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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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陳切換到簡訊界面。

  同樣密密麻麻,大部分是催收簡訊。

  內容五花八門:

  「李浩,你的貸款已嚴重逾期,請立即還款,否則我們將採取法律措施。」

  「最後通知,今日下午五點前不還款,我們將聯繫你的家人和工作單位。」

  「涉嫌惡意逃廢債,我們已經向法院提交材料,請做好應訴準備。」

  有的還偽裝成官方口氣:「【臨南市人民法院】李浩,你涉嫌信用卡詐騙一案已立案,請於三日內到我院領取傳票。逾期不到,將採取強制措施。」

  鄭龍一條條看下去。

  語氣從提醒到警告,從警告到威脅。

  時間跨度從去年十月到現在,越來越密集,越來越嚴厲。

  「這些簡訊,有多少是真實的?」他問。

  小陳搖頭:「大部分是催收公司發的。冒充法院、公安、司法局,這是常見的催收手段,為了製造心理壓力。我們查了,臨南市法院根本沒有李浩的立案記錄。」

  鄭龍沒說話。

  他看著那些簡訊,能想像到一個年輕人每天被這些信息轟炸的感覺。

  像被圍獵,無處可逃。

  「繼續。」他說,「威信聊天記錄和轉帳記錄。」

  小陳切換界面。

  這次是威信聊天記錄的截圖,列印出來厚厚一摞,放在桌上。

  鄭龍拿起一份,開始看。

  聊天記錄確實如昨天所說,分三類。

  一類是借錢。

  李浩向朋友、同學、同事開口,理由各種各樣:「家裡有事」「急用錢」「工資還沒發」。

  有的借到了,有的沒借到。

  借到的,金額都不大,三五千,最多的一萬。

  聊天記錄里,李浩的語氣從試探到懇求,到最後的卑微。

  「兄弟,真的沒辦法了,幫一把,下個月發工資就還。」

  「老同學,還記得我嗎?有個急事想麻煩你……」

  「王哥,能不能借我兩千?就兩千,月底一定還。」

  第二類是催收人員的威信。

  頭像多是金融公司的logo,或者風景圖。

  聊天內容比簡訊更直接,有的帶髒話,有的威脅要上門,要爆通訊錄,要讓他在老家「出名」。

  李浩的回覆很少,偶爾回一句「在籌錢」「別催了」。

  第三類,鄭龍翻到了一個叫「北湖省簡道法律諮詢」的帳號。

  他仔細看這個聊天記錄。

  最早的記錄是去年9月底。

  李浩主動加對方,驗證消息是:「看到你們宣傳,可以處理債務問題?」

  對方通過後,發來一段格式化介紹:「您好,我是簡道法律諮詢的顧問小王。我們專注於債務協商、停息掛帳、個性化分期等法律服務。請問您目前負債情況如何?」

  李浩回覆:「信用卡本金七萬多,網貸二十萬左右,都逾期了。每天被催收,快崩潰了。」

  對方:「理解您的心情。我們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例,可以幫您與銀行和平台協商,爭取最優政策。」

  「比如信用卡可以申請停息掛帳,網貸可以延期還款或減免部分費用。但需要收取一定服務費,根據債務金額的百分之十到十五。」

  李浩:「費用太高了,我現在沒錢。」

  對方:「費用可以分期。而且我們保證,如果協商不成功,全額退款。您可以把債務明細發給我,我先給您做個分析。」

  接下來幾天,李浩陸續把自己所有債務的截圖發過去。

  對方每次都回復得很專業,分析每個平台的催收特點,說哪個可以談延期,哪個可以談減免,哪個可以談分期。

  還發來一些「成功案例」的截圖,顯示某某客戶通過他們協商,債務減免了多少。

  10月9日,李浩問:「如果我委託你們,大概多久能辦好?」

  對方:「一般需要一到三個月。我們會先發律師函給銀行和平台,然後正式談判。這段時間,催收電話會減少,我們會教您如何應對。」


  李浩:「費用怎麼收?」

  對方:「您的總債務三十四萬左右,按百分之十二收取服務費,是四萬零八百。」

  「考慮到您目前困難,我們可以先收三萬,剩下的等協商成功後再付。」

  對方是按他實時總欠款來計算的,連逾期產生的那些利息都算在了裡面。

  李浩猶豫了幾天。

  聊天記錄里,他反覆問:「真的能辦成嗎?」「會不會是騙人的?」「你們公司有資質嗎?」

  對方每次都耐心回答,發來公司的營業執照照片,發來「律師團隊」的合影,發來客戶的好評截圖。

  還承諾簽訂正式電子合同,受法律保護。

  10月15號,李浩終於下定決心:「好,我委託你們。但我現在只有三萬,是找親戚借的。剩下的等辦成了再給,可以嗎?」

  對方:「可以。我們先簽合同,您付款後,我們立即啟動工作。」

  接下來是電子合同的連結。

  鄭龍讓小陳點開看。

  合同很正式,有甲乙雙方信息,有服務內容,有費用條款,有違約責任。

  甲方是「北湖省簡道法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乙方是李浩。

  服務內容是「協助乙方與債權人協商債務重組事宜」。

  費用是「總服務費四萬零八百元,首付三萬元,餘款待服務完成後支付」。

  合同最後有電子簽名,李浩的名字,還有公司的公章。

  十月十六號,李浩通過威信轉帳,分三筆轉出三萬元。

  對方收款後,發來一個「工作啟動確認函」,說會在一周內發出律師函。

  之後的聊天記錄,就是李浩每隔一段時間詢問進展。

  「王顧問,律師函發了嗎?」

  「發了,等對方回復。」

  「催收電話還是很多,怎麼辦?」

  「不要接,或者告訴他們已經委託律師處理。」

  「某某平台今天又打電話說要起訴我。」

  「別擔心,那是催收手段,我們已經在和他們法務溝通。」

  記錄一直持續到今年一月初。李浩問得越來越急,對方回復得越來越慢。

  最後幾條,是一月十五號。

  李浩:「王顧問,你不是說某某網貸已經談好了延期五年嗎?為什麼我今天又接到催收電話?」

  對方:「可能是第三方催收,還沒收到通知。我再去確認一下。」

  李浩:「還有建國銀行,你說已經談好了延期三年,然後本金分期。為什麼派出所今天給我打電話了?我查了,真是派出所的電話。」

  對方:「派出所?什麼情況?你把通話記錄發我看看。」

  李浩發了一張截圖,是通話記錄的頁面,顯示「城中派出所」。

  對方:「你先別急,我去核實一下。可能是銀行那邊沒溝通好。」

  李浩:「你們到底辦沒辦好?我都等三個月了,錢也給了,怎麼一點效果都沒有?」

  對方沒有回覆。

  李浩又發了幾條:「在嗎?」「回話!」「是不是騙人的?」

  最後一條消息後面,顯示紅色感嘆號。消息未發送,對方已將他刪除。

  聊天記錄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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