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要年輕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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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嗣勛的臉色從來沒有這麼難看過。

  四千州兵倒戈,就像抽掉了他腳下最後一塊磚。

  剛才還是鐵板一塊的陣型,轉眼間就碎成了一盤散沙。

  那些魏博人昨天還跟他稱兄道弟、一起喝酒吃肉的人,現在正把刀口對準他的士兵。

  「羅紹威這個廢物!」

  馬嗣勛咬牙切齒,「堂堂節度使,在自家城裡,被幾個牙兵給殺了!」

  他身邊的親兵面面相覷,誰也不敢接話。

  誰能想到呢?

  三千牙兵,主力被調走,軍械庫被毀,被人從睡夢中驚醒,連甲都來不及穿……就這樣,居然還能反殺?

  不,不是反殺。

  是翻盤。

  馬嗣勛看著戰場上的局面,心一點一點沉下去。

  大營里的牙兵已經殺出來了,雖然衣甲不全,但那股不要命的狠勁,連他麾下最精銳的親軍都扛不住。

  而倒戈的州兵越來越多,有些人甚至比牙兵還賣力,這幫牆頭草,知道新主子要上台了,急著遞投名狀。

  「全軍聽令!」

  馬嗣勛猛地勒住馬,聲音裡帶著不甘,但他知道,再拖下去,這兩千多梁軍就要交代在這裡了,「我們撤!」

  傳令兵立刻揮動旗幟,梁軍開始收縮陣型,試圖向城外突圍。

  但想走,沒那麼容易。

  溫秀一直在盯著他。

  從馬嗣勛下令撤退的那一刻起,溫秀的眼睛就沒離開過那面「梁」字大旗。

  他知道這個人必須死……不是因為什麼建功立業、封侯拜將的野心,而是一個更現實、更殘酷的理由:

  馬嗣勛是朱溫的人。

  如果讓他活著離開魏州,把這裡的消息帶回去,朱溫會怎麼做?

  答案是肯定的。

  立即發兵,然後報仇,屠城。

  魏博牙兵就算打贏了這一仗,也擋不住朱溫的大軍。

  三千傷殘牙兵對十萬宣武軍,結局用腳趾頭想都知道。

  唯一的辦法,就是讓馬嗣勛永遠留在這裡。

  溫秀從地上撿起一根鐵槍,翻身上了一匹無主的戰馬。

  接連大戰,刀下亡魂眾多,已經讓溫秀感覺自己強得不行,有點殺紅眼了!

  理智?

  去他媽的理智,這一世他是要放肆!

  溫秀夾緊馬腹,伏低身體,朝那面「梁」字大旗的方向衝去。

  「溫秀!」

  李橫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他大驚道:「傻小子,幹什麼,別衝動,快回來!」

  溫秀沒回頭。

  他就喜歡這種對身體潛能全面爆發的感覺,那是前世從未有過的。

  何為猛將?

  就是攻如雷霆,守若泰山,

  每戰必身先士卒,所向披靡,

  敵聞其名而喪膽,士得其帥而死戰。

  馬嗣勛的旗子就在前面,不到五十步,對面已老怯戰,而我年輕氣盛,看我殺之。

  「狗賊休走!拿命來!」

  溫秀的聲音在戰場上炸開,帶著少年人特有的尖銳和莽撞。

  「什麼??」

  馬嗣勛回頭,以為哪個大將,結果看到一個身穿明光鎧的少年騎兵正朝他衝來。

  那少年渾身是血,臉上還帶著一道未乾的刀痕,手裡的鐵槍平舉,槍尖在火光中閃爍。

  他的第一反應不是恐懼,而是詫異。

  哪來的愣頭青?

  但這種詫異只持續了一瞬。

  馬嗣勛是朱溫麾下宿將,跟過黃巢,打過朱瑾,在戰場上摸爬滾打了二十多年。

  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子,也敢來取他的項上人頭?

