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致命誘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167章 致命誘惑

  很多時候,身上有太多閃光點,也不是好事。

  野鹿就是這樣的存在,全身上下,從皮到血肉到骨,沒有一樣不被人稀罕。

  山里不打懷孕母獸,不打幼崽之類的規矩,在它身上,沒有絲毫作用。

  一年到頭,就沒有不打野鹿的時候,哪怕是胎,也被熬成鹿胎膏,就連褪去絨毛的漂亮鹿角,也能成為極好的擺設,或是拿去熬製鹿角膠,成就一味名貴的治療陽衰的好藥材。

  打回來的干叉子,鋸成小段,慢火熬製,濃縮的湯汁再將進行烘乾就能成為一塊塊鹿角膠,加工簡單,價格卻也不菲。

  對於鄂倫春獵民來說,一次打獵歸來,就可以換取較大一筆金錢。

  如果用來過日子,足可支撐到下一次收穫。

  但無論是鄂倫春人、鄂溫克人、達斡爾人和赫哲人,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有了錢之後就喝酒,把獵來的野味大鍋糊熟,把族人請來一起吃喝,日夜不停地喝。

  等收穫消費光了,再去生產。

  如果不到生產季節,便借貸度日。

  當然了,打到一頭鹿,那些肉足夠一家子一個月的消耗,可即使是曬肉千、薰肉,也很難在潮濕的季節完好保存下來,所以,請人吃喝成為常態,

  也是不奇怪的事兒。

  不過,不僅是解放前,就連解放後,也有不少人把這生活習慣延續下來,只要有幾個月工錢的積蓄,一定要找地方去喝酒,一喝就是十天半拉月,直到把錢造光為止。

  在十八站公社,即使政府有禁酒令不讓供銷社賣酒給他們,他們一樣有別的招,比如去別的地兒買酒,托漢人買酒,甚至去更遠的地方喝酒。

  也正是因此,經常會有鄂倫春人騎著馬到處遊蕩,很多時候不是去打獵的,純粹是去找相熟的人喝酒去的。

  而且,不少鄂倫春人喝酒特別黏糊,不僅他自己喝,還十分熱情地邀請他見到的每個人跟他們一起喝,非常的慷慨豪爽,如果不喝,那就是瞧不起他們,是對他們極大的侮辱。

  可即便有人喜歡喝酒也願意陪他們,可是誰陪得起通宵達旦,最終的結果,往往是他們在醉中失望、沮喪、甚至咒罵。

  在十八站的時候,衛淮就經常能看到不少鄂倫春人搖晃著身體、虛腫著臉,粗著脖子地咳嗽,東倒西歪,或是乾脆就在路邊、樹下虛弱地醋睡看,

  這些大都是酒蒙子。

  說實話,本來十八站情況比興安鎮要便利,他之所以選擇興安鎮的黃花嶺生產隊定居,就有這方面的考量,另一個原因就是那周邊的獵手太多了,

  多人進山搜食,所能得到的獵獲可想而知。

  孟振邦、孟川兩家人,算是這其中的為數不多的喝酒有度,上山狩獵也勤快的人家,還特別注重積攢。

  營地里缺肉的時候,支使孟壽安和衛淮去打肉,孟振邦自己叫上孟川跑去打皮毛,那心裡的小算盤打得啪啪響。

  事實上,他們家也是在十八站公社,生活得頂好的人家。

  因為打回來的肉,吃不完,他們也有法子將那些肉變成錢存著,不允許大搞私人經濟的年頭,也有不少人有著屬於自己的招,只是沒有明說出來而已。

  何況,孟振邦好歲也是個獵民隊的副隊長,辦起事兒來,更為方便。

  這不,鹿茸期隨著獵隊出獵兩次之外,他們爺倆也沒少進山蹲鹼場、劃看樺皮船沿河搜尋馬鹿,一個鹿茸期下來,進帳不小。

  鹿茸期過了,在家休息十來天的樣子,尋思著山上的野鹿該發情滿山叫了,他們爺倆又帶上鹿哨,去了下山之前營地所在的那片山區,重新搭了撮羅子住下,開始搜尋馬鹿的蹤影。

  數年時間在山裡遊獵,他們清楚那片區域馬鹿在鹿尾期活動最為頻繁的地方。

  到了地兒,爺倆分頭行動,披上用馬鹿皮製成的衣服捎著偽裝,各自選一片地方,站在山頭,開始吹響鹿哨。

  長久的遊獵生涯,鹿哨成了必須掌握的狩獵工具,用它模擬出的聲音,

  跟真的鹿鳴沒太大區別。

  能將發情的母鹿引來,也能將雄鹿引來幹上一架驅逐競爭對手的聲音,

  逼真到何種程度,就不用多說了。


  父子倆分頭行動,直到晚上的時候,在撮羅子裡碰頭,各自說說所到過的區域以及具體的情況,別的時間,幾乎都是帶上乾糧和酒水,在山裡邊遊蕩,吹響幾聲鹿哨,然後靜靜地聽一會,看看山裡有沒有野鹿的回應就這樣,一連在山裡折騰了三天,孟振邦和孟川都沒有收穫。

  可跑山打獵就是這樣,如老葛所說,更多的時候得隨遇,也不能說三兩天沒收穫,就偃旗息鼓,越是這樣,才越要往山里走,說不定走看走看,就遇上了。

  就在衛淮領看肩頭上架了小楞的草兒和黑炭,背看王八柳背,劃看樺皮船過了轉水湖,上山碰子的落葉松林里,撿拾蘑菇的時候,孟振邦和孟川兩人,吃過早飯後,背看獵槍,拿看鹿哨,各往一處,進了山林。

