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舒曼:《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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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柯辭的話音落下。

  台下的議論聲,幾乎是在一瞬間,炸開了鍋。

  「自己創作的??」

  「我沒聽錯吧,他說他要彈自己寫的曲子?」

  「一位李希諾夫斯基,居然還會作曲?」

  「年紀輕輕.....口氣倒是不小。」

  前排的貴族交頭接耳,神色各異,有人皺起了眉頭,有人則覺得很新鮮。

  前者覺得,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當著這麼多內城來賓的面,要彈一首誰都沒聽過的原創,這已經不只是狂,是不知天高地厚!

  而後者,

  則是抱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因為柯辭剛才展現出來的鋼琴技巧,確實會讓人好奇,這位18歲的天才,能寫出怎樣的曲子?

  更何況,前面那兩首,把人憋得胸口堵.....

  好幾口氣沒吐出來。

  這會兒來一首沒聽過的,反倒像是個台階下。

  聽個樂子,留點話題度,今晚也就這麼過去了。

  畢竟是李希諾夫斯基寫的,

  再差,應該也不至於差到難以入耳的程度吧...?

  然而,

  台側的霍夫曼,聽到這番話,卻比誰的反應都大。

  幾乎是猛地震了一下。

  他想起了《降E大調夜曲》。

  他太清楚柯辭「自己寫的曲子」是什麼成色了。

  ...那簡直就是在擦邊線上大鵬展翅!

  在下城小酒館裡彈給三五個酒客聽,是一回事,在卡爾廣場,現在,大庭廣眾之下,彈給一群小貴族聽,是另一回事。

  要壞事,

  壞大事。

  可是.....

  霍夫曼雖然如此想著,卻完完全全沒有打斷的意思......

  相反,他的心跳跟著砰砰加速,變得越來越興奮。

  他想看。

  想看看,這一次,柯辭又要拿出什麼花樣!

  .....

  此時,台上,柯辭的手指懸在格拉夫的琴鍵上方。

  他沒急著落下。

  借著台下這陣騷動,他飛快地,把前兩首曲子的效果在心裡又掂了一遍。

  貝多芬,《第三十鋼琴奏鳴曲》。

  這是他晚期三大奏鳴曲之首,沉靜、內省,更像一段寫給自己的獨白。也正因為這樣,在保守派樂迷眼裡,它是貝多芬「開始不像貝多芬」的起點。

  這首曲子丟出來,是迷惑觀眾的。

  第二首,韋伯的《邀舞》。

  這是試探底線的。

  往前邁了一步,浪漫派的早期作品,半隻腳踏進了新世界。

  可也只是半隻腳,它再出格,骨子裡還是一支舞曲,還在他們勉強能接受的邊界裡。

  這是撐開一道縫,讓他們先適應不那么正經的形狀。

  然後就可以開始了。

  第三首,《蝴蝶》——

  這位,更是重量級!

  柯辭心裡很清楚這首曲子意味著什麼。

  羅伯特·舒曼的作品,要再過六年,才會在這個世界上被寫出來。

  古典音樂引以為傲的那套結構之美,它一樣都不要。

  它就是一群蝴蝶,撲棱著,散開了。

  在柯辭原本那個世界,正是這一類作品,親手為浪漫主義的鋼琴音樂,劈開了一條全新的路!

  ...

  【選項二:選擇一首他們從未聽過,能夠最大程度引爆聽眾情緒波動的音樂(已完成)】

  【獲得:[指尖反應神經-大師]】

  【已自動裝配】

  隨後,柯辭的指尖閃過一絲忽然的陣痛,他輕輕觸摸了一下琴鍵,明顯能感覺到,觸感比以往要強烈了許多。

  來感覺了。


  ...

  柯辭抬起手,落下。

  琴聲響起!

  清脆的、乾淨的琴聲,

  開始迴蕩在廣場的上空。

  幾乎是前奏響起的瞬間,

  台下不少人的表情,就是一僵。

  ...這是什麼?

