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改革進入深水區
第607章 改革進入深水區
明初的這套體系,最爛的還不是戶部,而是整個財政體系都簡陋到令人髮指O
蘇澤在穿越前,曾經聽過一個段子,說大明朝才是真正的「自由市場」。
這是個市場自由到什麼程度呢?
自由到官府完全不干涉,可以說大明是真正的法無禁止就行,什麼買賣都能做。
明初那些對商人的禁令,到了明中期後,更是形同虛設,江南商人和官員士紳結交,官商勾結比比皆是。
至今,江南依然抵制開徵商稅。
即使蘇澤為了促進工商業發展,制定的工商稅收很低,但是這些巨商豪強們,還是抗拒交稅。
賺取了大量利潤的巨商豪強不交稅,與商業稅的「自由」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家財政對土地稅的極端依賴和殘酷壓榨。
商品經濟越是發達,土地作為最穩定的資產,其兼併就越發劇烈。
失去土地的農民淪為佃農或流民,而國家為了維持運轉,只能將越來越沉重的賦役加諸在日益縮小的自耕農和中小地主身上。
這無異於在乾涸的池塘里捕撈最後幾尾魚,其結果必然是稅基崩潰,民怨沸騰。
所謂「自由市場」的「繁榮」,其成本被完全轉嫁給了最底層的農業生產者。
一方面,是商業的極度「自由」,另一方面,是廣大從事農業生產百姓的極度不自由。
大量流入的白銀,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增加了底層生活的負擔,貧富分化進一步加劇。
所以說,大明是被自己「富死」的。
這也是蘇澤反對一條鞭法的原因。
如果只是增加農業稅收,並不能解決大明財政的問題。
從在發展中食利更多、獲益更大的工商業主手裡收稅,才是解決大明財政頑疾的辦法。
龐大的社會財富,需要通過有效的財政體系轉化為國家力量,用於基礎設施、教育科技、國防建設或扶持新興產業。
這樣才是長久發展之道,也是能讓大明繼續領先,並且永遠領先於世界的唯一辦法。
縫縫補補已經是不行了,如今這個面目全非的大明,面臨比原時空大明更複雜的問題。
戶部土三清吏司的混亂架構,地方上由里甲、糧長等非專業胥吏或地方豪強代理徵稅的模式,滋生了龐大的尋租空間和驚人的效率損耗。
所以,需要改革的不僅僅是戶部,還有從省到府縣,整個行政體系的調整。
之前蘇澤的改革,分別是從上到下,和從下到上兩個方面。
從上到下,就是開徵市舶稅,興辦工商,登萊鑄幣廠收取鑄幣稅,建立倭銀公司和鐵路公司這種大型公司。
從下到上,就是在地方上開徵商稅,建立能夠承擔徵收商稅職能的新吏員隊伍。
但是這兩個改革,如今都遇到了瓶頸。
從上到下,從下到上,都是要建立一個貫通的體系。
朝廷的收入,如同人體的血液,其循環是否暢通無阻,直接決定了這個龐大帝國的活力與存續。
所以蘇澤這份奏疏,重點並不是具體的職權劃分,而是完成財政體系的貫通。
在他看來,當前大明財政的癥結,遠非僅僅是戶部衙門內部架構不合理那麼簡單。
更深層次的頑疾在於,整個國家的財政體系,從中央到地方,從徵稅到支出,從核算到監管,存在著嚴重的割裂與梗阻,宛如一條條斷頭路和淤塞的河道,讓財富無法順暢流動,更無法轉化為強大的國家能力。
地方上的田稅徵收,嚴重依賴里甲、糧長以及地方豪強胥吏。
這些人往往與地方勢力盤根錯節,利用信息不對稱和手中的微末權力,在徵收過程中上下其手,中飽私囊。
但是這些也只是表象罷了,更深層的是中央對地方實際稅基、徵收效率的掌控力極其薄弱。
戶部收到的數字,往往是經過層層盤剝和「技術處理」後的殘羹冷炙。
朝廷想要的錢收不上來,該用於地方的款項又可能被截留挪用。
這種上下脫節,導致中央財政虛胖,帳目數字可能不小,但實際可支配和有效監管的資金有限。
地方財政則要麼拮据不堪,要麼淪為地方勢力的私庫。
所以,只有貫通上下、統一內外的財政體系,才能有效整合散落在帝國龐大身軀內的財富資源。
