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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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由檢聽到錢謙益這一番話,很是認可地點了點頭。

  又看著掩飾不住得意的錢謙益,幫他總結升華道:

  「錢先生說得好啊!」

  「耕者有其田、織者有其杼,確實應該同樣寫入禮法。」

  「諸位都探討一下,如何實現這一點。」

  這番話貌似從錢謙益的話語中升華而來,但是錢謙益聽到後,之前得意的臉色,卻是不由一僵。

  分配土地和織機他敢說,但是「耕者有其田、織者有其杼」的想法,他卻是絲毫沒有的。

  更別說聽皇帝的意思,似乎不止於分配境外土地,這讓他頓時感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似乎自己又通了大簍子:

  『我什麼時候說過這番話?』

  『難道像恆產論一樣,又被皇上曲解了?』

  急得額頭上冒出冷汗,錢謙益覺得自己又要掉進坑裡。

  之前的恆產論就讓他不知受到多少大地主責罵,這番話如果再傳出去,估計全天下的士紳都要罵自己。

  這讓他急忙解釋道:

  「臣說的是給男子分配境外土地,租售給女子織機。」

  「境內土地各有其主,不可隨意分配。」

  其他大臣頓時也回過味來,認識到錢謙益之前那番話不是那個意思,是皇帝故意曲解。

  這讓他們從聽到「耕者有其田」的震驚中回過神來,認為只能把境外土地分配出去。

  朱由檢聽著他們的話語,知道這些出身士紳的官員對「耕者有其田」並不贊同,或者說擔心自己再一次限田,給農民平均分配土地。

  既然如此,他就嚇嚇這些人,詢問司農寺卿道:

  「翟卿,現在大明有多少土地,平均每戶能有多少田地?」

  翟鳳翀不願回答,卻又不得不回道:

  「大明的土地,大約有七八百萬頃,也就是七八億畝。」

  「戶口大約有千萬戶,但可能瞞報了一半。」

  「按兩千萬戶估算,每戶平均能有三十五到四十畝土地。」

  朱由檢聽到這個數字,雖然覺得還不精確,卻不妨礙他向群臣道:

  「如此說來,若是平均分配土地,每戶都能有三十畝以上,都能成為恆產者。」

  「可惜!可惜!」

  這可惜的是什麼,群臣都很明白。

  如果真的實行均田,大明有可能讓所有人成為恆產者。

  但是那樣他們也就同樣只有三十多畝地,怎麼耕讀傳家?

  想到皇帝有可能平均分配土地,踐行所謂的恆產論。這些人一個個在心中暗罵錢謙益的同時,紛紛向皇帝勸諫,認為不能均田。

  甚至還有人把朱由檢之前提過的人口增長說事,認為均田之後不出一代,就會維持不下去。

  朱由檢看他們的態度,只能明確說道:

  「諸卿都過慮了,已經有主的土地,只要不違背朝廷政策,朕怎會隨意分配呢?」

  「需要分配的官田,以後官府掌握的土地,應優先給無地、少地的農民租種,向他們徵收十分之一租稅。」

  「百畝以上不得繼續租種,除非有世職或爵位。」

  這是之前就實施的政策,經過蘇州的實踐後,士紳已經認命。

  朝廷上的大臣如今大多擁有世職,對此也不反對。

  所以他們在聽到皇帝不是均田,而是在官田上優先給貧民耕種後,頓時鬆了口氣。

  戶部尚書畢自嚴道:

  「若是這樣,臣以為可以寫入禮法。」

  「應該把空餘的官田,優先給租給貧民。」

  「祭田、學田等公田,也應該有些租給貧民。」

  工部尚書商周祚也說道:

  「除了公田之外,臣以為還可以鼓勵貧民開墾荒地。」

  「這樣同樣可以實現耕者有其田。」

  眾人七嘴八舌,把這個政策定下來,免得皇帝在私田千畝、官田百畝的限制後,進一步推動限田。

  一些人想到皇帝之前討論小康的鋪墊,更覺得這就是今日經筵皇帝的目的。


  朱由檢確實是這個想法,想把之前的措施固定下來。他知道大明士紳對田地的看重,也知道不能把他們逼得太狠。所以沒有進一步提出限田措施,而是道:

  「眾卿所說,皆有可取之處,可以作為耕者有其田的解釋。」

  「司農寺主管大明農業,以後要專門負責這一點。」

  「各地行司農寺,要和地方官府一起,對官田和公田的用途做好劃分,優先租給貧民。」

  「並且把能開墾的荒地劃分出來,分配給貧民開墾。」

  給司農寺加了職責,加強對官田和公田的管理。

  翟鳳翀急忙答應,免得皇帝不滿意,想要實行均田。

  同時他還問道:

  「公田數量有限,應該給他們分配多少呢?」

  「若是分三十畝,貧民就成了恆產者。這樣雖然最好,土地卻又不夠。」

  朱由檢想了一下,說道:

  「境內就定在五畝吧,只有境外五十畝的十分之一。」

  「五畝平均畝產兩石,都能收十石糧食,繳了十一稅還有九石,勉強能養活兩口人。」

  「貧民家庭人口大多不多,五畝就足夠了。」

  「如果想種更多土地,就讓他們去境外。」

  這個數字,讓群臣長舒口氣,認識到皇帝真沒有均田的想法,只是想讓耕種的農民有基本的土地。

  他們紛紛表態,支持耕者有其田。

  至於織者有其杼,他們擔心皇帝再搞出什麼么蛾子,齊聲附和錢謙益的解釋,認為就是租售。

  朱由檢聽得有些好笑,卻還是補充了一點:

  「為了讓民間有更多的織機,朕決定放開織機生產的限制,並且把文思院製作的家庭織機,放開所有專利。」

  「所有人都能仿製,並且對外出售。木匠還要接受針對這款織機的培訓,擁有維修能力。」

  這顯然會增加民間織機的數量,對擁有織機的商人士紳帶來影響。但是群臣現在也無心爭論這一點了,對這種小事情急忙答應。

  然後朱由檢又加了一條,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所有沒有房屋的大明公民,都可以在城外申請三分宅地。海外則提高到一畝,在上面建造宅院。

  各地也要專門劃出土地,建造公租房、廉租房,供沒有房屋的人安居。

  最終,寫在禮法上的條文是:

  大明公民擁有在大明土地上生存和居住的權利,每個擁有公民成員的家庭,皆可在失去土地、工作等生活來源時可申請租種五畝以上公田、或開墾十畝以上荒地,在失去房屋時於城外申請三分宅地。

  當地官府若無法提供,應幫助公民家庭遷徙到有空餘土地的地域。被遷移到大明本土境外的,應分配至少五十畝土地和一畝宅地。

  這條禮法,成為耕者有其田的法律依據,也成為了朝廷組織移民的依據。(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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