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為什麼直接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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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右手進入疑似爆炸裝置。距離近,動作快,連接處結構脆弱,列車正高速行駛中。任何近身控制都可能觸發裝置,或者導致嫌疑人採取其他動作。」

  林致遠將這些內容逐字記下。

  他沒有因為顧承安級別高就減少問題,也沒有故意把流程變成審訊。

  該問的問清楚,該記的記完整。

  顧承安也沒有擺出一副「你們配查我嗎」的姿態。

  他知道,特殊權限越大,事後監督越不能省略。

  持槍證不是免檢通行證。

  它只是在極端情況下,給了他先做決定的資格。至於這個決定是否符合現場事實,仍然需要記錄、覆核和歸檔。

  林致遠抬頭:「顧警官,您認同這次核驗流程嗎?」

  「當然。」

  「有人認為您身份特殊,可以直接免除這些手續。」

  「那是把證件理解錯了。」

  顧承安拿回自己的警官證。

  「權限是為了讓人承擔責任,不是為了讓人躲開監督。」

  林致遠手裡的筆頓了一下。

  這句話沒有寫進記錄,但他記住了。

  「請您將隨身槍械交給現場督察人員。」

  顧承安解開外套,取出92G。

  槍口朝向安全區域,彈匣先行退出,膛內確認清空。技術人員戴上手套,對槍身、套筒、彈匣和槍管進行登記拍照。

  顧承安站在旁邊,沒有插話。

  92G使用狀況、彈匣剩餘彈數、備用彈匣數量、攜帶方式,逐項填寫。現場發現的彈殼由勘驗人員裝入物證盒,編號封存。

  「現場發現一枚彈殼。」技術人員說道,「彈殼位置與您描述的射擊位置基本一致。」

  「正常。」

  「彈頭還在嫌疑人體內,需要後續屍檢提取。」

  「按流程辦。」

  林致遠看著登記表:「您另一把槍也需要核驗。」

  顧承安把格洛克20交出。

  這把槍沒有使用痕跡,卻同樣被拍照、編號、驗槍、登記。備用彈匣也被逐一清點。

  年輕警員小梁站在旁邊,看著桌上那一排彈匣,嘴角抽了抽。

  林致遠瞥了他一眼。

  「有什麼問題?」

  「沒有。」小梁說,「就是覺得顧警官這次旅遊準備得挺充分。」

  顧承安接話:「主要是出門在外,怕遇到搶票的。」

  小梁沒反應過來:「搶票?」

  「火車票。」

  小梁剛要點頭,忽然想起桌上的槍。

  「您說的搶票,是動詞?」

  「你終於聽懂了。」

  林致遠低頭整理文件,聽到這兒差點沒繃住。

  核驗持續了近半個小時。

  兩把槍的狀態、彈藥數量、彈殼編號、射擊方向、現場位置和開槍時間全部完成記錄。技術人員還要求顧承安在槍械登記表上確認槍枝沒有私自改裝,顧承安逐項簽字。

  最後,林致遠遞來一張暫存憑證。

  「按照規定,您的槍械需要暫時封存,待現場核驗完成後返還。因為您還要繼續旅行,返還手續可以在車站完成,也可以由您所在單位派人辦理。」

  「什麼時候能拿回?」

  「現場彈道核驗結束,確認槍枝狀態後即可。」

  顧承安看了眼站外。

  鶴慶站的出口還拉著警戒線,遠處不斷有警車進出。

  「我在這裡等。」

  林致遠點頭:「可以。」

  「但我只配合法定強制流程。」

  「明白。」

  「案件研判、嫌疑人背景、裝置來源和動機分析,不屬於我的配合範圍。」

  「我們不會要求您參與。」

  顧承安又補了一句:「也不要把我的判斷寫成對案件結論。」


  林致遠抬起頭。

  「這點我會特別註明。」

  兩人的視線短暫交匯。

  他們都知道,很多問題不是不能問,而是問了也不該由顧承安回答。

  鐵路公安需要建立自己的證據鏈。

  地方公安需要完成轄區內的偵查工作。

  排爆部門需要給出裝置性質和技術結論。

  顧承安可以提供現場事實,但不能因為他來自更高層級,就讓他的個人判斷代替完整調查。

  這才是正常秩序。

  接下來是詢問筆錄。

  鶴慶鐵路派出所臨時借用了一間辦公室。

  桌面只有一台電腦、兩瓶礦泉水和一沓空白筆錄紙。負責記錄的是周明遠,旁邊坐著一名執法監督人員,全程開啟錄音錄像。

  周明遠先宣讀權利義務。

  「本次詢問只針對您在列車上的個人身份、出行目的、現場所見和開槍處置經過。您可以如實陳述,也可以對與本次事實無關的問題拒絕回答。筆錄完成後由您核對並簽字。」

  「知道。」

  「姓名?」

  「顧承安。」

  「性別?」

  「男。」

  「職業?」

  「國家公安部工作人員。」

  周明遠抬頭:「具體單位需要寫嗎?」

  「不需要,如果你們後續需要,自行聯繫相關部門核實即可。」

  周明遠敲下這行字。

  「出行目的?」

  「個人旅遊。」

  「同行人員?」

  「無。」

  「從哪裡出發?」

  「麗江。」

  「計劃前往哪裡?」

  「大理。」

  「是否認識嫌疑人趙建國?」

  「不認識。」

  「此前是否與他有過接觸?」

  「沒有。」

  「您什麼時候發現他存在異常?」

  顧承安按照現場時間順序複述。

  他起身準備活動活動,在車廂連接處碰見了趙建國從洗手間出來,攜帶黑色雙肩包,進入連接處後蹲下,打開拉鏈,將手伸入包內。

  周明遠問:「您當時是否看見包內具體物品?」

  「看見部分。疑似簡易爆炸裝置,包含導線、觸發部件和多個容器。」

  「您能確認那是爆炸物嗎?」

  「當時不能確認,只能判斷存在重大危險可能。」

  「您為什麼直接使用槍械?」

  「趙建國的動作已經進入可能造成即時危害的階段。列車處於運行狀態,現場空間狹窄,若等他繼續操作,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我根據持槍權限和現場情況作出緊急處置。」

  「您有沒有考慮過誤判?」

  「考慮過。」

  周明遠看著他。

  「那還仍然開槍?」

  「是。」

  「原因?」

  「現場沒有足夠時間進行其他驗證。我的判斷不是因為他長相、身份或情緒,而是因為他的動作、位置、攜帶物和列車運行環境同時出現異常。」

  周明遠點頭,把這句話完整記錄下來。

  筆錄里沒有「窮凶極惡」「殺氣騰騰」之類的詞。

  沒有形容,也沒有渲染。

  只有行為、環境和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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