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蕭團長的福氣~
王芳在種植組。
室外,入了冬,氣候冷。
天一冷手僵,動作就慢。
正好來溫室做,暖和,效率還能高點。
「這有啥不行的!」溫室里又沒有啥高機密文件。林昔起身給王芳搬了個凳子過去,「離操作台遠點別碰著就沒事。」
「那成!」
在農場工作了六七年,啥東西能碰啥不能碰王芳心裡清楚得很。
看出林昔在忙,王芳動手碰了下她胳膊,沒讓她陪,「林昔,你去該忙忙你的,我就借用你一塊地方。」
「行。」林昔點頭。
都不是外人,她也沒客氣,繼續回到操作台前給組員講解注意事項。
只有苑弘,看著王芳手裡的鞋樣,愣了愣神。
李連渠熱好飯盒回屋的時候,路過苑弘邊上,注意到他在往門口看。
納悶了,順著苑弘視線看過去問:「你看啥呢小苑。」
「沒啥。」苑弘收回視線。
李連渠這才看見角落裡坐著的王芳,他端著飯盒湊過去。
「芳姐,你這弄啥呢,做鞋呢?」
「對做雙皮鞋。」
見李連渠端著飯盒的手油乎乎的,王芳提前側了側身,避開,「停,你看行,可別伸手啊。」
「知道。」李連渠說,「你一個女人家的鞋,讓我摸我還不摸呢——」
在看清是男款軍靴的瞬間,李連渠話音收住。
「男鞋啊?給你家男人做的?」
「不是。」王芳搖頭,開玩笑道:「這麼好的鞋,我家男人穿著也不嫌燒腳。」
沒賣關子,王芳說:「替林昔做的。」
那就是給蕭團長的了。這一聽,李連渠可就好奇了,飯盒放在一旁桌上,半俯下身,問:「蕭團長鞋不都部隊發嗎?那虎大頭鞋多暖和啊?」
他們這些人不在部隊工作,享受不到部隊待遇,想穿都穿不上虎大頭鞋呢。
王芳抽空抬頭看了李連渠一眼,「虎大頭鞋好啊?」
李連渠點頭,眼底的羨慕都要溢出來了。
王芳又笑了笑,把做好的一面給李連渠看,「你自己看看,虎大頭鞋再好,能有林昔設計的這個鞋好?」
「純皮的,裡面是兔毛,這一來一回不僅暖和了不少,還輕巧了兩三斤呢。」
李連渠看著那做好的一面,一聽輕便又保暖。
眼饞,是真想摸摸。
越看越羨慕,最後索性不看了。
「嗐!」了一聲,感慨,「你說說,我媳婦咋就沒這靈巧心思呢。」
兩人在這一唱一和的,林昔那頭做實驗再專注也聽見了。
正好花盆裡的植株都去雄完了。
組員們聽見李連渠在說話,一起圍上來問:「組長你跟芳姐倆人嘮啥呢?」
「嘮鞋!」李連渠羨慕得不願多說,指了指王芳手裡的鞋樣。
大傢伙一同看過去,然後——
瞬間都移不開眼了!
在藏區,能吃飽穿暖就不錯了。
哪還管什麼穿得漂亮不漂亮的。
習慣了最低保障的生活,一看見這麼好的鞋,誰能不眼饞?
整張皮子做的皮靴。到小腿那麼高,直筒,方圓鞋頭,一排鞋帶穿上去,看著清爽乾脆,又酷!
