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吳雄飛:都無效
吳雄飛的突然發言,讓整個一一六大風廠事件善後工作會議的氣氛變的微妙起來。
要是趙立春還是省委書記,他吳雄飛此時應該還在燕京ZYdang校學習。
要是劉省長三個月後退休,他吳雄飛也不敢跟李達康炸刺。
要是劉省長跟前幾個月一樣沉默,他吳雄飛也在想著離開漢東。
不過,常委會的情況,他吳雄飛已經知道了。
老領導已經在常委會立棍,他吳雄飛自然知道怎麼做。
劉省長已經在省委常委會上吹號了,他吳雄飛要是面對李達康,還畏畏縮縮的。
那麼他吳雄飛直接改名吳狗熊算了,以後也不用想著進步了。
所以,他吳雄飛,京州市市長,副部級的幹部,現在要衝鋒了。
聽到吳雄飛拿法律條文說事,李達康的眉頭皺得更緊了:「吳市長,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想說的是,」吳雄飛的目光平視著李達康。
「工人維權,維權對象是大風廠。」
「既然大風廠的股權現在絕大部分都在山水集團手裡,那麼大風廠工人的安置責任,應該由山水集團來承擔。」
「我們京州市委市政府可以協調、可以監管、可以督促,但沒有道理用自己的財政資金替山水集團兜底。」
他目光掃過全場,讓每一位幹部都聽清自己的表述。
「大風廠工人的勞動關係、薪酬社保、安置補償、工齡賠付,全部基於企業用工關係產生。」
「屬於企業的法定用工責任,而非政府的行政責任。」
「既然山水集團掌控了大風廠的絕對股權,成為實際控股股東。」
「那麼大風廠一千三百多名職工的善後安置、經濟補償。」
「法理上就該由山水集團主導、大風廠資產承擔。」
「絕不應該由政府財政出錢,為山水集團的商業併購、股權糾紛買單。」
會議廳里響起了細微的動靜,特別是本來要出錢的財政局和住建局的人,不停的點頭對吳雄飛的話表示認可。
錢局長和王局長心中豁然開朗,對啊,我們出錢可是有風險的。
在場不少幹部習慣了遇事政府兜底。
慢慢陷入維穩就要政府出錢的思維定式,特別是大風廠出現了群體性事件。
一時間都有些慌張,生怕板子打在了自己頭上,想要事情儘快過去。
他們跟李達康一樣,沒有跳出固有思維,想著從法理根源、企業責任的角度梳理問題。
此刻吳雄飛一語點破,所有人瞬間明白,這件事從根源上,政府就不該出錢。
不過坐在那裡的趙德漢和孫連成,倒是沒什麼表現,仿佛早就知道吳雄飛會出頭一樣。
李達康的嘴唇繃了一下,深深的看了一眼吳雄飛。
在常委會被劉省長爆錘後,他李達康就知道在京州市,不可能像以前一樣忽略吳雄飛這個市長。
可是他沒想到,在省委常委會後的第一個京州市的會議,吳雄飛就站出來了。
吳雄飛這麼快知道常委會的消息,他不意外。
如果沙瑞金任職的第一次常委會的消息完全傳開,以後在京州市他李達康想要像以前那樣呼風喚雨,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吳市長,大風廠的股權有糾紛。」
「蔡成功跟山水集團之間的抵押協議,工人們不認,陳岩石也不認。」
「這40%的股權歸屬問題現在還沒解決,你跟我說什麼安置的義務在山水集團手裡?」
李達康明白吳雄飛的意思,不過涉及到山水集團,他還是下意識的想要避開。
雖然他已經決定靠向新的省委書記沙瑞金,可是老領導剛走,他還是不願意碰山水集團。
「即便存在股權糾紛,」吳雄飛的聲音依然不急不緩。
「蔡成功抵押給山水集團的60%股權,是白紙黑字的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這60%的股權,讓山水集團成為大風廠的絕對控股股東。」
「山水集團成為大股東之後,大風廠的法人主體並沒有改變。」
「法人主體沒變,原有的1300多名工人的勞動合同就自動延續。」
「山水集團作為控股股東,不能只拿股權,不承擔責任。」
李達康的手掌按在了桌面上。
