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接受調查
那名技術人員舉著證物袋,站在顧承安面前。
透明袋裡裝著一張摺疊過很多次的紙。
顧承安沒有伸手去接。
「放回去。」
技術人員愣了愣:「顧警官,這是在嫌疑人外套里發現的,可能和案件有關。」
「所以它屬於偵查證物。」顧承安指了指證物袋,「不是我的紀念品。」
技術人員連忙收回手。
站在旁邊的趙海峰看了顧承安一眼,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顧承安從踏進車廂開始,就沒有碰過趙建國的手機、車票和衣物。他只確認過背包的位置和現場安全狀態。那是因為他負責阻止險情,不負責接管案件。
職責不同,權限邊界也不同。
列車長快步走過來。
「顧警官,車上旅客已經全部轉移到安全區域,涉事車廂完成封閉。車站方面安排了飲水和簡餐,後續會根據調度命令組織旅客換乘。」
「現場交給你們了。」顧承安說,「我需要先完成指認和強制核驗流程。」
列車長點頭:「明白。」
趙海峰問:「顧警官,您不先去休息一下?」
「不了,早辦完早走。」
「您還要走?」
「不然呢?」顧承安看了眼停在站台上的列車,「我買的是去大理的票,不是來鶴慶參加案件研討會的。」
這話聽著有點不近人情,可他又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顧承安只是路過。
他完成了緊急處置,穩定了現場秩序,剩下的事情自然應該由鐵路公安、地方公安和專業排爆力量負責。
如果每個偶然發現危險的人,都被留下來從現場勘查一路跟到結案,警察系統早就不是辦案機構,而是大型熟人聚會現場。
「先從現場指認開始。」顧承安說,「其他人不要圍著我問案情。」
「明白。」
趙海峰轉身下令。
「刑偵組繼續保護現場,未經許可不得移動物品。」
「排爆組接管防爆罐,外圍警戒擴大到備用股道兩側。」
「鐵路方面確認涉事車廂斷電狀態,封存車載監控和站台監控。」
「旅客信息登記、行李安置、換乘安排,交給車站和乘警處理。」
幾道命令很快傳下去。
有人去拉警戒帶,有人登記現場人員,有人開始核對監控設備。剛才還擠在車廂門口的人迅速散開,所有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顧承安站在車廂連接處。
一名鐵路公安民警拿著記錄板走來。
「顧警官,我是鶴慶鐵路派出所民警周明遠,負責現場指認記錄。請您站在這裡,不要接觸地面和周邊物品。」
「好。」
周明遠抬手示意技術人員。
相機先拍攝整體環境,再拍攝局部位置。車廂門、地面血跡、牆面彈孔、趙建國倒地的位置,以及顧承安當時站立的位置,全部被逐一記錄。
周明遠問:「您當時所在位置?」
顧承安抬手指向飲水機旁邊。
「這裡。」
「嫌疑人從什麼方向出來?」
「洗手間。」
「他出來後做了什麼?」
「看了我一眼,走到連接處蹲下,拉開背包拉鏈,把右手伸入包內。」
「之後呢?」
「我判斷他準備實施直接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行為,拔槍開火。」
周明遠的筆停住了。
「開槍前有沒有口頭警告?」
「沒有。」
「能說明原因嗎?」
「嫌疑人的手已經進入疑似爆炸裝置內部。列車處於高速運行狀態,車廂即將經過高架橋。延誤處置可能造成全車人員傷亡。」
「您使用的槍械型號?」
「92G。」
「射擊次數?」
「一次。」
「命中部位?」
「頭部。」
周明遠沒有繼續追問細節,而是抬頭看了他一眼。
「現場指認結束後,會由督察部門對槍枝、彈藥和彈痕進行核驗。稍後還需要您到鐵路派出所完成一次事實詢問筆錄。」
「可以。」
「還有,您剛才提到的爆炸裝置,目前由排爆部門負責。您沒有接觸涉案物品,對嗎?」
「檢查的時候可能觸到過。」
「背包呢?」
「我只在轉移過程中托住背包底部,並將它放入防爆罐。」
