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少年,絕世秘籍為何不學?
等了十幾分鐘,直到父母終於捨得放下手裡的新手機。
任星雲才朝屋裡看了一眼,開口詢問:
「對了。」
「爺爺不在家嗎?」
李月晴伸手指了指書房方向。
「在裡面呢。」
「這段時間,你爺爺天天把自己關在屋裡備課。」
任星雲有些沒聽懂母親的話。
「備課?」
「備什麼課?」
任煋海聞言,臉上頓時露出幾分無奈。
「還不都是因為你小子表現得太出色。」
「你們學校那個陳校長,前前後後來家裡三次。」
「非要請你爺爺去法學院當特聘教授。」
「過幾天就是第一堂公開課。」
「等下學期開學以後,就算正式上崗了。」
說到這裡,任煋海忍不住搖了搖頭。
「你說你們這個校長。」
「怎麼就逮著咱們一家人薅呢?」
「小的剛畢業。」
「轉頭又把老的請過去了。」
李月晴聽到丈夫這番不著調的話,立刻瞪了他一眼。
「什麼叫薅?」
「這不是好事嗎?」
「咱爸退休以後,整天待在家裡也沒什麼事情。」
「現在能去學校講講課。」
「把這麼多年的經驗教給年輕人,總比天天在家悶著強吧?」
任煋海心裡其實也贊同妻子的話。
只是嘴上習慣性抱怨兩句,也沒有繼續反駁。
任星雲則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讓一名做了大半輩子審判工作、當過地級市法院院長的老幹部,去給本科生講課。
多少有點高射炮打蚊子的意思。
但轉念一想。
爺爺如今能夠重新站上講台,把自己一輩子的經驗傳給下一代法律人。
或許比讓他繼續待在家裡養老,更能讓他開心。
大材小用就大材小用吧。
老爺子高興,比什麼都重要。
.......
任星雲轉身走到書房門前,抬手輕輕敲了兩下。
屋裡很快傳來老人的聲音。
「進。」
任星雲推門走了進去。
下一秒,便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
原本還算寬敞的書房,此刻幾乎已經被各種書籍和資料占滿。
就連窗台旁邊,都放著一沓沓寫滿批註的手稿。
任興國此刻正戴著老花鏡,坐在書桌後修改教案。
聽見開門聲,抬頭看見是孫子以後,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
「回來了?」
「嗯。」
任星雲走到書桌旁坐下。
「哈市那邊,一切都好吧?」
「都好。」
「交接也安排妥當了。」
還沒等爺孫兩人聊上幾句。
任興國便隨手從桌上抽出一本手寫資料,直接塞進了孫子懷裡。
「正好。」
「你幫我看看這些教案。」
「提提意見。」
任星雲低頭翻開第一頁,臉上原本的從容頓時消失得無影無蹤。
【行政行為效力瑕疵與撤銷判決適用邊界】
再往下。
則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批註。
【行政主體作出授益性行政行為後,若存在程序違法,但實體結果並未損害公共利益,人民法院是否應當直接撤銷?】
【撤銷後是否可能損害相對人的信賴利益?】
......
任星雲盯著看了足足十幾秒。
只覺得上面的每一個字,自己明明都認識。
可一旦連在一起,便仿佛瞬間變成了某種晦澀難懂的古老咒語。
當初上大學的時候,爺爺便極力建議他讀法律。
說家裡好歹出了一代政法幹部,總不能到了他這裡,就直接斷了傳承。
可任星雲最終還是無比堅定地拒絕了。
原因也很簡單。
不感興趣。
更背不下來。
一想到那些厚得足以砸死人的法條、司法解釋和案例彙編,便忍不住渾身發冷。
現在看來。
自己當初的選擇實在是太正確了。
任興國完全沒有注意到孫子臉上的痛苦,還在一旁認真介紹:
「你們學校把我特聘為任課教授。」
「主要講三門課。」
「《司法實務》,《行政訴訟案例研究》,還有《基層審判實務》。」
老人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臉上竟然露出了幾分緊張。
「過幾天就是第一堂公開課。」
「我以前在法院作報告,面對幾百號人都不怯場。」
「可真要站到大學講台上,心裡反倒有點沒底。」
「你這幾天正好在家。」
「幫我看看這些資料,整理得怎麼樣。」
面對爺爺難得的請求,任星雲自然不好拒絕。
硬著頭皮點了點頭。
「行。」
「我再認真看看。」
他重新低下頭,繼續翻閱手裡的教案。
【行政機關在未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作出責令停產決定……】
看不懂。
翻頁。
【第三人是否具有行政訴訟原告資格....】
還是看不懂。
繼續翻頁。
【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不屬於獨立訴訟請求……】
任星雲眼角微微抽動。
這都是什麼跟什麼啊?!
