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張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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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許是緬懷過去。

  也興許是發現了「有趣」的人,

  所以陳默沒急著走。

  修為就壓著,

  安安心心地當起了這個店小二。

  端茶,送菜,擦桌子,給客人添酒,

  然後站在角落裡,

  安安靜靜地看熱鬧,聽酒客講故事。

  有山裡的精怪,有江湖的軼聞,也有渭城最近風頭最盛的人物。

  而這些酒客的嘴裡,

  提起最多的,

  就是張家兄弟。

  這二人是一母同胞的親兄弟,

  如今都在渭城當差,

  出任刑官,

  兄長張釋之任廷尉掾,

  掌一縣刑案覆核與最終量刑,

  出了名的寬平持重,斷案總留三分餘地,

  弟弟張湯任獄曹掾,

  掌偵抓捕拿與法條核驗,

  性子冷硬如鐵,

  眼裡揉不得半粒沙子,法條怎麼寫就怎麼判,半分情面不講。

  渭城風氣清明,

  恰恰是這一寬一嚴磨出來的。

  百姓們常笑說,

  張釋之是「菩薩心腸」,

  張湯是「閻王手段」,

  湊在一起才是完整的王法。

  前陣子,

  張釋之餵狗的事傳遍了全城,連酒館裡的說書先生都編了段子。

  其大致內容是這樣的:

  張釋之下班不回家,

  天天蹲在廷尉府門口餵流浪狗,

  一共三隻,分別叫「笞」「杖」「徒」,對應三等刑罰。

  有人撞見了吐槽:「你跟狗講法理,它們聽得懂嗎?」

  張釋之認認真真說:「法是天地至理,不分人畜。

  你看它們搶食,也知道先來後到,弱的不搶強的,這就是規矩,人要是沒了規矩,還不如狗。」

  後來有一次,

  一隻狗咬傷了路人,

  差役要打死它,

  張釋之攔了下來:「主人沒管好,罪在主人,狗不懂法,不該償命。」

  最後罰了餵狗的自己十兩銀子,

  給路人治傷。

  這件事經過話本傳唱之後,滿城人盡皆知。

  可鮮少有人知道,

  張湯年少時也有一樁軼事,比他兄長餵狗還要離譜。

  陳默也是聽兩個老差役喝酒時嘮出來的。

  說張湯七歲那年,

  他爹在縣衙當小吏,

  買了塊肉放家裡,

  轉頭就被老鼠拖走了。

  他爹回家以為是張湯偷吃,劈頭蓋臉揍了他一頓。

  張湯挨了打不哭也不鬧,轉頭扛著小鋤頭挖了一下午鼠洞,把偷肉的老鼠連帶著剩下的半塊肉一起掏了出來。

  按理說,

  打死老鼠也就罷了。

  可張湯偏不,

  他搬了個小板凳坐在院子裡,把老鼠綁在樹枝上,學著縣衙里的樣子開堂審案。

  自己當原告,自己當獄吏,自己當判官,還煞有介事地寫了「爰書」(口供筆錄),歷數老鼠「竊掠民財、損毀公物」的罪名,最後按律判了個「磔刑」——把老鼠給拆了。

  他爹下班回家,

  看見院子裡擺著老鼠碎屍和一筆一划寫的判詞,當場就傻了。

  後來逢人就說,

  這孩子天生就是吃刑名這碗飯的,

  連老鼠都能按律審斷,

  長大了還了得?

  當時恰好有個遊學士子路過,看見這場景直皺眉,吐槽說:「不過一隻老鼠,至於動大刑嗎?它懂什麼王法?」


  張湯當時才七歲,

  仰著小臉一本正經:

  「法的本質是威懾,惡不分大小,犯則必懲,今日縱鼠竊肉,明日便有人竊金,後日便有人竊國,微邪不懲,大惡必生,等惡做大了再管,就晚了!」

  一席話說得學子啞口無言,

  愣了半天扔下一句「酷吏苗子」,甩袖走了。

  陳默當時聽著就笑了。

  這兄弟倆真是有意思,

  一個跟狗講法理,說「法不分人畜,錯罰要相當」;

  一個跟老鼠講律法,說「惡不分大小,犯則必嚴懲」。

  兩個極端,

  偏偏湊成了親兄弟,

  也難怪渭城的刑名案子,總少不了這倆人掰扯。

  他本以為這種熱鬧得等些日子才能撞上,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這天一早,

  酒館剛開門,

  就有個跑堂的夥計喘著氣衝進來,拍著桌子喊:「出大事了!褚家那個褚三,被鐵匠王二給砸死了!」

  一句話瞬間炸了整個酒館。

  陳默手裡的抹布都頓了頓。

  褚三他知道,

  渭城豪強褚家的家奴,

  仗著主家勢力橫行霸道,欺男霸女的事沒少干,前兩年逼死一對母女的事,坊間傳得沸沸揚揚,最後花了點銀子就壓下去了。

  王二也常在酒館門口擺攤修農具,

  老實巴交的一個人,

  話都不多說幾句,有個十二歲的女兒,長得很秀氣。

  很快,

  事情的來龍去脈就被往來的客人拼得七七八八。

  褚三當街擄走王二的女兒,

  王二告狀無門,

  夜闖褚府救女,

  扭打中打暈褚三,最後怒而殺人,次日一早牽著女兒自首。

  「好漢子!殺得好!」

  有個拍桌子的俠客,

  嗓門震得酒碗都晃,

  「褚三那雜碎,早就該死了!王二這是替天行道!」

  「話不能這麼說,」

  旁邊有個老秀才捋著鬍子搖頭,

  「褚三惡貫滿盈,自有官府懲辦,王二私闖民宅,人都暈了還下死手,終究是殺了人,於律不合啊。」

  「於律不合?那官府之前怎麼不管?收了褚家的銀子,案子壓得死死的,老百姓喊天天不應,不靠自己靠誰?」

  「就是就是!要是官府能做主,誰願意背上殺人犯的名頭?」

  酒館裡吵成一團,

  有人說王二是義士,

  有人說王二犯了王法,

  爭得面紅耳赤。

  陳默靠在櫃檯邊擦杯子,心裡清楚,這案子難辦就難辦在這兒。

  情理上占盡道理,

  律法上踩了紅線。

  就看張家兩兄弟,

  怎麼掰這個理。

  「看來,我得去瞧一瞧看看這二人怎麼判……說不定真就走運,碰見了一位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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