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徵信體系,催科外包
債務公司的設立,讓很多官員高興,也讓一些官員不滿。
他們認為事情不應該這個樣子,朝廷不應該從一無所有的流民身上索債。
朱由檢看出他們的意思,在會議結束之後,特意留下劉理順。問他道:
「順天府的議會,現在辦得如何了?」
「能不能代行國會的權力?」
劉理順斟酌一番,回道:
「代行國會權力還不行,需要和其他衙門繼續磨合關係。」
「但是順天府的民眾和官吏,已經接受議會。」
「民眾對議會很熱心,官吏雖然不滿議會幹涉,卻也認為議會可以代表民意。」
這就是好的開始,朱由檢點頭道:
「那就繼續完善。」
「朕需要順天府議會儘快把責任擔起來,通過《貨幣法案》。」
「代金券的發行不能再拖了,朝廷需要更多錢。」
劉理順也知道朝廷的現狀,財政一直處於緊張之中。
但他不明白的是,朝廷明明通過售賣遼河套的土地拿到一筆銀子,為何現在還是這麼缺錢?
他向皇帝說道:
「陛下,臣聽說遼河套土地售賣,朝廷收穫兩千四百萬。」
「有此收入,應當不急於發行代金券。」
「也不需要從民眾那裡收債。」
朱由檢搖了搖頭,說道:
「這兩千四百萬兩的收入不是常例,是花光了就沒有了。」
「再說了,東北開發、功臣安置、安南戰事、海軍造艦、運河秋操……這些都要花錢。」
「尤其是今年朝廷換屆,要調動不少官員,還增加了一些職位。這些沒有先例的事情,都需要預留經費。」
兩千四百萬兩銀子看似很多,其實卻只是朝廷一年的歲入。
而且這種意外之財,最好消耗在額外事情上。免得官員們把這項收入當做常例,大手大腳花費。
發行代金券,才是真正的擴大財源。朝廷能從中源源不斷獲得收益。
劉理順也知道正常收入和額外收入的區別,對皇帝的解釋勉強接受。
但是對於皇帝讓大臣入股債務公司,從流民身上收債,他實在忍受不了,認為是違背仁義:
「流民一無所有,朝廷要做的是安置,而非在身上增加債務。」
「朝廷應該做的,是去救助他們。」
朱由檢之前也是這麼做的,但是他現在覺得太慢。
以現在每年不到一百萬的移民數量,什麼時候才能把兩千萬、甚至三千萬人遷出去?
按照最壞的情況估算,北方受災最嚴重的省份,都需要遷出三成人。
以目前這個速度,根本無法完成。
而且他拿出來的金花銀,也承擔不了這個花費。
所以,他必須讓移民變成有利可圖的事情,讓官吏一起努力。
讓官吏入股債務公司,讓移民身上負債,說穿了就是為此。
他需要讓官吏更主動些,積極遷徙流民。
當然,向劉理順解釋得話不能這麼直接,他問劉理順道:
「欠債還錢,是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如果流民遷徙到海外就不用還債了,借錢給他們的債主怎麼辦?」
劉理順一時語塞,因為他不能說允許欠債不還。
那不符合道義,也會讓民間秩序大亂。
他只能秉承仁義理念,向皇帝道:
「欠債還錢,固然天經地義。」
「但是對流民的幫扶,也是應有之義。」
「陛下當以仁德之心,減免他們的負債。」
朱由檢聽得有些無語,因為這件事確實是他提出來的。
否則流民身上的債務,在朝廷根本不會提起。
不提起就可以當作不存在,自己特意提了,倒顯得自己不仁德,在逼流民還債。
為了避免這個誤解,他當即道:
「朕之所以設立債務公司,就是為了重組流民身上的債務,讓他們不用背負高利貸。」
「卿是貧苦家庭出身,應該知道民間最大的負擔除了地租外,就是沉重的負債。」