「山水集團跟蔡成功之間有補充協議,協議上寫得明明白白:山水集團不負責大風廠職工的安置。」
「這個協議是蔡成功跟高小琴簽的,不是我簽的,也不是政府簽的。」
「現在蔡成功破產了,你讓山水集團替蔡成功背這個鍋?」
」補充協議我看過複印件,」吳雄飛說。
」今早讓法制辦調的,兩份,一份給蔡成功,一份留山水集團。」
「條款原文是——'乙方(山水集團)受讓股權後。」
「不承擔甲方(大風廠)既有職工安置、經濟補償、社保補繳及相關衍生責任,由甲方原主體承擔'。」
他念得平平靜靜,像念一份判決書。
」達康書記,你怎麼看這一份補充協議?」他看李達康。
李達康斜著眼睛看吳雄飛,沒有回答。
「李書記,我可以很負責任告訴你,這一份補充協議。」
「叫'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規避法律強制性規定'。」
「這份補充協議,對外完全無效,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力。」
」你——」李達康差點拍桌子。
吳雄飛沒管李達康那殺人般的目光,從工作人員那裡將投影的遙控器拿了過來。
會議室的屏幕上,又出現了新的法律文件。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
「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大風廠的法人主體沒有變,只是控股股東變了,工人的勞動合同就自動延續到大風廠名下。」
「大風廠現在的大股東是山水集團,山水集團就要承擔大風廠作為用人單位的全部法定義務,包括工資、社保、安置補償。」
「至於山水集團跟蔡成功之間的那份補充協議,」吳雄飛的聲音高了一些。
「《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山水集團跟蔡成功私下約定『山水集團不負責職工安置』,本質是什麼?」
吳雄飛的眼神從李達康身上移開,看向其他與會的幹部。
要是趙立春還是省委書記,他吳雄飛此時應該還在燕京ZYdang校學習。
要是劉省長三個月後退休,他吳雄飛也不敢跟李達康炸刺。
要是劉省長跟前幾個月一樣沉默,他吳雄飛也在想著離開漢東。
不過,常委會的情況,他吳雄飛已經知道了。
老領導已經在常委會立棍,他吳雄飛自然知道怎麼做。
劉省長已經在省委常委會上吹號了,他吳雄飛要是面對李達康,還畏畏縮縮的。
那麼他吳雄飛直接改名吳狗熊算了,以後也不用想著進步了。
所以,他吳雄飛,京州市市長,副部級的幹部,現在要衝鋒了。
聽到吳雄飛拿法律條文說事,李達康的眉頭皺得更緊了:「吳市長,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想說的是,」吳雄飛的目光平視著李達康。
「工人維權,維權對象是大風廠。」
「既然大風廠的股權現在絕大部分都在山水集團手裡,那麼大風廠工人的安置責任,應該由山水集團來承擔。」
「我們京州市委市政府可以協調、可以監管、可以督促,但沒有道理用自己的財政資金替山水集團兜底。」
他目光掃過全場,讓每一位幹部都聽清自己的表述。
「大風廠工人的勞動關係、薪酬社保、安置補償、工齡賠付,全部基於企業用工關係產生。」
「屬於企業的法定用工責任,而非政府的行政責任。」
「既然山水集團掌控了大風廠的絕對股權,成為實際控股股東。」
「那麼大風廠一千三百多名職工的善後安置、經濟補償。」
「法理上就該由山水集團主導、大風廠資產承擔。」
「絕不應該由政府財政出錢,為山水集團的商業併購、股權糾紛買單。」
會議廳里響起了細微的動靜,特別是本來要出錢的財政局和住建局的人,不停的點頭對吳雄飛的話表示認可。
錢局長和王局長心中豁然開朗,對啊,我們出錢可是有風險的。
在場不少幹部習慣了遇事政府兜底。
慢慢陷入維穩就要政府出錢的思維定式,特別是大風廠出現了群體性事件。