沒有這種「聚財」的能力,再繁榮的商業、再豐富的物產,也無法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國家實力。
原時空大明後期面對內憂外患時的財政窘迫,正是前車之鑑。
除此之外,割裂的財政體系必然導致稅負不公。
豪強隱匿田產、商人逃避商稅,負擔最終都轉嫁到小農和普通工商業者身上。這不僅加劇社會矛盾,更在根本上侵蝕著朝廷的統治合法性和稅基穩定性。
這種不公平,也存在於內陸和沿海之間、南方和北方之間、西部和中部之間。
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財政體系來調整,那財政上的不公平,就會變成政治上的對立,甚至鬧出分離主義出來。
而這個體系,現在阻擋在了「省」這個層次上。
近現代國家,行政體系一般都是三層或者四層。
放在大明,就是朝廷——省一府——縣的四層結構。
明初的時候,這套體系還是沒問題的。
但是朱元璋也吸取了元代行省權力過大的教訓,所以將省級的權力一分為三。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加上都指揮使司。
三司分別負責民政、監察、軍事,避免了元代行政長官坐大的問題。
但是這套體系的運行久了,三司分權又出現了問題,也就是大明省一級行政權力失權的問題。
科層制度下,下級服從的是上級的權力。
知府和知縣這兩級的官員,都是集合了行政司法乃至於軍事權力於一身的「千里侯」和「百里侯」,所謂「破家縣令,滅門府尹」。
可到了省一級,權力卻拆分為三,甚至布政使和按察使經常爭權,三司權威日益削弱。
但是真正讓三司權力墜入谷底的,是巡撫和總督的設立。
朝廷是無法直接管理全國這麼多的府縣的,省級的行政機構還是必須的。
特別是在大明經歷了幾次戰爭和動亂後,也需要有能夠統籌一省力量的大員坐鎮,才能開展好工作。
在這種現實需要下,為協調三司矛盾,臨時派遣的巡撫都御史逐漸常設化,統攬一省軍政大權。
如今大明,一省布政使如果不加巡撫或者總督頭銜,那就等於是虛職養老的。
但是巡撫可大可小,有負責一省乃至幾個省的巡撫,比如當年抗倭戰爭時期的胡宗憲。
也有隻負責幾個府,甚至一個府的巡撫。
而且巡撫也是「臨時性」的差事,也經常會撤換,並不是穩定的省級行政單位。
在蘇澤看來,這就是大明的行政體系,在中後期爆發越來越多問題的病根。
缺乏一個可以隨機應變,調和平衡一省內部問題的省級行政層級,結果就是朝廷的政令要麼出不了紫禁城,出了紫禁城到下面也執行歪了。
所以這封奏疏的內容也簡單,就是常設一省巡撫這個職位,並且明確由一省巡撫統領三司,總攬民政和日常監察的事務,明確一省巡撫為各府官員的頂頭上司,知府的考核權歸於一省巡撫。
當然,非戰時的一省巡撫,只有府縣武裝的調動權力。
蘇澤看著這份奏疏。
其實這份奏疏講了兩件事。
一個是戶部改革的事情,另一個是省級機構改革的問題。
按理說,這樣兩件大事,應該分開上疏,因為每一件事的阻力都是巨大的。
戶部是張居正的地盤,涉及戶部的改革,必然會引發戶部的人事變動,剛剛因為張四維而損失了不少力量的高拱,顯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而且蘇澤的戶部改革方案是集權,十三清吏司合併為五大清吏司,這也就意味著會有很多人失去權力,那張居正作為戶部的領導者,就要花費很大的代價去維護這個平衡。
而下一個改革的阻力就更大了。
蘇澤放下筆,喃喃說道:「行政機構————其核心本能,便是追求權力。」
權力,是官僚體系的生命線,是其存在和擴張的終極驅動力。
一個衙門,無論其設立初衷如何冠冕堂皇——「為民」「為國」「為社稷」。
可一旦落地生根,其首要目標便不可避免地轉向鞏固自身權柄、擴張管轄範圍、攫取更多資源,並竭盡全力抵禦任何可能削弱其存在的威脅。
那麼,他此刻要推動的常設一省巡撫、總攬三司之議,其本質是什麼?