盯著手中足足一指厚的教案,他忽然想起了後世娛樂視頻里的一個調侃。
少年。
擺在你面前的,是一本絕世秘籍。
若能領悟小成。
便可一生衣食無憂。
若能修煉大成。
便可成為當世大能。
若是將其參悟至巔峰。
甚至能夠推動時代,引領人類未來。
你問我為何不學?
那....當然是因為,看不懂啊!
......
任星雲不信邪地快速向後翻了幾十頁。
直到看見案例分析部分,才終於勉強提起了一點精神。
自己就算再菜,故事總能看懂吧?
結果很快少年就知道自己錯了。
案例並不算長,卻繞得令人頭皮發麻。
話說某縣政府為了建設產業園區,決定徵收一片集體土地,街道辦隨後與一家民營拆遷公司簽訂了房屋騰退協議。
村民老張的房屋,正好位於徵收範圍內。
可由於補償問題一直沒有談妥,老張始終沒有搬離。
幾天以後,縣政府在項目推進會上提出,要加快清場進度。
會議結束後,街道辦工作人員又口頭通知拆遷公司:
「領導已經催了。」
「先把現場清出來再說。」
當天夜裡,拆遷公司原本只準備拆除老張隔壁那棟已經簽約的房屋。
卻因為現場編號錯誤,將老張家的房子一併推倒。
拆除過程中。
兩名街道辦工作人員始終站在現場。
他們既沒有出示任何強制拆除手續,也沒有開口制止施工。
事後。
縣政府對外表示,這只是拆遷公司的操作失誤,與政府無關。
街道辦也否認曾經下令強拆。
可拆遷公司卻拿出了一段現場錄音。
錄音中,一名街道辦工作人員曾明確說道:
「出了問題,有人會負責。」
任星雲才朝屋裡看了一眼,開口詢問:
「對了。」
「爺爺不在家嗎?」
李月晴伸手指了指書房方向。
「在裡面呢。」
「這段時間,你爺爺天天把自己關在屋裡備課。」
任星雲有些沒聽懂母親的話。
「備課?」
「備什麼課?」
任煋海聞言,臉上頓時露出幾分無奈。
「還不都是因為你小子表現得太出色。」
「你們學校那個陳校長,前前後後來家裡三次。」
「非要請你爺爺去法學院當特聘教授。」
「過幾天就是第一堂公開課。」
「等下學期開學以後,就算正式上崗了。」
說到這裡,任煋海忍不住搖了搖頭。
「你說你們這個校長。」
「怎麼就逮著咱們一家人薅呢?」
「小的剛畢業。」
「轉頭又把老的請過去了。」
李月晴聽到丈夫這番不著調的話,立刻瞪了他一眼。
「什麼叫薅?」
「這不是好事嗎?」
「咱爸退休以後,整天待在家裡也沒什麼事情。」
「現在能去學校講講課。」
「把這麼多年的經驗教給年輕人,總比天天在家悶著強吧?」
任煋海心裡其實也贊同妻子的話。
只是嘴上習慣性抱怨兩句,也沒有繼續反駁。
任星雲則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讓一名做了大半輩子審判工作、當過地級市法院院長的老幹部,去給本科生講課。
多少有點高射炮打蚊子的意思。
但轉念一想。
爺爺如今能夠重新站上講台,把自己一輩子的經驗傳給下一代法律人。
或許比讓他繼續待在家裡養老,更能讓他開心。
大材小用就大材小用吧。
老爺子高興,比什麼都重要。
.......
