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遭老鼻子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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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5章 遭老鼻子罪了

  衛淮尋到王友良的時候,他已經在地里轉了大半個圈了。

  碰面後,衛淮給他遞了支煙,隨口問:「王哥,情況咋樣?」

  「我大概看了下,有兩群野豬,一群是從北邊的林子出來,另一群是從西邊的草甸子出來,數量不少,這玩意兒喜歡吃麥子最上邊發甜的部分,麥穗反倒不怎麼吃,偷吃的時候來回跑,在裡邊撒歡打滾,弄倒大片麥子!」

  王友良搖搖頭:「踩毀的,比吃掉的還多。」

  這一點衛淮知道得很清楚,在蜀地揮灑汗水最多的地兒,就是苞米地,同樣的,生產隊上也有看守苞米防止莊稼被野豬、黑瞎子糟蹋的號棚。

  他沒在號棚里看守過,但經常看到苞米灌漿的時候,經常有野豬來糟蹋,按倒或是咬斷苞米,每個苞米上啃上幾口就開始尋下一棵苞米。

  一頭野豬,要是沒人管,一晚上的時間,就能禍禍一大片。

  這玩意兒,晚上不好打,只能是放鞭炮、敲盆子,往地裡邊掛破爛袋子之類的法子進行驚嚇。

  可野豬不傻啊,開始的時候聽到響動,它們還知道躲避,可時間一長,知道那些響動對它們沒啥傷害,就習以為常了,退避一時,要不了多長時間又回來,

  很是讓人頭疼。

  當然,蜀地的野豬也遠沒有北境的大,一身的瘦肉,沒有北境野豬那麼厚的油層,也沒這麼兇猛。

  衛淮答應周立成來看青,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這是一片麥地,而不是苞米。

  要是苞米地的話,他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小麥沒成熟,頂多是有人揪一些麥穗回家用火一燎,吃上一些,這玩意兒細碎,其實沒什麼會去大面積偷盜,要換成是苞米,那就難說了,背上背、帶上口袋,一晚上就能弄回家不少。

  北境確實富足,但也有不少人家經常缺糧啊,苞米就成了經常出現的事兒,尤其是老弱病殘,要是去看青,看到了,是說還是不說?

  說了於心不忍,不說又是職責所在,挺為難的事兒。

  又何必為了那點工分去得罪人。

  衛淮還是第一次看到王友良的槍,他沒見過:「王哥,你這槍能不能給我看看!」

  王友良笑笑:「比不得你的五六半,我這是七九步槍。」

  他說著,將背上的槍摘了下來,遞給衛淮。

  衛淮對槍的了解,熟悉的就只是水連珠和五六半,別的槍械他還真不太了解。

  王友良這把七九步槍入手挺沉,他端起來朝著遠處瞄了瞄,缺口、準星、目標三點一線,感覺挺有準頭,只是非常不習慣那種讓他覺得有些彆扭的手感,也就瞄了一下,把槍還給王友良。