周明遠在記錄上補充。
顧承安繼續道:「背包內部裝置由專業人員檢查。我的判斷只針對現場處置,不代表對裝置結構作出結論。」
周明遠點頭。
「我會按原話記錄。」
「很好。」
旁邊一名年輕警員忍不住問:「顧警官,您之前是不是已經確認那個裝置不會爆炸?」
周明遠皺眉:「小梁。」
年輕警員馬上閉嘴。
顧承安卻沒有責怪他。
「沒有人能在不檢查的情況下確認爆炸物絕對安全。」
「那您為什麼敢搬?」
「我不敢。」
年輕警員一怔。
顧承安看著他:「只是當時有更大的風險必須處理。害怕和執行決定不是一回事。」
年輕警員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防彈背心,沒再說話。
指認記錄完成後,周明遠讓技術人員重新檢查顧承安的鞋底和衣物外側,確認沒有帶走現場微量物證。顧承安站在原地配合,直到對方完成登記,才離開涉事車廂。
站台另一邊已經搭起臨時詢問區。
沒有桌椅,沒有攝像機,也沒有圍觀群眾。
一名穿著便裝的督察民警等在裡面,身邊放著槍械登記表、彈藥清單和現場勘驗通知。
「顧警官,我是大理鐵路公安處督察支隊的林致遠。」
「林警官。」
兩人握了下手。
林致遠沒有寒暄,直接進入流程。
「按照公務用槍管理規定,發生開槍事件後,需要對配槍人員進行身份、持槍資格、槍枝狀態、彈藥數量和現場射擊痕跡核驗。」
「知道。」
「請您先出示持槍證和警官證。」
顧承安將證件遞過去。
林致遠查看鋼印、防偽標識和電子備案信息,又通過內部系統進行二次比對。系統反饋很快傳回。
姓名、單位、職務、警銜全部一致。
林致遠繼續核對持槍證上的權限說明。
看到最後兩行時,他的目光停了片刻。
「權限有效期永久,授權範圍不限定槍型。」
「是。」
「現場開槍是否使用授權範圍內槍械?」
「是。」
「開槍前是否存在可以等待的安全窗口?」
「沒有。」
「是否能夠通過控制肢體、徒手制服或使用非致命器械,降低現場風險?」
「無法確認。」
「為什麼?」
透明袋裡裝著一張摺疊過很多次的紙。
顧承安沒有伸手去接。
「放回去。」
技術人員愣了愣:「顧警官,這是在嫌疑人外套里發現的,可能和案件有關。」
「所以它屬於偵查證物。」顧承安指了指證物袋,「不是我的紀念品。」
技術人員連忙收回手。
站在旁邊的趙海峰看了顧承安一眼,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顧承安從踏進車廂開始,就沒有碰過趙建國的手機、車票和衣物。他只確認過背包的位置和現場安全狀態。那是因為他負責阻止險情,不負責接管案件。
職責不同,權限邊界也不同。
列車長快步走過來。
「顧警官,車上旅客已經全部轉移到安全區域,涉事車廂完成封閉。車站方面安排了飲水和簡餐,後續會根據調度命令組織旅客換乘。」
「現場交給你們了。」顧承安說,「我需要先完成指認和強制核驗流程。」
列車長點頭:「明白。」
趙海峰問:「顧警官,您不先去休息一下?」
「不了,早辦完早走。」
「您還要走?」
「不然呢?」顧承安看了眼停在站台上的列車,「我買的是去大理的票,不是來鶴慶參加案件研討會的。」
這話聽著有點不近人情,可他又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顧承安只是路過。
他完成了緊急處置,穩定了現場秩序,剩下的事情自然應該由鐵路公安、地方公安和專業排爆力量負責。
如果每個偶然發現危險的人,都被留下來從現場勘查一路跟到結案,警察系統早就不是辦案機構,而是大型熟人聚會現場。
「先從現場指認開始。」顧承安說,「其他人不要圍著我問案情。」
「明白。」
趙海峰轉身下令。
「刑偵組繼續保護現場,未經許可不得移動物品。」
「排爆組接管防爆罐,外圍警戒擴大到備用股道兩側。」
「鐵路方面確認涉事車廂斷電狀態,封存車載監控和站台監控。」
「旅客信息登記、行李安置、換乘安排,交給車站和乘警處理。」
