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輿論危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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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了過來。

  鄭龍能感覺到那些目光的重量。

  這是他到省廳後遇到的第一個重大危機,他的反應會被所有人看在眼裡。

  他放下筆,坐直身體:「我先問幾個問題。」

  「第一,派出所那通電話,有沒有錄音之外的其他記錄?比如接警記錄、銀行提供的書面材料、民警的工作筆記?」

  辦公室主任回答:「接警記錄有,銀行提供了李浩的信用卡帳單和催收記錄複印件。民警工作筆記也調取了,記錄了通話要點。」

  「第二,李浩的債務情況,除了銀行和網貸平台,還有沒有其他?比如民間借貸?」

  「臨南市局正在調查,目前掌握的情況就是這些。」

  「第三,媒體採訪李浩父母的過程,有沒有不規範的地方?比如誘導性提問,或者斷章取義?」

  王秀英說:「我們看了幾家媒體的採訪視頻,有一家省級媒體的採訪相對客觀,但兩家自媒體明顯帶有傾向性。其中一家在提問時多次使用『逼死』『壓迫』這樣的詞。」

  鄭龍點點頭,繼續問:「第四,輿情發酵過程中,有沒有發現明顯的組織化推動痕跡?」

  分管網安的副廳長開口了:「有。我們分析了最早傳播的幾個帳號,發現它們在同一時間段發布了相似內容,文案結構雷同,使用的標籤也高度一致。」

  「而且這些帳號的歷史發布內容,多次參與過其他社會事件的炒作。技術部門正在追查這些帳號的關聯性。」

  問到這兒,鄭龍心裡大概有數了。

  他看向江楓:「江省長,我說說我的初步判斷。」

  江楓點點頭。

  「這件事,本質上是三件事的疊加。」鄭龍說,「第一件,是一個年輕人因債務問題輕生的悲劇。」

  「第二件,是派出所在履職過程中,無意中成了悲劇鏈條上的一環。」

  「第三件,是有人利用這個悲劇,對天南省公安系統發起的有組織輿論攻擊。」

  他頓了頓,讓這些話沉澱一下。

  「對於第一件,我們要有人文關懷。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無論如何都是悲劇。」

  「臨南市局要妥善做好家屬工作,該安撫安撫,該幫助幫助。」

  「對於第二件,我們要實事求是。派出所的電話有沒有問題?」

  「從法律和程序上看,沒有問題。但從效果上看,確實可能對當事人產生了心理壓力。」

  「這提醒我們,在處置類似警情時,要更注重方式方法,更考慮當事人的心理狀態。」

  「對於第三件,」鄭龍聲音沉下來,「我們必須堅決應對。這不是簡單的輿情事件,而是有預謀、有組織的攻擊。」

  「攻擊的目標不是臨南市一個派出所,而是整個天南省公安隊伍的形象。如果我們應對不當,接下來全省公安工作的開展都會受到影響。」

  他說完了。

  會議室里安靜了幾秒。

  然後江楓開口了:「我同意鄭龍同志的判斷。這件事要分三層處理。」

  「第一層,對死者家屬,要體現關懷和溫度。臨南市局要成立善後工作組,主動接觸家屬,傾聽訴求,在法律政策允許範圍內給予幫助。」

  「第二層,對案件本身,要依法依規調查。派出所那通電話到底有沒有問題,要基於事實和法律來判斷,不護短,不迴避。第三層,對輿論攻擊,要堅決回擊。」

  他看向宣傳處長:「宣傳處牽頭,網安、法制配合,儘快拿出一個應對方案。原則是:實事求是,主動發聲,澄清事實,駁斥謠言。」

  「是。」宣傳處長立刻記錄。

  江楓又看向鄭龍:「鄭龍同志,這件事你來牽頭協調。各相關處室全力配合。」

  鄭龍點點頭。

  這個安排在他意料之中。

  他是常務副廳長,主持日常工作,這種突發危機自然要他頂上去。

  「我需要幾項權限。」他說,「第一,調閱臨南市局全部案件材料的權限。第二,直接與臨南市局領導溝通的權限。第三,在必要情況下,協調其他部門配合的權限。」

  「都給。」江楓很乾脆,「從現在開始,這件事由你全權負責。需要我出面協調的,隨時跟我說。」


  會議又持續了半小時,討論了具體的工作分工。

  宣傳處負責對外發聲和媒體溝通,網安總隊負責輿情監測和源頭追溯,法制總隊負責法律審核,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

  鄭龍負責總協調和決策。

  散會時,已經是下午兩點半。

  鄭龍回到辦公室,陸學友跟了進來。

  「鄭廳長,臨南市局的詳細材料已經發過來了,包括現場勘查報告、屍檢初步結論、銀行提供的材料、派出所通話錄音和工作記錄。」

  「還有李浩的手機數據恢復報告,剛到的。」

  「放這兒。」鄭龍指了指辦公桌,「另外,幫我聯繫臨南市局局長,我要跟他直接通話。時間定在三點。」

  「好。」

  陸學友出去了。

  鄭龍坐下來,打開電腦,開始看那些材料。

  文檔很多,有圖片,有音頻,有表格。

  他先點開了現場勘查報告。

  報告很詳細,有現場照片,有測量數據,有痕跡分析。

  照片上,一具年輕男性的遺體躺在水泥地上,周圍用粉筆畫出了輪廓。

  不遠處是一個花壇,幾株冬青被壓斷了。

  樓頂邊緣的照片顯示,那裡沒有打鬥痕跡,也沒有其他人的腳印。

  屍檢初步結論是:高墜導致的多臟器破裂、顱腦損傷,死亡時間與墜樓時間吻合。

  體表沒有抵抗傷,沒有約束傷。

  血液檢測顯示,死者體內沒有酒精和常見毒物,但發現了抗抑鬱藥物的成分。

  鄭龍記下這個細節,繼續看。

  銀行提供的材料有十幾頁,包括李浩的信用卡申請資料、近一年的帳單、催收記錄。

  帳單顯示,這張信用卡額度五萬元,李浩在過去半年裡陸續透支,本金加上利息,到上月已經欠款七萬三千元。

  催收記錄顯示,銀行打過二十多次電話,發過十幾次簡訊,還上門催收過兩次。

  派出所的通話錄音,鄭龍戴上了耳機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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