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好處,不抑鬱
第一次見面,彼此只是吃了一頓飯,都沒什麼交流,就可以在一起?
別說凌天等人的上一輩,就是年輕人也接受不了。
現在有一種現象叫閃婚閃離,那至少也有一段時間的相處,像這種剛認識就那啥的,也只有一頁情了。
不過,大多數的一頁情不會要孩子,可摩梭人卻會留下。
這種風俗,沒有辦法評論對錯,只能說太過奇葩。
拉克達卓瑪沒有理會幾人的反應,繼續講道:「我同賈克利利相處兩年多,生了第一個女兒一一一可佐瑪。人們都說孩子像他。」
「賈克利利也很得意揚言他要上門當姑爺。我告訴他,我有九個哥哥要你當姑爺幹什麼,要交阿夏就交阿夏,今後不要胡思亂想了。」
「這些話他聽了很不高興,從此,來我家的次數逐漸少了。其他臨時阿夏見空就插進來,荷巴力比馬就是其中的一個。」
阮小夕忍不住插嘴問道:「阿姨,當時你多大?」
「十八歲吧,嗯,十八。」
阮小夕的渾身一冷,才十八歲,就已經生了兩個孩子,跟了好幾個男人,這!
「走婚就是這樣,走了賈克利利,還會有其他男人來。我同他分手的消息很快傳開了,這可樂壞了我的臨時阿夏,馬益施和瓦厄窩,他們頻繁的來到,甚至有時兩人相遇在一起。」
「但是大家早就相識,互相知道底細,彼此可以忍讓,一般是後來的讓先到的。」
我去!
馬俊心裡想,摩梭族可真是男人的天堂,情敵相遇還能禮貌相讓,如果是在北方,搞不好都出人命!
他美滋滋的想到,要不然自己留在此地,也享受一下?
一念及此,後腦勺被人拍了一下,正是鐵錘!
「別胡思亂想,收起你那點花花腸子!」
馬俊尷尬一笑,嘿嘿,這才叫有賊心沒賊膽!
「那年冬天,他倆碰巧一塊去麗江馱腳。按規矩男阿夏出門時,女阿夏得給男子送雞、豬膘、酥油、糌粑、酒等食品,稱為打發。我給他倆都送了。」
「瓦厄窩信以為真,從麗江回來後就不理我了。馬益施卻格外勤快,夜夜來訪,還給我和媽媽送來禮品,這引起了瓦厄窩的注意,他把馬益施在路上的話從頭到尾地告訴了我,也傳到我哥哥耳朵里了。」
「我們十分生氣,都對馬益施冷眼相待。我對他說:你以後不要來了,請你把禮送給別人吧,我們不稀罕這些。從此,我與馬益施斷絕了阿夏關係。」
「瓦厄窩的老誠,贏得了我們一家人的好感,我同他相處很久,生了第二個女兒得靈瑪。」
「得靈瑪兩歲那年,我家發生了最大的不幸,我媽媽去世了。她臨死前把一串鑰匙交給我,意思是讓我當家主。」
「這可難住了我,不要說安排農活、管理家務,就是三個孩子就夠我忙的了,我怎麼當達巴?我幹了幾天,好像肩上有千斤擔子,壓得我出不來氣,顧了這頭,忘了那頭。於是我同哥哥們商議,讓五哥任家主。開始他不肯,好說歹說,他才同意。」
「在我最忙亂的時候,瓦厄窩不來幫忙,忙著交別的阿夏。家裡有哥哥們幫忙,才讓人踏實。說實在的,當時我也沒有心思交阿夏。」
聽到這裡,凌天插嘴:「如果在我們那裡,在婚姻制度下,妻子最忙亂的時候,男人不僅不幫忙還找別的女人,妻子一定會心力交瘁甚至生病崩潰。」
段九興道:「是啊,可是在摩梭家庭模式中,女人卻不會有此遭遇,因為有血緣關係的哥哥,弟弟和姐妹幫忙,所以,她們心裡很踏實。」