  這趟進山,生怕獵狗會將鹿哨聲吸引而來的野鹿驚走,兩人連獵狗都沒有帶進山里。

  隨著晨光漸漸散去,影像模糊的山景,也漸漸變得清晰明亮,山林獨有的清新味道撲鼻而來。

  孟川走到一個大石子的時候,肚子不太太舒服,就在石碰子下邊兩三尺高的蒿草里解開皮帶蹲了下去。

  放眼所及,滿山的柞樹林蒼勁地挺拔在山峰里,一叢叢白楊,綠竹般鑲嵌在山巒。

  山林中不時傳來鳥兒的叫聲,又時常被烏鴉的呱噪打斷·——

  隱約中,他似乎聽到了一聲鹿鳴。

  嗽·

  那高亢亮的聲音,總能在山林里傳出很遠。

  聽到這動靜,孟川先是微微一愣,等了沒一會兒,他再次聽到那聲音,

  終於確定,確實是雄性馬鹿特有的鳴叫聲,不由心頭一喜,總算是聽到點響動了。

  賣力地幾下解決生理問題,揪了些蒿子揉成團一擦,起身系好皮帶,匆網往山坡上爬上去。

  在高處,鹿哨的聲音才能傳得更遠。

  每到發情季節,馬鹿在林木枝幹上磨掉包裹著鹿角的那一層絨皮,並儘可能地打磨鋒利,然後開始四處遊蕩,不斷地鳴叫著,吸引同樣發情的雌性靠近。

  而聽到這叫聲,雄性馬鹿也會找尋過去,將自己的情敵驅趕出這片地域,以圖獨霸區域內的雌性馬鹿。

  於是,到了鹿尾期的時候,鹿哨成了一種打鹿肉和干叉子的好工具。

  攀到高處石碰子上面,孟川細細聽了一會兒,卻發現鹿鳴聲不見了。

  他微微皺了下眉頭,但還是揚起鹿哨,鼓動腮幫,調整著口腔中的氣流,斷斷續續地吹出三聲惟妙惟肖的鹿鳴聲。

  打小不斷練習,手中用樺樹木料掏空做成的形似牛角,一端粗一端細的鹿哨,他使用得很順溜,吹出的鹿鳴聲,也跟真的一樣。

  三聲吹完,對面幾百米外的山脊上,跟著就傳來了鹿鳴聲。

  這讓他心頭大喜。

  略微判斷,按照早上的說法,孟振邦沒有跟他走一個方向,他能斷定,

  就是野鹿的聲音,而不是鹿哨吹出來的。

  他當即舉起鹿哨,文吹了兩聲,然後提看槍,尋看那馬鹿聲音傳來的方向,靠了過去。

  挺遠的一段距離,他開始這一段走得很快,走上七八十米,就吹上一聲,然後驚喜地發現,那隻野鹿應該也聽到自己這邊的聲音了,在不斷地靠近。

  要穿過山溝谷地,直線隔著幾百米的距離,真正走下來,需要不少時間。

  二十多分鐘後,他下到下邊的山谷里,隨著和馬鹿的距離越來越近,他開始放慢腳步,並將身上的馬鹿皮在身上披好,借著灌木叢的遮擋,蹲了下來。