是權力的轉移,是權力的集中,更是權力的下沉!
將原本分散於布政使、按察使,甚至部分都指揮使司的權力(,以及原本由朝廷直接掌控的部分人事考成、監察糾劾之權,統統收攏到一省巡撫之手。
這無疑會極大強化省級行政單元的權柄,使其成為一個擁有相當獨立性和行動力的「中觀」權力核心。
「弱化朝廷之權————」蘇澤心中默念著這個必然的推論。
這聽來似乎悖逆,甚至有些大逆不道。
身為朝臣,竟在謀劃削弱朝廷的集權?然而,歷史的弔詭之處恰恰在此。
大明立國之初,朱元璋以無上威權,行三司分治之策,其本意正是為了強幹弱枝」,杜絕任何地方坐大的可能,確保朝廷權威直達府縣,皇權如臂使指。
然而,現實是殘酷的。
疆域遼闊、人口滋生、事務繁雜。
朝廷中樞,縱有通天的本領,也無法事無巨細地管理數以百計的府、上千的縣。
可行政機構的本能,讓他們寧願將這個權力握在手裡不行使,也不願意下放下去。
蘇澤這道奏疏,等於站在了六部九卿衙門的對立面上,雖然談不上是和所有的衙門反目,但是也會遭到朝堂上巨大的非議。
而且增設省一級的權力,確實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地方失控尾大不掉,是很多王朝滅亡的原因。
如何在賦予省級官府足夠的權力,保證今後的改革能夠順利執行,同時又保證朝廷對於省的權威,中樞還要能控制改革的方向,不至於被地方大員反過來脅迫,這是非常考驗政治智慧和手腕的事情。
而蘇澤選擇急著上書,正是因為現在的大明內閣,恰恰是世上最強的時候!
在隆慶皇帝身體每況愈下,高拱這屆內閣越來越不穩定的當下,趁著內閣餘威還在,蘇澤必須要現在提出方案。
否則等到小胖鈞繼位,朝廷又要經歷很長一段時間的調整期,再想要改革,就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如果將現實比作遊戲,每一屆內閣都會積攢威望值。
內閣能力強,功勞大,威望值就大。
有些改革,必須要足夠的威望值才能進行。
現在的高拱內閣,正是積攢了大量的威望值,如果現在蘇澤不「幫」他們花掉,一旦新皇繼位內閣變化,那這些威望值就歸零了。
我也是為了閣老們在史書上的評價啊!
蘇澤給自己找足了理由。
此外,兩件難辦的事情,合在一起辦,蘇澤自然也是為了「勾引」張居正,也是蘇澤給高拱內閣下的「餌料」。
蘇澤明白張居正的改革志向,以張居正的政治智慧,當然會明白蘇澤常設巡撫改革的用意,也會明白一個強化的省級行政機構,會更好的貫通帝國財政。
兩疏合併一疏,張居正就會為了常設巡撫的改革,而同意戶部的改革。
甚至蘇澤也有信心,張居正會明白自己戶部改革的用意,明白戶部改革的急迫性和重要性。
《請更定戶部及地方事權以通貫國用疏》
蘇澤這一次沒有以中書門下五房的名義上書。
這份改革,觸動了太多人的利益,不適宜拉著中書門下五房一起扛。
蘇澤是以個人名義,向通政司遞交的奏疏。
等到奏疏被遞上去之後,蘇澤將奏疏塞進了【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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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的這套體系,最爛的還不是戶部,而是整個財政體系都簡陋到令人髮指O
蘇澤在穿越前,曾經聽過一個段子,說大明朝才是真正的「自由市場」。
這是個市場自由到什麼程度呢?
