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西城區派出所,偷獵?
「沒錢?沒錢敢說,給我們打一張欠條,不過分吧?」
眾人對視一眼,似乎只能如此了,哪怕有什麼利息,他們也不在意,畢竟幾千塊錢對別人或許拿不出,但對陳家,不算什麼,陳雅楠父親,軍長,月薪270元到300元。
老紅軍/抗戰幹部:軍齡≥25年 → 加 30% 級薪
抗戰/解放戰爭:軍齡15–25年 → 加 20%~25%
1965年取消軍銜、統一行政級別後:
正軍級多定為 行政9級(252元),再降一檔
但在此時,陳父一個月最少三百元工資,所以幾千塊錢,對他來說,並不難,畢竟沒什麼花錢的地方,哪怕是軍長,你也很難買到什麼,啥都需要票據,他雖然不缺票據,但那是國家給他用來獎勵給他人的,不是他個人的。
如果你混為一談,那就是犯錯誤,集體的是集體的,他是他的,國家獎勵給他的,才是他的。
就像是糧食局不缺糧票,但糧票不是他們的,他們該缺還是缺,至於說利用職務之便,那另當別論,那是犯錯誤。
但區區幾千塊錢,在他們看來,誰都沒當回事,雖然很多,哪怕是陳父知道了,也會心疼畢竟三四個月工資呢。
但不是拿不出來,何況是救兒子,閨女,女婿,以及一個侄兒,這錢花了也就花了。
「六字,去寫一份欠條,讓這位大少爺,把欠條簽了。」
他沒有針對李建國,反而盯著秦肆不放,而秦肆神色如常,似乎計劃里就是這樣的。
李建國只好看戲,反正跟他沒關係。
沒多久,叫六子的就把欠條寫好了,要不是早就準備好會惹人生疑,他們也不用費這個勁,還要一個字一個字寫。
「簽字,畫押。」
「行行行,大家冷靜點,別衝動。」
「少廢話,簽字。」
商議的結果是一千五百元,這個價格雖然偏高,但沒辦法,人家說是抬頭香,那就是抬頭香,你必須按抬頭香最高價格來。
而一條好的抬頭香,確實值這個價格,雖然找個獵人問問就知道,他們不會在這種事情上搞貓膩,因為訛詐,還是訛詐公安同志,根本站不住腳,價格必須在合理範圍內。
似乎是怕他們生氣,在動手,秦肆看也沒看,直接拿過紙張,把字簽了,而對方還不放心,一把捏住對方的手,拿出匕首,在他手指上劃了一道口子,鮮血流出,讓他按了手印。
這一幕,讓陳雅楠,陳小兵,又是一陣緊張,還以為是對方反悔了,要拿他秦肆祭旗呢,還好只是輕輕劃了一道,很快就止住血了。
但他還是哇哇大叫,似乎好害怕的樣子,仿佛為眾人受盡了苦楚。
「二哥,你沒事吧?」
「木事,木事,就是手指還有點痛。」
「你們也太不講理,怎麼能劃傷我二哥的手呢?」
「沒有印泥,那你們說,咋辦?」
「可以用獵物的血啊。」
陳雅楠指了指不遠處,那條天價狗的屍體。
幾人摸了摸鼻子,這才說道:「不好意思,忘了,再說,就一點小傷,他一個大男人,怕什麼?怕是還沒回城,就已經好了。」
「那你們也不能……。」
「行了,行了。」
吳老二及時打斷陳小兵的施法,他算是發現了,這裡最能說的就是這小子,喋喋不休,簡直是煩不勝煩,得加錢,必須加錢。
光是應付他,腦細胞死亡都加快了。
「下山,拿錢。」
幾人對視一眼,只好不情不願陪著下山。
至始至終,李建國一言未發,他怕,他怕自己一不小心笑出聲。
這演技,可以直接加入國家戲劇學院了。
果然啊,人才在民間,這是個人才。
「去哪個派出所?」
「你是哪個派出所的?」
「東城派出所。」
「那就去西城派出所。」
「什麼?為什麼跑那麼遠?」
「因為我們信不過你,萬一你們官官相護咋整?」
「就是,必須去西城。」
李建國表示,無所謂,陳雅楠也無所謂,只是距離稍遠一些罷了。
幾人火急火燎去了西城派出所,但事情的發展,卻不是眾人想的那樣。
「公安同志,這幫人是偷獵的,我們抓來交給你們。」
「啥?」
眾人一愣,齊齊看向吳老二,一臉難以置信。
「看什麼看,偷獵你們還有理了?」
「公安同志,這是他們的認罪書,您瞧瞧。」
那張欠條書,竟然是認罪書?
