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枯樹斷根
馬國慶搖了搖頭,嘴角的苦笑更深了。
「蘇市長,我手裡那些東西,是保我命的。交給他,我的命就不在我自己手裡了,在他手裡。他今天可以保我,明天也可以滅我,我不是三歲小孩,我不信他。」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給蘇晴。信封鼓鼓囊囊的,裡面裝了很多東西。
「蘇市長,這是我手裡的全部材料。我當了這麼多年組織部長,經手的每一筆錢、幫過的每一個人、收過的每一份禮,全在裡面。
名單、金額、時間、地點、經手人,我一個都沒漏。沈念禾的名字也在裡面,鍾瑞華的老婆。
我給她送過錢,送過三次,每次五十萬。錢不是直接給她的,是通過一個中間人轉交的,那個中間人叫姜雲起。」
蘇晴的手指猛地收緊了。
姜雲起,劉家溝廢棄養雞場的主人。
季雲舒在他養雞場門口倒了廢液,沈志剛通過他給沈念禾送錢。
「馬部長,姜雲起是你跟沈念禾之間的中間人?」
「是,姜雲起在省城做建材生意,跟劉志遠是朋友,跟鍾瑞華也認識。他幫我牽的線,錢從他手裡過,轉給沈念禾。
他不白干,每次抽百分之十,三次,一共一百五十萬,他抽了十五萬。」
蘇晴接過信封,信封很沉,她把信封放進包里,拉好拉鏈。
「馬部長,你把這些東西交出來,不怕劉志遠報復你?」
馬國慶看著她,嘴角動了一下,是笑,但那笑容里沒有任何溫度。
他說出的話像是從冰窖里撈出來的。
「蘇市長,我不怕劉志遠報復。我怕的是我做過的那些事,在我死了以後,還沒有人知道。
我怕的是那些跟我一起做過壞事的人,在我死了以後,還逍遙法外。我怕的是這條河,在我死了以後,還是黑的。」
他轉過身,面朝河水。
「蘇市長,你走吧,我在這再待一會兒,我想一個人待一會兒。」
蘇晴看著他的背影,站了片刻。
然後她轉過身,朝車的方向走去。
走了幾步,她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
馬國慶還站在那裡,面朝河水,風吹得他的頭髮和衣角一起向後飄起。
他的背影在冬日的陽光下顯得格外瘦削,像一棵被風吹歪了的老樹。
蘇晴上了車,發動車子,沿著河堤往回開。
手機在支架上亮著,屏幕上顯示著方志文發來的一條消息。
「蘇晴,馬國慶還在抽水站嗎?」
蘇晴單手打字回覆:
「還在。」
她開到了河堤的盡頭,拐上了省道。
後視鏡里,那個廢棄的抽水站越來越小,越來越遠,最後變成了灰濛濛天際線上的一個黑點。
馬國慶還站在那裡,面朝河水。
手機在支架上震動了,是方志文打來的。
「蘇晴,馬國慶剛才給我打了一個電話。他說,老方,我把東西交給蘇市長了。
我手裡什麼都沒有了,乾乾淨淨,他說完就掛了。我回撥過去,他不接了。」
蘇晴握著方向盤的手指微微收緊。
「方書記,他不會有事的。他把東西交出來了,他不會做傻事的。他說他不跑了,該坐牢坐牢,他不會做傻事的。」
「但願吧。」
方志文掛了電話。
蘇晴把車開回了市局。
她上了樓,推開辦公室的門,走進去,關上門,把包放在桌上,拿出馬國慶的那個信封。
信封鼓鼓囊囊的,封口用透明膠帶纏了好幾層。
她用裁紙刀劃開膠帶,抽出裡面的東西,一摞紙,比沈志剛的那份厚得多,至少有幾十頁。
第一頁是一份名單,密密麻麻寫滿了名字。
她從上往下看,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名字——沈方明、沈楚雄、魏國良、趙和平、杜志強、劉志遠、沈志剛、季雲舒、姜雲起。
再往下,她看到了一個她不認識的名字——孟憲璋。
名字後面標註著「S委秘書長,已退休」。
蘇晴的手指在那個名字上停了一下。