「那些有閒錢的大戶,趁著貧民青黃不接、遭遇意外時,用高額的利息,讓貧民身上背債。」
「很多貧民的土地,就是因此被他們拿去抵債了。」
「這是朝廷嚴厲禁止的,民間何曾禁絕?」
按照《大明律》的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
這是朱由檢規定月利率超過3%、年利率超過36%、總利率超過100%的利息屬於高利貸,朝廷不予支持的來源。
但是民間執行時,向來不夠嚴格,而且有很多辦法規避。
例如九出十三歸,明面上利息並不高,實際因為借十元只給九元、預先扣除利息,利率就變得直線上升,已經變成了高利貸。
對這種事情,朝廷根本沒法禁止。落在紙面上的,和實際利息不一。
劉理順出身民間,當然是知道這種情況的。
但是他心裡還有幻想,向皇帝道:
「罪犯尚且能赦免,臣以為陛下可下赦令,赦免流民的欠債。」
朱由檢聽得都笑了,向他道:
「罪犯是朝廷抓捕的,朕當然能代表朝廷赦免。」
「但是流民的欠債可不是欠朝廷的,你說那些債主會不會聽旨意?」
「卿是政務官員,不要太過天真。」
「朕的旨意不是誰都會聽,更何況這樣的旨意根本下不去。」
劉理順這下沉默了,他雖然有些理想和天真,這幾年地方官員做下來,卻也知道政策執行的不容易。
以他現在的見識,不難猜到這樣的旨意即使下發,也沒有多少債主聽從。
更何況,以朝堂大臣剛才在會議上的表現,他們根本不會認同免債。
皇帝就算寫了旨意,內閣也不會副署,那樣的中旨根本沒有任何效力,甚至不能下發出去。
放棄幻想的他,深刻認識到大臣也有私心,鄉間士紳更是。
關乎利益的事情,不是皇帝下一道旨就能解決。
——
讓劉理順認識現實後,朱由檢才勸他道:
「債務公司固然是有壞處,但是也要看到它的優點。」
「你說,是遍布鄉間的地主好管,還是三十家債務公司好管?」
「御史是盯著債務公司方便,還是盯著所有放貸的地主方便?」
這是顯而易見的,劉理順道:
「鄉間地主眾多,當然是債務公司更好管。」
「陛下的意思……」
有些琢磨出皇帝的想法,劉理順道:
「陛下的意思是盯著三十家債務公司,能夠更容易禁止高利貸?」
朱由檢哈哈一笑,點頭道:
「正是如此!」
「你在國會制定債務法案時,可以規定所有被認定為高利貸的債務,都可以申請債務重組,轉給債務公司。」
「這樣是不是能更容易禁絕高利貸?」
劉理順聽得一喜,對皇帝由衷佩服——
竟然能想出這樣的方法,禁絕民間高利貸。
可以想像,這個措施一出,民間那些欠下高額債務的,都可以申請債務重組,重新計算利息。
債務公司在科道官員、議員的監督下,必然不能像民間鄉紳那樣赤裸裸地提高利息,否則他們就面臨吊銷許可證的危險。
可以說,皇帝這一招,是讓債務公司和士紳斗,降低民眾負債。
而且債務公司還會入彀,因為他們能獲得更多收益。
為何會發生這個現象呢?劉理順心中似有靈光閃過,卻又想不出來。
這時,朱由檢又解釋道:
「想要禁絕高利貸,就必須要讓官府站在民眾一邊。」
「這是理想中的情況,實際卻非常難。因為放貸的地主和大戶,有更多錢財和資源讓官府偏向他們。」
「所以朕設立允許官吏入股的債務公司,讓債務公司負責債務重組,和放貸的地主大戶打官司。」
「你們說,官府在債務公司和地主大戶之間,會偏向誰?」
這是顯而易見的,由官吏組成的官府,當然會偏向他們入股的債務公司。
皇帝這個做法,其實是讓債務公司,承擔和地主大戶對壘的責任。
既然如此,債務公司在其中賺點收益,不是應該的嗎?
劉理順更加認識到債務公司的積極意義。
只是,這樣一來,債務公司和民眾都受益,是誰受損了呢?