眾人看向簽字畫押的秦肆。
「我不知道啊,我仔細看,就把按他們的意思,簽了。」
好傢夥,合著這還真是一個局啊?
「公安同志,我們有證據,您看,這是他們偷獵打的狼,在禁區打的獵物,這算偷獵吧?」
還是那頭狼,只是鈴鐺,脖圈不見了。
得嘞,還是老演員,裝都不裝了,明晃晃誣陷是吧?
「如果是在保護區狩獵,那的確是偷獵,只是你們是什麼人?」
「我們是附近村莊的,打獵時聽到了禁區有槍聲,就衝進去看看,發現了他們,我們人多,就把人帶下山了。」
「怕他們耍賴,還讓他們簽了認罪書,他就是這幫人的頭,他代為簽的認罪書,您瞅瞅,白紙黑字。」
戲演到這一步,其實眾人已經有些糊塗了,難道秦肆要同歸於盡?其實不然。
雖然簽字畫押了,但這玩意沒什麼用,畢竟公安的口供都能翻供,何況是他們還不是公安。
既然不是公安,那你憑什麼逼我們寫下認罪書?我說你逼我們寫的,這張紙就是一張廢紙,沒什麼用。
但他們的目的,才剛剛開始。
「公安同志,我是東城區派出所的公安,這是我的證件,我可以保證,他們在撒謊。」
陳雅楠站了出來,主動亮明了身份,她還一一介紹了眾人,當介紹到李建國時,被西城區派出所認了出來。
李建國可是一個名人,不少基層派出所的人認識他,當然是一面之緣的那種認識,就是人家認識他,他不認識人家。
「李建國,久聞大名。」
對方伸出手,跟李建國握了握手。
「同志,雖然你們的身份沒什麼問題,但事情還需要我們進行調查,希望你們可以理解。」
公安也不能進保護區狩獵,那屬於偷獵,因為保護區的動物,就像是從未被釣過魚的池塘,警惕性不高,很容易有大收穫,很多人冒險進入保護區狩獵。
也就是俗稱的偷獵,而且保護區有護林員看守,禁止獵戶進入狩獵,但保護區以外無所謂,哪怕是從保護區走出去的獵物,只要過了保護區那條線,那你打死它也不算偷獵。
規矩就是規矩,法不留情,公安也不例外。
眾人對視一眼,似乎只能如此了,哪怕有什麼利息,他們也不在意,畢竟幾千塊錢對別人或許拿不出,但對陳家,不算什麼,陳雅楠父親,軍長,月薪270元到300元。
老紅軍/抗戰幹部:軍齡≥25年 → 加 30% 級薪
抗戰/解放戰爭:軍齡15–25年 → 加 20%~25%
1965年取消軍銜、統一行政級別後:
正軍級多定為 行政9級(252元),再降一檔
但在此時,陳父一個月最少三百元工資,所以幾千塊錢,對他來說,並不難,畢竟沒什麼花錢的地方,哪怕是軍長,你也很難買到什麼,啥都需要票據,他雖然不缺票據,但那是國家給他用來獎勵給他人的,不是他個人的。
如果你混為一談,那就是犯錯誤,集體的是集體的,他是他的,國家獎勵給他的,才是他的。
就像是糧食局不缺糧票,但糧票不是他們的,他們該缺還是缺,至於說利用職務之便,那另當別論,那是犯錯誤。
但區區幾千塊錢,在他們看來,誰都沒當回事,雖然很多,哪怕是陳父知道了,也會心疼畢竟三四個月工資呢。
但不是拿不出來,何況是救兒子,閨女,女婿,以及一個侄兒,這錢花了也就花了。
「六字,去寫一份欠條,讓這位大少爺,把欠條簽了。」
他沒有針對李建國,反而盯著秦肆不放,而秦肆神色如常,似乎計劃里就是這樣的。
李建國只好看戲,反正跟他沒關係。
沒多久,叫六子的就把欠條寫好了,要不是早就準備好會惹人生疑,他們也不用費這個勁,還要一個字一個字寫。
「簽字,畫押。」
「行行行,大家冷靜點,別衝動。」
「少廢話,簽字。」
商議的結果是一千五百元,這個價格雖然偏高,但沒辦法,人家說是抬頭香,那就是抬頭香,你必須按抬頭香最高價格來。
而一條好的抬頭香,確實值這個價格,雖然找個獵人問問就知道,他們不會在這種事情上搞貓膩,因為訛詐,還是訛詐公安同志,根本站不住腳,價格必須在合理範圍內。