孟憲璋。
鍾瑞華之前,省委秘書長是他,鍾瑞華是從他手裡接的班。
她繼續往下看。名單的最後幾行,她看到了幾個名字——顧清漪、江暮雲、溫靜初、沈念禾。
顧清漪、江暮雲、溫靜初——這三個名字在馬國慶的名單上也出現了,跟在沈靜言的名單上一模一樣。
沈念禾排在最後面,名字後面標註著「鍾瑞華妻」。
蘇晴把這幾十頁材料一頁一頁地翻看。
馬國慶的帳記得很細,每一筆錢的時間、金額、來源、去向、經手人,都寫得清清楚楚。
有的頁面貼著銀行轉帳記錄的複印件,有的頁面貼著照片,有的是手寫的說明。
她翻到中間的一頁,看到了一張照片——馬國慶和杜志強在一個酒店的包間裡吃飯,桌子上擺滿了菜,還有幾瓶茅台,兩個人都笑得很開心。
她翻到後面的一頁,看到了另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人她認識——鍾瑞華,站在一棟別墅的門口,旁邊站著馬國慶、杜志強、劉志遠三個人。
四個人站成一排,對著鏡頭微笑。
蘇晴把所有的材料重新裝進信封,鎖進了辦公桌最下面的抽屜里....
這時,手機在桌上震動了,是李明打來的。
「頭兒,馬國慶從抽水站出來,往河口村的方向走了。」
蘇晴看了一眼時間,下午兩點多。
馬國慶從今天上午到現在,在河邊站了好幾個小時,他終於離開了。
「他現在去哪兒了?」
「往河口村的方向走,步伐還是那樣,很慢,走幾步停一停。他的臉色比之前更差了,嘴唇發紫,可能是凍的。頭兒,要不要把他送到醫院去?他看起來不太好。」
蘇晴沉默了片刻。
「李明,你不要驚動他。他如果自己倒下了,你馬上打120。他如果沒有倒下,你就跟著他,看他去哪兒。
他可能會去村委會,可能會去張翠花家,也可能只是路過。不管他去哪兒,你都要跟著他,不要讓他一個人在沒有人看得到的地方。」
............
「蘇市長,我手裡那些東西,是保我命的。交給他,我的命就不在我自己手裡了,在他手裡。他今天可以保我,明天也可以滅我,我不是三歲小孩,我不信他。」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給蘇晴。信封鼓鼓囊囊的,裡面裝了很多東西。
「蘇市長,這是我手裡的全部材料。我當了這麼多年組織部長,經手的每一筆錢、幫過的每一個人、收過的每一份禮,全在裡面。
名單、金額、時間、地點、經手人,我一個都沒漏。沈念禾的名字也在裡面,鍾瑞華的老婆。
我給她送過錢,送過三次,每次五十萬。錢不是直接給她的,是通過一個中間人轉交的,那個中間人叫姜雲起。」
蘇晴的手指猛地收緊了。
姜雲起,劉家溝廢棄養雞場的主人。
季雲舒在他養雞場門口倒了廢液,沈志剛通過他給沈念禾送錢。
「馬部長,姜雲起是你跟沈念禾之間的中間人?」
「是,姜雲起在省城做建材生意,跟劉志遠是朋友,跟鍾瑞華也認識。他幫我牽的線,錢從他手裡過,轉給沈念禾。
他不白干,每次抽百分之十,三次,一共一百五十萬,他抽了十五萬。」
蘇晴接過信封,信封很沉,她把信封放進包里,拉好拉鏈。
「馬部長,你把這些東西交出來,不怕劉志遠報復你?」
馬國慶看著她,嘴角動了一下,是笑,但那笑容里沒有任何溫度。
他說出的話像是從冰窖里撈出來的。
「蘇市長,我不怕劉志遠報復。我怕的是我做過的那些事,在我死了以後,還沒有人知道。
我怕的是那些跟我一起做過壞事的人,在我死了以後,還逍遙法外。我怕的是這條河,在我死了以後,還是黑的。」
他轉過身,面朝河水。
「蘇市長,你走吧,我在這再待一會兒,我想一個人待一會兒。」
蘇晴看著他的背影,站了片刻。
然後她轉過身,朝車的方向走去。
走了幾步,她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
