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6章 797.決意先修大寧律
第796章 797.決意先修大寧律
放心好了,張巡本來也沒準備做一個「仁宗」皇帝。宋仁宗被人指著鼻子,拉著衣袖,唾沫星子噴一臉大罵生不出就趕緊領養。清仁宗嘉慶那更是個絕頂糊塗蛋,治世時不單發生因為沒人開關宮門,導致狀元無法進宮參加傳臚大典的鬧劇。
甚至出現了兵部大印丟失超過一年半,一直無人發現,全國上下就這麼對付著的爛事。國防部的印信都沒有,而且沒了這麼久也沒人上報,這不純搞笑嘛。
至於什麼天理教打進皇宮啊,一名孤勇者廚子面對數百名大內侍衛直刺君王之類的事,那更是數不勝數。
你讓張巡做這種垂拱而治的糊塗蛋皇帝,那你不如現在就把張巡砍了,或許還省事一點。
今兒的話已經密了,張巡不想再多說。黃夢干也沒指望張巡聽了就立刻同意他那個鄉紳法庭的提議,這種事不可能一而就的。
於是黃夢干只是起身告退,並不復多言。張巡站起來,把人送到門口,還命侍衛親軍繼續送到大寧門外。
鄉紳法庭?張巡心中的態度是反對大於認可的,這事且先按下。不過黃夢干也算是提醒了張巡,新朝建立,用的卻還是《宋刑統》和《唐律疏議》,這事不行,得重新弄一本。
帶清入關第三年,便也開始草創整理《大清律例》了。咱們這會兒建元到第二年,該把這事提上議程咯。
轉天召對,同宰相們議論結束之後,張巡就問了一句,宋慈的兒子還在不在?
宋慈本人是早就已經去世了,仔細算算,怕是都快四十年咯。按照這個時間來推斷,他的兒子即便在世,恐怕也七老八十了。
四位宰相中還是金應先反應過來,說宋慈的其他兒子不知道,有一個兒子他記得,因為這個兒子和留夢炎是同一科的。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甲辰科,考上之後就外派去做司理了。
眼下算算,也有六十多歲咯,不知道在世不在世。
聞言,張巡就讓侍從去省台吏部調查,按照金應的說法,這個宋慈小兒子叫做宋秉孫。但再多的訊息,他也不知道。之所以能夠想起這事,還是因為當初他參與了對於留夢炎陰謀暗害文天祥一案的審議。
彼時張巡把留夢炎當成趙濕的替罪羊,直接推出去砍頭了。後續還牽連了一批人,什麼同年、同黨、同鄉之類的,為張巡掃清朝中的投降派。
這件案子,那是僅次於哭廟案的宋末大案,金應到現在都記憶猶新。
都說起宋慈了,大伙兒肯定猜到張巡要新編寧朝的刑法。這點最基本的政治敏感度都沒有,那直接告老退休得了。
既然說起這個事了,李讓也發言。表示說先前被阿術裹挾著,一道投降了張巡的帶元中樞官吏里,有個叫何榮祖的。
此人世代為吏,等投降張巡的時候,已經是山東按察使(山東肅政廉訪使)了。據說是個很有幾分刑案才學的人物,要不然也不會在帶元從一名御史台屬吏累升至按察使。
「多大年紀?」張巡正在等吏部的回報,這便問問這個何榮祖什麼情形。
「年過六旬咯。」李讓想了想,回憶起一個已經有些老邁的身影。
「既然是你推薦的,不妨命公車送來京兆。」張巡一聽這個年紀,就覺得可能像樣。
干法學的,尤其是請來編纂法律條文的,一定要有經驗。這一行和大夫有點相似性的,見得多,才能面面俱到。封建農業社會和後世信息化社會不同,後世的法條可能十年二十年就落後了,如今怕是一百年都不會有本質的變化。
