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擊退狼群,戰果頗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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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

  李建國領著西風,緩緩後退,因為已經僵持一會了,狼群沒收到頭狼的命令,也不敢輕舉妄動。

  雖然對面只剩下區區不到三十頭狼了,但李建國依舊沒打算跟它們硬拼。

  還是那句話,西風是他的弱點,如果他是帶著一個狗幫來的,那他反而不害怕了,畢竟狼會相互協作,而狗幫也可以。

  狼會相互配合,狗幫依舊可以,雙方不需要勢均力敵,只要有十幾頭狗,哪怕面對大蟲,狗幫也未必不敢上。

  但一個狗的時候,光是大蟲身上散發出的氣味,就足夠獵犬害怕,惶恐了,但如果有同伴,那結果就截然不同,這就是兩種狀態,一條狗是個人,可以害怕,可以惶恐,多個,甚至幾十個時,那就成軍了,它們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惶恐,只知道主人所向,它們不顧生死。

  「嗷嗚!」

  頭狼叫了,這是要發動攻擊嗎?

  李建國手握柴刀,帶著西風,剛剛脫離狼群幾十米,來到了一棵歪脖子樹下。

  如果它們繼續進攻,他就帶著西風,先上樹,把它安排好,看他怎麼進行一場屠殺,真當他是泥捏的呢?

  他甩了甩柴刀上的狼血,只要它們敢沖,李建國第一件事就是提上西風,轉身上樹。

  狼雖勇,但不會爬樹,他只需要把西風放在樹上,自己跳下來跟它們玩玩也未嘗不可。

  反正他雖然不會什麼刀法,但正所謂觸類旁通,他好歹好幾項功夫都到了宗師級,怎麼用刀雖然比不過常年練刀的,但如何發力更省力,如何用力更具備威力,他還是一通百通的,畢竟功夫宗師不是白叫的,這格在光頭時期,是可以開武館收徒的。

  當然,現在也可以,但完全不是一回事。

  現在什麼阿貓阿狗都可以開館收徒,學幾天跆拳道,開個館,練小學生練習,自己頂多是個黑帶,還可能是拼夕夕自己買的。

  可清末,光頭時期就不同了,你想開武館,首先要拜碼頭,當地開武館的同意了,你才能開,美其名曰,替全城百姓稱一稱你的斤兩,免得誤人子弟。

  可以說你想開館收徒,首先要跟其他武館大師傅過幾招,或者戰平,或者戰勝幾個不同流派的武館大師傅,你才具備資格收徒。

  當然,每個地方的規矩不一樣,但大致如此,不是你想開,那你就開,萬一你墜了人家武館的名聲,遭殃的可不只是你,其他武館也一樣受連累。

  就像是中醫,有牛逼的人嗎?當然有,但多嘛,鳳毛麟角,這就導致一群不合格的人敗壞了這塊金字招牌,導致都不信中醫,覺得它是玄學,只能說一句,無知。

  它要真是草菅人命,國家能由著他來?那當年打擊神神叨叨,連佛祖金身都砸了,你一個中醫,算什麼?

  只能說中醫是經驗學派,本身出師就難,都是從兒徒開始學,往往到結婚生子還未出師,四十郎當歲,才有開方,跟著師父學的診斷的機會,你想變現?來錢快?那不可能,這就不是速成的事。

  當然了,也有人拿一些中醫理論說事,什麼拿屎看病,無稽之談,可科學尚且是現階段最接近真理的認知。

  你憑什麼要求中醫之前的理論就一定是對的?嘗百草是在幹嘛?在探索。

  「咦,它們竟然沒有發動進攻?這是……要退了?」

  李建國發現,狼群在緩緩後退,原來剛剛頭狼的一聲吼,不是進攻,而是撤退。

  李建國這時候是有把握一槍打死頭狼的,但他沒有那麼干,一頭狼王而已,除了體型較大,狼牙更鋒利,毛色更鮮亮,也沒什麼不同。

  體型大,這是狼王的基礎,如果打不過其他狼,那就不是狼王,所以體型一定比其他狼大,毛色更為鮮亮,那是因為狼群等級森嚴,狩獵成功後,狼王先吃,他吃飽了,殘羹剩飯才留給其他狼。

  而其他狼也會根據等級,依次享受美食,戰力越接近狼王,誰就能第二個吃,以此類推。

  一個吃得飽的狼王,毛色自然鮮亮,而其他尤其是戰力不行的,那幾乎皮包骨頭,餓的眼珠子都是綠色的。

  這就是狼群的最底層,只能勉強果腹,甚至需要餓肚子。

  但不管如何他能活,如果獨自離開,獨狼不占優勢,很可能會活活餓死。

  頭狼享受一切勞動成果,包括交配權都是壟斷的,其他公狼絕無可能繁殖,只有打敗頭狼,成為新的頭狼,你才具備繁殖權。


  這樣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狼崽子的基因,必然不會太差,畢竟他們的父親都是這批狼群的狼王,而只有成年後打敗父親,成為新的狼王,才有資格繁殖下一代。

  踩著父親,其他兄弟的屍骨登上王座,世子之爭,向來如此。

  而一般,老狼王敗了,新狼王也不會殺它,只會驅逐它離開狼群,這就是孤狼的由來,不能說所有孤狼都是曾經的狼王,也有受傷,無力再戰被驅逐出狼群的,但大多數都是老狼王被驅逐,形成孤狼。

  而孤狼狩獵成功率很低,往往會餓死,畢竟學了半輩子協同作戰,你讓他孤軍作戰,它一時不適應,成功幾乎腰斬,很正常,畢竟狼在人看來雖然凶,但在動物界,這個體型並不占優勢。

  一頭狼的時候,遇到大一些的獵物搞不定,遇到豹子更是被虐的貨,打工豹雖然慫,但一頭狼,它還是不虛的。

  與其說打工豹慫,不如說打工豹狩獵輕鬆,沒必要死拼,畢竟甭管跟誰拼,被咬傷,就容易化膿,一旦發燒,那就容易涼涼。

  而論速度,打工豹第一,只要發現目標,能輕鬆拿下,沒必要跟其他獵食者玩命。

  雖然慫,但也是一種生存智慧,狼之所以成群就悍不畏死,那是因為別無選擇,不爭,那就得餓死,不協同作戰,同樣是個死。

  別無選擇,而打工豹不同,它狩獵堪稱第一,成功率也不是其他獵食者能比的,人家是貴族沒必要跟你泥腿子比兇狠。

  這麼一想,是不是就理解打工豹為何慫了?

  「走,過去瞧瞧。」

  狼群後腿,很快消失在李建國視野中,李建國帶著西風緩步靠近剛剛的戰場。

  李建國手握雙槍,他已經把所有手槍子彈填滿了,放在空間,隨時可換。

  再遇到那群狼,他能把所有狼全部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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