劉理順剛才心中閃過的靈光,如今清晰起來:
『是債主!』
『放貸的地主大戶,在這中間最吃虧。』
『一旦被認定為高利貸,被迫債務重組,他們就別想獲得利息。』
『甚至連本金都要打折,有可能收不回來。』
『皇上這是讓官吏吃大戶啊!而非是吃流民。』
恍然醒覺,劉理順明白了事情的弔詭之處:
明明債務公司要向民眾收債,但是實際受損最多的,卻是大戶而非民眾。
欠下高利貸的民眾,能藉助債務公司免於高利貸的盤剝。
他們其實是受益者。
這讓劉理順一時間陷入茫然,不知道為何會變成這樣子?
有問題就問皇帝,劉理順當場問了出來。
朱由檢想了一下,指著西苑的池塘道:
「有一句俗話說: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
「如果把大臣看作大魚,大戶看作小魚,民眾看作蝦米。」
「你說債務公司成立前,大魚和小魚都在吃什麼?」
是在一起吃蝦米!
劉理順很快得出這個結論。
以前官府和大戶經常沆瀣一氣,吃掉作為民眾的蝦米。
皇帝設立債務公司後,事情反而變了,債務公司吃下大戶的放貸,然後才向民眾這個蝦米索債。
這才是正常的順序,而非大魚和小魚聯合起來,一起去吃蝦米。
皇帝在這中間,分配的是大臣和大戶的利益。
明白過來的劉理順,對債務公司的設立不再反對。
反而還積極道:
「臣以為債務公司還應有特殊的權力,例如強制討債。」
「對於民間的暴力逼債、典當妻女等行為,應當嚴格監督。」
「這類行為應和高利貸一樣,納入違法借貸,列入債務重組範圍。」
「如果經營範圍內出現這樣的事情而不問,說明當地債務公司不合格,應當評估許可。」
利用債務公司,打擊這些行為。
朱由檢點頭認可,認為可以增加債務公司的作用。
最好把金融方面的黑惡全部集中到債務公司,更方便朝廷監管。
他向劉理順道:
「債務公司應該對債主也是有益的,方便開展業務。」
「債主固然會被債務公司盯著無法展開違法借貸,卻也不用擔心欠債人逃亡,本金都無法收回。」
「對欠債不還的老賴,債主也可以轉賣債務,交給債務公司收回。」
「還有議會道德委員會要建立誠信檔案,和債務公司、錢莊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完善徵信體系。」
「凡是欠債逾期、違法借貸的,都應該有記錄,方便評估當事人的誠信,降低借貸風險。」
這都是在完善金融秩序,在一個完備的秩序中,合法經營的從業者,能獲得更高收益。
劉理順對此也不再排斥了,一一答應下來。
而且他還提出一個辦法,讓朱由檢陷入深思:
「陛下,臣以為拖欠官府的賦稅,也可以看作債務。」
「對於無力繳納的貧困家庭積欠,官府可酌情減免。」
「但是能繳納卻故意拖欠的,臣以為這種催繳積欠的工作,可以讓債務公司承擔。」
「如果他們仍拒不繳納,那就強制破產,由債務公司接收產業,把拖欠者強制移民海外。」
這個提議,是朱由檢沒有想到的。
他之前定的是納稅服役是公民的基本義務、拖欠賦稅凍結公民身份。
但是這個辦法在重製禮樂後或許能深入人心,現在很多人並不怎麼在乎公民身份。
清理積欠這件事,只能逼著官員去做,納入他們的政績考核範圍。
不過催科向來被視為暴政,很多自命清高的官員不願為。
如今,劉理順的提議,則展示了另一種可能:
官府可以把積欠打包給債務公司,讓他們去向大戶催債。
甚至,還能讓債務公司清查賦稅。發現偷稅漏稅的情況後,他們同樣可以去收債。
這對大明的賦稅徵收工作,將是一次完善,能夠極大地減少偷稅漏稅——
相比官府,在民間活動的債務公司,更清楚各家有多少家底、應該繳納多少賦稅。
他們的手段也更多,很多官府不方便做的,他們都可以做出來。
所以,朱由檢答應了劉理順的提議,讓他在順天府試點。
只要轉運朝廷的賦稅不變少,順天府可以將積欠催收外包,交給債務公司。(本章完)
他們認為事情不應該這個樣子,朝廷不應該從一無所有的流民身上索債。
朱由檢看出他們的意思,在會議結束之後,特意留下劉理順。問他道:
「順天府的議會,現在辦得如何了?」
「能不能代行國會的權力?」
劉理順斟酌一番,回道:
「代行國會權力還不行,需要和其他衙門繼續磨合關係。」
「但是順天府的民眾和官吏,已經接受議會。」
「民眾對議會很熱心,官吏雖然不滿議會幹涉,卻也認為議會可以代表民意。」
這就是好的開始,朱由檢點頭道:
「那就繼續完善。」
「朕需要順天府議會儘快把責任擔起來,通過《貨幣法案》。」
「代金券的發行不能再拖了,朝廷需要更多錢。」
劉理順也知道朝廷的現狀,財政一直處於緊張之中。
但他不明白的是,朝廷明明通過售賣遼河套的土地拿到一筆銀子,為何現在還是這麼缺錢?
