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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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屍檢,我昨天已經看過了,並無明顯異常,但通過和法醫對話,其實並不能排除死者是被人灌醉後,然後採用特殊方式縊死的,」段一林喝了一口酒說道,「證物分析,我明天可以再了解一下。」

  「另外,死者均為曾經逼死蘇寧母親的六人,如果兇手不是蘇寧,那麼那個人極了解當年那件事,而且擁有足夠的力量去使家政公司安排蘇寧去工作。同時呂飛對『老闆』的描述極為符合這些特點。『老闆』這個人,是兇手或者是兇手的幫凶,甚至是幕後的黑手。蘇寧和他的關係,要麼是同謀,要麼只是一個用來掩護自己的棋子。」段一林說道。

  「也是服了你了,請個假喝個酒,也是在分析案情,也是沒有誰了?那麼你繼續,你又懷疑誰?」王兵搖搖頭說道。

  「了解當年事情的人,也就汪氏父子以及尚星集團高層,蘇格也有微弱的可能知道,」段一林細細分析道。

  也得益於他們選擇了一般人不會選擇的陽台,要不然這樣,肯定會引起他們的側目而視。卻也免不了過來上烤串的服務員奇怪的眼光。

  「我們在討論偵探小說中,誰才是兇手,沒辦法,我兄弟是個偵探小說迷,」王兵急忙解釋道,這才讓服務員收回了好奇的目光。

  「那你認為這件事情嫌疑犯到底是誰呢?」王兵問道。

  「蘇寧,汪城,汪衛國。尚星集團根本無需滅口,而且當年那些高層大多已經老死。而蘇格自被引渡回國後,這些年一直被關在監獄,近期才被放了出來。汪氏父子和蘇寧雖然與『老闆』描述不符,但無法排除變裝的可能。」段一林細細的分析到。

  「但只要蘇格還活著,我們就還有機會揪出這個兇手。蘇格是害的蘇寧母親死亡的罪魁禍首,我相信兇手是不會放過他的,」段一林篤定地說。

  ……

  王兵後來被他媳婦兒和段一林合力抬上了車,段一林獨自回到住處,一個人站在陽台上,安靜的看著外面的燈紅酒綠,車來車往。他不是在看的繁榮,而是這黑夜中肆意增長的愛恨情仇。

  第二天,段一林在鬧鈴聲中,出奇的沒有惱恨鬧鈴的煩雜,而是簡簡單單的將鬧鈴關閉,一如既往的洗漱,草草結束早餐後就來到了警局。

  「我去拿一下王楠自殺時的證物和證物分析,」段一林說道。

  隨後,段一林從物證科那裡要來了王楠自殺涉及的所有物證,結合案情召集警員開會。段長林首先讓吳法醫向其它警員介紹王楠的屍檢情況。

  吳法醫起身走到大屏幕面前,大屏幕上投影出王楠上吊自殺的現場照片和頸部索溝特寫,用一貫的冰冷語氣敘述道:「死者王楠,被發現時身體懸空掛於房梁,再看繩索的位置,著力點位於頸前部,屬於前位縊型,經解剖發現死者死於機械性窒息,全身,尤其是四肢和後背多舊傷,已經經過外科處理,應與本案無關,手足部有擦傷和頸前部有垂直於索溝方向的小傷痕,這應該是死者自己掙扎時留下來的。」

  吳法醫合上手中的文件夾,繼續說道:「死者無搏鬥痕跡,少量掙扎痕跡可以用自殺來解釋,不過仍有疑點。確定的是,死者是縊死的。」吳法醫停了一下又補充了一句:「哦,對了死者死前喝過酒,但是沒有進食。」

  段一林聽了心裡有一絲得意:「吳大法醫明明昨天還信誓旦旦地說排除他殺,怎麼今天又改口了。」

  吳法醫聽了用鼻子哼了一聲:「昨天做屍檢的又不是我,段隊說有問題,我和科長又復檢了一遍,確實發現了疑點。」

  段一林沒有理會吳法醫的甩鍋行為,對劉思靜說道:「呆子,你來說說現場情況。」

  劉思靜打開手中的筆記本:「發現死者的地方是一棟位於動河區的爛尾樓,位於城鄉結合部,本來是要修成住宅樓,可是由於開發商民工工資問題停工了很長時間,工地也處於無人看管的狀態,地勢偏僻,天網系統並不完善,周邊有些店鋪雖然有攝像頭,可惜角度問題沒有拍到什麼。目擊群眾目前也還沒有找到。」

  劉思靜在大屏幕上調出現場圖片:「再來看案發現場,死者被發現與該樓的5層,經測量地面距離天花板3.2米,繩子固定在天花板下方的地暖管道上,死者的腳下有個板凳,經測量高40公分,死者離地46公分,可以推斷死者應該是站在板凳上,踮著腳完成的一系列動作。」

  劉思靜指著死者的腳下,「各位,再看地面,死者自殺的整個樓層的地面都布滿了灰塵,但是從門口到死者腳下的這一段地面,有清掃的痕跡,並在門口發現了掃帚,目前並不清楚死者此舉的用意。案發現場發現的遺書主要內容為陳述自己犯下的罪行,目前交給了筆跡鑑定部門來鑑定是不是王楠親筆所寫。在案發現場採集的物證都交到痕檢進行檢驗。而對於現場外圍的搜索,附近沒有發現可疑的交通工具,死者是如何來到案發地的,目前也尚不清楚,不過已經調取了附近路口的監控並走訪公交公司和案發時間段曾經到過的計程車,希望能查到線索。」

  段一林記下了幾個要點,轉過頭對著張霞說:「好的,張霞,來了匯報一下痕檢他們送過來的結果和死者本人的一些情況。」

  張霞遞給段一林一份痕檢報告:「死者的身上並沒有什麼太多的物證線索,指甲里沒有發現任何皮膚組織,這和吳法醫在報告中提到脖子上有撓傷相矛盾,不過單憑這一點也不能排除自殺,案發現場的掃把上發現的右手的指紋以及掌紋經比對均是死者自己的,在板凳上發現了死者的腳印,自殺所用的繩子為普通的尼龍繩,直徑大約1.2公分,繩套內側發現有左手和右手手指的指紋,繩結外側也發現了右手的中指、無名指和拇指的指紋,雖然並不完整,不過可以基本斷定屬於死者本人。死者穿的鞋子上占滿了灰塵,應該就是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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