任星雲轉身走到書房門前,抬手輕輕敲了兩下。
屋裡很快傳來老人的聲音。
「進。」
任星雲推門走了進去。
下一秒,便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
原本還算寬敞的書房,此刻幾乎已經被各種書籍和資料占滿。
就連窗台旁邊,都放著一沓沓寫滿批註的手稿。
任興國此刻正戴著老花鏡,坐在書桌後修改教案。
聽見開門聲,抬頭看見是孫子以後,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
「回來了?」
「嗯。」
任星雲走到書桌旁坐下。
「哈市那邊,一切都好吧?」
「都好。」
「交接也安排妥當了。」
還沒等爺孫兩人聊上幾句。
任興國便隨手從桌上抽出一本手寫資料,直接塞進了孫子懷裡。
「正好。」
「你幫我看看這些教案。」
「提提意見。」
任星雲低頭翻開第一頁,臉上原本的從容頓時消失得無影無蹤。
【行政行為效力瑕疵與撤銷判決適用邊界】
再往下。
則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批註。
【行政主體作出授益性行政行為後,若存在程序違法,但實體結果並未損害公共利益,人民法院是否應當直接撤銷?】
【撤銷後是否可能損害相對人的信賴利益?】
......
任星雲盯著看了足足十幾秒。
只覺得上面的每一個字,自己明明都認識。
可一旦連在一起,便仿佛瞬間變成了某種晦澀難懂的古老咒語。
當初上大學的時候,爺爺便極力建議他讀法律。
說家裡好歹出了一代政法幹部,總不能到了他這裡,就直接斷了傳承。
可任星雲最終還是無比堅定地拒絕了。
原因也很簡單。
不感興趣。
更背不下來。
一想到那些厚得足以砸死人的法條、司法解釋和案例彙編,便忍不住渾身發冷。
現在看來。
自己當初的選擇實在是太正確了。
任興國完全沒有注意到孫子臉上的痛苦,還在一旁認真介紹:
「你們學校把我特聘為任課教授。」
「主要講三門課。」
「《司法實務》,《行政訴訟案例研究》,還有《基層審判實務》。」
老人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臉上竟然露出了幾分緊張。
「過幾天就是第一堂公開課。」
「我以前在法院作報告,面對幾百號人都不怯場。」
「可真要站到大學講台上,心裡反倒有點沒底。」
「你這幾天正好在家。」
「幫我看看這些資料,整理得怎麼樣。」
面對爺爺難得的請求,任星雲自然不好拒絕。
硬著頭皮點了點頭。
「行。」
「我再認真看看。」
他重新低下頭,繼續翻閱手裡的教案。
【行政機關在未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作出責令停產決定……】
看不懂。
翻頁。
【第三人是否具有行政訴訟原告資格....】
還是看不懂。
繼續翻頁。
【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不屬於獨立訴訟請求……】
任星雲眼角微微抽動。
這都是什麼跟什麼啊?!
盯著手中足足一指厚的教案,他忽然想起了後世娛樂視頻里的一個調侃。
少年。
擺在你面前的,是一本絕世秘籍。
若能領悟小成。
便可一生衣食無憂。
若能修煉大成。
便可成為當世大能。
若是將其參悟至巔峰。
甚至能夠推動時代,引領人類未來。
你問我為何不學?
那....當然是因為,看不懂啊!
......
任星雲不信邪地快速向後翻了幾十頁。
直到看見案例分析部分,才終於勉強提起了一點精神。
自己就算再菜,故事總能看懂吧?
結果很快少年就知道自己錯了。
案例並不算長,卻繞得令人頭皮發麻。
話說某縣政府為了建設產業園區,決定徵收一片集體土地,街道辦隨後與一家民營拆遷公司簽訂了房屋騰退協議。
村民老張的房屋,正好位於徵收範圍內。
可由於補償問題一直沒有談妥,老張始終沒有搬離。
幾天以後,縣政府在項目推進會上提出,要加快清場進度。
會議結束後,街道辦工作人員又口頭通知拆遷公司:
「領導已經催了。」
「先把現場清出來再說。」
當天夜裡,拆遷公司原本只準備拆除老張隔壁那棟已經簽約的房屋。
卻因為現場編號錯誤,將老張家的房子一併推倒。
拆除過程中。
兩名街道辦工作人員始終站在現場。
他們既沒有出示任何強制拆除手續,也沒有開口制止施工。
事後。
縣政府對外表示,這只是拆遷公司的操作失誤,與政府無關。
街道辦也否認曾經下令強拆。
可拆遷公司卻拿出了一段現場錄音。
錄音中,一名街道辦工作人員曾明確說道:
「出了問題,有人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