  他冷笑一聲,撥轉馬頭,提起了馬槊。

  那柄馬槊通體漆黑,槊鋒三尺,血槽深深,在火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這是馬嗣勛的成名兵器,跟隨他二十年,殺過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八十。

  兩馬相交,只在電光石火之間。

  馬嗣勛出手了。

  馬槊帶著破風聲刺出,那聲音不像是兵器破空,倒像是悶雷……低沉、渾厚、帶著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槊鋒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直奔溫秀的面門。

  溫秀臉色驟變。

  這一槊太快了,快到他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他本能地往後一仰,整個人平躺在馬背上,槊鋒擦著他的鼻尖掠過,帶起的勁風颳得臉頰生疼。

  但馬嗣勛的變招更快。

  槊鋒尚未收回,他手腕一翻,馬槊猛地往下壓!這一下要是壓實了,溫秀的胸口就是一個血窟窿。

  「我大意了!!」

  溫秀大驚,霎時間亡魂大冒,拼盡全力舉起鐵槍格擋。

  「鐺——」

  金屬撞擊的聲音震耳欲聾。

  鐵槍應聲而斷,半截槍桿飛出去老遠。

  一股巨力從手上傳來,溫秀整個人像被鐵錘砸中,從馬背上飛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後背著地,明光鎧撞在泥土上發出沉悶的響聲。他悶哼一聲,嘴裡湧出一股腥甜,眼前一陣陣發黑!

  「梁軍老將,竟……恐怖如斯……」說完,溫秀差點昏死過去!

  馬嗣勛勒住馬,回頭看了一眼地上的少年,不屑地啐了一口,仿佛拍飛一隻蒼蠅。

  「不自量力!」

  他正要撥馬離去,身後忽然傳來一聲暴喝:

  「欺負少年算什麼本事!」

  一匹戰馬從斜刺里殺出,馬上是一個三十來歲的漢子,面容粗獷,頜下短髯,手持一柄大鐵槍。

  溫秀認出了他,是張彥,牙兵都頭之一,李橫的老搭檔,也是魏博牙兵里數得上的猛將。

  張彥也不廢話,鐵槍一抖,直取馬嗣勛咽喉。

  馬嗣勛舉槊格擋,兩馬交錯,兵刃相擊,火星四濺。

  兩人都是沙場宿將,招式狠辣老到,一時間竟殺得難解難分。鐵槍對馬槊,槍槍奪命,槊槊封喉。

  但張彥畢竟比馬嗣勛年輕了十幾歲,力氣更足,槍法越來越猛。

  馬嗣勛被他逼得連連後退,額頭上的青筋都暴了起來。

  就在這時……李橫到了。

  他沒有騎馬,而是從地上撿起一柄陌刀,大步流星地衝過來。

  陌刀是步戰的重器,刀身三尺有餘,刀刃寬闊,一刀下去,連人帶馬都能劈成兩半。

  這個時代可沒什麼公平道義。

  李橫更沒有。

  打得就是人多勢眾!

  他趁馬嗣勛與張彥纏鬥的間隙,一個箭步衝上去,陌刀橫掃!

  「嘶——」

  戰馬慘嘶,兩條前腿被齊刷刷斬斷,龐大的身軀轟然倒地。

  馬嗣勛從馬背上摔下來,滾了兩圈,鎧甲上沾滿了泥土和血。

  溫秀從地上掙扎著爬起來,正看到這一幕。

  他胸腔里那顆心差點跳出來……不是怕的,是興奮的。

  馬嗣勛摔在地上,馬槊脫手飛出老遠。他掙扎著想爬起來,但鎧甲太重,加上摔得七葷八素,動作比平時慢了半拍。

  就這半拍,夠了。

  溫秀從地上撿起一根鐵槍槍桿上還帶著血。他握緊槍桿,踉踉蹌蹌地朝馬嗣勛衝過去。

  李橫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他手裡的槍。

  老狐狸心裡一轉,立刻明白了這小子的心思,這是要搶首功啊。

  他嘴角一咧,沒有阻攔,反而提起陌刀,大步上前,一刀砍向馬嗣勛的右側。

  馬嗣勛本能地向左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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