似乎是怕他們生氣,在動手,秦肆看也沒看,直接拿過紙張,把字簽了,而對方還不放心,一把捏住對方的手,拿出匕首,在他手指上劃了一道口子,鮮血流出,讓他按了手印。
這一幕,讓陳雅楠,陳小兵,又是一陣緊張,還以為是對方反悔了,要拿他秦肆祭旗呢,還好只是輕輕劃了一道,很快就止住血了。
但他還是哇哇大叫,似乎好害怕的樣子,仿佛為眾人受盡了苦楚。
「二哥,你沒事吧?」
「木事,木事,就是手指還有點痛。」
「你們也太不講理,怎麼能劃傷我二哥的手呢?」
「沒有印泥,那你們說,咋辦?」
「可以用獵物的血啊。」
陳雅楠指了指不遠處,那條天價狗的屍體。
幾人摸了摸鼻子,這才說道:「不好意思,忘了,再說,就一點小傷,他一個大男人,怕什麼?怕是還沒回城,就已經好了。」
「那你們也不能……。」
「行了,行了。」
吳老二及時打斷陳小兵的施法,他算是發現了,這裡最能說的就是這小子,喋喋不休,簡直是煩不勝煩,得加錢,必須加錢。
光是應付他,腦細胞死亡都加快了。
「下山,拿錢。」
幾人對視一眼,只好不情不願陪著下山。
至始至終,李建國一言未發,他怕,他怕自己一不小心笑出聲。
這演技,可以直接加入國家戲劇學院了。
果然啊,人才在民間,這是個人才。
「去哪個派出所?」
「你是哪個派出所的?」
「東城派出所。」
「那就去西城派出所。」
「什麼?為什麼跑那麼遠?」
「因為我們信不過你,萬一你們官官相護咋整?」
「就是,必須去西城。」
李建國表示,無所謂,陳雅楠也無所謂,只是距離稍遠一些罷了。
幾人火急火燎去了西城派出所,但事情的發展,卻不是眾人想的那樣。
「公安同志,這幫人是偷獵的,我們抓來交給你們。」
「啥?」
眾人一愣,齊齊看向吳老二,一臉難以置信。
「看什麼看,偷獵你們還有理了?」
「公安同志,這是他們的認罪書,您瞧瞧。」
那張欠條書,竟然是認罪書?
眾人看向簽字畫押的秦肆。
「我不知道啊,我仔細看,就把按他們的意思,簽了。」
好傢夥,合著這還真是一個局啊?
「公安同志,我們有證據,您看,這是他們偷獵打的狼,在禁區打的獵物,這算偷獵吧?」
還是那頭狼,只是鈴鐺,脖圈不見了。
得嘞,還是老演員,裝都不裝了,明晃晃誣陷是吧?
「如果是在保護區狩獵,那的確是偷獵,只是你們是什麼人?」
「我們是附近村莊的,打獵時聽到了禁區有槍聲,就衝進去看看,發現了他們,我們人多,就把人帶下山了。」
「怕他們耍賴,還讓他們簽了認罪書,他就是這幫人的頭,他代為簽的認罪書,您瞅瞅,白紙黑字。」
戲演到這一步,其實眾人已經有些糊塗了,難道秦肆要同歸於盡?其實不然。
雖然簽字畫押了,但這玩意沒什麼用,畢竟公安的口供都能翻供,何況是他們還不是公安。
既然不是公安,那你憑什麼逼我們寫下認罪書?我說你逼我們寫的,這張紙就是一張廢紙,沒什麼用。
但他們的目的,才剛剛開始。
「公安同志,我是東城區派出所的公安,這是我的證件,我可以保證,他們在撒謊。」
陳雅楠站了出來,主動亮明了身份,她還一一介紹了眾人,當介紹到李建國時,被西城區派出所認了出來。
李建國可是一個名人,不少基層派出所的人認識他,當然是一面之緣的那種認識,就是人家認識他,他不認識人家。
「李建國,久聞大名。」
對方伸出手,跟李建國握了握手。
「同志,雖然你們的身份沒什麼問題,但事情還需要我們進行調查,希望你們可以理解。」
公安也不能進保護區狩獵,那屬於偷獵,因為保護區的動物,就像是從未被釣過魚的池塘,警惕性不高,很容易有大收穫,很多人冒險進入保護區狩獵。
也就是俗稱的偷獵,而且保護區有護林員看守,禁止獵戶進入狩獵,但保護區以外無所謂,哪怕是從保護區走出去的獵物,只要過了保護區那條線,那你打死它也不算偷獵。
規矩就是規矩,法不留情,公安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