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搞錢的路上,還是孤獨一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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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8章 搞錢的路上,還是孤獨一些好!

  人的底線,非常微妙,它會由於一些外在的東西,而不斷下滑,直到消失。

  而這些外在的東西,金子,錢財無疑是最有力的代表。

  衛淮跟老葛說知道了,那就是真的知道了。

  為了一個十八羅漢帽,各種算計層出不窮,或是威逼,或是利誘,換著法子的來,衛淮在蜀地的時候,見得多了。

  好話歹話,衛淮清楚。

  老葛的話自然是好話。

  採金場是什麼地方?

  他一句「有命弄到手,可不一定有命留得住」,足以讓衛淮隨便想想就知道那是一個非常兇險的漩渦。

  貿然涉足,那就是將自己置身險境。

  人的心思變化莫測,他不敢輕易揣測。

  人和野獸相比,他更願意和野獸打交道,雖然也兇險,但卻更單純直接,

  金沙才多少,兩塊多錢一克,確實遠遠比不上他跑山打獵的收穫,自然就更沒必要摻和。

  幾個知青一陣忙活,幾樣菜上桌,飯也很快被端上來,蒸的是燕麥飯。

  衛淮還從沒吃過燕麥飯,看上去棕黃棕黃的,聞上去很香,並沒有摻雜其它東西。

  看得出,幾人已經儘量將這頓飯菜弄得更好些了。

  戴眼鏡的知青似乎知道鄂倫春人喜歡喝酒,有些歉意地說:「我們幾個都不擅長喝酒,平日裡也很少喝到,就沒有備酒,還有這些飯菜,別嫌棄————.」

  老葛擺擺手,笑道:「嫌棄啥呀,我們也是在山裡過慣了的人,這桌子飯菜,對我們來說,已經很好了,至於酒,我們自己帶著就有-—-你們要不要來點?」

  幾人紛紛搖頭。

  吃完飯還要去看看能不能將那隻老虎崽子打回來,老葛也沒有喝酒的想法。

  在幾人的招呼下,動筷吃了起來。

  跳貓子肉衛淮和老葛平日裡就沒少吃,對它沒多少興趣,倒是那一碗金針菜、猴腿菜和毛尖蘑,讓兩人吃著挺舒服,沒少下筷。

  尤其是毛尖蘑,如老葛所說,非常的鮮,泡一些在軟糯適中、香氣濃郁的燕麥飯里,吃得非常舒服。

  草兒也喜歡吃這些東西,但是小姑娘還是膽怯,緊緊地挨著衛淮坐在一起,

  衛淮問她想吃啥,她也不像在林場窩棚里那麼隨意。

  但領在身邊也有不少時間了,從她往菜碗裡瞟的眼神,衛淮就知道她想吃些什麼,幫著夾了不少菜,她也喜歡用毛尖蘑燒的湯泡著燕麥飯吃。

  席間,衛淮和老葛也和這些知青簡單聊了一下,知道戴眼鏡的知青名叫柳文厚,在黃花嶺生產隊當會計。

  由於有些文化,因此,隊上念文件、讀報紙、組織學習等活動,都是他來承擔,說是很有覺悟,還在去年入了黨。

  另一個看上去憨厚的知青,名字叫尚廣乾,在生產隊當著生產委員。

  至於三個女知青,另外兩個衛淮沒記住,只記住了那個頻頻起身給草兒夾菜的姑娘,名叫江星瑤,最主要的是,她不是上海來的,而是從內蒙那邊的扎蘭屯過來的。

  扎蘭屯在大興安嶺中段位置,和黑龍江的齊齊哈爾接壤,當然,距離興安公社這邊,那也有著上千里地的距離了六八年九月的時候,她和扎蘭一中的五十一名同學一起出來,大部份分到遜克新鄂鄂倫春民族公社當知青,只有她和另外三人被分到了興安公社,其中有兩個,已經回了扎蘭屯,還有一個回去過年,得到過了年初六的時候才回來。

  她自己條件其實也不錯,父母都是扎蘭鋼鐵廠的工人。

  當然,衛淮之所以關注她,是因為他覺得江星瑤似乎挺喜歡草兒,想著有朝一日真能在黃花嶺定居下來,如果他和老葛外出的時候,她能幫著照管一些草兒。

  草兒年歲不斷長大,很多事情,可不是衛淮能照管得了的,確實需要個女人幫忙教導一下,畢竟是個女孩子。

  當然了,並不是說衛淮對她就有意思,別的不說,江星瑤出來當知青的時候,就已經十八歲了,如今已經過了八年,都二十六歲,比衛淮自己就整整大了六歲。

  何況,人家條件不錯,有機會隨時可能回去當工人。

  最起碼,他知道這年頭知青有回去頂崗這一回城途徑的。


  衛淮覺得,搞錢的路上,還是孤獨一些好!

