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腦袋別褲腰帶上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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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6章 腦袋別褲腰帶上的職業

  大概是注意到衛淮在打量他的耳朵,這人咧嘴衝著衛淮一笑:「年輕的時候初入跑山打獵這行當,冬季扛著老洋炮摔狗子,一下子去得遠了。

  孢子沒打到,當天晚上也回不到家,就在山裡過了一夜,結果遇上了大煙泡,把耳朵給凍沒了,指頭也凍壞一個!」

  他說著,還揚起自己的右手,衛淮和孟川看到,他無名指沒了一截。

  兩人都是見過大煙泡的人,一旦來襲,溫度動輒零下四五十度,防護不好,別說只是薄薄的耳廓子和細細的指頭,稍不注意,人都能變成冰雕。

  通常北境跑山打獵的人進山,提著槍就走,不喜歡帶笨重的東西。

  追逐野物的事情,身上多樣東西,那都是累贅。

  跑山人在山裡過夜,是不會帶帳篷、孢皮筒這些東西的,冬夜夜宿山林,最常用的方法是選一個陡坡,坡上通常都能尋到一些雪窩子,把裡邊的雪清理出來,然後在雪窩子裡架上一堆火燒,燒透燒熱了,往裡邊鋪上厚厚一層松針、樹葉啥的,然後人就在裡邊睡著。

  只要把外套一脫,把腦袋蒙住,憑藉著火堆燒出的地熱和呼出的熱氣,就能維持自己睡覺所需要的溫度。

  通常,等溫度散得差不多,一夜的時間也過去大半,人的精神頭也能恢復得七七八八了。

  當然,也有像陸勇那樣,攏一大堆火,燒些石頭,人睡石頭上邊烤著火的。

  但這樣的做法挺懸,若是天氣穩定還好,碰到下大雪,東北風呼呼地刮,在家睡炕上火不燒旺點都遭不住,別說是在野外山林了,搞不好一覺睡下去,就成了永遠。

  在野外被凍得一搓就把凍透的耳朵、指頭像是瓣冰稜子一樣下來,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

  所以,通常情況,跑山打獵的一般不會走太遠,大都是當晚能歸家的路程,要是去得遠,會在入冬前在山裡建對子房之類的住所,或是搭窩棚。

  在山裡過夜,通常都是無奈的選擇。

  也正是因為知道危險,衛淮和孟川進山,往往不草率,只要去得遠,都會帶上孢皮筒。

  重量的事兒,於兩人來說,不是啥問題,因為有馬匹馱著。

  可不是所有跑山打獵的都養得起馬,也不是所有的跑山人都習慣騎馬,再說了,就即使有馬,

  一般的馬匹可沒有鄂倫春馬這樣能扛雪抗凍、耐力驚人且會自己刨雪找草、對付野獸的能耐。

  有些馬匹,真帶進山林,對於跑山人來說,也只會是一種累贅。

  被人一語道破,衛淮也意識到自己這樣打量人顯得很不禮貌,連忙歉意地說道:「對不起」

  快,快請進屋!」

  那人腳,抖落一下身上沾染的雪屑,彎腰鑽進對子房,沒有絲毫介意:「說啥對不起啊,

  沒了一雙耳朵,看著是挺怪,好奇也正常,再說了,我一個外人,警惕點也是應該的!」

  這人比衛淮想像中的還爽朗,

  「我們今天進山里,發現對子房裡來了人,看看獵獲沒被帶走,想著客人肯定還在,做飯菜的時候,就多做了一些,你看,這剛準備動筷呢,你就回來了。」

  衛淮客氣地給他搬了個木墩子放在桌邊,順便問道:「老哥哪裡人啊?」

  「我啊,是從漠河村那邊過來的,漠河村,聽過沒,最北的地方,最靠近邊界上的小村子。」

  這人也不過多客套,在桌旁的木墩子上坐下,眼晴看向桌上準備的飯菜,喉嚨忍不住上下滑動了一下。

  「漠河村啊,我前幾年到過那裡一趟。」

  衛淮可沒忘記當初和張曉蘭在山裡相遇,送她回漠河生產隊,最終還在那兒,跟人比了槍法。

  他給那人遞了筷子,又取下牆上掛著的軍用水壺,倒了三碗酒:「咱們邊吃邊,這天氣冷,

  飯菜也冷得快,得抓緊了。」

  三人紛紛動筷,衛淮和孟川習以為常的家常菜餚,在這毛子血統的男人吃起來,卻是雙眼放光。

  他是一個跑山人,各種肉吃得不少,看他下筷,不挑葷菜,反而更多地朝著那些野菜、蘑菇招呼,邊吃邊夸:「這菜味道做得真好,我這運氣也是真不錯,能在這山裡邊遇到你們的對子房,還能遇上你們,吃上這麼好的飯菜。


  要是你們再晚來那麼一兩天,我估計就碰不上了,錯過了,緣分啊。」

  「老哥,你貴姓?」

  『我姓董,叫董啟元。是早年間俄羅斯移民的後裔,我在漠河村已經是第四代了。當年我家祖上是趕著馬爬犁逃難過來的,後來,我的曾奶奶改嫁給了姓董的山東人,全家就都改姓董了。

