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唱歌給我聽聽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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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假期的最後一天,還發生了一件事兒,那就是馬天的印刷廠經過大刀闊斧地整改煥然一新,短短三個月的時間已然起死回生。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離不開顧城和雲初語等人的幫助。經過這次時間,馬天意識到單純地給人做印刷服務自主性很差,倒不如在此基礎上自己弄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他最主要就負責攻克一個難關,那就是產品銷路的問題。

  在經過十一月份的貨物滯銷事件後,馬天發現了他還有開拓市場的天賦,自己組建的市場小分隊如今儼然成為公司業務的主要來源,這也為他整改印刷廠提供了決定性的信心。

  現在馬天的印刷廠已經更名為樂天紙業,除了印刷這一塊,他還大膽地開辦了造紙部,為印刷保證原料支持。

  雲初語聽舅舅說道這件事的時候,很為馬天叔叔高興,這個馬叔叔現在看來是蛟龍入海了,或許以後他的成就會更高。不過,這不是她想要關心的部分了,就聽過撂過,把心思用到她的正業上去了。

  節後返校上課的第一天,在出米巷前街的時候,雲初語看到一個不算陌生的身影。看著那人憔悴苦悶的神情,雲初語若有所思。

  這天上課,她腦海里還偶爾會閃現早上看到的畫面。那個不算熟悉的身影是和她有過幾面之緣的香嫂子,她稱呼香嬸嬸。第一次和香嬸嬸見面是她初到米巷前街,為了探查早點攤子行情去了港口那邊,香嬸嬸在做麵條的買賣,只是盡在看她的神色,估計最近是遇到了什麼事情。

  第二天一大早,雲初語提前半小時出門,趁黎彥朗還沒來接她之前,去了一趟丁正那裡。

  到了那裡,雲初語一愣,怎麼攤子少了這麼多!看到丁正還在,雲初語趕忙上前詢問:「丁叔,早上好啊。」

  丁正微微吃驚:「小語丫頭,你怎麼來了?」

  「我就過來看看,只是今天怎麼這麼冷清,香嬸嬸他們怎麼沒來啊?」雲初語試探著。

  丁正嘆了一口氣:「哎,港口大道馬上要改建了,通知去年十二月中旬就下來了,香嫂子他們得知消息之後準備去別的地方擺攤,可是,想去的地方要不是已經飽和了,要麼就是環境亂,沒保障。他們那幾家現在想合租一個鋪面共同經營,可是個人有個人的想法,本來都說得好好的,也不怎們的,元旦節之前又忽然變卦了,可把香嫂子害慘了。」

  「這怎麼說?」

  丁正解釋道:「因為是三家合用一個鋪面,地方要大,自然價格也上去了,香嫂子是個有闖勁的,和戶主簽了十年的租約,因為是她主導的,所以她墊付了大部分的定金,那兩家因為沒有合同約束,臨時變卦,一毛錢也沒有損失,倒是香嫂子,都把這些年的養老錢砸了進去。元旦節那天,她老家來電報,才知道她小女兒也要結婚了,嫁妝不夠,讓她這個做媽的給添一點兒。」

