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我方還有辯護意見!
一句話出口,徹底轟動了整個直播間!
【臥槽!法律不需要完美受害者?這話太對了!】
【江晨這話是正確的,誰說每一個受害者都得是模板的受害者,那不是太殘酷了嗎?】
【說的是!為什麼要用完美受害,去要求受害者呢?】
【被告律師這話,完全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尼瑪,有沒有線下真實哥?好好給他上一課吧!】
剛剛黃聞的一番話,的確惹怒了不少人。
他用來質疑張小鹿的理由。
竟然是受害者的受害不夠完美?
難道一個人要成為受害者,就需要十分完美的受害條件嗎?
事實並非如此!
江晨豎起第二根手指,繼續開口。
「第二,關於幾名被告未滿十八歲。」
「《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趙鵬十七歲,另外兩人十五六歲,全部達到刑事責任年齡!」
「他們不是孩子,他們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
「他們在深夜圍堵一個十三歲的女孩,把她打進了ICU,這不是年輕人之間的衝突摩擦,這是暴力犯罪!」
旁聽席上,已經有人默默為江晨豎起了大拇指。
這話說得對!
怎麼能因為被告的年齡,就成為他脫罪的藉口!
現如今,社會上經常傳著一句話。
未成年就是護身符。
即便犯了罪,未成年的身份,也能成為他們的免死金牌!
但江晨這次,就是要揭開他們的保護層!
讓他們知道,未成年也不是保護他們的武器!
【說得對!未成年怎麼了?未成年就能犯罪了?】
【永遠不要把未成年當成犯罪的藉口!】
【現在有些人就是仗著自己未成年,才十分囂張,還四處犯罪!】
【沒辦法啊,法律不完善的時候,就是有人會鑽法律的空子!】
【這次如果能打贏,在華夏律法的歷史上,也算是一次進步了!】
江晨的語氣越來越冷。
「第三,被告代理人說事後後悔,他們登門道歉被拒絕。」
「在這裡我想說,被告代理人的登門道歉,一次都沒有發生過!」
「被告方唯一一次表達和解意願,是在一審判決之後,通過律師提出的口頭詢問,且條件是降低賠償金額。」
「難道在被告代理人眼裡,這就是道歉嗎?」
「這不是道歉,這是討價還價!」
江晨看向黃聞,目光如刀。
「被告代理人,請您告訴法庭,他們什麼時候登門過?什麼時候道過歉?」
黃聞的嘴唇抽搐了一下,沒有說話。
法庭里一片死寂!
直播間彈幕徹底炸了!
【從來沒有登門道歉過?那對面律師剛才說什麼多次登門?】
【這就是紅圈所律師?撒謊眼都不眨?】
【原來所謂的和解意願是你降價我就和解,這也配叫道歉?】
【爽!對方律師一條條提出的,都會被江晨一條條回懟!】
【難怪每次江晨打官司都要提前準備,敢情準備的都是這些!】
江晨沒有停,豎起第四根手指。
「第四,關於口角衝突。」
這次,他並沒有直接說。
而是轉過身,看向審判長周正平。
「審判長,這是一審判決書中的傷情鑑定結論。」
「被害人張小鹿,頭部受鈍器擊打,造成顱內出血,昏迷四十八小時,構成重傷二級。」
「請問,什麼樣的口角衝突,會把人打進ICU?」
「什麼樣的年輕人之間的摩擦,會造成顱內出血?」
「如果連這種程度的暴力都能被輕描淡寫成口角衝突,那以後什麼才算故意傷害?」
江晨的聲音越來越高。
同時,證據也被法警提交上去。
「被告代理人說,他們沒有主觀惡意。」
「他們圍堵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因為被拒絕就動手打人,打到她顱內出血、昏迷不醒,這叫沒有主觀惡意?」
「他們拳打腳踢的時候,每一拳、每一腳,都是惡意!」
說到此處,江晨的語氣恢復了平靜。
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堅定!