林昔給自己做的是UGG。
蕭經聞一個大男人穿雪地靴就不合適了。
圖紙上,畫的是馬丁靴的鞋樣。
馬丁靴是八十年代末從西方流行起來的,這時期大傢伙見都沒見過。
小夏問:「林昔,你昨天畫一天畫的就是這個啊?」
林昔點頭。
旁邊男同志忍不住問了,「林昔,你畫的這叫啥鞋型啊。」
七十年代末期,皮鞋款式很少。
當下的國民鞋還都是三接頭鞋。傳統系帶,鞋頭部分由三塊皮革拼接而成,所以叫三接頭鞋。
小眾一點的,也有穿「83鞋」的,這款鞋是改良自「三接頭」,且定位更加年輕化。寬大的方頭和乾淨的黑色鞋面是其標誌性特徵。
再有就是765豬皮模壓鞋。鞋型寬大前伸,因售價 7.65元 而得名,是市面上最流行的平價豬皮皮鞋。
總之,跟王芳手裡這雙都不一樣。
林昔說:「馬丁靴。」
「馬丁靴?」李連渠好信地問:「自己起的名?還怪好聽的。」
「不是。」林昔搖頭,「我家之前鄰居不是德國人嗎?」
「他總穿,我看見的,問路名字。」
發現了鄰居這個理由好用之後,只要不好解釋的事,林昔就直接推到鄰居身上。
非資訊時代就是這一點好。
撒天大的謊,也無從查證。
大傢伙圍著林昔夸個不停。
「你這過目不忘的本事,除了學習,生活上也有用哈。」
「林昔你來我們溫室真都屈才了!」
「說到底還是蕭團長有福氣。」
「可不是嘛,這要沒結婚,咱溫室的地都得被踏爛了。」
「人比人氣死人。說到這,我就想起來我媳婦了!我那媳婦別說皮鞋,給我張羅雙新棉鞋我都要樂死了。」
「看看。」說話這人指著自己腳上的棉鞋給大家看。
「我這雙棉鞋都穿了四年了,去年就不暖和了,我讓我媳婦去給我買雙新的,你猜她說啥?」
「說啥?」大傢伙問。
說話那男子臉色陰了陰,沉默兩秒,才吭哧癟肚道:「我媳婦說,你一個大老爺們還怕冷啊?一盒凍瘡膏才一毛二,一雙棉鞋多少錢,讓我忍一忍!」
「哈哈哈哈!」
大家聽完,都忍不住樂。
唯有小夏關心林昔,扯了扯她袖子問:「你光給你家蕭團長做啊?」
「咱們這冬天真挺冷的。」
「哪能啊。」林昔看了眼小夏,笑道:「我的那雙讓別的嫂子幫我做呢。」
小夏鬆了口氣,小聲說:「我還合計呢,你思想這麼先進,肯定干不出來苦自己成全男人的事。」
「那是自然。」林昔被小夏逗笑。
苦著自己給男人花錢,就等著倒霉一輩子吧。
林昔說:「人要先自愛才能愛別人,無論是家人還是愛人。」
小夏深表贊同!
林昔說:「放心,不愛自己的事我做不到。」
看了眼王芳手裡的鞋,她半開玩笑道:「而且,要真論起來,蕭經聞這雙只能是我那雙鞋的邊角料。」
女孩子最懂女孩子。
小夏聽出林昔在開玩笑,故意逗她:「哦……這麼大一塊邊角料,那你家日子過得也太富裕了。」
「那有啥辦法啊?」林昔順著小夏的話茬繼續逗她。
「誰讓人家蕭團長是家裡的頂樑柱,是我新皮鞋新毛毯的金主啊,人家花錢了,咱不也得順便討好討好他嗎……」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誰都沒當真。
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苑弘在剛才大家討論皮鞋的時候,全程沒說話。
只在林昔說,為了自己那雙鞋討好蕭經聞的時候,臉色陰沉了下去。
室外,入了冬,氣候冷。
天一冷手僵,動作就慢。
正好來溫室做,暖和,效率還能高點。
「這有啥不行的!」溫室里又沒有啥高機密文件。林昔起身給王芳搬了個凳子過去,「離操作台遠點別碰著就沒事。」
「那成!」
在農場工作了六七年,啥東西能碰啥不能碰王芳心裡清楚得很。
看出林昔在忙,王芳動手碰了下她胳膊,沒讓她陪,「林昔,你去該忙忙你的,我就借用你一塊地方。」
「行。」林昔點頭。
都不是外人,她也沒客氣,繼續回到操作台前給組員講解注意事項。
只有苑弘,看著王芳手裡的鞋樣,愣了愣神。
李連渠熱好飯盒回屋的時候,路過苑弘邊上,注意到他在往門口看。
納悶了,順著苑弘視線看過去問:「你看啥呢小苑。」
「沒啥。」苑弘收回視線。
李連渠這才看見角落裡坐著的王芳,他端著飯盒湊過去。
「芳姐,你這弄啥呢,做鞋呢?」
「對做雙皮鞋。」
見李連渠端著飯盒的手油乎乎的,王芳提前側了側身,避開,「停,你看行,可別伸手啊。」
「知道。」李連渠說,「你一個女人家的鞋,讓我摸我還不摸呢——」
在看清是男款軍靴的瞬間,李連渠話音收住。
「男鞋啊?給你家男人做的?」
「不是。」王芳搖頭,開玩笑道:「這麼好的鞋,我家男人穿著也不嫌燒腳。」
沒賣關子,王芳說:「替林昔做的。」
那就是給蕭團長的了。這一聽,李連渠可就好奇了,飯盒放在一旁桌上,半俯下身,問:「蕭團長鞋不都部隊發嗎?那虎大頭鞋多暖和啊?」
他們這些人不在部隊工作,享受不到部隊待遇,想穿都穿不上虎大頭鞋呢。
王芳抽空抬頭看了李連渠一眼,「虎大頭鞋好啊?」
李連渠點頭,眼底的羨慕都要溢出來了。
王芳又笑了笑,把做好的一面給李連渠看,「你自己看看,虎大頭鞋再好,能有林昔設計的這個鞋好?」
「純皮的,裡面是兔毛,這一來一回不僅暖和了不少,還輕巧了兩三斤呢。」
李連渠看著那做好的一面,一聽輕便又保暖。
眼饞,是真想摸摸。
越看越羨慕,最後索性不看了。
「嗐!」了一聲,感慨,「你說說,我媳婦咋就沒這靈巧心思呢。」
兩人在這一唱一和的,林昔那頭做實驗再專注也聽見了。
正好花盆裡的植株都去雄完了。
組員們聽見李連渠在說話,一起圍上來問:「組長你跟芳姐倆人嘮啥呢?」
「嘮鞋!」李連渠羨慕得不願多說,指了指王芳手裡的鞋樣。
大傢伙一同看過去,然後——
瞬間都移不開眼了!