  如果說前面兩首還能讓人跟上——貝多芬是條平緩的路,韋伯是支轉圈的舞...那麼這一首。

  壓根就沒有路!

  音樂是跳躍的,破碎的。

  一個念頭還沒說完,就被下一個掐斷;

  一段旋律剛冒頭,轉眼又化開,散進別的什麼里去。

  它不往一個方向走,它四面八方、不管不顧地...散。

  「這能叫音樂...?」

  前排貴族的臉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了。

  啥玩意?

  這跟在鋼琴上亂拍一通有什麼區別?

  「亂,太亂了,它到底想說什麼?」

  「這曲子寫的什麼啊??」

  「完全沒有章法...一點規律都沒有,這怎麼能叫做音樂啊?」

  越來越多的貴族開始表達不滿。

  如果說彈《邀舞》的時候,柯辭還收斂一點,好歹大家能get到一些舞曲裡面流動的情感。

  那麼這一首原創曲目的時候,大家是真的聽不懂了。

  而這,還只是開始。

  「♫~」

  曲子往前走,那些破碎的小片段,越轉越快。

  【指尖神經反應-大師】

  這個技能的力量,到這一刻,才被柯辭真正完全釋放了出來。

  他的十指在鍵盤上翻飛,那些密集到不講道理的音群,一串接一串地湧出來,快,比《邀舞》還要快上一截。

  樂譜的音符,仿佛在一瞬間被摁下了減速鍵。

  根據鋼琴第一定律,樂譜減速,等於我加速。

  所以,

  柯辭的手指起落之間,幾乎拖出了殘影。

  可即便快到這個地步,每一個音,依然清清楚楚地立在那裡,顆粒分明。

  ——爽。

  真的爽。

  前面兩首,他一直在遷就台下這群嬌貴的耳朵。

  憋了那麼久,到這一首,到這一段,他終於可以什麼都不管,痛痛快快地,把這架格拉夫的全部本事,連同自己十幾年的功底,一起砸出去!

  舒曼的這首曲子,是真寫得漂亮。

  彈他的東西,連手指都是痛快的。

  而在台下見證這一幕的觀眾們,幾乎可以用四個字形容——

  膽戰心驚!

  「快...好快!!」

  「他的手指...怎麼做到的?」

  那些原本還在皺眉、還在嘀咕「這也叫音樂」的貴族,這會兒全忘了嘀咕。

  他們大多是外行,聽不出音樂的門道,可快是不需要門道的。

  柯辭的快,不是那種物理意義上的莽速度。

  更準確的形容——是准!

  準的誇張,準的離譜,如此凌亂的音符,他卻能精準命中琴鍵,卻讓人聽不出有任何失誤的片段。

  這是怎樣的手指掌控力?

  這個時候,

  人群里,那道熟悉的童聲又冒了出來,這次是純粹的、壓不住的興奮:

  「哇——!!大哥好厲害!!」

  塔爾貝格蹦得老高,旁邊的男僕這次連捂他嘴的力氣都沒有了,整個人也看呆了。

  ...

  此刻,

  位於觀眾席的蘭格,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台上的柯辭,緊盯著柯辭的那雙手。

  手指神經將要敏感要什麼樣的程度,能把這群混亂的音符彈准?

  剛才聽《邀舞》的時候,他還在心中判斷——花里胡哨的快指法,糊弄糊弄外行的玩意兒。

  現在看來,

  不對。

  完全不對。

  這種速度下,還能保持每一個音的清晰、每一處力度的精準——這根本不可能是糊弄。

  糊弄,是做不到這個的,這是真東西,是實打實的。

  哪怕是蘭格,也只在學院裡教授級別的鋼琴演奏中,才見識過這樣精準的指法。

  這是天才。

  不摻一點水分的,絕對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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