突的問題。
反正借題發揮嘛,就看東方市中院這次給不給面子嘍,不給面子,他會把這個事弄得更大。
周雲排上號,很快便到了自己,隨即便到了窗口,提交了自己申請閱卷的材料。
再審申請窗口的工作人員瞅了瞅面前的周雲,想了想道:「您是周雲律師嗎?」
周雲點點頭:「對,是我,怎麼啦?」
工作人員有點奇怪道,我記得您之前不是來這邊申請了 300 多個勞動糾紛案的再審嗎?為什麼這次又過來了,這還是刑事案件。」
工作人員懷疑是不是這位周律師弄錯了。
周雲這邊笑了笑道:「這次過來是刑事案件,是因為我又發現這幾個刑事案件有問題。這是牽扯到李勇那些刑辯律師的案子。」
「他們之前不是因為詐騙被判刑了嘛,現在我就要拿著他們的判決書過來申請。」
「怎麼啦?不能申請嗎?」
工作人員這邊下意識地開口道:「周律師,這個申請閱卷方面現在還不太行,因為您這邊沒有立案。」
工作人員這就是純粹的一個正常反應,因為其他律師過來申請閱卷,他們都是會這麼說。
然而,他並沒有發現對面的靚仔在聽到他這句話之後,頓時兩眼發光。
「等等,你說什麼?你的意思就是說,要閱卷必須得立案,是不是?」周雲站在那裡,一字一頓地開口道。
他這副認真的樣子讓工作人員有點害怕,正準備點頭呢,不過馬上又開口道:「那什麼周律師,您先稍微等一下,我去通知一下我們領導。」
說完,工作人員便很快去裡面喊人了,他卻是突然間想起來,之前領導們都說過,要是周雲再來的話,不要擅自做決定,趕緊通知他們。
看到這一幕後,周雲頓時有點失望。這幫人現在都學乖了,面對他的時候,都特別謹慎。
沒辦法,這個不行的話,那就只能換一個法院釣魚了。終歸他相信肯定有法院會上鉤的。
只要一想到後面自己能做什麼,周某人就只想笑。
工作人員忙不迭地跑到裡面,把情況告知了立案庭的庭長。
庭長聽到周雲又來了,而且這次是申請刑事案件的閱卷,頓時整個人都不好了。
這傢伙怎麼就和他們東方市中院給槓上了呢。
那麼多的法院,那麼多的問題,怎麼就揪著他們東方市中院不放啊 ,究竟哪裡惹他了,這一堆的勞動糾紛還沒弄完呢,又來弄刑事案件了。
不過猶豫之後,庭長還是走了出來。
「周律師,來來來,您來我辦公室,我們來聊一聊您的事。」卻是庭長一出來後,便馬上熱情招呼道。
伸手不打笑臉人,他周某人也沒辦法,只能是跟著庭長一路進到了裡面的辦公室。
辦公室內,庭長給周雲倒了杯茶,這才開口道:「周律師,我聽說您是打算申請幾個刑事案件的閱卷,是不是呀?」
周雲這邊點點頭:「我是有這個想法,主要是這幾個案子之前因為李勇他們的原因,根本沒有得到充分的辯護,所以我想閱卷看看,找找突破口。」
庭長一邊看著手中的案件材料,一邊為刑庭的同事們默哀了幾秒,不用想,這案子既然被周雲給盯上了,那肯定沒什麼好結果。
周雲這邊好整以暇地坐著,他之前也是沒想到,這幾個案子居然都過了二審。
按照他之前的經驗來看,李勇那幫人肯定是要在最短的時間裡把案子搞定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是不會上訴過二審的。
結果沒想到,他把這些案子都排查了一下,發現很多案子居然都經過了二審。
這就有點奇怪了,不過仔細想了想之後倒也沒有太過於奇怪,因為二審同樣可以收費。
只能說這些人真的是把賺錢這個詞刻入了心裡,為了賺錢,兩邊忽悠。
很多人會好奇,既然是東方市中院二審的案子,那難道不應該去高院申訴嗎?