在藏區,能吃飽穿暖就不錯了。
哪還管什麼穿得漂亮不漂亮的。
習慣了最低保障的生活,一看見這麼好的鞋,誰能不眼饞?
整張皮子做的皮靴。到小腿那麼高,直筒,方圓鞋頭,一排鞋帶穿上去,看著清爽乾脆,又酷!
林昔給自己做的是UGG。
蕭經聞一個大男人穿雪地靴就不合適了。
圖紙上,畫的是馬丁靴的鞋樣。
馬丁靴是八十年代末從西方流行起來的,這時期大傢伙見都沒見過。
小夏問:「林昔,你昨天畫一天畫的就是這個啊?」
林昔點頭。
旁邊男同志忍不住問了,「林昔,你畫的這叫啥鞋型啊。」
七十年代末期,皮鞋款式很少。
當下的國民鞋還都是三接頭鞋。傳統系帶,鞋頭部分由三塊皮革拼接而成,所以叫三接頭鞋。
小眾一點的,也有穿「83鞋」的,這款鞋是改良自「三接頭」,且定位更加年輕化。寬大的方頭和乾淨的黑色鞋面是其標誌性特徵。
再有就是765豬皮模壓鞋。鞋型寬大前伸,因售價 7.65元 而得名,是市面上最流行的平價豬皮皮鞋。
總之,跟王芳手裡這雙都不一樣。
林昔說:「馬丁靴。」
「馬丁靴?」李連渠好信地問:「自己起的名?還怪好聽的。」
「不是。」林昔搖頭,「我家之前鄰居不是德國人嗎?」
「他總穿,我看見的,問路名字。」
發現了鄰居這個理由好用之後,只要不好解釋的事,林昔就直接推到鄰居身上。
非資訊時代就是這一點好。
撒天大的謊,也無從查證。
大傢伙圍著林昔夸個不停。
「你這過目不忘的本事,除了學習,生活上也有用哈。」
「林昔你來我們溫室真都屈才了!」
「說到底還是蕭團長有福氣。」
「可不是嘛,這要沒結婚,咱溫室的地都得被踏爛了。」
「人比人氣死人。說到這,我就想起來我媳婦了!我那媳婦別說皮鞋,給我張羅雙新棉鞋我都要樂死了。」
「看看。」說話這人指著自己腳上的棉鞋給大家看。
「我這雙棉鞋都穿了四年了,去年就不暖和了,我讓我媳婦去給我買雙新的,你猜她說啥?」
「說啥?」大傢伙問。
說話那男子臉色陰了陰,沉默兩秒,才吭哧癟肚道:「我媳婦說,你一個大老爺們還怕冷啊?一盒凍瘡膏才一毛二,一雙棉鞋多少錢,讓我忍一忍!」
「哈哈哈哈!」
大家聽完,都忍不住樂。
唯有小夏關心林昔,扯了扯她袖子問:「你光給你家蕭團長做啊?」
「咱們這冬天真挺冷的。」
「哪能啊。」林昔看了眼小夏,笑道:「我的那雙讓別的嫂子幫我做呢。」
小夏鬆了口氣,小聲說:「我還合計呢,你思想這麼先進,肯定干不出來苦自己成全男人的事。」
「那是自然。」林昔被小夏逗笑。
苦著自己給男人花錢,就等著倒霉一輩子吧。
林昔說:「人要先自愛才能愛別人,無論是家人還是愛人。」
小夏深表贊同!
林昔說:「放心,不愛自己的事我做不到。」
看了眼王芳手裡的鞋,她半開玩笑道:「而且,要真論起來,蕭經聞這雙只能是我那雙鞋的邊角料。」
女孩子最懂女孩子。
小夏聽出林昔在開玩笑,故意逗她:「哦……這麼大一塊邊角料,那你家日子過得也太富裕了。」
「那有啥辦法啊?」林昔順著小夏的話茬繼續逗她。
「誰讓人家蕭團長是家裡的頂樑柱,是我新皮鞋新毛毯的金主啊,人家花錢了,咱不也得順便討好討好他嗎……」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誰都沒當真。
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苑弘在剛才大家討論皮鞋的時候,全程沒說話。
只在林昔說,為了自己那雙鞋討好蕭經聞的時候,臉色陰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