自由到官府完全不干涉,可以說大明是真正的法無禁止就行,什麼買賣都能做。
明初那些對商人的禁令,到了明中期後,更是形同虛設,江南商人和官員士紳結交,官商勾結比比皆是。
至今,江南依然抵制開徵商稅。
即使蘇澤為了促進工商業發展,制定的工商稅收很低,但是這些巨商豪強們,還是抗拒交稅。
賺取了大量利潤的巨商豪強不交稅,與商業稅的「自由」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家財政對土地稅的極端依賴和殘酷壓榨。
商品經濟越是發達,土地作為最穩定的資產,其兼併就越發劇烈。
失去土地的農民淪為佃農或流民,而國家為了維持運轉,只能將越來越沉重的賦役加諸在日益縮小的自耕農和中小地主身上。
這無異於在乾涸的池塘里捕撈最後幾尾魚,其結果必然是稅基崩潰,民怨沸騰。
所謂「自由市場」的「繁榮」,其成本被完全轉嫁給了最底層的農業生產者。
一方面,是商業的極度「自由」,另一方面,是廣大從事農業生產百姓的極度不自由。
大量流入的白銀,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增加了底層生活的負擔,貧富分化進一步加劇。
所以說,大明是被自己「富死」的。
這也是蘇澤反對一條鞭法的原因。
如果只是增加農業稅收,並不能解決大明財政的問題。
從在發展中食利更多、獲益更大的工商業主手裡收稅,才是解決大明財政頑疾的辦法。
龐大的社會財富,需要通過有效的財政體系轉化為國家力量,用於基礎設施、教育科技、國防建設或扶持新興產業。
這樣才是長久發展之道,也是能讓大明繼續領先,並且永遠領先於世界的唯一辦法。
縫縫補補已經是不行了,如今這個面目全非的大明,面臨比原時空大明更複雜的問題。
戶部土三清吏司的混亂架構,地方上由里甲、糧長等非專業胥吏或地方豪強代理徵稅的模式,滋生了龐大的尋租空間和驚人的效率損耗。
所以,需要改革的不僅僅是戶部,還有從省到府縣,整個行政體系的調整。
之前蘇澤的改革,分別是從上到下,和從下到上兩個方面。
從上到下,就是開徵市舶稅,興辦工商,登萊鑄幣廠收取鑄幣稅,建立倭銀公司和鐵路公司這種大型公司。
從下到上,就是在地方上開徵商稅,建立能夠承擔徵收商稅職能的新吏員隊伍。
但是這兩個改革,如今都遇到了瓶頸。
從上到下,從下到上,都是要建立一個貫通的體系。
朝廷的收入,如同人體的血液,其循環是否暢通無阻,直接決定了這個龐大帝國的活力與存續。
所以蘇澤這份奏疏,重點並不是具體的職權劃分,而是完成財政體系的貫通。
在他看來,當前大明財政的癥結,遠非僅僅是戶部衙門內部架構不合理那麼簡單。
更深層次的頑疾在於,整個國家的財政體系,從中央到地方,從徵稅到支出,從核算到監管,存在著嚴重的割裂與梗阻,宛如一條條斷頭路和淤塞的河道,讓財富無法順暢流動,更無法轉化為強大的國家能力。
地方上的田稅徵收,嚴重依賴里甲、糧長以及地方豪強胥吏。
這些人往往與地方勢力盤根錯節,利用信息不對稱和手中的微末權力,在徵收過程中上下其手,中飽私囊。
但是這些也只是表象罷了,更深層的是中央對地方實際稅基、徵收效率的掌控力極其薄弱。
戶部收到的數字,往往是經過層層盤剝和「技術處理」後的殘羹冷炙。
朝廷想要的錢收不上來,該用於地方的款項又可能被截留挪用。
這種上下脫節,導致中央財政虛胖,帳目數字可能不小,但實際可支配和有效監管的資金有限。
地方財政則要麼拮据不堪,要麼淪為地方勢力的私庫。
所以,只有貫通上下、統一內外的財政體系,才能有效整合散落在帝國龐大身軀內的財富資源。
沒有這種「聚財」的能力,再繁榮的商業、再豐富的物產,也無法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國家實力。