  最後一句雲初語聽著有些怪,追問了一句:「那香嬸嬸丈夫呢?」

  丁正面色有些奇怪,看了一眼雲初語,斟酌著回道:「香嫂子孤身一人來的S城,差不多都十年了,她和老家的關係據說也不怎麼好。」

  雲初語敏銳地覺察到丁正的話里有不能為人知的秘辛,涉及他人隱私,不該八卦就得立刻打住,這才是談話的智慧。

  「那香嬸嬸準備怎麼辦?」

  丁正搖了搖頭:「鋪面太大,一般人不肯組,一時半會兒也難以找到合適的機會轉租,香嫂子這兩天頭都大了,生意也做不起來,一個女人家,真替她擔心。」

  雲初語挑眉,聽丁正這話,怎麼感覺他對香嫂子有想法似的。

  「就在雲錦路上,地段很不錯,所以,一天不把生意做起來就是在燒錢。」

  「丁叔,您看這樣行不,您今天得空給香嬸嬸傳個話,讓她晚上六點到我家來一趟,或許我家人有辦法幫她解決困境。」

  「當真?」丁正一喜,眼神都亮了。

  雲初語不敢打包票:「丁叔,我只是說或許。」

  「你這丫頭說的或許肯定行!放心,我知道該怎麼傳話。」

  「那行,丁叔,我先走了,還要上學。」雲初語搖手道別,趕緊往家趕,她感覺某人應該已經在等自己了。

  果不其然,微亮的晨光中,黎彥朗倚在青石牆上歪頭看著街心。

  雲初語朝她大力搖手。

  黎彥朗推過自行車,來到她身邊。

  「一大早跑去那兒了?」

  雲初語緩了緩微急的氣息,回道:「我去找丁叔說了幾句話。」

  黎彥朗頷首,並不再追問,眼神略過她的右耳,伸手給她把圍巾緊了緊,把衣服帽子扣上她的頭之後,輕聲說:「上車,走了。」

  雲初語扶著他的腰,往后座上一座。

  「好了。」

  這些日子以來,這個人對她的好讓她迷醉,讓她有時做夢都會笑醒,可是,不知為何,她心裡總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不安,這種不安讓她有時候很矛盾,一方面沉靜在這樣的幸福之中,另一方面她又會提醒自己不要再次陷下去。儘管,這人現在只有十六歲,可是,對雲初語來說,不管是十六歲的黎彥朗,還是三十歲的黎彥朗,還是四十歲的黎彥朗,都依然是他黎彥朗。她真的能像她媽媽告訴她的那樣:這是一種再續前緣的命中注定嗎?關於她杜撰的那個宮女和皇帝的故事,她至今印象深刻,前世的記憶除了死前有一段她想不起來,每次一想甚至都會頭疼,其他的,她都有大致的印象。

  車身晃了兩晃,這是右耳問題暴露之後,黎彥朗讓她說話的信號。

  「怎麼了?」雲初語問。

  黎彥朗定下車,轉頭讓她看清自己的唇形,聲音也比平日大了幾分:「你剛剛太安靜了,還有,你是不是不開心?」

  「啊?」乖乖,她剛剛只是想到了一些事,確實不算開心,這個他也能知道?難不成是她肚子裡的蛔蟲?

  「算了,唱歌給我聽。」

  「啊?」這下,雲初語徹底呆掉了,要她唱歌,確定?

  「別啊了,我昨晚沒睡好,給我唱歌提提神。」

  「哦,這樣啊,那我想想。」雲初語認真想了想,有什麼歌簡單好聽好唱的,關鍵是她還會的。

  有了!雲初語談條件,說:「我唱是唱了,可是一會兒不准嫌棄我唱的不好!」

  黎彥朗點頭,示意她快唱。

  「來了啊!聽好了!」

  雲初語清咳兩聲,唱道:「小小的戰鬥力,可以翻越幾個丘。小小的一顆心,可以承載多少痛。小小的這雙手,可以握住什麼夢。小小的鞋,缺一個口,小心的向前走。我走到海邊,看浪花翩翩,我在我小小的世界哼著一首歌。抬起頭,睜開眼,星星堆滿天,123,嗯嗯嗯,會不會實現。深呼吸,閉上眼,風偷吻我的臉。嗯嗯嗯,456,某人在心裏面……」

  雲初語的聲音雖然還屬於童音級別,但是勝在乾淨靈動,很適合這樣清新明快的歌曲。

  這首歌,黎彥朗很喜歡,尤其那一句「某人在心裏面」,更是讓他覺得動聽,所以,這一路上,這首歌,雲初語被要求唱了三遍。到了校門口,黎彥朗還想讓她唱,被雲初語拒絕了。

  她求饒道:「晚上回去再唱好不好,學校里好多人。」

  這小模樣,讓黎彥朗很是受用,恩准了這個要求。

  當然,晚上放學回家的路上,雲初語又唱了三遍。

  事後,她發誓,以後絕不輕易在某人面前唱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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