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謀劃——拼某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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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圈米不能亂圈,要分步驟,有規劃地圈!」

  林殊單手靠在桌面上,電腦屏幕的藍光映在臉上,旺旺聊天界面里,幾個商家的消息來回蹦。

  不得不承認,2012年,遊戲主播電商這條產業鏈的邏輯與賺錢難度,簡單粗暴到令人髮指——低門檻代銷,一件代發。

  主播們只需要負責一件事:引流賣貨。

  不囤貨、不發貨、甚至不需要你做售後。

  你只管在直播間或視頻里喊一嗓子「兄弟們下單了」,剩下的全扔給商家,躺著等分錢就行。

  這時候行業通用的模式,無非就是「淘寶店掛靠加分銷」這兩條腿走路。

  林殊自然逃不出這個規則,當然也沒必要硬逃。

  說句實在話,他作為LOL國服第一,在玩家群體裡擁有斷層式的頂流人氣,本身就是這個模式最大的受益者——流量在自己手裡,現在聊天框內的商家可以說全在追著他跑,條件隨便開。

  「所以現在是賣方市場……」

  心中有底了的林殊再度思忖幾秒。

  對那些通過YY後台直接私信過來談合作的商家基本照單全收,只保證一個原則:怎麼省事怎麼來,然後核心利益攥在自己手裡即可。

  然而,旺旺、微信上同那些商家就合作方式來回聊了半個多小時,他越聊越有些鬱悶。

  在不考慮自己建廠、囤貨、打包發貨的前提下,全部採用一件代發、代銷的模式,合作方式掰著手指頭數,就三種。

  第一種,是商家有成熟的淘寶店鋪、穩定貨源、現成倉庫、專業客服、物流體系,全套打包。

  林殊要做的就是在直播間、粉絲群、頻道公告裡掛出專屬跳轉連結,或者弄個專屬淘客暗號、專屬分類欄,讓粉絲通過這些渠道下單,系統自動統計銷量。

  也就是傳說中的「店鋪掛靠分銷」。

  林殊的鬱悶多來自於此。

  無他,這種模式實在太爽了。

  至於有多爽?

  這麼說吧,作為主播,他只管宣傳引流;其他諸如囤貨、發貨、售後、退換貨全由商家扛著。

  零風險,純收益,躺著數錢。

  看著對方發來的合作方案,林殊心跳都快了半拍……太省心了,省心到讓人忍不住就想直接簽字。

  可惜。

  他咬了咬嘴唇,硬是把那股衝動壓了下去。

  他還有後續的打算,這條路再舒服,也只是一時的安逸。

  要是現在就把命根子交到別人手裡,以後還得從零開始。

  心動歸心動,作罷。

  除此之外,聯合開店是第二多的方案。

  商家出貨源、倉庫、運營、客服;

  林殊出個人IP、肖像、名號、直播間流量。

  只是,雙方共用一家淘寶店,看上去是「合夥做生意」,但你仔細一翻條款,會發現店鋪所有權歸商家所有。

  作為主播的他只享有永久的聯名使用權,外加專屬分成。

  說白了,你就是人家的金字招牌,牌子掛你名字,店不是你的。

  第一種都不考慮,更何況第二種?

  林殊連回復都沒回,直接划走了。

  所以,適合自己的就只剩下第三種了。

  以個人名義開設專屬平台店鋪,與商家簽署經銷協議,用引流代發的方式進行合作。

  店是自己的,貨是商家的,賣一單結一單,自己掌握客戶資源和平台品牌所有權。

  麻煩是麻煩了點,要自己對接、自己上架、自己處理一些邊邊角角的事情——但勝在長遠。

  「嗤——」

  林殊搖頭笑了笑,把手機往桌上一擱。

  繞來繞去,不還是最初的打算嘛。

  果然,不能把「資本」這倆字跟「友善」掛上任何鉤。

  明明他開口就咬死了經銷合作、引流代發,可人那邊就是能用三寸不爛之舌,翻來覆去地給你繞出另外兩個方案來。

  一會兒店鋪掛靠,一會兒聯合開店,說得天花亂墜,差點把他自己都說迷糊了。


  他要是身心真是一個十八歲的少年狀態,稍微意志不堅定點,今天說不定就得簽出去無數張「賣身契」。

  到時候錢沒賺到多少,出點什麼質量問題,自己還得背一口大鍋。

  叮鈴!

