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跪下,姐求你個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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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逸川在書房裡寫到明鏡闖進汪家酒宴、當眾打明樓耳光的場景,反覆改了好幾遍。明鏡的台詞他寫了又劃,劃了又寫,稿紙被橡皮擦得起了毛。林婉清端茶進來,看他寫得入神,把茶杯放在桌角,沒有打擾。她站在他身後,瞄了一眼稿紙,讀到了那句——「只要我明鏡還活著,你這本書永遠落不到他的床頭。」

  沈逸川寫完,把稿紙遞給林婉清,讓她「看看這個大姐寫得怎麼樣」。林婉清接過去,靠在窗邊,一頁一頁地翻。她讀得慢,讀到明鏡闖進酒宴的那段,嘴角微微動了一下;讀到明鏡當眾打明樓耳光,眉頭皺了皺;讀到最後那句「你這本書永遠落不到他的床頭」,她放下稿紙,沉默了一會兒。

  「這個明鏡,比你有種。」她說。

  沈逸川苦笑:「你這是誇我還是罵我?」

  林婉清沒有回答,指著那句台詞說:「這句寫得好。汪曼春聽了,怕是這輩子都忘不了。」她頓了頓,把稿紙遞還給沈逸川,「但汪曼春也是個可憐人。」

  沈逸川接過稿紙,點了點頭,沒有反駁。他知道林婉清說的可憐是什麼——不是後來的汪曼春,是十七歲的那個。

  見報那天,茶樓里炸開了鍋。沈逸川坐在角落裡,帽檐壓得很低,面前一壺烏龍已經泡了兩泡。他沒有去聽議論,但議論還是從四面八方涌過來,擋不住。靠窗那桌,幾個中年男人把報紙攤在桌上,指著明鏡出場的那段,你一言我一語。

  「這個大姐太厲害了,當眾打弟弟耳光,弟弟都不敢還手。」一個穿格子西裝的中年人搖頭晃腦,語氣裡帶著一種「這女人惹不起」的感慨。對面的人接話:「明家有她撐著,難怪這麼多年沒人敢欺負。」旁邊一個頭髮花白的老人放下報紙,摘下老花鏡擦了擦,語氣慢悠悠的:「你們知道明家和汪家的恩怨嗎?汪曼春的叔父汪芙蕖,當年為了搶占金融市場,設計害死了明家的老爺。明鏡親眼看著父親吐血而亡、咽氣之前留下遺言——明家三代不與汪家結親、結盟、結友鄰。」他頓了頓,把老花鏡重新戴上,「這個仇,明鏡記了一輩子。」

  有人嘆了口氣,替汪曼春說話。「汪曼春雖然是壞人,但她對明樓是真心的。被明鏡當眾羞辱,換誰受得了?」一個女讀者把報紙拿起來,又讀了一遍明鏡羞辱汪曼春的那段,聲音帶著一種說不清的複雜。「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她變成這樣,明鏡也有一份功勞。」旁邊的人點頭:「明鏡太強勢了,把汪曼春逼瘋了。」

  關於十七歲汪曼春跪在明公館門前的那個晚上,茶樓里也有人提起了。

  一個頭髮全白的老人放下茶杯,聲音不大,但周圍幾桌都安靜了下來。「那年汪曼春才十七歲。明鏡把明樓送到法國留學。汪曼春追到明公館門口,跪了一整夜。那天晚上下著大雨,她跪在雨里,渾身濕透了,嗓子都哭啞了。明鏡坐在汽車裡,車窗搖下一條縫,把沾了明樓血跡的衣服從車窗丟還給她。」

  老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經涼了,他皺了皺眉,還是咽了下去。「汪曼春從地上撿起那件衣服,抱在懷裡,哭得說不出話。第二天早上,她自己站了起來,一瘸一拐地走了。從那以後,她就變了。」

  茶樓里沉默了片刻。有人在嘆氣,有人端起茶杯擋住了表情,有人低下頭繼續看報,假裝沒有在聽。

  老軍統們從另一個角度分析,把政治和家族恩怨攪在一起說。「明鏡打明樓,打的是弟弟,實際上打的是汪家的臉。」

  一個戴著瓜皮帽的老者把報紙翻到明鏡出場的段落,用手指點著,「你們看看,明樓挨打不還手,不是怕大姐,是配合大姐演戲。這一耳光打下去,他跟汪家的關係就徹底斷了。他不能自己跟汪家翻臉,只能讓大姐來打。這才是高明之處。」