「審判長,我方堅持上訴請求!」
「撤回賠償,改判二十年的訴求不變!」
「不是因為錢,是因為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不應該被打進ICU,而打人的人只賠錢了事!」
「法律應該讓她知道,打人是要坐牢的!」
法庭里再度安靜。
審判長周正平安靜地聽完了江晨的反駁。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黃聞身上。
「被告方的四項辯護意見,本庭經審查認為,上述辯護理由均不構成減輕被告方刑事責任或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定依據!」
「一審法院將本案定性為故意傷害罪,適用法律正確,定性無誤!」
「綜上,被告方上述四項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相關證據……不予採信!」
旁聽席上,有人露出了笑容,差點兒沒忍住笑出來。
黃聞提出了四條辯護意見,竟然全被反駁了!
黃聞的臉,像是被人當眾抽了一巴掌。
一會兒變青,一會兒變白。
他做了這麼多年律師,贏過也輸過。
但被審判長這樣一條不落地否定,還是頭一回!
直播間網友徹底瘋狂!
【臥槽!全駁了!】
【江晨的反駁十分到位,審判長一點兒都不信對面律師的了!】
【對面律師在審判長心裡的信譽度,連個共享單車都掃不出來!】
【哈哈哈……江晨牛逼!】
【這就是紅圈所律師?在江晨面前就這水平?】
【不是他水平差,是江晨太強了!】
審判長周正平停頓了幾秒,等法庭里安靜下來。
隨後,目光看向黃聞。
「被告代理人,本庭給你最後一次機會。」
「如果你還有新的辯護意見或新的證據需要提交,現在可以提出。」
「若無法提出新的有效辯護意見,本庭將開始考慮原告方的上訴請求!」
也就是說,一旦黃聞沒有了辯護意見。
他們就會考慮江晨的上訴請求!
或許會免掉那些賠償款。
但相對應的,幾人的刑期也會被直線拉長!
趙國強一臉慌張地看著他。
倘若提不出新的理由,那他的兒子就會面臨更多的牢獄之災?
這怎麼行!
相較於坐牢,他寧願多出一些醫藥費!
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來說,坐牢比死還可怕!
黃聞咬緊牙關,目光惡狠狠地掃過了江晨。
最後一次機會……他只能盡力抓住。
「審判長,我方還有補充辯護意見!」
【臥槽!法律不需要完美受害者?這話太對了!】
【江晨這話是正確的,誰說每一個受害者都得是模板的受害者,那不是太殘酷了嗎?】
【說的是!為什麼要用完美受害,去要求受害者呢?】
【被告律師這話,完全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尼瑪,有沒有線下真實哥?好好給他上一課吧!】
剛剛黃聞的一番話,的確惹怒了不少人。
他用來質疑張小鹿的理由。
竟然是受害者的受害不夠完美?
難道一個人要成為受害者,就需要十分完美的受害條件嗎?
事實並非如此!
江晨豎起第二根手指,繼續開口。
「第二,關於幾名被告未滿十八歲。」
「《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趙鵬十七歲,另外兩人十五六歲,全部達到刑事責任年齡!」
「他們不是孩子,他們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
「他們在深夜圍堵一個十三歲的女孩,把她打進了ICU,這不是年輕人之間的衝突摩擦,這是暴力犯罪!」
旁聽席上,已經有人默默為江晨豎起了大拇指。
這話說得對!
怎麼能因為被告的年齡,就成為他脫罪的藉口!
現如今,社會上經常傳著一句話。
未成年就是護身符。
即便犯了罪,未成年的身份,也能成為他們的免死金牌!
但江晨這次,就是要揭開他們的保護層!
讓他們知道,未成年也不是保護他們的武器!
【說得對!未成年怎麼了?未成年就能犯罪了?】
【永遠不要把未成年當成犯罪的藉口!】
【現在有些人就是仗著自己未成年,才十分囂張,還四處犯罪!】
【沒辦法啊,法律不完善的時候,就是有人會鑽法律的空子!】
【這次如果能打贏,在華夏律法的歷史上,也算是一次進步了!】
江晨的語氣越來越冷。
「第三,被告代理人說事後後悔,他們登門道歉被拒絕。」
「在這裡我想說,被告代理人的登門道歉,一次都沒有發生過!」
「被告方唯一一次表達和解意願,是在一審判決之後,通過律師提出的口頭詢問,且條件是降低賠償金額。」
「難道在被告代理人眼裡,這就是道歉嗎?」
「這不是道歉,這是討價還價!」
江晨看向黃聞,目光如刀。
「被告代理人,請您告訴法庭,他們什麼時候登門過?什麼時候道過歉?」
黃聞的嘴唇抽搐了一下,沒有說話。
法庭里一片死寂!