這裡要說明一下,正常情況下,按照《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 453 條之規定,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所以正常來說,哪個法院終審的,你就要去找哪個法院來進行申訴。
這個法院申訴不通過,你再去找上級法院。
司法解釋規定了,就是說如果你沒有經過終審人民法院的審查處理,直接向上級法院來申訴的,上級法院應當告知你去找終審法院。
但是,為什麼周雲之前可以直接找中院來申訴呢,那其實也簡單,這方面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對於重大疑難案件,上級法院也可以直接審查。
這其實就是給上級法院留了一個口子,讓他們可以隨時隨地介入再審審查,畢竟你真要說起來,哪個案子是重大疑難案件,那肯定是人家自己決定的。
就比如錢秀珍兒子這個案子,看起來簡單,但仔細剖析裡面的問題,它能不能算一個疑難案件呢,當然也能了。
而在周雲期待的目光中,立案庭庭長很快便開口道:「周律師,您這邊的材料沒問題,我覺得應該是可以閱卷的。」
啊?周某人頓時有點失望,這就可以了?
而在對面,立案庭庭長看著滿臉失望的周雲,整個人都不好了。
不是,大哥,你在那裡失望什麼?我這邊都已經同意你閱卷了啊,我這可是冒著風險的,結果你還在那裡失望?!
這個兩高三部,也就是最高法、最高檢、司法部、國家安全部外加公安部。
他們聯合發表的所謂《關於依法保護律師執業權利相關規定》,它是什麼性質呢?它就是五個單位聯合發的一個文件。
這個文件在我國法律法規體系中,它的效力是最低的,它甚至連司法解釋都不能算。
而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相關問題的解釋,那可是司法解釋,效力要比這個文件高很多。
而如果這個還不行,那《律師法》第三十四條也說了,律師擔任訴訟辯護人,有權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覆蓋訴訟全階段。
而這裡是並沒有限制在哪個階段的,那同樣可以當然理解為申訴階段也可以。
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看了,律師法是哪個單位制定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是誰制定的,是最高法,它是司法解釋。
按照立法法的規定,上位法是要高於下位法的。
很多人又會好奇,那你說規定都這麼明確了,上位法效力要高於下位法,那法官們難道不知道嗎?
法官們當然知道了,但對他們來說,明顯就是按照那個兩高三部的文件來執行是最好的,因為那樣的話,律師連卷宗都見不到,更不用說提起申訴了。
而案件不申訴,對於他們是結果最好的。
所以他們完全就可以裝作不知道這方面的規定。畢竟他們也算依法的嘛。
而周雲要做的就是刺破他們這種裝死的行為。對於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間的效力衝突,有沒有人能管?當然是有的,就是全國人大法工委。
理論上來說,這些司法解釋法律法規都要向人大法工委進行備案審查,如果發現尚未法和下位法相牴觸的情況,那有權督促制定該法規的相關部門修改或者直接廢止。
但按照現在的情況來說,是高度依賴於有人主動申請的。
換句話說就是很多時候都是有人申請備案審查了他們才會去做。
而周雲就可以直接向全國人大法工委申請審查這個規定和刑事訴訟法解釋相衝突的問題。
反正借題發揮嘛,就看東方市中院這次給不給面子嘍,不給面子,他會把這個事弄得更大。
周雲排上號,很快便到了自己,隨即便到了窗口,提交了自己申請閱卷的材料。
再審申請窗口的工作人員瞅了瞅面前的周雲,想了想道:「您是周雲律師嗎?」
周雲點點頭:「對,是我,怎麼啦?」
工作人員有點奇怪道,我記得您之前不是來這邊申請了 300 多個勞動糾紛案的再審嗎?為什麼這次又過來了,這還是刑事案件。」
工作人員懷疑是不是這位周律師弄錯了。
周雲這邊笑了笑道:「這次過來是刑事案件,是因為我又發現這幾個刑事案件有問題。這是牽扯到李勇那些刑辯律師的案子。」
