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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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普森從倉庫出來以後,沒有直接回家。

  他沿著主街往北走了兩條街,拐進了一家叫「紅馬掌「的酒館。

  紅馬掌是石溪鎮上最舊的一家酒館,牆上掛著一隻生鏽的馬蹄鐵,據說是鎮子剛建起來那年從一匹野馬身上釘下來的。湯普森的隊伍常年把這裡當據點,他手底下十五個人,一半的時間都泡在這間屋子裡。

  他推門進去的時候,裡面已經坐了七八個人。

  燈油燒得不旺,屋子裡黃黃的一片。空氣里混著菸草、汗味和廉價威士忌的味道。

  看到湯普森進來,屋裡的人都抬起頭。

  「老大。「一個坐在最裡面的瘦高個站起來叫了一聲。

  這人叫盧克·哈丁,是湯普森隊伍里的副手,三十出頭,跟著湯普森幹了七年。

  湯普森摘下帽子,掛在門後的鉤子上,走到中間那張大桌子邊坐下。

  「把人都叫齊。「他說,「有事說。「

  哈丁點了點頭,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鐵哨子,走到門口吹了兩聲。這是他們隊伍的集合信號——在鎮子裡活動的時候,誰聽到了就得趕過來。

  …………

  半個小時之內,十五個人陸續到齊了。

  這些人的年齡從二十出頭到四十多歲都有。有人留著大鬍子,有人臉上有刀疤,有人一隻眼睛是瞎的,戴著一塊髒兮兮的黑布眼罩。這些都是在德克薩斯邊境上廝混了多年的老油子,沒有一個是乾淨人。

  湯普森等所有人坐下以後,從圍裙後面的口袋裡掏出一根雪茄,咬掉一頭,吐到地上。

  哈丁劃了根火柴遞過去。

  湯普森點著雪茄,吸了一口,吐出一團煙。

  「格蘭頓死了。「他說。

  屋子裡沒有人接話。這件事大家其實都聽說過一些風聲,但從湯普森嘴裡說出來又是另一回事。

  「莫里斯也死了。「

  這句話引起了一陣騷動。

  那個戴黑眼罩的男人猛地抬起頭:「莫里斯也死了?「

  這人叫吉姆·拉森,跟莫里斯認識多年。

  「全隊失蹤。「湯普森說,「沃克派人去找過,只找到了幾匹散落的馬,人和傢伙什兒都沒了。「

  拉森罵了一句髒話,把手裡的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

  湯普森沒理他,繼續說下去。

  「沃克的判斷是有一夥武裝印第安人在背後幹這事。這夥人不簡單,可能有聯邦政府在後面給他們撐腰——提供武器、提供訓練,甚至可能派了白人顧問。「

  桌子那一頭有人嗤笑了一聲。

  這人叫米勒,三十六歲,是湯普森隊伍里的神槍手。他端著酒杯,半靠在椅背上,臉上掛著不以為然的表情。

  「印第安人?「米勒說,「老大,咱們幹這行十幾年了。德克薩斯西部的印第安部落我看是哪個都見過——科曼奇、阿帕奇、基奧瓦,剩下那些小部落連名字我都叫不上來。我見過最能打的科曼奇勇士,騎馬的本事一流,可一對上轉輪槍還是該死的死,該跑的跑。格蘭頓帶著二十三號人,要說被一群印第安人全滅了——我不信。「

  屋子裡有幾個人附和地點頭。

  湯普森把雪茄從嘴裡拿出來,彈了彈灰。

  「我也不信普通印第安人能幹得出來。「他說,「所以沃克才說背後有人撐腰。你想想,要是有聯邦政府的軍官在那邊訓練他們,給他們配上夏普斯步槍和擋子彈的護甲——你還覺得他們好對付?「

  「擋子彈的護甲?「哈丁皺起眉頭,「什麼玩意兒?「

  湯普森把沃克跟他講過的那一套搬了出來——格蘭頓現場發現的變形彈頭、北方工廠能造的金屬護甲、聯邦政府通過武裝印第安人牽制邦聯軍的戰略考慮。

  他講完以後,屋裡安靜了一會兒。

  米勒的表情沒那麼輕鬆了。

  「擋得住點四四,擋不住步槍?「米勒問。

  「沃克說是這個意思。「湯普森說,「具體的等真碰上了再說。「

  拉森這時候開口了,他這人話不多,但開口就直奔重點。

  「老大,你叫我們來不是只為了告訴我們這些。「


  湯普森把雪茄重新塞回嘴裡。

  「沃克出價了。「他說,「找到並消滅這伙印第安人,五千美金。活捉首領翻倍,一萬。「

  屋子裡的空氣在那一瞬間凝住了。

  五千美金。

  這個數字像一錘砸下來,把剛才所有人臉上那點輕鬆神色全部砸沒了。

  米勒坐直了。

  哈丁的嘴張開了又合上。

  拉森的手指無意識地在桌面上敲了兩下。

  這些人里,沒有一個不知道五千美金意味著什麼。在德克薩斯邊境,一個普通牧場工人忙活一年掙不到兩百塊。他們這些獵人干一票好的,全隊分下來一人也就能拿一百多。一筆五千美金的賞金平攤給十五個人,每人三百多——相當於普通人差不多兩年的活兒。

