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還在山裡?要過夜嗎?
一人一狗,謹防偷襲,小心翼翼靠近剛剛的戰場。
「西風,去,看看它們走了沒。」
李建國指了指它們消失的那個雜草方向,狼群就是鑽入雜草區消失不見的。
「汪,嗚嗚嗷嗚~。」
李建國竟然從這幾句狗語裡聽出了委屈,但李建國絲毫沒慣著,朝它屁股就踢了一腳。
「少來這套,趕緊去。」
西風委屈巴巴,低著頭往前走,中途還回頭看了一眼,仿佛期待李建國改變主意。
「趕緊的,磨磨唧唧,你反應那麼快,對方一下咬不死你的,有我在,你怕什麼?趕緊去。」
李建國緊了緊手裡的槍,示意對方抓緊。
礙於李建國威勢,西風還是去了,鑽進草叢中,四處亂竄了一圈,沒發現有埋伏的狼群,屁顛屁顛跑了回來。
回來時搖著尾巴,伸著舌頭,仿佛很開心的樣子。
「沒發現?」
「話說你不是狗鼻子嗎?對方有沒有走,你竟然還知道,罰你晚上少吃一頓。」
「汪,汪汪!」
「你都跑不動了,少吃一頓,就當減肥了。」
李建國不顧西風反對,自顧自開始收拾狼屍,一共三十四頭狼,有大有小,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大炮籃子(公野豬)一頭,五百斤,母野豬三頭,每頭不低於二百斤,是成年母野豬,小野豬一頭活的,一頭死的,死的大概七八十斤的樣子,活的三四十斤左右,已經存入隨身田園養著了,關鍵是這是一頭小母野豬,長大可生崽。
他空間本就有幾頭野豬,加上這頭小母野豬,等長大了,一起繁殖,改善一下基因,雖然野豬繁殖也不在意什麼近親繁殖,但能改善一下,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不然吃一群白痴野豬,李建國怕降智。
「走了走了,這裡已經沒什麼收穫了,回去。」
回去李建國就不急了,也沒有拼命奔跑,一人一狗慢吞吞的,像是享受生活的踏青者,只有路過高灌木叢,有樹木的地方,李建國才會取出槍枝,謹慎許多。
這不僅防狼,也是怕土豹子偷襲,這玩意吃過人的都知道,它會專門鎖喉,一招致命,根本不給你反抗機會,而且是偷襲。
土豹子這種生物,一般都是從樹上直接撲殺過來,精準鎖喉,一口下去就讓你當場喪命。
當然,沒吃過人的土豹子,發現人類,第一反應還是逃走,只有走投無路,或者冬天餓的不行時才會偷襲人類。
你以為之前的狼群死了一半為何才撤離?因為冬天不好狩獵,它們盯上的獵物被李建國截胡了,關鍵你截胡就截胡,獵物消失了,那它不找你拼命,找誰拼命?
或許死傷過半,讓頭狼清醒了,這才撤離,冬天,是食肉動物的一道坎,不好活動,許多動物都冬眠,不怎麼活動,這就像是在躲貓貓,不太好找。
餓肚子更是家常便飯,好不容易遇到,哪怕是碰到犀牛,狼群也會衝上去試試。
不過好在李建國贏了,那就不是你吃我,而是我吃你了。
「砰!」
三十丈外,一隻野兔,被李建國一槍打爆了頭。
西風像一支利劍,在槍聲落下後,直接竄了出去,沒多久叼著失去頭顱的野兔回來了,足足五斤重。
「乖乖,這隻野兔,偷吃集體白菜了吧?吃這麼肥?」
農村的小夥伴都清楚,冬天尤其是下雪後,七八十年代人,都會去草垛里,用網子套野兔,有的拿兔子槍打兔子,所以冬天野兔並不會冬眠,反而因為大雪覆蓋,行蹤一覽無餘,更容易暴露。
「不錯,不錯,挺肥的,來,你帶著吧。」
李建國拿繩子,把兔子綁在西風身側,讓它帶著兔子,大冷的天,他才懶得提著,凍手。
西風人性化的翻了個白眼,仿佛覺得他太擺爛了,跟了兩任主人,李建國是它見過最懶的一個。
李建國才不管那些,一隻五斤重的兔子,又不重,掛在狗身上,很合理。
除了這一隻兔子,這幾十里山路,他們還受過了兩隻野雞。
山里其實並不缺這種小動物,但很難碰到,也就很難滿足獵食者的胃口,比如狼群,即便抓住三隻兔,兩隻野雞,又能如何?七十頭狼,壓根不夠分。
頭狼如果不能帶領部下吃飽,甚至出現餓死的情況,狼群可能會解散,甚至逃離狼群,這都是有可能的。
它們缺的是大型獵物,如一頭野豬,足夠七十頭狼美滋滋吃一頓了,哪怕是一頭二百斤的,也足夠果腹了。
所以山裡的野雞,野兔,還是蠻多的,去的時候毫無收穫,那是李建國全速奔襲,並未停留的緣故,但回來時,他可是不緊不慢,發現獵物,也理所當然,畢竟這可是十幾公里山路,哪怕是運氣一般,也該碰到一些獵物了,畢竟哪家獵人進山會跑十公里路程?