主要就是一個見識廣泛,把那些奇形怪狀可能發生的案子都作為「律附」編纂進來,充實到新刑法中。仔細算算,《宋刑統》的主體都是三百年前編纂得了。
像是經濟糾紛,社團合作,僱傭關係等等,以及對於親屬身份的確認都有相當大的區別。最簡單的,離婚之後回娘家或者再嫁的妻子,毆打前夫的母親,甚至是殺死前夫的母親,算不算十惡不救裡面的「惡逆」重罪。
不孝,主要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結婚、作樂等。惡逆那罪名就大了,指毆打和謀殺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長。
有人認為離婚之後就只是單純的傷害或者殺人,有人認為依舊屬於惡逆。這玩意幾都得參考實際進行修訂和更改,畢竟事出有因的殺人,未必判死刑,充軍極邊也是有的。但惡逆殺人,不單單要判死刑,還得凌遲處死呢。
「依稀記得此人已然告老。」李讓頜首,道了一句。
按律七十歲退休,六十幾歲覺得身體不行了,就告老致仕也很正常。何榮祖跟著阿術投降張巡之後,張巡是一概確認投降者官人身份的。
拿到了官人的身份,再申請退休,就可以享受寧朝的退休待遇。整個家門,也不是「冷籍」,而是正經的「官戶」。後輩繼續去考科舉,或者從軍,這家門在寧朝就立起來了。
「找。」
沒那麼多廢話,只要是活著的,那就請來。如果能夠親自參與並編纂一本《大寧律》,宋秉孫和何榮祖就青史流芳了好吧。
就這會兒聊天的時候,侍從跑回來匯報,宋秉孫也致仕了。這會兒正在福建建陽老家養老呢,其子宋憲也中了進士,人在淮西當佐貳。
有明確訊息就好,同樣去給咱召來。要是宋慈本人在,張巡就不搞這麼多麻煩事了。
這不是他人不在嘛,那只能去找他兒子孫子,來瞧瞧家學淵源,到底傳下來多少。
也六十多歲,算見多識廣的宋秉孫,應當可以為張巡提供一些法律、法治上的建議吧「陛下重修刑律,確也是一樁盛事。」葉李不分管這個,但是也認為編修新朝的刑法,屬於是宣揚正統性的一環。
說起來來挺稀奇的,帶英他在香港就實行的《大清律例》和帶英自己的法律。帶清都滅亡了幾十年,也沒想到自己的法律能夠延續這麼久。
「哎呀——」張巡略略吐了口氣。
司法權作為最重要的權力,肯定是要握在京兆中樞手裡的。隔壁西大,不也是有最高法院嘛。大法官們的判例,可以影響之後數十年的同類司法案件。
你州裡面判了,如果有被上訴到最高法院,那判決結果完全可以被推翻。州里的不算數,最高法院的才算數。
單從這裡看,縣鄉間的鄉紳法庭,似乎不會有什麼天大的影響。反正還可以上訴,甚至上訴到中樞的刑部來。
但張巡顧慮的不單單是這簡單的鄉里司法審判權的問題,要是開了這個頭,之後鄉紳們會不會謀求更大的基層權力呢?
設想很好啊,司理負責調查環節,推官負責起訴環節,鄉紳法庭負責審判環節。看似分的明白,但以封建王朝官府和官吏固有的懶政、怠政、不作為的作風來看,誰知道最後這三個環節的實際工作,是不是都一股腦兒的推給鄉紳法庭?
一旦推出去,表面上看進行案件調查,整理調查報告,形成證據鏈的還是司理。但工作全都是下面鄉紳派人做的,朝廷派出的司理只是簽命而已,這調查環節不就純為了審判結果服務嗎?
