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我就拿法條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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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雄飛繼續向眾人解釋山水集團跟蔡成功簽署的這個補充協議的問題。

  「山水集團與蔡成功私下簽訂的這份補充協議,核心本質就是規避企業法定用工責任、免除大股東安置義務。」

  「將企業上千職工的合法權益、法定補償權益全部剝離。」

  「本質就是惡意串通、規避法律強制性規定,惡意損害第三人(大風廠職工)合法權益。」

  「這種條款,不僅對外沒有約束力,對大風廠職工也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會議廳里徹底安靜了,只有吳雄飛的聲音在空氣中迴蕩。

  「蔡成功作為原大股東,背負巨額債務、無任何清償能力。」

  「山水集團作為新晉控股股東,掌握大風廠所有的核心資產、土地資源、股權權益。」

  「雙方私下約定,由無清償能力的蔡成功獨自承擔全部職工安置包袱。」

  「手握資產的山水集團徹底免責,本質就是轉嫁用工成本、掏空企業責任、犧牲上千工人的生存權益與合法權益。」

  「這種規避自身責任,違法違規的行為,我們京州市委市政府,絕對不能放縱,更不能為其兜底。」

  吳雄飛停頓片刻,目光掃過全場:「這種私下免責協議,只對蔡成功和山水集團雙方內部有效。」

  「絕對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不能對抗上千受害職工,更不能免除企業的法定用工義務與大股東的法定責任。」

  「法理邏輯十分清晰:職工安置、工齡補償、失業兜底,是企業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法定強制性義務。」

  「不會因為股東私下協議、股權變更而滅失、轉移、或者免除掉。」

  「因此,大風廠關停拆遷、職工失業產生的所有安置補償費用,必須優先從大風廠企業資產中用以支付。」

  「山水集團作為絕對控股股東,享有企業股權收益、土地增值收益、資產處置收益。」

  「同時必須承擔對應的出資義務、管理責任、用工責任。」

  「無權以私下協議為由,拒絕履行法定責任、拒絕動用企業資產安置職工。」

  吳雄飛進一步補充說明:「至於山水集團和蔡成功的內部約定,並非完全作廢,只是適用場景僅限雙方內部追償。」

  「通俗來說,山水集團現在必須先行出資,履行對工人的法定安置補償義務,平息勞資糾紛、落實職工權益。」

  「在全額支付安置費用之後,山水集團可以依據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另行起訴蔡成功,向其全額追償所有墊付資金。」

  「內部追償,絕對不能對抗外部法定責任。」

  「私下協議,絕對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凌駕於職工合法權益之上。」

  「這是最基本的司法原則,也是底線常識。」

  一番長篇法理論述,全場所有幹部聽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原本壓抑的會議室,徹底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達康身上,等待著他的回應。

  李達康徹底被吳雄飛的話給唬住,僵在主位上,面色幾度變化、神色尷尬,嘴唇微動,卻半個字都反駁不出來。

  他心裡無比清楚,吳雄飛說的每一句話,都完全貼合法律規定和制度規則。

  是自己一心求快、急於向新任省委書記表功。

  完全忽略了基本的法理邏輯,陷入了「唯維穩論」的誤區。

  只重結果、不重程序,只看眼前、不看長遠,硬生生把本該企業承擔的責任,放到了政府這邊。

  這一刻,強勢霸道的李達康,第一次在自己主持的會議上,被人逐條駁斥、有理有據逼到無言以對。

  但李達康終究是深耕官場多年的老領導。

  他迅速調整心態,壓下心頭怒火,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頻率明顯比剛才快。

  「吳市長,你講的法理、邏輯、規則,我認可,沒有任何問題。」

  「但我們做政務工作、基層治理,不能只講書本法條,還要講現實大局、講社會穩定。」

  「現在的現實情況是,上千工人情緒激動、輿情持續發酵、群體性風險居高不下。」

  「大風廠的火,已經起來了,還有不少的群眾躺在醫院呢。」


  「現在事態緊急,省委要求我們京州市委要求立馬解決大風廠職工的安置問題,解決人民群眾的吃飯問題。」

  「除了躺在醫院的,大風廠的不少工人就在廠區里住著,一天不解決就多一天的風險。」

  「你跟我說法律、說股權、說合同,大風廠的工人認這個嗎?陳岩石認這個嗎?」

  李達康在這裡偷偷點了一下吳雄飛,讓他知道大風廠後面站著陳岩石呢。

  而陳岩石跟沙瑞金的關係在那裡,希望吳雄飛能識趣。

  可惜吳雄飛完全不管這些,「這不是誰認不認的問題,是程序問題,法律問題,責任問題。」

  李達康終於拍了桌子,眼睛死死的盯著吳雄飛。

  「司法追償、企業追責、資產處置都需要時間。」

  「流程漫長、周期不定,工人等不起、維穩大局拖不起。」

  「省委沙書記剛剛到任,明確要求我們京州市委即刻處置。」

  「你跟我說這些法律條文有什麼用?一一六的火,不僅是在大風廠燒起來,還燒到了省委,燒到了全國!!」

  只不過,現在的吳雄飛,不是以前的背景市長了。

  「正因為事態緊急,才要找到正確的解決路徑。」

  吳雄飛毫不退讓,「山水集團作為控股股東,如果拒絕履行安置義務,政府有權介入,但不是用政府的錢去填。」

  「我們可以依法採取措施:凍結山水集團在光明峰項目上的土地資產,提前處置變現。」

  「責令山水集團限期履行安置義務,逾期不履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全都是合規合法的路徑。」

  聽到這話,李達康看向吳雄飛的眼神都變了。

  動山水集團,你不知道山水集團後面的人是誰嗎?

  以祁同偉為代表的漢大bang,還有趙瑞龍,那可是趙立春的獨子,你吳雄飛瘋了啊。

  不過這些事情,不可能拿到明面上來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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