  如果運氣好抓到了首領,那就是六百多一個人。

  屋子裡有個年輕人忍不住先笑出了聲。

  這人叫科爾,二十二歲,去年才入伙的新人,是湯普森隊伍里最年輕的一個。

  「老大,「科爾咧著嘴說,「這趟幹完,我能在亞利桑那買一個小牧場了。「

  哈丁瞪了他一眼:「你他媽的先想想怎麼活著回來。「

  科爾的笑容收了一半。

  …………

  湯普森等大家消化了一會兒這個數字,又開口了。

  「沃克還有一個交代。「

  所有人都看著他。

  「如果在外面遇到白人跟印第安人混在一塊兒,「湯普森一字一句地說,「不要急著開槍。能活捉的活捉,能少傷的少傷。沃克要活口,特別是看著像軍人的那種白人。「

  米勒皺眉:「活口?為什麼要活口?「

  「因為活的聯邦俘虜比一百張印第安人頭皮值錢。「湯普森說,「沃克拿到這種活口,能直接送到亨德森堡,讓軍方介入。軍方一介入,事情就是另一個性質了——不是幾個獵人隊伍跟印第安人的小打小鬧,是邦聯跟聯邦的事情。到那個時候,沃克的損失軍方得幫他報,咱們的賞金也跑不掉。「

  「懂了。「米勒點頭。

  拉森這時候問了一個問題。

  「老大,「拉森說,「我有句話想說。「

  「說。「

  「我跟莫里斯認識快二十年了。這個人不是什麼好人,但他是真有本事。他從墨西哥戰爭那會兒就開始跟印第安人打交道,什麼場面沒見過?他的隊伍帶了十幾年,從來沒出過這種事。「

  拉森停了一下,喝了一口酒。

  「格蘭頓也是。這人脾氣暴,可他不是傻子。帶二十多個老手出去,遇到伏擊就算打不贏也能突圍出來幾個人。「

  「你想說什麼。「湯普森問。

  「我想說,「拉森把酒杯放下,「這兩支隊伍折得太乾淨了。格蘭頓那邊二十三個人,零傷亡——這意味著對方一開打就是碾壓。莫里斯那邊十一個人連屍首都沒了——這意味著對方有時間把現場打掃乾淨。這兩件事都不是一群拿了幾把步槍的印第安人能做到的。「

  屋子裡安靜下來。

  拉森的話比剛才湯普森說的更讓人不舒服。

  科爾臉上的笑容這下完全消失了。

  哈丁咳嗽了一聲:「老拉,你這是要把人都嚇跑啊。「

  「我是實話實說。「拉森說,「五千美金我也想要。但我得活著拿到這筆錢。「

  湯普森把雪茄按在桌上的菸灰碟里,碾滅了。

  「我跟你說說我的想法。「

  所有人看向他。

  「格蘭頓和莫里斯怎麼折的,我沒有親眼看見,沃克也沒有親眼看見。我們聽到的都是二手三手的消息。沃克說現場發現了擋子彈的護甲,這話信幾分,咱們自己掂量。「

  湯普森伸手又點了一根雪茄。

  「但有一件事我是確定的。「他說,「格蘭頓和莫里斯都是人,不是神仙。人就有死法。「

  他吸了一口煙。

  「格蘭頓這個人,年輕時候我跟他一塊兒幹過幾票。他的毛病是急。衝起來不管不顧,看到人就想殺,從來不留後手。這種打法平時沒事,碰到硬茬子就要出事。「


  「莫里斯不一樣,但他有另一個毛病——覺得自己什麼都見過了。一個人覺得自己什麼都見過了,遇到沒見過的東西就反應慢,反應慢一次就死。「

  湯普森掃了一圈所有人。

  「經驗老到不代表刀槍不入。一顆子彈下去,美國總統也得去見上帝。格蘭頓和莫里斯折在那裡,只能說人各有命,大概是太自大了。「

  米勒接了一句:「老大說得對。他們兩個都太托大了。「

  拉森沒說話,但他沒有反駁。

  湯普森說的也有道理——再厲害的人也是肉長的,一顆子彈該穿透還是穿透。格蘭頓和莫里斯出事,歸根到底還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至於五千美金——

  拉森盤算了一下。三百多塊對他這個年紀的人來說意義重大。他四十一歲了,幹這行的人活不到老。攢點錢,回密蘇里老家買個小磨坊,剩下的日子安生過——這是他這兩年一直在想的事。