甚至有可能鄉紳法庭開庭之前,就已經明確了判決結果。開庭只是表面裝一裝而已,走完流程拉倒。
進士老爺們菁華高選,人生前十幾二十年都在讀書求學。一旦高中,發到地方州縣,那就是突然跳進了大染缸啊。
明清兩代的縣令,被鄉吏衙役耍得團團轉,啥玩意兒也不懂,見天被蒙蔽的人,那是大有人在啊。
這個口子啊,真不好開啊。
「陛下不妨說來與臣聽聽。」葉李不怕和張巡聊天,就怕張巡不和自己聊天,聊得越多他主意越多。
「以鄉里德高望重,五十歲以上之縉紳,一縣配五或七名,決斷案件,是否妥當?」張巡到底還是把這個事說了出來。
就類似於那種法官團,一件案子由奇數的鄉紳來參與判決。如果眾人態度一致,那就最好。不一致的時候就投票,擁有三分之二以上人數的意見,形成判決。
「啊!」不必說,四位宰相的態度和張巡昨天的態度沒啥太大的差別。
國家刑獄的大權,怎麼可以旁落到鄉紳的手裡?就算是需要聽取鄉紳們的意見,那完全可以恢復先前的「三老」制度,或者以法令的形式,要求縣令在判決案件時,需要有本地的鄉紳在場。
最終怎麼判,可以聽聽他們怎麼說,甚至是來說情也好,回護也罷,乃至於是判冤假錯案也沒問題。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大清官海瑞,他判案也不是純按照律法來判的。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連這樣的大清官都這麼判案的,普通的縣官在決獄時,那百分之百會受到本地頭面人物的影響。畢竟徵收賦稅,募集役,都需要本地頭面人物的配合。
審判權在縣令都已經這樣了,審判權要是直接放給鄉紳,那這天都要黑啦。
你說上訴?不是不可能。但指望一個升斗小民去州里,去路分治所上訴,幾乎已經是難於登天的事了。至於到京兆來敲登聞鼓,讓張巡親自斷案,那難度大的沒邊。
明初朱元璋倒是讓百姓手捧著《大浩》直接上京來告御狀,沿途有司不得阻攔呢。但也就洪武一朝,後續這一套玩不下去。
「我也覺得不十分妥當。」張巡是支持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有一個相對得宜的界限的,只是感覺這步子跨的太大了,扯看蛋了都。
「此議不妥,此議不妥。」葉李直接表達了反對意見。
「那諸位以為,如何牢固郡縣,與京兆同心呢?」張巡肯定謀求長治久安之策的。
「既開科舉,如何不同心?」李讓都疑惑了,這話問得不像樣啊。
科舉制就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極大地加強了央地之間的聯繫,同時也在客觀上,一定程度實現了「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的目標。
從唐代最次都得縣尉的兒子來參加,到宋代已經可以令城鄉內的一般富戶參加,堪稱是跨越性的提升。等到明清,一般自耕農家的子弟,都有飛上枝頭變鳳凰的可能了。
單就這一條,便足以籠絡鄉紳了啊。上升通道存在,並且執行的比較公平、公正、公開,那州縣地方怎麼會不認京兆朝廷呢?
「這個我知道,只是覺得不十足。」張巡擺了擺手,他當然知道有科舉制維繫,只要帶寧開科,四方的讀書人就會趨之若鷺而來。
來為張巡效命的同時,不妨礙他們在老家作威作福,挖帶寧的稅基,偷帶寧的役啊等等,張巡突然有一種自己貪大求全的感覺。自己是不是太想干出一番事業來了,所以嘀咕些這個那個的?
「此事還得從長計議。」李讓當然知道鄉紳的尿性,讓張巡先歇著吧,別想了。
能把《大寧律》給編出來,就算是國朝一大盛事了。至於說京兆中樞和地方州縣的較量,那是另外一回事。
真要斗,有得是辦法斗,現在根本還沒鬥起來呢,就開始先搖白旗,對州縣鄉紳服軟,讓渡審判權。
亂命!