馬國慶還站在那裡,面朝河水,風吹得他的頭髮和衣角一起向後飄起。
他的背影在冬日的陽光下顯得格外瘦削,像一棵被風吹歪了的老樹。
蘇晴上了車,發動車子,沿著河堤往回開。
手機在支架上亮著,屏幕上顯示著方志文發來的一條消息。
「蘇晴,馬國慶還在抽水站嗎?」
蘇晴單手打字回覆:
「還在。」
她開到了河堤的盡頭,拐上了省道。
後視鏡里,那個廢棄的抽水站越來越小,越來越遠,最後變成了灰濛濛天際線上的一個黑點。
馬國慶還站在那裡,面朝河水。
手機在支架上震動了,是方志文打來的。
「蘇晴,馬國慶剛才給我打了一個電話。他說,老方,我把東西交給蘇市長了。
我手裡什麼都沒有了,乾乾淨淨,他說完就掛了。我回撥過去,他不接了。」
蘇晴握著方向盤的手指微微收緊。
「方書記,他不會有事的。他把東西交出來了,他不會做傻事的。他說他不跑了,該坐牢坐牢,他不會做傻事的。」
「但願吧。」
方志文掛了電話。
蘇晴把車開回了市局。
她上了樓,推開辦公室的門,走進去,關上門,把包放在桌上,拿出馬國慶的那個信封。
信封鼓鼓囊囊的,封口用透明膠帶纏了好幾層。
她用裁紙刀劃開膠帶,抽出裡面的東西,一摞紙,比沈志剛的那份厚得多,至少有幾十頁。
第一頁是一份名單,密密麻麻寫滿了名字。
她從上往下看,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名字——沈方明、沈楚雄、魏國良、趙和平、杜志強、劉志遠、沈志剛、季雲舒、姜雲起。
再往下,她看到了一個她不認識的名字——孟憲璋。
名字後面標註著「S委秘書長,已退休」。
蘇晴的手指在那個名字上停了一下。
孟憲璋。
鍾瑞華之前,省委秘書長是他,鍾瑞華是從他手裡接的班。
她繼續往下看。名單的最後幾行,她看到了幾個名字——顧清漪、江暮雲、溫靜初、沈念禾。
顧清漪、江暮雲、溫靜初——這三個名字在馬國慶的名單上也出現了,跟在沈靜言的名單上一模一樣。
沈念禾排在最後面,名字後面標註著「鍾瑞華妻」。
蘇晴把這幾十頁材料一頁一頁地翻看。
馬國慶的帳記得很細,每一筆錢的時間、金額、來源、去向、經手人,都寫得清清楚楚。
有的頁面貼著銀行轉帳記錄的複印件,有的頁面貼著照片,有的是手寫的說明。
她翻到中間的一頁,看到了一張照片——馬國慶和杜志強在一個酒店的包間裡吃飯,桌子上擺滿了菜,還有幾瓶茅台,兩個人都笑得很開心。
她翻到後面的一頁,看到了另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人她認識——鍾瑞華,站在一棟別墅的門口,旁邊站著馬國慶、杜志強、劉志遠三個人。
四個人站成一排,對著鏡頭微笑。
蘇晴把所有的材料重新裝進信封,鎖進了辦公桌最下面的抽屜里....
這時,手機在桌上震動了,是李明打來的。
「頭兒,馬國慶從抽水站出來,往河口村的方向走了。」
蘇晴看了一眼時間,下午兩點多。
馬國慶從今天上午到現在,在河邊站了好幾個小時,他終於離開了。
「他現在去哪兒了?」
「往河口村的方向走,步伐還是那樣,很慢,走幾步停一停。他的臉色比之前更差了,嘴唇發紫,可能是凍的。頭兒,要不要把他送到醫院去?他看起來不太好。」
蘇晴沉默了片刻。
「李明,你不要驚動他。他如果自己倒下了,你馬上打120。他如果沒有倒下,你就跟著他,看他去哪兒。
他可能會去村委會,可能會去張翠花家,也可能只是路過。不管他去哪兒,你都要跟著他,不要讓他一個人在沒有人看得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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