直播間彈幕徹底炸了!
【從來沒有登門道歉過?那對面律師剛才說什麼多次登門?】
【這就是紅圈所律師?撒謊眼都不眨?】
【原來所謂的和解意願是你降價我就和解,這也配叫道歉?】
【爽!對方律師一條條提出的,都會被江晨一條條回懟!】
【難怪每次江晨打官司都要提前準備,敢情準備的都是這些!】
江晨沒有停,豎起第四根手指。
「第四,關於口角衝突。」
這次,他並沒有直接說。
而是轉過身,看向審判長周正平。
「審判長,這是一審判決書中的傷情鑑定結論。」
「被害人張小鹿,頭部受鈍器擊打,造成顱內出血,昏迷四十八小時,構成重傷二級。」
「請問,什麼樣的口角衝突,會把人打進ICU?」
「什麼樣的年輕人之間的摩擦,會造成顱內出血?」
「如果連這種程度的暴力都能被輕描淡寫成口角衝突,那以後什麼才算故意傷害?」
江晨的聲音越來越高。
同時,證據也被法警提交上去。
「被告代理人說,他們沒有主觀惡意。」
「他們圍堵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因為被拒絕就動手打人,打到她顱內出血、昏迷不醒,這叫沒有主觀惡意?」
「他們拳打腳踢的時候,每一拳、每一腳,都是惡意!」
說到此處,江晨的語氣恢復了平靜。
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堅定!
「審判長,我方堅持上訴請求!」
「撤回賠償,改判二十年的訴求不變!」
「不是因為錢,是因為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不應該被打進ICU,而打人的人只賠錢了事!」
「法律應該讓她知道,打人是要坐牢的!」
法庭里再度安靜。
審判長周正平安靜地聽完了江晨的反駁。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黃聞身上。
「被告方的四項辯護意見,本庭經審查認為,上述辯護理由均不構成減輕被告方刑事責任或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定依據!」
「一審法院將本案定性為故意傷害罪,適用法律正確,定性無誤!」
「綜上,被告方上述四項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相關證據……不予採信!」
旁聽席上,有人露出了笑容,差點兒沒忍住笑出來。
黃聞提出了四條辯護意見,竟然全被反駁了!
黃聞的臉,像是被人當眾抽了一巴掌。
一會兒變青,一會兒變白。
他做了這麼多年律師,贏過也輸過。
但被審判長這樣一條不落地否定,還是頭一回!
直播間網友徹底瘋狂!
【臥槽!全駁了!】
【江晨的反駁十分到位,審判長一點兒都不信對面律師的了!】
【對面律師在審判長心裡的信譽度,連個共享單車都掃不出來!】
【哈哈哈……江晨牛逼!】
【這就是紅圈所律師?在江晨面前就這水平?】
【不是他水平差,是江晨太強了!】
審判長周正平停頓了幾秒,等法庭里安靜下來。
隨後,目光看向黃聞。
「被告代理人,本庭給你最後一次機會。」
「如果你還有新的辯護意見或新的證據需要提交,現在可以提出。」
「若無法提出新的有效辯護意見,本庭將開始考慮原告方的上訴請求!」
也就是說,一旦黃聞沒有了辯護意見。
他們就會考慮江晨的上訴請求!
或許會免掉那些賠償款。
但相對應的,幾人的刑期也會被直線拉長!
趙國強一臉慌張地看著他。
倘若提不出新的理由,那他的兒子就會面臨更多的牢獄之災?
這怎麼行!
相較於坐牢,他寧願多出一些醫藥費!
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來說,坐牢比死還可怕!
黃聞咬緊牙關,目光惡狠狠地掃過了江晨。
最後一次機會……他只能盡力抓住。
「審判長,我方還有補充辯護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