屬實的亂命,李讓只想讓張巡清醒點。
「哪怕是令鄉紳人眾,陪同審理,都比之前命其斷決來得強。」李讓旗幟鮮明的反對。
「陪審團?」這玩意兒也不太行,張巡很清楚陪審團這玩意兒很容易受到陪審員本人宗教、財富、階級、文化,甚至是種族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
放心好了,張巡本來也沒準備做一個「仁宗」皇帝。宋仁宗被人指著鼻子,拉著衣袖,唾沫星子噴一臉大罵生不出就趕緊領養。清仁宗嘉慶那更是個絕頂糊塗蛋,治世時不單發生因為沒人開關宮門,導致狀元無法進宮參加傳臚大典的鬧劇。
甚至出現了兵部大印丟失超過一年半,一直無人發現,全國上下就這麼對付著的爛事。國防部的印信都沒有,而且沒了這麼久也沒人上報,這不純搞笑嘛。
至於什麼天理教打進皇宮啊,一名孤勇者廚子面對數百名大內侍衛直刺君王之類的事,那更是數不勝數。
你讓張巡做這種垂拱而治的糊塗蛋皇帝,那你不如現在就把張巡砍了,或許還省事一點。
今兒的話已經密了,張巡不想再多說。黃夢干也沒指望張巡聽了就立刻同意他那個鄉紳法庭的提議,這種事不可能一而就的。
於是黃夢干只是起身告退,並不復多言。張巡站起來,把人送到門口,還命侍衛親軍繼續送到大寧門外。
鄉紳法庭?張巡心中的態度是反對大於認可的,這事且先按下。不過黃夢干也算是提醒了張巡,新朝建立,用的卻還是《宋刑統》和《唐律疏議》,這事不行,得重新弄一本。
帶清入關第三年,便也開始草創整理《大清律例》了。咱們這會兒建元到第二年,該把這事提上議程咯。
轉天召對,同宰相們議論結束之後,張巡就問了一句,宋慈的兒子還在不在?
宋慈本人是早就已經去世了,仔細算算,怕是都快四十年咯。按照這個時間來推斷,他的兒子即便在世,恐怕也七老八十了。
四位宰相中還是金應先反應過來,說宋慈的其他兒子不知道,有一個兒子他記得,因為這個兒子和留夢炎是同一科的。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甲辰科,考上之後就外派去做司理了。
眼下算算,也有六十多歲咯,不知道在世不在世。
聞言,張巡就讓侍從去省台吏部調查,按照金應的說法,這個宋慈小兒子叫做宋秉孫。但再多的訊息,他也不知道。之所以能夠想起這事,還是因為當初他參與了對於留夢炎陰謀暗害文天祥一案的審議。
彼時張巡把留夢炎當成趙濕的替罪羊,直接推出去砍頭了。後續還牽連了一批人,什麼同年、同黨、同鄉之類的,為張巡掃清朝中的投降派。
這件案子,那是僅次於哭廟案的宋末大案,金應到現在都記憶猶新。
都說起宋慈了,大伙兒肯定猜到張巡要新編寧朝的刑法。這點最基本的政治敏感度都沒有,那直接告老退休得了。
既然說起這個事了,李讓也發言。表示說先前被阿術裹挾著,一道投降了張巡的帶元中樞官吏里,有個叫何榮祖的。
此人世代為吏,等投降張巡的時候,已經是山東按察使(山東肅政廉訪使)了。據說是個很有幾分刑案才學的人物,要不然也不會在帶元從一名御史台屬吏累升至按察使。
「多大年紀?」張巡正在等吏部的回報,這便問問這個何榮祖什麼情形。
「年過六旬咯。」李讓想了想,回憶起一個已經有些老邁的身影。
「既然是你推薦的,不妨命公車送來京兆。」張巡一聽這個年紀,就覺得可能像樣。