一時間都有些慌張,生怕板子打在了自己頭上,想要事情儘快過去。
他們跟李達康一樣,沒有跳出固有思維,想著從法理根源、企業責任的角度梳理問題。
此刻吳雄飛一語點破,所有人瞬間明白,這件事從根源上,政府就不該出錢。
不過坐在那裡的趙德漢和孫連成,倒是沒什麼表現,仿佛早就知道吳雄飛會出頭一樣。
李達康的嘴唇繃了一下,深深的看了一眼吳雄飛。
在常委會被劉省長爆錘後,他李達康就知道在京州市,不可能像以前一樣忽略吳雄飛這個市長。
可是他沒想到,在省委常委會後的第一個京州市的會議,吳雄飛就站出來了。
吳雄飛這麼快知道常委會的消息,他不意外。
如果沙瑞金任職的第一次常委會的消息完全傳開,以後在京州市他李達康想要像以前那樣呼風喚雨,可就沒那麼簡單了。
「吳市長,大風廠的股權有糾紛。」
「蔡成功跟山水集團之間的抵押協議,工人們不認,陳岩石也不認。」
「這40%的股權歸屬問題現在還沒解決,你跟我說什麼安置的義務在山水集團手裡?」
李達康明白吳雄飛的意思,不過涉及到山水集團,他還是下意識的想要避開。
雖然他已經決定靠向新的省委書記沙瑞金,可是老領導剛走,他還是不願意碰山水集團。
「即便存在股權糾紛,」吳雄飛的聲音依然不急不緩。
「蔡成功抵押給山水集團的60%股權,是白紙黑字的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這60%的股權,讓山水集團成為大風廠的絕對控股股東。」
「山水集團成為大股東之後,大風廠的法人主體並沒有改變。」
「法人主體沒變,原有的1300多名工人的勞動合同就自動延續。」
「山水集團作為控股股東,不能只拿股權,不承擔責任。」
李達康的手掌按在了桌面上。
「山水集團跟蔡成功之間有補充協議,協議上寫得明明白白:山水集團不負責大風廠職工的安置。」
「這個協議是蔡成功跟高小琴簽的,不是我簽的,也不是政府簽的。」
「現在蔡成功破產了,你讓山水集團替蔡成功背這個鍋?」
」補充協議我看過複印件,」吳雄飛說。
」今早讓法制辦調的,兩份,一份給蔡成功,一份留山水集團。」
「條款原文是——'乙方(山水集團)受讓股權後。」
「不承擔甲方(大風廠)既有職工安置、經濟補償、社保補繳及相關衍生責任,由甲方原主體承擔'。」
他念得平平靜靜,像念一份判決書。
」達康書記,你怎麼看這一份補充協議?」他看李達康。
李達康斜著眼睛看吳雄飛,沒有回答。
「李書記,我可以很負責任告訴你,這一份補充協議。」
「叫'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規避法律強制性規定'。」
「這份補充協議,對外完全無效,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力。」
」你——」李達康差點拍桌子。
吳雄飛沒管李達康那殺人般的目光,從工作人員那裡將投影的遙控器拿了過來。
會議室的屏幕上,又出現了新的法律文件。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
「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大風廠的法人主體沒有變,只是控股股東變了,工人的勞動合同就自動延續到大風廠名下。」
「大風廠現在的大股東是山水集團,山水集團就要承擔大風廠作為用人單位的全部法定義務,包括工資、社保、安置補償。」
「至於山水集團跟蔡成功之間的那份補充協議,」吳雄飛的聲音高了一些。
「《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山水集團跟蔡成功私下約定『山水集團不負責職工安置』,本質是什麼?」
吳雄飛的眼神從李達康身上移開,看向其他與會的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