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滬上還是我陳子鈞的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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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跟朋友喝酒,沒辦法碼字寫稿子,更新不了,明天晚上恢復更新。

  對不起,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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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孟晉第一次坐在滬上特別行政市籌備委員會的辦公桌前時,指尖摩挲的不是公章,是一枚和田玉算盤珠。那是他父親傳下來的物件,算過洋布的進價,算過鴉片的暗帳,算過租界地皮的漲跌,卻從沒算過「主權」兩個字值多少錢。

  他盯著牆上的《淞滬租界劃界圖》,洋人的紅線圈著外灘的黃金地段,像一道勒在滬上脖子上的繩索。陳子鈞派來的副官說「孫主任,少帥讓您牽頭談治外法權」時,他第一反應是摸口袋裡的帳本——談這個要花多少錢?要請多少洋人吃飯?會不會得罪工部局的朋友?

  那天晚上,他在百樂門的包廂里喝了三瓶威士忌,對著虞洽卿吐苦水:「慕韓兄,你說咱們好好做生意不行嗎?非要跟洋人掰扯這些沒用的。治外法權能當飯吃?能當銀子花?」虞洽卿沒說話,只是遞給他一份報紙,頭版是陳子鈞在吳淞口要塞奠基儀式上的講話:「滬上的碼頭,不能只停洋人的船;滬上的法律,不能只管中國人。」

  孫孟晉看著報紙上年輕司令的臉,突然想起十年前自己在租界被巡捕扇耳光的事。那時候他剛賺了第一桶金,穿了件新馬褂,卻因為「擋了洋人的路」被打得嘴角流血。他當時沒敢反抗,只是賠著笑塞了十塊大洋——在他的帳本里,尊嚴是可以用銀子衡量的。

  真正讓孫孟晉心裡發顫的,是那次去公共租界會審公廨旁聽。一個中國工人不小心碰壞了洋人的汽車,被巡捕打得遍體鱗傷,法官卻只判了工人賠償五百大洋,還說「誰讓你不長眼睛」。孫孟晉看著工人妻子跪在地上哭,突然想起自己的母親——當年母親為了給他湊學費,在洋人家當傭人,被女主人用開水燙了手,連句道歉都沒得到。

  他走出會審公廨時,陽光刺眼,卻照得他渾身發冷。他突然明白陳子鈞說的「案板上的肉」是什麼意思——他們這些商人,賺再多錢,在洋人眼裡也只是會說話的肥羊。那天晚上,他第一次沒算帳本,而是翻出了父親留下的舊照片。照片上的父親穿著長衫,站在南京路上,背後的店鋪招牌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

  第二天,他去找陳子鈞時,手裡沒帶帳本,只帶了那張照片。「少帥,」他的聲音有些沙啞,「我想明白了,治外法權不是沒用的東西,是咱們中國人的臉面。您說怎麼談,我聽您的。」陳子鈞看著照片,拍了拍他的肩膀:「孫老闆,滬上的臉面,得咱們自己掙回來。」

  從那以後,孫孟晉的辦公室里多了一幅地圖,不是租界的地皮圖,是華夏的疆域圖。他開始泡在工部局的檔案里,翻找當年的不平等條約;他請了三個律師,研究國際公法;他甚至放下身段,去拜訪那些以前他看不起的愛國學生——「你們懂洋文,懂法律,幫我看看,怎麼才能把治外法權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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