  《偽裝者》第二天連載到明鏡帶著明樓、明誠回到明公館的那段,茶樓里的畫風徹底變了。

  經典台詞出現在明鏡讓明樓辦一件事的那段。她坐在沙發上,翹著腿,手裡端著一杯茶,語氣不緊不慢:「明樓你跪下,大姐求你幫我辦點事兒!」明樓二話不說,真的跪下了。明誠在旁邊偷笑裝著沒聽到,低頭翻報紙。

  讀者讀到這段,先是愣住,然後大笑——原來「求」是這麼個求法。

  第二天,這句話就傳遍了香港的大街小巷。

  茶樓里,一個穿著格子西裝的中年人學著明鏡的語氣,對朋友說:「你跪下,我求你幫我倒杯茶。」朋友瞪了他一眼,他自己先笑了,滿桌的人跟著笑。

  辦公室職員對同事說:「你跪下,我求你幫我打個字。」同事把文件夾甩過去:「你自己打!」兩個人笑成一團。

  黑社會老大對手下說:「你跪下,我求你幫我收個帳。」手下愣了一下,老大自己先笑了,拍了桌子說:「李少將這詞寫得太絕了!」


  張一鶴的電話是在下午打來的,語氣裡帶著一種「你猜怎麼著」的興奮。

  「沈先生,『少將信箱』又爆了。全是說大姐明鏡的。有人寫:『李少將,您寫的明鏡太厲害了。本來以為汪曼春已經夠狠了,沒想到大姐一出場,所有人的光輝都被她壓下去了。這不是女主,明明是女皇!』」沈逸川握著聽筒,笑了一聲。

  張一鶴又念了一封,語氣加重了一些:「李少將寫得太絕了,一個跪,一個『求』,把明鏡的強勢和對弟弟的絕對權威都寫出來了。」

  沈逸川靠在椅背上,想了想。「下一期專欄,我回這些信。」他拿起筆寫了一段話:「「明鏡讓明樓下跪,不是因為她是大姐,是因為她為明家付出了太多。父親死了,她一個人撐起明家,養大了三個弟弟。她有這個資格。不管明樓明誠在外面如何人五人六,在明家就是長姐如母。跪下不是屈辱,是尊重。明鏡的『跪』與『求』,不是權力的展示,是親情的表達。她對弟弟們有恩,也有愛。她讓他們跪下,是因為她知道他們會跪。她用了『求』字,是因為她不想讓他們覺得這是命令。真正的一家之主,不需要用咆哮來維持權威。她只需要坐在那裡,輕輕說一句『你跪下』,然後補一個『求』字。就夠了。」

  讀者們還注意到了明鏡的另一面。外面雷厲風行,在家卻會跟弟弟們撒嬌。明樓給她買了她愛吃的點心,她會笑著說「還是老二疼我」。

  一個女讀者寫信到報社,字跡娟秀,信紙有淡淡的茉莉花香。「李少將先生,我大姐也是這樣的。在外面是女強人,回家就變成小公主。我們弟妹都怕她,但更愛她。您寫明鏡,讓我想她了。」沈逸川把這封信放在抽屜里,和那些剪報放在一起。

  晚上,林婉清讀完當天的連載,把報紙疊好放在茶几上。她靠在沙發上,手指在報紙的邊緣慢慢摩挲著,轉過頭看著沈逸川。

  「明鏡有點像你。」

  沈逸川愣住了:「我?我是男的。」

  林婉清笑了笑。「我是說你在家裡的地位。念祖、懷瑾、克己,哪個不怕你?但你一開口,『求』他們幫忙,他們屁顛屁顛就去了。上周你讓念祖幫你買煙,你說了什麼?『念祖,爸爸求你幫個忙。』念祖本來在寫作業,放下筆就跑了。」

  沈逸川想了想,好像確實是這麼回事。

  「你就是這個家的明鏡。」林婉清站起來,說「我去把碗洗了」,走進廚房。水龍頭嘩嘩地響起來,沈逸川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嘴角彎了一下。

  深夜,沈逸川一個人坐在書房裡,筆記本合上,放回抽屜里。站起來,走到陽台上。九龍塘的夜風輕輕吹過,梧桐樹的新葉在夜風中搖著,發出細碎的沙沙聲。遠處的海面上有幾艘漁船的燈光,明滅不定。他想起自己的大姐——早年在老家,後來失散了,再也沒有消息。他離開的時候,大姐還站在村口,手裡攥著一塊手帕,沒有哭,只是說「早點回來」。他沒有回去過,再也沒有回去過。他把明鏡寫得那麼好,也許是因為他自己心裡,一直缺一個這樣的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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