  何況,他走的是跑山打獵,常年在山裡奔波的路子。

  有了更多掛礙,不見得是什麼好事兒。

  現在也還年輕,不急於這一時。

  吃飽喝足,衛淮再次跟幾人交代了一下,把草兒交託給幾個沒什麼事做的知青照管著,和肩上架了金雕的老葛一起背著槍,領著黑炭就走。

  兩人出了門騎上馬,出了黃花嶺村子,順著國防公路走了一段,岔上來時的公路,開始驅馬小跑起來,差不多花了一個多點的時間,再次回到看到老虎崽子那地段公路,然後就放慢腳步,沿著路邊尋找著老虎崽子的腳印。

  倒也沒多長時間,便被兩人看到,當即騎著馬,一路順著老虎崽子的腳印走當然,也不用兩人過多注意林間雪地上的痕跡。

  早在黑炭還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在山裡的營地,吃過孟壽安打的那隻老虎崽子的肉。

  幼年的食譜,記憶深刻。

  在衛淮讓它噢過氣味的時候,就一直上前帶路。

  兩人只要跟著它,注意著周邊的動靜就行。

  事實上,要讓兩人看著老虎崽子的腳印跟,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這些日子,沒下過雪,天氣一直晴朗,太陽雖然沒什麼溫度,但終究讓積雪化了一些,晚上又特別冷,讓雪層最上面的冰殼子厚實,人走上去,一踩一咔,但老虎崽子在上面,就很少出現下陷的情況。

  加上老虎崽子的腳底板大,又裹著厚厚的皮毛,留下的印記模糊不清,真要靠人憑著一雙眼睛盯著那些細微的痕跡,絕對是一件讓人非常頭疼的事。

  但有黑炭在,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抬頭香的獵狗,那嗅覺能力不是蓋的。

  兩人在山林里穿行了半個點的樣子。

  這片林子很平緩,即使有點坡度,也讓騎在踏雪上的衛淮覺得像是行走在平地上,落葉松林里的間隙也大,穿行得很輕鬆,只是在突然出了林子的時候,衛淮才發現,自己已經在一座大山半腰了,往下的坡度很陡,像是突然出現的斷崖。

  而黑炭還是沒有停下的意思,順著陡坡就小跑著下去。

  只是看到衛淮和老葛沒有立馬跟上來,它停下腳步,回頭看著衛淮,鳴鳴地哼叫著,在催促。

  眼前的溝谷里,不再是落葉松林,成了大片的樺樹和楊柳樹夾雜的地方,林子也變的密實起來。

  正在兩人朝著下方山林眺望的時候,樺樹林裡突然有飛龍鳥尖細的聲音傳來。

  北境的飛龍很多,松林、樺樹林、冷杉林里,不刻意去找,衛淮也經常能碰到,對現在聽到的聲音很熟悉,那是飛龍鳥被驚動的時候,才會發出的聲音。

  兩人都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只見幾隻飛龍突然竄飛起來,落到樺樹枝頭,跟著拍打著翅膀飛出去四五十米的樣子,就又落了下去。

  緊跟著看到的,是一隻通身黃褐色,附著灰色斑點,體型比青皮子小一些的野物竄上枝頭,蹲在枝上,嘴巴里還咬著什麼東西,細看之下,正是老虎崽子。

  本以為還要花不少時間才能找到,沒想到在這林子裡,它自己先冒頭了。

  黑炭幾乎在看見那老虎崽子的時候,就發出嗚嗚的凶聲。

  「快,趁著它在樹上,趕緊讓黑炭上,把它給截下!」

  老葛顯得很興奮,翻身從棗紅馬身上跳下來,在雪地上沒站穩,打了翹超,

  跌坐了下去,肩膀上的金雕跟著搖搖晃晃,翅膀扇了兩下才穩住。

  衛淮聽到老葛的催促,略微猶豫了一下,衝著同樣興奮起來的黑炭發出命令:「吼吼————」

  他之所以猶豫,是有些擔心黑炭下去,會不會遭到老虎崽子撲咬,單獨的黑炭對上老虎崽子,討不了好,再一個,他猶豫要不要就在這裡開槍。

  估摸著這距離,得有四百來米的樣子。居高臨下,很適合射殺。

  但想了想,他沒太大把握,還是靠近些再說。

  黑炭甩著尾巴,一溜煙地朝著下邊的林子狂衝下去,很快沒入樺樹林裡。

  衛淮也清楚,眼下這坡度,對於踏雪來說,太陡了一些,哪怕踏雪會以犬坐的方式往下滑,還是太慢,而且下邊的樺樹林子裡還有不少密實的灌木,不方便騎馬。


  他立刻從馬背上跳下來,摘下水連珠,竄下陡坡,喀喀喀地踩著冰殼子,一路衝下去。

  到了林子裡,他就發現,自已根本看不到老虎崽子的位置,好在,他估摸著位置彎著腰朝林子鑽了沒多遠,就聽到裡面傳來黑炭朝天的吠叫聲,當即尋著聲音找了過去。

  等他到了那棵樺樹底下,老虎崽子依舊還在樺樹上,只是看到衛淮趕到,叼著飛龍,幾下竄跳到更高的地方,將捕捉到的飛龍鳥放樹權上,用一隻爪子按著,就這麼偏頭看著下方的衛淮和狂吠不止的黑炭。