鐵錘深有感觸:「這可比一些女人遇到不負責任的渣男,強太多了。咱們那裡的女人,出家之後娘家基本上就不管,如果婆婆和老公再不管,那只能是死路一條。」
「是啊,」阮小夕點頭,「很多媽媽患上產後抑鬱症,帶著孩子跳樓、跳河啥的,真的好慘!」
「相比較而言,摩梭族的走婚模式,其實也挺好,至少讓這裡的女人生活的很好。」
幾人感慨萬千,聽拉克達卓瑪繼續講述:
「後來,我同住在溫泉鄉拉梅瓦的阿咪達施家的達施皮交了阿夏。因為常用糧食到我們村換魚,日久天長,我們就熟悉了,也談得來。他每次來,我就留他住在我的客房裡,現在已經維持三年多了。在這期間,我生了女兒小甲阿瑪。」
「拉梅瓦距里格村有半天路程,達施皮不能夜來晨去,只能每月來兩三次,住三四天後再回去。」
從拉克達卓瑪的走婚經歷看,她才有十三年的走婚史,卻已交結過八個阿夏了。
馬俊問她:「你願意交的阿夏多,還是阿夏少?」
她說:「年輕時認為阿夏多好。年長以後,子女一大堆,家務活又累,精力也差了,再交那麼多阿夏就煩了。只希望有個穩定的長期阿夏,來來往往,互相幫助。」
這些話反映了當地成年婦女的普遍想法,她們既無法左右命運,也無法左右千百年流傳下來的習俗。
對於不少的男人而言,他們想要固定的,朝夕相處的老婆,拉克達卓瑪曾交往的人中,就有因為她不肯當老婆,而斷絕來往的。
也有一些男人習慣這種方式,不想長期守著一個女人,更不想為孩子所累。
總之,對於摩梭族而言,走婚形式利於繁衍後代,因為男人可以面對不同的新鮮事物,熱情高漲,一旦厭煩可以換另外的。
這樣一來,無論是生活還是勞作,男人們都充滿了力氣,尤其是青壯年勞力,能夠提供更好的資源。
女人同樣的道理。
婚姻制度內的三年之癢七年之痛,在摩梭族根本就不存在,因為可以自行選擇相聚的次數。
也就是說,一旦厭煩了,就可以少聚甚至不聚。
等哪天又想了,完全可以重修舊好。
別說凌天等人的上一輩,就是年輕人也接受不了。
現在有一種現象叫閃婚閃離,那至少也有一段時間的相處,像這種剛認識就那啥的,也只有一頁情了。
不過,大多數的一頁情不會要孩子,可摩梭人卻會留下。
這種風俗,沒有辦法評論對錯,只能說太過奇葩。
拉克達卓瑪沒有理會幾人的反應,繼續講道:「我同賈克利利相處兩年多,生了第一個女兒一一一可佐瑪。人們都說孩子像他。」
「賈克利利也很得意揚言他要上門當姑爺。我告訴他,我有九個哥哥要你當姑爺幹什麼,要交阿夏就交阿夏,今後不要胡思亂想了。」
「這些話他聽了很不高興,從此,來我家的次數逐漸少了。其他臨時阿夏見空就插進來,荷巴力比馬就是其中的一個。」
阮小夕忍不住插嘴問道:「阿姨,當時你多大?」
「十八歲吧,嗯,十八。」
阮小夕的渾身一冷,才十八歲,就已經生了兩個孩子,跟了好幾個男人,這!
「走婚就是這樣,走了賈克利利,還會有其他男人來。我同他分手的消息很快傳開了,這可樂壞了我的臨時阿夏,馬益施和瓦厄窩,他們頻繁的來到,甚至有時兩人相遇在一起。」
「但是大家早就相識,互相知道底細,彼此可以忍讓,一般是後來的讓先到的。」
我去!
馬俊心裡想,摩梭族可真是男人的天堂,情敵相遇還能禮貌相讓,如果是在北方,搞不好都出人命!
他美滋滋的想到,要不然自己留在此地,也享受一下?
一念及此,後腦勺被人拍了一下,正是鐵錘!
「別胡思亂想,收起你那點花花腸子!」
馬俊尷尬一笑,嘿嘿,這才叫有賊心沒賊膽!