「他們之前不是因為詐騙被判刑了嘛,現在我就要拿著他們的判決書過來申請。」
「怎麼啦?不能申請嗎?」
工作人員這邊下意識地開口道:「周律師,這個申請閱卷方面現在還不太行,因為您這邊沒有立案。」
工作人員這就是純粹的一個正常反應,因為其他律師過來申請閱卷,他們都是會這麼說。
然而,他並沒有發現對面的靚仔在聽到他這句話之後,頓時兩眼發光。
「等等,你說什麼?你的意思就是說,要閱卷必須得立案,是不是?」周雲站在那裡,一字一頓地開口道。
他這副認真的樣子讓工作人員有點害怕,正準備點頭呢,不過馬上又開口道:「那什麼周律師,您先稍微等一下,我去通知一下我們領導。」
說完,工作人員便很快去裡面喊人了,他卻是突然間想起來,之前領導們都說過,要是周雲再來的話,不要擅自做決定,趕緊通知他們。
看到這一幕後,周雲頓時有點失望。這幫人現在都學乖了,面對他的時候,都特別謹慎。
沒辦法,這個不行的話,那就只能換一個法院釣魚了。終歸他相信肯定有法院會上鉤的。
只要一想到後面自己能做什麼,周某人就只想笑。
工作人員忙不迭地跑到裡面,把情況告知了立案庭的庭長。
庭長聽到周雲又來了,而且這次是申請刑事案件的閱卷,頓時整個人都不好了。
這傢伙怎麼就和他們東方市中院給槓上了呢。
那麼多的法院,那麼多的問題,怎麼就揪著他們東方市中院不放啊 ,究竟哪裡惹他了,這一堆的勞動糾紛還沒弄完呢,又來弄刑事案件了。
不過猶豫之後,庭長還是走了出來。
「周律師,來來來,您來我辦公室,我們來聊一聊您的事。」卻是庭長一出來後,便馬上熱情招呼道。
伸手不打笑臉人,他周某人也沒辦法,只能是跟著庭長一路進到了裡面的辦公室。
辦公室內,庭長給周雲倒了杯茶,這才開口道:「周律師,我聽說您是打算申請幾個刑事案件的閱卷,是不是呀?」
周雲這邊點點頭:「我是有這個想法,主要是這幾個案子之前因為李勇他們的原因,根本沒有得到充分的辯護,所以我想閱卷看看,找找突破口。」
庭長一邊看著手中的案件材料,一邊為刑庭的同事們默哀了幾秒,不用想,這案子既然被周雲給盯上了,那肯定沒什麼好結果。
周雲這邊好整以暇地坐著,他之前也是沒想到,這幾個案子居然都過了二審。
按照他之前的經驗來看,李勇那幫人肯定是要在最短的時間裡把案子搞定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是不會上訴過二審的。
結果沒想到,他把這些案子都排查了一下,發現很多案子居然都經過了二審。
這就有點奇怪了,不過仔細想了想之後倒也沒有太過於奇怪,因為二審同樣可以收費。
只能說這些人真的是把賺錢這個詞刻入了心裡,為了賺錢,兩邊忽悠。
很多人會好奇,既然是東方市中院二審的案子,那難道不應該去高院申訴嗎?
這裡要說明一下,正常情況下,按照《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 453 條之規定,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所以正常來說,哪個法院終審的,你就要去找哪個法院來進行申訴。
這個法院申訴不通過,你再去找上級法院。
司法解釋規定了,就是說如果你沒有經過終審人民法院的審查處理,直接向上級法院來申訴的,上級法院應當告知你去找終審法院。
但是,為什麼周雲之前可以直接找中院來申訴呢,那其實也簡單,這方面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對於重大疑難案件,上級法院也可以直接審查。
這其實就是給上級法院留了一個口子,讓他們可以隨時隨地介入再審審查,畢竟你真要說起來,哪個案子是重大疑難案件,那肯定是人家自己決定的。
就比如錢秀珍兒子這個案子,看起來簡單,但仔細剖析裡面的問題,它能不能算一個疑難案件呢,當然也能了。
而在周雲期待的目光中,立案庭庭長很快便開口道:「周律師,您這邊的材料沒問題,我覺得應該是可以閱卷的。」
啊?周某人頓時有點失望,這就可以了?
而在對面,立案庭庭長看著滿臉失望的周雲,整個人都不好了。
不是,大哥,你在那裡失望什麼?我這邊都已經同意你閱卷了啊,我這可是冒著風險的,結果你還在那裡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