  手機震了一下。

  雙飛燕的人率先發來消息:「Emperor,具體合作方案已經給您發過去了。確定沒問題的話,我們可以先線上簽署一份意向書,我們給您的店鋪掛上商品連結。」

  林殊點開文件,掃了一遍。

  條款清晰,責任分明,跟他提的要求基本吻合;

  聯名店鋪,一件代發代銷,乙方不囤貨、不倉儲、不發貨、不承擔售後。

  合作周期為一年,合同期結束前三十天,雙飛燕有優先續約權。

  前15天為試運營,雙方均可無責終止合作。

  乾乾淨淨,沒有藏著掖著的暗坑。

  「行,等我看完,給你們回復。」他敲了幾個字發過去。

  說起來,雙飛燕是這麼多談合作的商家裡,第一個爽快接受這種合作形式的。

  他們的負責人倒是想得通透……

  雖然不太明白這位遊戲圈新晉的當紅炸子雞為什麼非要堅持弄一個空殼店鋪,去承擔類似平台的中轉任務,而不是直接代言、引流賣貨賺那更省心的便宜錢。

  但對他們來說,不管哪種合作方式,都沒有利益上的損傷。引流店鋪直銷也好,一件代發代銷也罷,賣出去的商品,售後本來就是要負責的。

  無非是多了一道程序的事,又不用多花什麼力氣。

  既然不虧,那就答應唄。

  誰跟錢、跟業績過不去呢?

  「廖經理,方案里有一條我有疑問。」

  林殊把手機擱在桌上,開了免提,雙手交叉擱在鍵盤前。

  對方是雙飛燕的經銷部負責人,姓廖,聲音聽起來三十出頭,說話客客氣氣的。

  「您請說。」

  「貴公司要求全網統一標價,非必要情況不得私自降價加價。」林殊在電腦上標紅字體,「我想增加一個補充協議。」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秒,隨即傳來廖經理略帶好奇的聲音:「哦?願聞其詳。」

  林殊稍組織了下語言:「廖經理,您也知道,我這邊做的是粉絲經濟,跟傳統電商不太一樣。」

  「直播間裡的觀眾、視頻下面的粉絲,他們是衝著我這個人來的,不是衝著『雙飛燕』這個牌子來的——當然我不是說貴品牌不好,您別誤會。」

  「理解理解,您是想說,粉絲並不在乎哪個品牌……您繼續。」

  「如果我直接掛一個全網統一價,在粉絲眼裡,那就是純粹的GG。」

  「他們會想——哦,Emperor接了個商單,推個連結,賺個GG費,跟我去京東淘寶買有什麼區別?那我還不如自己去搜,說不定還能找到更便宜的。」

  這句話當然有些悖論。

  自己搜索是一個價格,在主播這也是相同價格,粉絲當然也可以優先在自己喜歡的主播這下單。

  區別只是看你怎麼想。

  林殊也知道對方能聽懂,繼續說道:

  「所以,必須有一個『專屬感』和『讓利感』。價格不能死,得有操作空間。但這不是單純的降價——降價傷貴公司品牌,也傷我自己的信譽。今天降五塊,明天降十塊,粉絲會覺得你水分太大,以後誰還信你?」

  「那您的建議是?」

  「拼團。」

  林殊吐出兩個後世之人無比熟悉的字詞,嘴角微微上揚,「不是商品直接降價,而是以『多人拼團集願購買』的形式,加上『主播福利發放』的名義。」

  「比如——原價一百五十九的血手幽靈,三個人一起買,每個人只需一百三十九。這二十塊的差價,不是商家降的,是粉絲自己『拼』出來的,是主播『爭取』來的福利。」

  電話那頭,廖經理沒有立刻接話。

  鍵盤敲擊聲隱約傳來,像是在記錄什麼。

  「第二,有傳播性。一個人看到想買,他得再拉兩個人才能成團。他會去群里喊,會去貼吧發帖,會去直播間刷彈幕——『有沒有人一起拼Emperor同款滑鼠?』您算算,這一個訂單能帶來多少免費曝光。」


  「第三,有緊迫感。拼團通常限時、限量,粉絲會有『不拼就虧了』的心理。轉化率比普通連結高出一截,這不是我瞎說的,您可以找人去驗證。」

  林殊說到這裡,情緒不免有些變化。

  是的,林殊之所以堅持要做自己的店鋪、走經銷代發的模式,而不是掛靠或者聯合開店,為的就是這個。

  拼團!

  或者說,某拼兮兮!

  一個2015年才成立,卻只用三四年時間就殺穿了淘寶和京東防線的全新電商平台。

  林殊現在是一個主播,甚至未來還會考慮去打打職業進一步強化粉絲群體,但他不想永遠只是一個主播。

  電子競技這個獨屬於年輕人流量握在手裡,粉絲的信任,就是最精準的用戶群體,最直接的觸達渠道——他要做的,是把這些都沉澱下來,變成一家屬於自己的電商平台。

  與雙飛燕談拼團折扣便是第一步。

  先小規模跑,等跑通了,等粉絲習慣了「在Emperor的店裡拼單更划算」這件事,後面的路就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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