干法學的,尤其是請來編纂法律條文的,一定要有經驗。這一行和大夫有點相似性的,見得多,才能面面俱到。封建農業社會和後世信息化社會不同,後世的法條可能十年二十年就落後了,如今怕是一百年都不會有本質的變化。
主要就是一個見識廣泛,把那些奇形怪狀可能發生的案子都作為「律附」編纂進來,充實到新刑法中。仔細算算,《宋刑統》的主體都是三百年前編纂得了。
像是經濟糾紛,社團合作,僱傭關係等等,以及對於親屬身份的確認都有相當大的區別。最簡單的,離婚之後回娘家或者再嫁的妻子,毆打前夫的母親,甚至是殺死前夫的母親,算不算十惡不救裡面的「惡逆」重罪。
不孝,主要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結婚、作樂等。惡逆那罪名就大了,指毆打和謀殺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長。
有人認為離婚之後就只是單純的傷害或者殺人,有人認為依舊屬於惡逆。這玩意幾都得參考實際進行修訂和更改,畢竟事出有因的殺人,未必判死刑,充軍極邊也是有的。但惡逆殺人,不單單要判死刑,還得凌遲處死呢。
「依稀記得此人已然告老。」李讓頜首,道了一句。
按律七十歲退休,六十幾歲覺得身體不行了,就告老致仕也很正常。何榮祖跟著阿術投降張巡之後,張巡是一概確認投降者官人身份的。
拿到了官人的身份,再申請退休,就可以享受寧朝的退休待遇。整個家門,也不是「冷籍」,而是正經的「官戶」。後輩繼續去考科舉,或者從軍,這家門在寧朝就立起來了。
「找。」
沒那麼多廢話,只要是活著的,那就請來。如果能夠親自參與並編纂一本《大寧律》,宋秉孫和何榮祖就青史流芳了好吧。
就這會兒聊天的時候,侍從跑回來匯報,宋秉孫也致仕了。這會兒正在福建建陽老家養老呢,其子宋憲也中了進士,人在淮西當佐貳。
有明確訊息就好,同樣去給咱召來。要是宋慈本人在,張巡就不搞這麼多麻煩事了。
這不是他人不在嘛,那只能去找他兒子孫子,來瞧瞧家學淵源,到底傳下來多少。
也六十多歲,算見多識廣的宋秉孫,應當可以為張巡提供一些法律、法治上的建議吧「陛下重修刑律,確也是一樁盛事。」葉李不分管這個,但是也認為編修新朝的刑法,屬於是宣揚正統性的一環。
說起來來挺稀奇的,帶英他在香港就實行的《大清律例》和帶英自己的法律。帶清都滅亡了幾十年,也沒想到自己的法律能夠延續這麼久。
「哎呀——」張巡略略吐了口氣。
司法權作為最重要的權力,肯定是要握在京兆中樞手裡的。隔壁西大,不也是有最高法院嘛。大法官們的判例,可以影響之後數十年的同類司法案件。
你州裡面判了,如果有被上訴到最高法院,那判決結果完全可以被推翻。州里的不算數,最高法院的才算數。
單從這裡看,縣鄉間的鄉紳法庭,似乎不會有什麼天大的影響。反正還可以上訴,甚至上訴到中樞的刑部來。
但張巡顧慮的不單單是這簡單的鄉里司法審判權的問題,要是開了這個頭,之後鄉紳們會不會謀求更大的基層權力呢?
設想很好啊,司理負責調查環節,推官負責起訴環節,鄉紳法庭負責審判環節。看似分的明白,但以封建王朝官府和官吏固有的懶政、怠政、不作為的作風來看,誰知道最後這三個環節的實際工作,是不是都一股腦兒的推給鄉紳法庭?
一旦推出去,表面上看進行案件調查,整理調查報告,形成證據鏈的還是司理。但工作全都是下面鄉紳派人做的,朝廷派出的司理只是簽命而已,這調查環節不就純為了審判結果服務嗎?