不能說沒有,但不多,畢竟一個人狩獵,十公里,怕是遇到危險連求救都做不到。
當然,李建國絕對屬於例外,畢竟他根本不怕什麼遇到危險,大不了他把木質房子放出來,那就是遇到一頭熊,也能頂幾下拍擊,而只需要一會功夫,李建國的步槍足以上膛了,而黑瞎子雖勇,但近距離,只需要一顆子彈穿過頭顱,就能致命。
開玩笑,56半自動步槍,能打一千多米,還打不穿黑瞎子頭顱?你真當它頭顱是鐵做的?
何況56半可是半自動步槍,能連發,一槍不行,那就兩槍,手槍是拿黑瞎子沒辦法,除非你槍槍擊中眼眶,但56半足以摧毀對方的頭顱。
哪怕一槍不行,那就多來幾槍,十一發彈容量,不信送不走一頭黑瞎子。
所以李建國有底氣,何況他輕功冠絕當今,躲避黑瞎子並不難。
這就給了他充足底氣,敢一個人隻身犯險,來深山。
換做旁人進入深山十幾公里山路,說個最簡單的,你打到一頭野豬,你怕是帶不回去,有什麼用?
就算是七八十斤的小野豬,你扛起走十幾公里山路試試,光是小野豬流出的血,吸引來的獵食者,都足以把你撕碎。
為何許多老獵人,打到獵物會把獵物開膛破肚,把內臟掛在樹上,敬山神?
說白了就是用血腥味吸引目標,然後獵人扛起獵物趕緊轉移,有更血腥的內臟氣味吸引,獵物身上流出的血,那點氣味也就不足為慮了。
獵人也就更安全了,你可以不迷信,但往往古人的智慧,就藏在這種看似迷信的行為里,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把經驗告訴你,你不信,告訴你迷信,更容易讓人相信,這就是人性。
所以看似獵人遵守老規矩,敬山神,殊不知,也是在救自己命,所以才說,有些規矩,你可以不懂,但要理解,這可能是某種特殊情況下,誕生的規矩,只是在當今看來非常奇葩,但或許在那個時候這是最優解。
「西風,去,看看它們走了沒。」
李建國指了指它們消失的那個雜草方向,狼群就是鑽入雜草區消失不見的。
「汪,嗚嗚嗷嗚~。」
李建國竟然從這幾句狗語裡聽出了委屈,但李建國絲毫沒慣著,朝它屁股就踢了一腳。
「少來這套,趕緊去。」
西風委屈巴巴,低著頭往前走,中途還回頭看了一眼,仿佛期待李建國改變主意。
「趕緊的,磨磨唧唧,你反應那麼快,對方一下咬不死你的,有我在,你怕什麼?趕緊去。」
李建國緊了緊手裡的槍,示意對方抓緊。
礙於李建國威勢,西風還是去了,鑽進草叢中,四處亂竄了一圈,沒發現有埋伏的狼群,屁顛屁顛跑了回來。
回來時搖著尾巴,伸著舌頭,仿佛很開心的樣子。
「沒發現?」
「話說你不是狗鼻子嗎?對方有沒有走,你竟然還知道,罰你晚上少吃一頓。」
「汪,汪汪!」
「你都跑不動了,少吃一頓,就當減肥了。」
李建國不顧西風反對,自顧自開始收拾狼屍,一共三十四頭狼,有大有小,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大炮籃子(公野豬)一頭,五百斤,母野豬三頭,每頭不低於二百斤,是成年母野豬,小野豬一頭活的,一頭死的,死的大概七八十斤的樣子,活的三四十斤左右,已經存入隨身田園養著了,關鍵是這是一頭小母野豬,長大可生崽。
他空間本就有幾頭野豬,加上這頭小母野豬,等長大了,一起繁殖,改善一下基因,雖然野豬繁殖也不在意什麼近親繁殖,但能改善一下,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不然吃一群白痴野豬,李建國怕降智。
「走了走了,這裡已經沒什麼收穫了,回去。」
回去李建國就不急了,也沒有拼命奔跑,一人一狗慢吞吞的,像是享受生活的踏青者,只有路過高灌木叢,有樹木的地方,李建國才會取出槍枝,謹慎許多。
這不僅防狼,也是怕土豹子偷襲,這玩意吃過人的都知道,它會專門鎖喉,一招致命,根本不給你反抗機會,而且是偷襲。
土豹子這種生物,一般都是從樹上直接撲殺過來,精準鎖喉,一口下去就讓你當場喪命。
當然,沒吃過人的土豹子,發現人類,第一反應還是逃走,只有走投無路,或者冬天餓的不行時才會偷襲人類。
你以為之前的狼群死了一半為何才撤離?因為冬天不好狩獵,它們盯上的獵物被李建國截胡了,關鍵你截胡就截胡,獵物消失了,那它不找你拼命,找誰拼命?