他向皇帝說道:
「陛下,臣聽說遼河套土地售賣,朝廷收穫兩千四百萬。」
「有此收入,應當不急於發行代金券。」
「也不需要從民眾那裡收債。」
朱由檢搖了搖頭,說道:
「這兩千四百萬兩的收入不是常例,是花光了就沒有了。」
「再說了,東北開發、功臣安置、安南戰事、海軍造艦、運河秋操……這些都要花錢。」
「尤其是今年朝廷換屆,要調動不少官員,還增加了一些職位。這些沒有先例的事情,都需要預留經費。」
兩千四百萬兩銀子看似很多,其實卻只是朝廷一年的歲入。
而且這種意外之財,最好消耗在額外事情上。免得官員們把這項收入當做常例,大手大腳花費。
發行代金券,才是真正的擴大財源。朝廷能從中源源不斷獲得收益。
劉理順也知道正常收入和額外收入的區別,對皇帝的解釋勉強接受。
但是對於皇帝讓大臣入股債務公司,從流民身上收債,他實在忍受不了,認為是違背仁義:
「流民一無所有,朝廷要做的是安置,而非在身上增加債務。」
「朝廷應該做的,是去救助他們。」
朱由檢之前也是這麼做的,但是他現在覺得太慢。
以現在每年不到一百萬的移民數量,什麼時候才能把兩千萬、甚至三千萬人遷出去?
按照最壞的情況估算,北方受災最嚴重的省份,都需要遷出三成人。
以目前這個速度,根本無法完成。
而且他拿出來的金花銀,也承擔不了這個花費。
所以,他必須讓移民變成有利可圖的事情,讓官吏一起努力。
讓官吏入股債務公司,讓移民身上負債,說穿了就是為此。
他需要讓官吏更主動些,積極遷徙流民。
當然,向劉理順解釋得話不能這麼直接,他問劉理順道:
「欠債還錢,是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如果流民遷徙到海外就不用還債了,借錢給他們的債主怎麼辦?」
劉理順一時語塞,因為他不能說允許欠債不還。
那不符合道義,也會讓民間秩序大亂。
他只能秉承仁義理念,向皇帝道:
「欠債還錢,固然天經地義。」
「但是對流民的幫扶,也是應有之義。」
「陛下當以仁德之心,減免他們的負債。」
朱由檢聽得有些無語,因為這件事確實是他提出來的。
否則流民身上的債務,在朝廷根本不會提起。
不提起就可以當作不存在,自己特意提了,倒顯得自己不仁德,在逼流民還債。
為了避免這個誤解,他當即道:
「朕之所以設立債務公司,就是為了重組流民身上的債務,讓他們不用背負高利貸。」
「卿是貧苦家庭出身,應該知道民間最大的負擔除了地租外,就是沉重的負債。」
「那些有閒錢的大戶,趁著貧民青黃不接、遭遇意外時,用高額的利息,讓貧民身上背債。」
「很多貧民的土地,就是因此被他們拿去抵債了。」
「這是朝廷嚴厲禁止的,民間何曾禁絕?」
按照《大明律》的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
這是朱由檢規定月利率超過3%、年利率超過36%、總利率超過100%的利息屬於高利貸,朝廷不予支持的來源。
但是民間執行時,向來不夠嚴格,而且有很多辦法規避。