甚至有可能鄉紳法庭開庭之前,就已經明確了判決結果。開庭只是表面裝一裝而已,走完流程拉倒。
進士老爺們菁華高選,人生前十幾二十年都在讀書求學。一旦高中,發到地方州縣,那就是突然跳進了大染缸啊。
明清兩代的縣令,被鄉吏衙役耍得團團轉,啥玩意兒也不懂,見天被蒙蔽的人,那是大有人在啊。
這個口子啊,真不好開啊。
「陛下不妨說來與臣聽聽。」葉李不怕和張巡聊天,就怕張巡不和自己聊天,聊得越多他主意越多。
「以鄉里德高望重,五十歲以上之縉紳,一縣配五或七名,決斷案件,是否妥當?」張巡到底還是把這個事說了出來。
就類似於那種法官團,一件案子由奇數的鄉紳來參與判決。如果眾人態度一致,那就最好。不一致的時候就投票,擁有三分之二以上人數的意見,形成判決。
「啊!」不必說,四位宰相的態度和張巡昨天的態度沒啥太大的差別。
國家刑獄的大權,怎麼可以旁落到鄉紳的手裡?就算是需要聽取鄉紳們的意見,那完全可以恢復先前的「三老」制度,或者以法令的形式,要求縣令在判決案件時,需要有本地的鄉紳在場。
最終怎麼判,可以聽聽他們怎麼說,甚至是來說情也好,回護也罷,乃至於是判冤假錯案也沒問題。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大清官海瑞,他判案也不是純按照律法來判的。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連這樣的大清官都這麼判案的,普通的縣官在決獄時,那百分之百會受到本地頭面人物的影響。畢竟徵收賦稅,募集役,都需要本地頭面人物的配合。
審判權在縣令都已經這樣了,審判權要是直接放給鄉紳,那這天都要黑啦。
你說上訴?不是不可能。但指望一個升斗小民去州里,去路分治所上訴,幾乎已經是難於登天的事了。至於到京兆來敲登聞鼓,讓張巡親自斷案,那難度大的沒邊。
明初朱元璋倒是讓百姓手捧著《大浩》直接上京來告御狀,沿途有司不得阻攔呢。但也就洪武一朝,後續這一套玩不下去。
「我也覺得不十分妥當。」張巡是支持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有一個相對得宜的界限的,只是感覺這步子跨的太大了,扯看蛋了都。
「此議不妥,此議不妥。」葉李直接表達了反對意見。
「那諸位以為,如何牢固郡縣,與京兆同心呢?」張巡肯定謀求長治久安之策的。
「既開科舉,如何不同心?」李讓都疑惑了,這話問得不像樣啊。
科舉制就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極大地加強了央地之間的聯繫,同時也在客觀上,一定程度實現了「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的目標。
從唐代最次都得縣尉的兒子來參加,到宋代已經可以令城鄉內的一般富戶參加,堪稱是跨越性的提升。等到明清,一般自耕農家的子弟,都有飛上枝頭變鳳凰的可能了。
單就這一條,便足以籠絡鄉紳了啊。上升通道存在,並且執行的比較公平、公正、公開,那州縣地方怎麼會不認京兆朝廷呢?
「這個我知道,只是覺得不十足。」張巡擺了擺手,他當然知道有科舉制維繫,只要帶寧開科,四方的讀書人就會趨之若鷺而來。
來為張巡效命的同時,不妨礙他們在老家作威作福,挖帶寧的稅基,偷帶寧的役啊等等,張巡突然有一種自己貪大求全的感覺。自己是不是太想干出一番事業來了,所以嘀咕些這個那個的?
「此事還得從長計議。」李讓當然知道鄉紳的尿性,讓張巡先歇著吧,別想了。
能把《大寧律》給編出來,就算是國朝一大盛事了。至於說京兆中樞和地方州縣的較量,那是另外一回事。
真要斗,有得是辦法斗,現在根本還沒鬥起來呢,就開始先搖白旗,對州縣鄉紳服軟,讓渡審判權。
亂命!
屬實的亂命,李讓只想讓張巡清醒點。
「哪怕是令鄉紳人眾,陪同審理,都比之前命其斷決來得強。」李讓旗幟鮮明的反對。
「陪審團?」這玩意兒也不太行,張巡很清楚陪審團這玩意兒很容易受到陪審員本人宗教、財富、階級、文化,甚至是種族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