  上次和朴春陽他們幾人碰頭,衛淮特意帶了水連珠,本想著辦獵槍證的時候,登記水連珠,沒想到事情被朴春陽早早辦好,直接登記的是五六半。

  在沼澤邊喝酒吃肉的時候,衛淮說過這事兒,但朴春陽只是很隨意地擺擺手:「就登記五六半也沒事兒,你可是鄂倫春人,用五六半不很正常嗎?」

  衛淮想想也是,政府給鄂倫春獵民發的就是五六半,確實沒啥大驚小怪的。

  至於槍的來源,其實大傢伙心裡邊都心知肚明,彈藥庫、民兵隊伍、武裝部等地方,都可能會流出,既然是器械,總有損毀、遺失,沒出什麼大事兒,並不會去刻意深究。

  朴春陽他們幾個,都有各自習慣用的槍,所以沒有換五六半,不然也有法子弄到手。

  卻聽王友良接著說道:「我之前用的是七點六二的步騎槍,仿製的是毛子那邊的卡賓槍,二道火不明顯,還經常卡殼,我買了條好煙,到公社找武裝部長,

  用那把步騎槍換了這把七九步槍,感覺挺好使。」

  二道火有問題,這對於獵手來說是個挺致命的缺陷。

  一般來說,普通槍扣一下扳機就能發射,可長距離射擊,講究子彈射出去穩定精準,所以額外加了一個扳機,也就是二道火。

  二道火不好,確實影響不小。

  衛淮隨口問了一句:「王哥,既然已經知道野豬蹤跡,我們是不是現在就去碼蹤看看,把它給打了,晚上也省得遭罪?」

  主要是,他不想在這兒跟著乾耗,還想著白天去干點別的事兒呢。


  何況,在看青棚子裡窩著,哪有在家裡舒服。

  主要是衛淮自己是個「小白臉」。

  在山裡呆那麼長時間,他知道這山裡的蚊蟲有多恐怖,在外面呆上一宿,凡是露肉的地方,准被蚊蟲叮咬得腫脹起來,火辣辣地,實在煎熬。

  之所以說衛淮是個小白臉,那是因為他的皮膚太過敏感,面對這些蚊蟲,得承受著比一般人更多的痛苦。

  在山裡邊狩獵,人隨時都活動著,那些林間潛藏的蚊蟲不容易上身,挺無所謂。

  可在四面漏風到處縫隙的窩棚里守著,對蚊蟲來說,那就是個不挪窩的血糰子,不爭先恐後往身上撲才怪。

  那些像迷路孩子見到媽的蚊蟲,里三層外三層地把人團團圍住,對著身體所有裸露的地方大下其口,肆意叮咬,一會兒功夫,就能把人的手腳和臉,叮咬得不像樣。

  很多人認為「小白臉」太嬌氣,同樣挨叮咬,別人沒事兒,「小白臉」咋咋呼呼受不了。

  這其實是一種誤解。

  一般的皮膚和不敏感的皮膚,被蚊蟲叮咬後,只起一個黃豆大小或米粒大小的疙瘩。

  而敏感的皮膚,由於反應強烈,常常會起一個一分錢硬幣大小的包,而且經久不退。

  衛淮就屬於後者,那種被蚊蟲叮咬得奇癢難耐、渾身發熱、心煩氣躁的感覺,經常去鹼場或是順河打溜的衛淮,太清楚不過了。

  所以,他通常去外面蹲守的時候,會換上比較悶熱的蘇恩,穿上勒,戴上狗皮手套,就連腦袋,也戴上一個防蚊子的紗帽。

  現在正是蚊蟲鼎盛的時候,就前幾天,衛淮劃著名樺皮船,順河去尋馬鹿、水狗子,順著阿木爾河向南劃了七八里地,拐入另一條小一些的河道。

  那條河左邊是高聳的山坡,右邊是濃密的柳毛子。

  原本是小風習習,但在這條由山坡和柳毛子形成的夾谷道兒里,風靜如凝。

  這種紅色的柳毛子裡藏著一團團雲霧一樣的小咬兒,迎面撲來,分分鐘讓衛淮滿臉發熱發脹,只能用河水洗臉降溫,平時劃著名無聲無息的樺皮船,被他撥水弄得嘩啦響,只想趕緊離開這種鬼地方。

  要知道,這還是大白天啊。

  晚上那就更要命了。

  好在,蚊蟲特別多的地方,山牲也不太喜歡呆,畢竟,它們也是有血有肉的但既然選擇跑山打獵這條路子,這就是時時面對的問題,再怎麼遭罪也得走,他更多時候只能用意志對抗。

  最嚴重的時候,是在河岸邊蹲守鹼場,幾天晚上下來,腳脖子上叮滿疙瘩,

  紫疙瘩上又添紅疙瘩,紅疙瘩和紫疙瘩羅疊相連成片,一些疙瘩甚至潰爛流出黃水,遭老鼻子罪了。

  也正是因此,衛淮在家裡邊用鹽水清洗被叮咬的地方,那是家常便飯的事兒,紫碘也成了常備藥物。

  衛淮就是在這一過程中,發現心裡不敏感,能將敏感的皮膚所承受的痛苦給抵消掉,保持住了承受能力,漸漸地,或許被叮咬的太多了,也就不覺得怎麼了準確說,是有了一定抗性,也被叮咬習慣了。