例如九出十三歸,明面上利息並不高,實際因為借十元只給九元、預先扣除利息,利率就變得直線上升,已經變成了高利貸。
對這種事情,朝廷根本沒法禁止。落在紙面上的,和實際利息不一。
劉理順出身民間,當然是知道這種情況的。
但是他心裡還有幻想,向皇帝道:
「罪犯尚且能赦免,臣以為陛下可下赦令,赦免流民的欠債。」
朱由檢聽得都笑了,向他道:
「罪犯是朝廷抓捕的,朕當然能代表朝廷赦免。」
「但是流民的欠債可不是欠朝廷的,你說那些債主會不會聽旨意?」
「卿是政務官員,不要太過天真。」
「朕的旨意不是誰都會聽,更何況這樣的旨意根本下不去。」
劉理順這下沉默了,他雖然有些理想和天真,這幾年地方官員做下來,卻也知道政策執行的不容易。
以他現在的見識,不難猜到這樣的旨意即使下發,也沒有多少債主聽從。
更何況,以朝堂大臣剛才在會議上的表現,他們根本不會認同免債。
皇帝就算寫了旨意,內閣也不會副署,那樣的中旨根本沒有任何效力,甚至不能下發出去。
放棄幻想的他,深刻認識到大臣也有私心,鄉間士紳更是。
關乎利益的事情,不是皇帝下一道旨就能解決。
——
讓劉理順認識現實後,朱由檢才勸他道:
「債務公司固然是有壞處,但是也要看到它的優點。」
「你說,是遍布鄉間的地主好管,還是三十家債務公司好管?」
「御史是盯著債務公司方便,還是盯著所有放貸的地主方便?」
這是顯而易見的,劉理順道:
「鄉間地主眾多,當然是債務公司更好管。」
「陛下的意思……」
有些琢磨出皇帝的想法,劉理順道:
「陛下的意思是盯著三十家債務公司,能夠更容易禁止高利貸?」
朱由檢哈哈一笑,點頭道:
「正是如此!」
「你在國會制定債務法案時,可以規定所有被認定為高利貸的債務,都可以申請債務重組,轉給債務公司。」
「這樣是不是能更容易禁絕高利貸?」
劉理順聽得一喜,對皇帝由衷佩服——
竟然能想出這樣的方法,禁絕民間高利貸。
可以想像,這個措施一出,民間那些欠下高額債務的,都可以申請債務重組,重新計算利息。
債務公司在科道官員、議員的監督下,必然不能像民間鄉紳那樣赤裸裸地提高利息,否則他們就面臨吊銷許可證的危險。
可以說,皇帝這一招,是讓債務公司和士紳斗,降低民眾負債。
而且債務公司還會入彀,因為他們能獲得更多收益。
為何會發生這個現象呢?劉理順心中似有靈光閃過,卻又想不出來。
這時,朱由檢又解釋道:
「想要禁絕高利貸,就必須要讓官府站在民眾一邊。」
「這是理想中的情況,實際卻非常難。因為放貸的地主和大戶,有更多錢財和資源讓官府偏向他們。」
「所以朕設立允許官吏入股的債務公司,讓債務公司負責債務重組,和放貸的地主大戶打官司。」
「你們說,官府在債務公司和地主大戶之間,會偏向誰?」
這是顯而易見的,由官吏組成的官府,當然會偏向他們入股的債務公司。
皇帝這個做法,其實是讓債務公司,承擔和地主大戶對壘的責任。
既然如此,債務公司在其中賺點收益,不是應該的嗎?
劉理順更加認識到債務公司的積極意義。
只是,這樣一來,債務公司和民眾都受益,是誰受損了呢?