原時空大明後期面對內憂外患時的財政窘迫,正是前車之鑑。
除此之外,割裂的財政體系必然導致稅負不公。
豪強隱匿田產、商人逃避商稅,負擔最終都轉嫁到小農和普通工商業者身上。這不僅加劇社會矛盾,更在根本上侵蝕著朝廷的統治合法性和稅基穩定性。
這種不公平,也存在於內陸和沿海之間、南方和北方之間、西部和中部之間。
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財政體系來調整,那財政上的不公平,就會變成政治上的對立,甚至鬧出分離主義出來。
而這個體系,現在阻擋在了「省」這個層次上。
近現代國家,行政體系一般都是三層或者四層。
放在大明,就是朝廷——省一府——縣的四層結構。
明初的時候,這套體系還是沒問題的。
但是朱元璋也吸取了元代行省權力過大的教訓,所以將省級的權力一分為三。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加上都指揮使司。
三司分別負責民政、監察、軍事,避免了元代行政長官坐大的問題。
但是這套體系的運行久了,三司分權又出現了問題,也就是大明省一級行政權力失權的問題。
科層制度下,下級服從的是上級的權力。
知府和知縣這兩級的官員,都是集合了行政司法乃至於軍事權力於一身的「千里侯」和「百里侯」,所謂「破家縣令,滅門府尹」。
可到了省一級,權力卻拆分為三,甚至布政使和按察使經常爭權,三司權威日益削弱。
但是真正讓三司權力墜入谷底的,是巡撫和總督的設立。
朝廷是無法直接管理全國這麼多的府縣的,省級的行政機構還是必須的。
特別是在大明經歷了幾次戰爭和動亂後,也需要有能夠統籌一省力量的大員坐鎮,才能開展好工作。
在這種現實需要下,為協調三司矛盾,臨時派遣的巡撫都御史逐漸常設化,統攬一省軍政大權。
如今大明,一省布政使如果不加巡撫或者總督頭銜,那就等於是虛職養老的。
但是巡撫可大可小,有負責一省乃至幾個省的巡撫,比如當年抗倭戰爭時期的胡宗憲。
也有隻負責幾個府,甚至一個府的巡撫。
而且巡撫也是「臨時性」的差事,也經常會撤換,並不是穩定的省級行政單位。
在蘇澤看來,這就是大明的行政體系,在中後期爆發越來越多問題的病根。
缺乏一個可以隨機應變,調和平衡一省內部問題的省級行政層級,結果就是朝廷的政令要麼出不了紫禁城,出了紫禁城到下面也執行歪了。
所以這封奏疏的內容也簡單,就是常設一省巡撫這個職位,並且明確由一省巡撫統領三司,總攬民政和日常監察的事務,明確一省巡撫為各府官員的頂頭上司,知府的考核權歸於一省巡撫。
當然,非戰時的一省巡撫,只有府縣武裝的調動權力。
蘇澤看著這份奏疏。
其實這份奏疏講了兩件事。
一個是戶部改革的事情,另一個是省級機構改革的問題。
按理說,這樣兩件大事,應該分開上疏,因為每一件事的阻力都是巨大的。
戶部是張居正的地盤,涉及戶部的改革,必然會引發戶部的人事變動,剛剛因為張四維而損失了不少力量的高拱,顯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而且蘇澤的戶部改革方案是集權,十三清吏司合併為五大清吏司,這也就意味著會有很多人失去權力,那張居正作為戶部的領導者,就要花費很大的代價去維護這個平衡。
而下一個改革的阻力就更大了。
蘇澤放下筆,喃喃說道:「行政機構————其核心本能,便是追求權力。」
權力,是官僚體系的生命線,是其存在和擴張的終極驅動力。
一個衙門,無論其設立初衷如何冠冕堂皇——「為民」「為國」「為社稷」。
可一旦落地生根,其首要目標便不可避免地轉向鞏固自身權柄、擴張管轄範圍、攫取更多資源,並竭盡全力抵禦任何可能削弱其存在的威脅。
那麼,他此刻要推動的常設一省巡撫、總攬三司之議,其本質是什麼?