  這一票要是干成了,他離那個小磨坊就只差最後一步了。

  拉森拿起酒杯,一口乾了。

  「我跟著老大走。「

  屋子裡的其他人陸續表態。

  米勒最先表態:「這趟我去。但我有個條件——遇到那種擋子彈的玩意兒,我先撤,咱們重新計劃。「

  「行。「湯普森說。

  哈丁不需要表態,副手肯定跟著。

  科爾已經開始幻想他的牧場了。

  剩下的十幾個人,沒有一個退縮的。

  五千美金面前,大家都是人。

  …………

  湯普森拍了拍桌子。

  「明天天沒亮就出發。「他說,「裝備按重頭任務配——每人兩把轉輪槍,外加一把步槍。子彈按平時三倍帶。「

  他想了想又補了一句。

  「步槍不要帶斯賓塞了。「

  哈丁愣了一下:「為什麼?斯賓塞連發好用啊。「

  「沃克說對方可能有擋子彈的護甲,斯賓塞用的是點五六口徑的小彈,穿透力不夠。「湯普森說,「換夏普斯。沃克那邊給我們配。點五二口徑,五百碼外打穿一英寸厚的橡木板。要是真有什麼擋子彈的玩意兒,能擋的也少。「

  「明白。「哈丁應了一聲。

  「另外,「湯普森繼續說,「分兩個組。哈丁帶七個人走北線,從老印第安道往西北方向插。我帶剩下的人走南線,繞到山口那邊。兩邊保持距離三天能到的範圍,要是哪邊遇上情況,能互相支援。「

  「道森的隊伍呢?「米勒問。

  「道森走西邊。「湯普森說,「沃克跟他單獨安排了。咱們三支線分開走,遇到目標誰先找到誰先打。「

  「三方分賞?「科爾問。

  「沃克的話是誰打掉算誰的。「湯普森說,「但實際上要是真碰上了,兩邊能合上手就合手。這種活兒一個隊伍單幹風險太大。事後賞金對半分,誰也別想吃獨食。「

  拉森點頭:「這樣分公道。「

  哈丁起身去後院備馬。

  米勒和其他幾個人開始檢查武器——把轉輪槍拆開,擦油,重新裝好。這種活他們閉著眼睛都能幹。

  科爾在屋子的另一角寫信。他媽媽在阿肯色州,他每次出遠門之前都要寫一封信,萬一回不來,朋友會替他寄出去。

  拉森一個人坐在原位置沒動。

  他在腦子裡過著一些東西。

  …………

  湯普森看著他的人忙活,心裡也在過著一些東西。

  他剛才那番「經驗老到不代表刀槍不入「的話,他自己其實只信七成。

  剩下的三成他不願意細想。

  他幹了這行二十多年,見過的死法五花八門。被印第安人砍死的,被自己人黑掉的,被熊咬死的,被毒蛇咬死的,喝醉了從馬背上摔下來摔死的——什麼樣的死法都見過。

  但他從來沒有聽說過有誰的整個隊伍消失,連屍體都不留。

  這種事情不正常。

  不正常的事情背後一定有原因。原因可能是沃克說的「聯邦政府武裝印第安人「,也可能是別的什麼。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五千美金是真金白銀,擺在那裡。

  他四十二歲了,幹這行干不動了。他攢了一筆錢,但還不夠。他在科羅拉多有個相好的,跟他提過好幾次想一塊兒離開邊境去丹佛過日子。丹佛那邊他打聽過,弄個小生意——一間小酒館什麼的——開張本錢大概三千。再加上往後日子要花的錢,一共得五千。

  這一票要是干成了,他就走了。

  這就是他的最後一票。

  他從這個角度想問題的時候,恐懼就少了一些。

  反正不管這一票能不能幹成,他都要去。

  …………

  第二天天還沒亮,紅馬掌酒館門口聚了十五個人和十幾匹馬。

  每個人身上都掛著兩把轉輪槍。馬鞍旁邊的步槍套里插著夏普斯步槍——這批槍沃克連夜從倉庫里調出來分發了。每個人的馬背上還馱著乾糧、水壺、毯子和子彈袋。

  石溪鎮的主街上空蕩蕩的。除了遠處一隻狗在叫,聽不到別的聲音。

  湯普森翻身上馬。

  「出發。「

  兩組人馬朝著兩個方向走了。哈丁那一組往北,沿著老印第安道。湯普森這一組往南,朝著山口的方向。

  馬蹄聲在土路上響了一陣,漸漸遠了。

  幾條街以外,弗蘭克·道森的隊伍也在差不多同一時間出發了。九個人,騎著九匹馬,沿著主街往西走。

  道森這個人是當過兵的,他帶隊伍跟湯普森不一樣——隊列整齊,一個不多一個不少,前後保持著固定的距離。九個人走在鎮子裡,看起來比一支獵人隊伍更像一支小分隊。

  三支隊伍出了石溪鎮。

  荒野的天邊剛剛開始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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