或許死傷過半,讓頭狼清醒了,這才撤離,冬天,是食肉動物的一道坎,不好活動,許多動物都冬眠,不怎麼活動,這就像是在躲貓貓,不太好找。
餓肚子更是家常便飯,好不容易遇到,哪怕是碰到犀牛,狼群也會衝上去試試。
不過好在李建國贏了,那就不是你吃我,而是我吃你了。
「砰!」
三十丈外,一隻野兔,被李建國一槍打爆了頭。
西風像一支利劍,在槍聲落下後,直接竄了出去,沒多久叼著失去頭顱的野兔回來了,足足五斤重。
「乖乖,這隻野兔,偷吃集體白菜了吧?吃這麼肥?」
農村的小夥伴都清楚,冬天尤其是下雪後,七八十年代人,都會去草垛里,用網子套野兔,有的拿兔子槍打兔子,所以冬天野兔並不會冬眠,反而因為大雪覆蓋,行蹤一覽無餘,更容易暴露。
「不錯,不錯,挺肥的,來,你帶著吧。」
李建國拿繩子,把兔子綁在西風身側,讓它帶著兔子,大冷的天,他才懶得提著,凍手。
西風人性化的翻了個白眼,仿佛覺得他太擺爛了,跟了兩任主人,李建國是它見過最懶的一個。
李建國才不管那些,一隻五斤重的兔子,又不重,掛在狗身上,很合理。
除了這一隻兔子,這幾十里山路,他們還受過了兩隻野雞。
山里其實並不缺這種小動物,但很難碰到,也就很難滿足獵食者的胃口,比如狼群,即便抓住三隻兔,兩隻野雞,又能如何?七十頭狼,壓根不夠分。
頭狼如果不能帶領部下吃飽,甚至出現餓死的情況,狼群可能會解散,甚至逃離狼群,這都是有可能的。
它們缺的是大型獵物,如一頭野豬,足夠七十頭狼美滋滋吃一頓了,哪怕是一頭二百斤的,也足夠果腹了。
所以山裡的野雞,野兔,還是蠻多的,去的時候毫無收穫,那是李建國全速奔襲,並未停留的緣故,但回來時,他可是不緊不慢,發現獵物,也理所當然,畢竟這可是十幾公里山路,哪怕是運氣一般,也該碰到一些獵物了,畢竟哪家獵人進山會跑十公里路程?
不能說沒有,但不多,畢竟一個人狩獵,十公里,怕是遇到危險連求救都做不到。
當然,李建國絕對屬於例外,畢竟他根本不怕什麼遇到危險,大不了他把木質房子放出來,那就是遇到一頭熊,也能頂幾下拍擊,而只需要一會功夫,李建國的步槍足以上膛了,而黑瞎子雖勇,但近距離,只需要一顆子彈穿過頭顱,就能致命。
開玩笑,56半自動步槍,能打一千多米,還打不穿黑瞎子頭顱?你真當它頭顱是鐵做的?
何況56半可是半自動步槍,能連發,一槍不行,那就兩槍,手槍是拿黑瞎子沒辦法,除非你槍槍擊中眼眶,但56半足以摧毀對方的頭顱。
哪怕一槍不行,那就多來幾槍,十一發彈容量,不信送不走一頭黑瞎子。
所以李建國有底氣,何況他輕功冠絕當今,躲避黑瞎子並不難。
這就給了他充足底氣,敢一個人隻身犯險,來深山。
換做旁人進入深山十幾公里山路,說個最簡單的,你打到一頭野豬,你怕是帶不回去,有什麼用?
就算是七八十斤的小野豬,你扛起走十幾公里山路試試,光是小野豬流出的血,吸引來的獵食者,都足以把你撕碎。
為何許多老獵人,打到獵物會把獵物開膛破肚,把內臟掛在樹上,敬山神?
說白了就是用血腥味吸引目標,然後獵人扛起獵物趕緊轉移,有更血腥的內臟氣味吸引,獵物身上流出的血,那點氣味也就不足為慮了。
獵人也就更安全了,你可以不迷信,但往往古人的智慧,就藏在這種看似迷信的行為里,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把經驗告訴你,你不信,告訴你迷信,更容易讓人相信,這就是人性。
所以看似獵人遵守老規矩,敬山神,殊不知,也是在救自己命,所以才說,有些規矩,你可以不懂,但要理解,這可能是某種特殊情況下,誕生的規矩,只是在當今看來非常奇葩,但或許在那個時候這是最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