劉理順剛才心中閃過的靈光,如今清晰起來:
『是債主!』
『放貸的地主大戶,在這中間最吃虧。』
『一旦被認定為高利貸,被迫債務重組,他們就別想獲得利息。』
『甚至連本金都要打折,有可能收不回來。』
『皇上這是讓官吏吃大戶啊!而非是吃流民。』
恍然醒覺,劉理順明白了事情的弔詭之處:
明明債務公司要向民眾收債,但是實際受損最多的,卻是大戶而非民眾。
欠下高利貸的民眾,能藉助債務公司免於高利貸的盤剝。
他們其實是受益者。
這讓劉理順一時間陷入茫然,不知道為何會變成這樣子?
有問題就問皇帝,劉理順當場問了出來。
朱由檢想了一下,指著西苑的池塘道:
「有一句俗話說: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
「如果把大臣看作大魚,大戶看作小魚,民眾看作蝦米。」
「你說債務公司成立前,大魚和小魚都在吃什麼?」
是在一起吃蝦米!
劉理順很快得出這個結論。
以前官府和大戶經常沆瀣一氣,吃掉作為民眾的蝦米。
皇帝設立債務公司後,事情反而變了,債務公司吃下大戶的放貸,然後才向民眾這個蝦米索債。
這才是正常的順序,而非大魚和小魚聯合起來,一起去吃蝦米。
皇帝在這中間,分配的是大臣和大戶的利益。
明白過來的劉理順,對債務公司的設立不再反對。
反而還積極道:
「臣以為債務公司還應有特殊的權力,例如強制討債。」
「對於民間的暴力逼債、典當妻女等行為,應當嚴格監督。」
「這類行為應和高利貸一樣,納入違法借貸,列入債務重組範圍。」
「如果經營範圍內出現這樣的事情而不問,說明當地債務公司不合格,應當評估許可。」
利用債務公司,打擊這些行為。
朱由檢點頭認可,認為可以增加債務公司的作用。
最好把金融方面的黑惡全部集中到債務公司,更方便朝廷監管。
他向劉理順道:
「債務公司應該對債主也是有益的,方便開展業務。」
「債主固然會被債務公司盯著無法展開違法借貸,卻也不用擔心欠債人逃亡,本金都無法收回。」
「對欠債不還的老賴,債主也可以轉賣債務,交給債務公司收回。」
「還有議會道德委員會要建立誠信檔案,和債務公司、錢莊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完善徵信體系。」
「凡是欠債逾期、違法借貸的,都應該有記錄,方便評估當事人的誠信,降低借貸風險。」
這都是在完善金融秩序,在一個完備的秩序中,合法經營的從業者,能獲得更高收益。
劉理順對此也不再排斥了,一一答應下來。
而且他還提出一個辦法,讓朱由檢陷入深思:
「陛下,臣以為拖欠官府的賦稅,也可以看作債務。」
「對於無力繳納的貧困家庭積欠,官府可酌情減免。」
「但是能繳納卻故意拖欠的,臣以為這種催繳積欠的工作,可以讓債務公司承擔。」
「如果他們仍拒不繳納,那就強制破產,由債務公司接收產業,把拖欠者強制移民海外。」
這個提議,是朱由檢沒有想到的。
他之前定的是納稅服役是公民的基本義務、拖欠賦稅凍結公民身份。
但是這個辦法在重製禮樂後或許能深入人心,現在很多人並不怎麼在乎公民身份。
清理積欠這件事,只能逼著官員去做,納入他們的政績考核範圍。
不過催科向來被視為暴政,很多自命清高的官員不願為。
如今,劉理順的提議,則展示了另一種可能:
官府可以把積欠打包給債務公司,讓他們去向大戶催債。
甚至,還能讓債務公司清查賦稅。發現偷稅漏稅的情況後,他們同樣可以去收債。
這對大明的賦稅徵收工作,將是一次完善,能夠極大地減少偷稅漏稅——
相比官府,在民間活動的債務公司,更清楚各家有多少家底、應該繳納多少賦稅。
他們的手段也更多,很多官府不方便做的,他們都可以做出來。
所以,朱由檢答應了劉理順的提議,讓他在順天府試點。
只要轉運朝廷的賦稅不變少,順天府可以將積欠催收外包,交給債務公司。(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