  而這幾十麥地,周圍要麼是水草甸子,要麼是樹林子,要水有水,要悶熱有悶熱,正是蚊蟲小咬喜歡呆的地方,每天順路回來,都能看到路上每隔一小段就有一片小咬飛舞,撞臉。

  在家裡邊也不輕鬆,熄燈後,屋裡邊總是能聽到嗡嗡嗡的聲音,那是一隻只嗜血的蚊子在靠近。

  哪怕是燒艾蒿、煙薰都沒什麼太大的作用。

  好在老葛經驗豐富,從山裡帶回一些老牛干,這種生長在枯樹樁子上的東西,被叫做木靈芝,又叫樹基子,這玩意兒是一種黴菌,不能吃,但只要點燃,

  就會升起一股嗆人的辣煙。

  入睡之前,在屋裡熏一熏,過上一陣,等到那股子辣煙味兒不重了,人能接受了再去睡覺,就省事兒多了。

  據老葛說放山人也經常用這種玩意兒來薰身上的衣物,氣味能留三天,三天時間,蚊蟲不敢近身。

  再有就是抽菸了。

  這也是北境那麼多人抽菸的原因,不少女人都有根長杆的菸斗,那坐在炕上抽菸的派頭,絲毫不輸男人。

  聽到衛淮這麼說,還從沒在一起打過獵呢,王友良想了想:「行啊,一起去看看,從西邊草甸子過來的這一群好打,咱們往北邊林子去看看,這地方的不好打。」


  衛淮也贊同先把最麻煩的地方給處理了。

  兩人一起,朝著麥地北邊走。

  在王友良帶領下,衛淮很快看到野豬在麥地里撒歡留下的痕跡,大片大片的麥子被壓倒,一條條被弄得亂七八糟的溝槽,在麥地里縱橫交錯,弄得不像樣。

  這些野豬,都不在麥地邊緣,儘是往地塊中心跑。

  一畝地能產四百斤左右小麥的話,那六七處被禍害的地方,少說也被損毀了兩三千斤,已經被野豬禍禍不是一天兩天了,之前知青轟摔、下夾子的事兒,並沒有起到卵用。

  兩人都是有經驗的獵手,也知道這些野豬白天不會來,得到臨近天黑的時候才會從林子裡出來,這大早上的,它們吃飽喝足,說不定在什麼地方睡覺也不一定。

  而且,野豬也習慣走自己認為安全的地方,豬群往來,也容易形成獸道,在林子裡很容易就找到。

  細看那些腳印,少說也有二十多隻野豬,這樣的群勢,在山裡很常見,尤其是這個季節,不少母野豬都產崽了,那些蹄印,小的居多,是今年野豬下的崽,

  二三十斤的黃毛居多。

  跟唄!

  衛淮和王友良兩人摘下槍,順著獸道就跟了下去。

  黑炭一路小跑在前,跑上一段,就停下來等著,有它領路,都不用一直順著獸道追尋,直來直往。

  這一跟就跟了半個多點,兩人走出六七里地,攀上北邊山坳上方的山樑,看到了山坳河溝邊在晨光下翻拱打滾的野豬,大豬不多,兩百來斤往上的,就只有六個,最大的是一頭三百來斤的炮卵子,黃毛豬崽有十多隻,在草地上追逐玩耍。

  若是衝著去打野豬肉,其實只要進山,幾乎想找都能找得到。

  衛淮現在,對野豬已經再沒有之前初來北境的那種陌生感和驚恐,手裡有五六半,更不會怕。

  若是孤豬,他會小心避讓,不會去輕易招惹,但眼前的是一打就跑,輕易不會主動攻擊人的豬群,真沒什麼好怕的,打就完了。

  看到那些黃毛,和兩百來斤的母豬,他不由小聲地嘀咕了一句:「都是一堆好肉啊!」

  「是好肉,可要打,也得選著那些大的打,把大的打怕了,跑進深山裡,短時間就不會出來了,到時候也不用天天守著。」

  王友良看看地形,感受一下風向:「我們現在在下風口位置,你到下邊河邊守著,我順著山樑繞到前邊,給我大概二十來分鐘的樣子,你槍法好,你先開槍打,被你一驚,野豬群肯定往我那邊跑,到我那裡,我也瞅著打一下,看能不能驚回來,你找機會再打反正就儘量打吧!」

  衛淮也差不多是這想法,只是原本想看上前攔截,既然王友良說他去前面,

  那衛淮自然沒啥好說的。

  事情就這麼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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