  這反應,倒是讓衛淮挺意外,深吸幾口氣,他將水連珠抬了起來,朝著樹梢上的老虎崽子瞄準,果斷扣動扳機。

  砰.·

  從槍口激射而出的彈頭,瞬間洞穿老虎崽子的腦袋,從腦後帶出一蓬血霧,

  直接一個跟斗從十多米高處掉了下來,被下方的樺樹枝條擋了兩下,膨地一聲砸在下邊的雪層上。

  為防止皮毛被黑炭咬壞,他先一步衝過去,將黑炭給擋住,看著腦袋被洞穿的老虎崽子,衛淮樂呵起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心想著需要花費很大力氣都不一定能到,沒想到那麼輕易就完成了獵殺。

  他將這有四五十斤的老虎崽子甩肩膀上扛著,領著黑炭鑽出樺樹林,爬上那片沒什麼大樹的陡坡,將老虎崽子放到老葛旁邊。

  老葛伸手摸了把老虎崽子的皮毛,他應該是看出衛淮之前的猶豫了,說道:「安巴,我跟你說,以後要是碰到老虎崽子,若是在林子裡,放心放狗去追持樣。

  這玩意兒,爬樹最是厲害,轉眼就能爬到一棵大樹的樹梢,這也是它躲避危險最好的法子!要是碰到它在樹上,那更好,獵狗在樹下一站,朝天狂吠,它就只會在樹上看著,輕易不會逃走,對它來說,躲在樹上,就是最安全的地兒,沒有比這更省時省力的。」

  衛淮也在老葛旁邊坐了下來:「還在山裡營地的時候,我跟孟川、孟壽安去打過一次野豬,本來是圍獵野豬,結果驚出一隻老虎崽子,他們開了一槍,沒打中,我們三人,騎著馬追了很遠才追上——」

  老葛警了他一眼,不緊不慢地掏出菸袋鍋和煙盒,裝了一鍋煙點上:「你自己也說了,打了一槍,那是被槍驚到了,才一直跑,其實這玩意兒,挺懶,它們更喜歡在發現野物獸道的時候,一直藏在旁邊守著,很少長距離追逐獵物,突襲一下沒逮到,一般就不再追了。

  單打獨鬥,沒有獵狗是它們的對手,這玩意兒速度太快,但它們在深山裡邊,也沒見過獵狗啊,就像人一樣,碰到要干架,那也得審視一下,到底能不能幹贏。

  所以,哪怕它們比獵狗厲害,碰到獵狗,第一反應就是跑,實在跑不過了,

  立馬上樹,上了樹就不會輕易下來。

  獵狗這一聲聲吠叫,那聲勢兇猛,還是很有威懾力的。

  尤其是狗幫,聲勢更強,被它們圍著一通吠叫,很多獵物都得上幾分。要是有狗幫,也別聽別人說,放出去會把它皮毛撕爛,獵狗很難將它圈住,它們也沒那麼容易輕易就將獵狗咬死。

  我們鄂倫春人打老虎崽子,發現的時候就是放狗,追不了多遠,肯定得上樹,早些年的時候,打老虎崽子,很多人其實都不用槍,用的是弓箭。」

  「有那麼容易?」

  衛淮有些不敢相信。

  「不信啊!」

  老葛眉頭挑得老高,朝天吹出一口煙氣:「不是跟你吹,我以前打過的老虎崽子,一雙手指頭加一雙腳指頭都數不過來,我弓箭不行,那時候一把別拉彈克槍玩得溜,每年都要打到兩三隻。這玩意兒值錢啊,可惜,在山裡很難遇到。

  都說老虎崽子耳朵靈,鼻子尖,但這深山裡邊,有幾隻老虎崽子聞過人味、

  火藥味,它們也怕呀。」

  衛淮笑笑,掏出香菸點了一根,也不跟老葛:「我信!」

  老葛跟著又說了些老虎崽子的事情,讓衛淮不得不承認,他確實非常了解老虎崽子。

  比如,他說老虎崽子喜歡捕食跳貓子、灰狗子、野雞之類,對這些動物發起攻擊,通常以樹為據點,它貓在樹上,看到這些野物從樹下經過,就一下子俯衝下來。

  還說看到它們上樹去捕殺歇在樹上的鳥和灰狗子,十來米高的樹,溜一下就能上去,還能從一棵樹縱跳到另一棵樹上,跟飛一樣。

  又說老虎崽子挺殘忍,捕捉到獵物,忙著吸血,血吸得差不多了,這才用爪子扒開皮,慢慢吃肉。

  要是碰到黑瞎子和大的野豬追,它會立刻上樹,要是被圍在樹上,它還會往下撒尿,淋到它們身上,沾染到那些氣味,受不了,通常都是敗興走掉!

  衛淮只是微笑著聽著。

  他發現,老葛在說起一些往事的時候,總是會煥發出別樣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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