  遠遠看去,他就像是一隻馬鹿睡在灌木叢間一樣。

  谷中流水潺潺,密實的林木中非常靜謐。

  他聽到了林中傳來的枝葉被晃動的響聲,已經很近了,估摸著只有百來米的距離,只是被林木遮擋,他還看不到對面的馬鹿。

  抬起鹿哨又吹了一聲後,對面的林子裡也立馬傳來回應。

  孟川動作輕緩地將鹿哨放在一旁,將手中的五六半給端了起來。

  從聲響動靜上來看,那隻馬鹿表現得比他還要焦急一些,只要耐心等著,要不了多久,當馬鹿出現的時候,瞄準了,那就只是一槍的事兒。

  數分鐘後,對面的林子裡,又傳來一聲鹿鳴,林木輕微的響動也停止了。


  然而,接下來,兩分多鐘的時間裡,對面就沒了動靜。

  孟川不由微微皺眉,該不會是那頭馬鹿發現什麼不對勁吧?

  距離太近,他也不敢再輕易吹響鹿哨。

  這玩意兒,畢竟是模仿,做不到百分百還原馬鹿的叫聲,再厲害的獵手也不行。遠距離吹響沒啥問題,可近距離,只要稍微有點異響,就有可能讓馬鹿警覺,使得這次引誘功敗垂成。

  唯一能做的,就是耐心的等。

  對面林木間並沒有傳來響動,想必那隻馬鹿也沒有立刻轉身離開。

  孟川就連呼吸,都開始儘可能地平緩。

  又等了一分多鐘,他再次聽到了枝葉被搖晃的聲響。

  那隻馬鹿再次動了,朝著自己這邊靠近。

  漸漸地,他看到枝葉間,馬鹿那特有的紅棕色的皮毛,在一蓬灌木後邊晃動著。

  這距離,足夠了。

  孟川深吸一口氣,槍口微微移動,瞄著那棕黃的身影,估摸著胸腹的位置,扣動扳機····

  只需一槍命中,哪怕不致命,子彈造成的創口也會讓它不停地流血,並且變得虛弱,他有十足的把握,能將馬鹿給獵捕到手。

  然而,隨著槍響,那蓬灌木後立刻傳來一聲慘叫。

  是人的聲音。

  是自己父親的聲音。

  一瞬間,孟川腦袋裡像是被雷電劈了一下,一片空白,耳朵里嗡嗡聲不斷。

  「怎麼會是這樣?」

  好一會兒,他才緩過來一些,朝著那蓬灌木狂衝過去,看到了躺在血泊里,已經沒了動靜的孟振邦。

  那一槍,打中的是他的胸口。

  一瞬間,孟川只覺得天塌了一般,喃喃自語:「怎麼會是這樣?明明說好了不走一個方向的,為什麼還會遇上——

  於馬鹿而言,鹿鳴聲是致命的誘惑。

  於獵手而言,渾身是寶的馬鹿,又何嘗不是致命的誘惑。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