是權力的轉移,是權力的集中,更是權力的下沉!
將原本分散於布政使、按察使,甚至部分都指揮使司的權力(,以及原本由朝廷直接掌控的部分人事考成、監察糾劾之權,統統收攏到一省巡撫之手。
這無疑會極大強化省級行政單元的權柄,使其成為一個擁有相當獨立性和行動力的「中觀」權力核心。
「弱化朝廷之權————」蘇澤心中默念著這個必然的推論。
這聽來似乎悖逆,甚至有些大逆不道。
身為朝臣,竟在謀劃削弱朝廷的集權?然而,歷史的弔詭之處恰恰在此。
大明立國之初,朱元璋以無上威權,行三司分治之策,其本意正是為了強幹弱枝」,杜絕任何地方坐大的可能,確保朝廷權威直達府縣,皇權如臂使指。
然而,現實是殘酷的。
疆域遼闊、人口滋生、事務繁雜。
朝廷中樞,縱有通天的本領,也無法事無巨細地管理數以百計的府、上千的縣。
可行政機構的本能,讓他們寧願將這個權力握在手裡不行使,也不願意下放下去。
蘇澤這道奏疏,等於站在了六部九卿衙門的對立面上,雖然談不上是和所有的衙門反目,但是也會遭到朝堂上巨大的非議。
而且增設省一級的權力,確實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地方失控尾大不掉,是很多王朝滅亡的原因。
如何在賦予省級官府足夠的權力,保證今後的改革能夠順利執行,同時又保證朝廷對於省的權威,中樞還要能控制改革的方向,不至於被地方大員反過來脅迫,這是非常考驗政治智慧和手腕的事情。
而蘇澤選擇急著上書,正是因為現在的大明內閣,恰恰是世上最強的時候!
在隆慶皇帝身體每況愈下,高拱這屆內閣越來越不穩定的當下,趁著內閣餘威還在,蘇澤必須要現在提出方案。
否則等到小胖鈞繼位,朝廷又要經歷很長一段時間的調整期,再想要改革,就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如果將現實比作遊戲,每一屆內閣都會積攢威望值。
內閣能力強,功勞大,威望值就大。
有些改革,必須要足夠的威望值才能進行。
現在的高拱內閣,正是積攢了大量的威望值,如果現在蘇澤不「幫」他們花掉,一旦新皇繼位內閣變化,那這些威望值就歸零了。
我也是為了閣老們在史書上的評價啊!
蘇澤給自己找足了理由。
此外,兩件難辦的事情,合在一起辦,蘇澤自然也是為了「勾引」張居正,也是蘇澤給高拱內閣下的「餌料」。
蘇澤明白張居正的改革志向,以張居正的政治智慧,當然會明白蘇澤常設巡撫改革的用意,也會明白一個強化的省級行政機構,會更好的貫通帝國財政。
兩疏合併一疏,張居正就會為了常設巡撫的改革,而同意戶部的改革。
甚至蘇澤也有信心,張居正會明白自己戶部改革的用意,明白戶部改革的急迫性和重要性。
《請更定戶部及地方事權以通貫國用疏》
蘇澤這一次沒有以中書門下五房的名義上書。
這份改革,觸動了太多人的利益,不適宜拉著中書門下五房一起扛。
蘇澤是以個人名義,向通政司遞交的奏疏。
等到奏疏被遞上去之後,蘇澤將奏疏塞進了【手提式大明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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