  如今,戰亂和顛沛流離早已經遠去,別看我一副毛子長相,子裡可是地道的東北俄羅斯族。

  你們呢,貴姓?」

  聽到這話,衛淮和孟川相視一眼,都笑了起來。

  一開始,看到他是毛子的長相,兩人還擔心交流起來不太方便,卻沒想到,董啟元一開口,就是純正的東北話。

  孟川不善言語交流,只是看著兩人默默地喝酒、吃菜。

  他也就是單獨跟衛淮和幾個比較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時候,話比較多一點。

  衛淮介紹道:「我叫衛淮,他叫孟川,我們都是鄂倫春人。」

  他自己具體的根腳,只有極少數幾個人知道,自然不會說自己是蜀地來客這樣畫蛇添足的廢話。

  沒想到,衛淮一說自己名字,董啟元倒是愣住了,微微皺著眉頭想了想,又端著酒碗喝了一大口酒:「這名字,我咋聽著那麼熟悉——嘶,我想起來了。

  你是不是跟漠河村民兵隊長莊遠飛,為了個漂亮的姓張的女知青,斗過槍法的衛淮?」

  莊遠飛?

  說實話,這幾年下來,衛淮都已經忘記莊遠飛這個名字,但和張曉蘭的相遇,那卻是刻骨銘心,既然能說出事情來,想必名字也不會假。

  衛淮點頭承認:「老哥你說的,應該是我。我是沒想到,這種事情,還有人記得。」

  「這能不記得嗎?當時女知青可是漠河村最漂亮的人兒,多少年輕後生惦記著,還有民兵隊長莊遠飛,那也不是一個善茬,能將他給收拾服氣的人可不多,那可是過了很久,依然被眾人津津樂道的事情。」

  董啟元跟著又問:「你跟女知青咋樣了?」

  孟川不容易插句嘴:「回到黃花嶺他們就結婚了,現在有了個兒子,日子過得很美。」

  董啟元笑著點點頭,看向衛淮:「你是個有福氣的人莊遠飛去年人就沒了。」

  「咋回事兒啊?」衛淮隨口問。

  董啟元嘆了口氣:「還能是咋地,被大個子給踩死的。這些年,他也跑山打獵,還養了狗。

  去年秋天,他跟人在山裡打狗圍,山溝里驚出一群大個子,一般情況下來說,狗是不上馬鹿的,但事有湊巧,還真就被他的狗給圍住了一下,是個牧蛋子,被轟的時候,踩中了別人山里下的套。

  這活的肯定比死的值錢,他跟人一合計,不能讓忙蛋子跑了,準備用繩索套了,抓個活的。

  結果,就在套忙蛋子的時候,大個子護崽了,驚跑以後聽著忙蛋子的叫喚,趕回來相護,衝到忙蛋子旁邊,衝著他們橫衝直撞,亂踩亂踢。

  他被撞到了,胸口上被踩了幾蹄子,當場就吐血死了。」

  董啟元口中所說的大個子、忙蛋子,都是馬鹿。

  大個子指的是成年的馬鹿,而忙蛋子指的則是一歲多兩歲左右的馬鹿,這時候能有三百斤左右馬鹿頭上有角,就是公鹿,成年的馬鹿能長到五六百斤,角能長到六叉或是八叉。

  頭上只有兩三個分叉的,一眼就能認出是半大的馬鹿。

  衛淮可沒少招呼馬鹿,打鹼場打過,用鹿窖窖過,也用捉腳設陷阱搞過,活捉馬鹿的事情可沒少干。

  在一段時間裡,往依林林場賣活捉的馬鹿,可給他提供了不少收入,這活兒,他熟悉。

  成年的馬鹿護崽,就那大體格子,無論是用鹿角頂到還是蹄子踩踏到,別說是人,哪怕是皮糙肉厚的野豬挨上一下,也絕不好受,後腿踢,前腿竄高了的踩踏,毫不誇張,說有千斤之力一點不為過。

  衛淮和孟川不用知道那細節,光隨便想想,都覺得有些心驚,都是在山裡經歷過生死的人。

  儘管曾經不對付,但在衛淮看來,那莊遠飛,好歲是個光明亮、敢作敢為的人,現在聽聞他的殞命,他心裡多少有些噓。

  跑山打獵,不管有沒有能耐,賺的錢多不多,說白了,就是一個把腦袋別褲腰上的行當,誰也說不清楚,自己在山裡究竟會有怎麼的遭遇,高高興興進山,能不能快快樂樂地回來,誰也說不好。

  所以,這終究是極少數人的職業,那些抓個跳貓、逮個野雞、抓只斑鳩有空時小打小鬧的人,

  遠遠算不上真正跑山打獵的人。

  看著跑山人吃得歡,活得滋潤,又有幾個真正明白這滋潤背後的兇險。

  卻聽董啟元接著說:「我這次運氣也不好,我那邊自然不能往北去了,只能往南邊來,進深山打獵,看到只老虎崽子,就一路跟,幾次沒能靠過邊上,越走越遠。

  我整整跟了兩天,第三天又跟了大半天,結果,山里遇到大片野豬翻拱過的山坡,蹤在哪兒丟了。

  三天時間,進山里八九十里地,累得夠嗆,

  又在山裡住了一夜,第四天倒也尋到個子窩,想不到啊,用火焰熏灌子的時候,一下子出來兩隻子,去撲抓的時候,大腿根被一隻子給咬了一口,血流得厲害。

  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兒,幸好看到你們這對子房,進來一看,裡邊東西挺齊,就暫時在這裡養傷了。

  這一呆就是七八天對子房邊林子裡是種的棒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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