幾道命令很快傳下去。
有人去拉警戒帶,有人登記現場人員,有人開始核對監控設備。剛才還擠在車廂門口的人迅速散開,所有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顧承安站在車廂連接處。
一名鐵路公安民警拿著記錄板走來。
「顧警官,我是鶴慶鐵路派出所民警周明遠,負責現場指認記錄。請您站在這裡,不要接觸地面和周邊物品。」
「好。」
周明遠抬手示意技術人員。
相機先拍攝整體環境,再拍攝局部位置。車廂門、地面血跡、牆面彈孔、趙建國倒地的位置,以及顧承安當時站立的位置,全部被逐一記錄。
周明遠問:「您當時所在位置?」
顧承安抬手指向飲水機旁邊。
「這裡。」
「嫌疑人從什麼方向出來?」
「洗手間。」
「他出來後做了什麼?」
「看了我一眼,走到連接處蹲下,拉開背包拉鏈,把右手伸入包內。」
「之後呢?」
「我判斷他準備實施直接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行為,拔槍開火。」
周明遠的筆停住了。
「開槍前有沒有口頭警告?」
「沒有。」
「能說明原因嗎?」
「嫌疑人的手已經進入疑似爆炸裝置內部。列車處於高速運行狀態,車廂即將經過高架橋。延誤處置可能造成全車人員傷亡。」
「您使用的槍械型號?」
「92G。」
「射擊次數?」
「一次。」
「命中部位?」
「頭部。」
周明遠沒有繼續追問細節,而是抬頭看了他一眼。
「現場指認結束後,會由督察部門對槍枝、彈藥和彈痕進行核驗。稍後還需要您到鐵路派出所完成一次事實詢問筆錄。」
「可以。」
「還有,您剛才提到的爆炸裝置,目前由排爆部門負責。您沒有接觸涉案物品,對嗎?」
「檢查的時候可能觸到過。」
「背包呢?」
「我只在轉移過程中托住背包底部,並將它放入防爆罐。」
周明遠在記錄上補充。
顧承安繼續道:「背包內部裝置由專業人員檢查。我的判斷只針對現場處置,不代表對裝置結構作出結論。」
周明遠點頭。
「我會按原話記錄。」
「很好。」
旁邊一名年輕警員忍不住問:「顧警官,您之前是不是已經確認那個裝置不會爆炸?」
周明遠皺眉:「小梁。」
年輕警員馬上閉嘴。
顧承安卻沒有責怪他。
「沒有人能在不檢查的情況下確認爆炸物絕對安全。」
「那您為什麼敢搬?」
「我不敢。」
年輕警員一怔。
顧承安看著他:「只是當時有更大的風險必須處理。害怕和執行決定不是一回事。」
年輕警員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防彈背心,沒再說話。
指認記錄完成後,周明遠讓技術人員重新檢查顧承安的鞋底和衣物外側,確認沒有帶走現場微量物證。顧承安站在原地配合,直到對方完成登記,才離開涉事車廂。
站台另一邊已經搭起臨時詢問區。
沒有桌椅,沒有攝像機,也沒有圍觀群眾。
一名穿著便裝的督察民警等在裡面,身邊放著槍械登記表、彈藥清單和現場勘驗通知。
「顧警官,我是大理鐵路公安處督察支隊的林致遠。」
「林警官。」
兩人握了下手。
林致遠沒有寒暄,直接進入流程。
「按照公務用槍管理規定,發生開槍事件後,需要對配槍人員進行身份、持槍資格、槍枝狀態、彈藥數量和現場射擊痕跡核驗。」
「知道。」
「請您先出示持槍證和警官證。」
顧承安將證件遞過去。
林致遠查看鋼印、防偽標識和電子備案信息,又通過內部系統進行二次比對。系統反饋很快傳回。
姓名、單位、職務、警銜全部一致。
林致遠繼續核對持槍證上的權限說明。
看到最後兩行時,他的目光停了片刻。
「權限有效期永久,授權範圍不限定槍型。」
「是。」
「現場開槍是否使用授權範圍內槍械?」
「是。」
「開槍前是否存在可以等待的安全窗口?」
「沒有。」
「是否能夠通過控制肢體、徒手制服或使用非致命器械,降低現場風險?」
「無法確認。」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