「那年冬天,他倆碰巧一塊去麗江馱腳。按規矩男阿夏出門時,女阿夏得給男子送雞、豬膘、酥油、糌粑、酒等食品,稱為打發。我給他倆都送了。」
「瓦厄窩信以為真,從麗江回來後就不理我了。馬益施卻格外勤快,夜夜來訪,還給我和媽媽送來禮品,這引起了瓦厄窩的注意,他把馬益施在路上的話從頭到尾地告訴了我,也傳到我哥哥耳朵里了。」
「我們十分生氣,都對馬益施冷眼相待。我對他說:你以後不要來了,請你把禮送給別人吧,我們不稀罕這些。從此,我與馬益施斷絕了阿夏關係。」
「瓦厄窩的老誠,贏得了我們一家人的好感,我同他相處很久,生了第二個女兒得靈瑪。」
「得靈瑪兩歲那年,我家發生了最大的不幸,我媽媽去世了。她臨死前把一串鑰匙交給我,意思是讓我當家主。」
「這可難住了我,不要說安排農活、管理家務,就是三個孩子就夠我忙的了,我怎麼當達巴?我幹了幾天,好像肩上有千斤擔子,壓得我出不來氣,顧了這頭,忘了那頭。於是我同哥哥們商議,讓五哥任家主。開始他不肯,好說歹說,他才同意。」
「在我最忙亂的時候,瓦厄窩不來幫忙,忙著交別的阿夏。家裡有哥哥們幫忙,才讓人踏實。說實在的,當時我也沒有心思交阿夏。」
聽到這裡,凌天插嘴:「如果在我們那裡,在婚姻制度下,妻子最忙亂的時候,男人不僅不幫忙還找別的女人,妻子一定會心力交瘁甚至生病崩潰。」
段九興道:「是啊,可是在摩梭家庭模式中,女人卻不會有此遭遇,因為有血緣關係的哥哥,弟弟和姐妹幫忙,所以,她們心裡很踏實。」
鐵錘深有感觸:「這可比一些女人遇到不負責任的渣男,強太多了。咱們那裡的女人,出家之後娘家基本上就不管,如果婆婆和老公再不管,那只能是死路一條。」
「是啊,」阮小夕點頭,「很多媽媽患上產後抑鬱症,帶著孩子跳樓、跳河啥的,真的好慘!」
「相比較而言,摩梭族的走婚模式,其實也挺好,至少讓這裡的女人生活的很好。」
幾人感慨萬千,聽拉克達卓瑪繼續講述:
「後來,我同住在溫泉鄉拉梅瓦的阿咪達施家的達施皮交了阿夏。因為常用糧食到我們村換魚,日久天長,我們就熟悉了,也談得來。他每次來,我就留他住在我的客房裡,現在已經維持三年多了。在這期間,我生了女兒小甲阿瑪。」
「拉梅瓦距里格村有半天路程,達施皮不能夜來晨去,只能每月來兩三次,住三四天後再回去。」
從拉克達卓瑪的走婚經歷看,她才有十三年的走婚史,卻已交結過八個阿夏了。
馬俊問她:「你願意交的阿夏多,還是阿夏少?」
她說:「年輕時認為阿夏多好。年長以後,子女一大堆,家務活又累,精力也差了,再交那麼多阿夏就煩了。只希望有個穩定的長期阿夏,來來往往,互相幫助。」
這些話反映了當地成年婦女的普遍想法,她們既無法左右命運,也無法左右千百年流傳下來的習俗。
對於不少的男人而言,他們想要固定的,朝夕相處的老婆,拉克達卓瑪曾交往的人中,就有因為她不肯當老婆,而斷絕來往的。
也有一些男人習慣這種方式,不想長期守著一個女人,更不想為孩子所累。
總之,對於摩梭族而言,走婚形式利於繁衍後代,因為男人可以面對不同的新鮮事物,熱情高漲,一旦厭煩可以換另外的。
這樣一來,無論是生活還是勞作,男人們都充滿了力氣,尤其是青壯年勞力,能夠提供更好的資源。
女人同樣的道理。
婚姻制度內的三年之癢七年之痛,在摩梭族根本就不存在,因為可以自行選擇相聚的次數。
也就是說,一旦厭煩了,就可以少聚甚至不聚。
等哪天又想了,完全可以重修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