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上輩子不及格,這輩子還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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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夫子廟到大隊長官邸,開車不到半個鐘頭。李宇軒坐在別克后座,頭上頂著斯丹康,膝蓋上放著半隻鹽水鴨。戴笠坐在前座,油紙包擱在腿上,油從紙縫裡滲出來,滴在他鋥亮的皮鞋上。他沒低頭看。

  車停在官邸門口。李宇軒整了整軍裝,把墨鏡摘下來塞進口袋,從戴笠手裡接過鴨子。「你在外面等著。」戴笠點了點頭。

  大隊長的書房在二樓。李宇軒進去的時候,大隊長正坐在辦公桌後面看文件,面前照例擺著一杯白開水。他抬頭看見李宇軒,目光先落在他頭上。

  「景誠,你頭上抹的什麼?」

  「斯丹康。戴笠說凱旋的英雄得有排面。」

  大隊長的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我就知道」的表情。他靠在椅背上,上下打量了李宇軒一番——油光鋥亮的頭髮,鼻樑上墨鏡壓出來的兩道淺印,手裡拎著的半隻鹽水鴨,油紙包上「馬祥興」三個字已經被油浸透了。

  「手裡拎的什麼?」

  「鹽水鴨。」李宇軒把油紙包往上提了提,「少東家要不要來一塊?」

  大隊長的目光落在鹽水鴨上,喉結不自覺地動了一下,手指在桌子上快速敲了三下,然後迅速移開視線,端起白開水喝了一大口。「景誠,你從前線回來,不先來見我,先去吃鴨子?」

  「餓了。」

  大隊長把杯子放下。「豫東打了兩個月,回來第一件事是去吃鴨子。戴笠給你抹斯丹康,你讓他給你拎鴨子。你現在是師長了,排面是要的,但排面不是你這麼用的。」

  李宇軒低下頭。「少東家教訓的是。」

  大隊長靠在椅背上,語氣緩了緩。「豫東打得不錯。周家的事,孫有德的事,我都知道了。辦得對。但有些事,該做,不該說。你殺孫有德,是替我殺。報紙上不提,也是替我提。你在豫東打勝仗,南京百姓歡迎你,是替我歡迎。你今天抹斯丹康、吃鹽水鴨,是替我吃。懂了嗎?」

  「懂了。」

  大隊長沉默了一會兒,忽然換了個語氣。「對了,景誠。夫人跟我說,你應該學一學英文。」

  李宇軒抬起頭。

  「夫人說,黃埔的軍人,不能只認得槍桿子。學學英文,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覺得她說得有道理。」大隊長頓了一下,「還有,夫人讓你多讀讀《聖經》。夫人說《聖經》里很多道理,比槍炮管用。」

  李宇軒的嘴張了張。「《聖經》?」

  「我是不讀的。但你讀讀也無妨。」

  從書房出來,走廊里的穿堂風吹過來,頭頂上的斯丹康已經被風吹硬了。戴笠默默把鴨子接過去,油紙包又滴了一滴油,精準地落在他另一隻鋥亮的皮鞋上。他還是沒低頭看,只是眼角不受控制地抽了一下。

  李宇軒回到住處,把門關上。軍裝脫了扔在椅背上,斯丹康洗了兩遍才洗乾淨。他坐在桌前,從抽屜里翻出那個牛皮本子,翻開新的一頁,拿起毛筆蘸了墨。

  「六月十三日。南京。晴。」

  「今日見少東家。訓話畢,忽謂吾曰:夫人令汝習英文,讀《聖經》。吾唯唯而已。出書房,頭頂斯丹康已硬如盔。少東家見吾手中鹽水鴨,目色如見痰盂。吾曰:少東家來一塊否?公默然。」

  他停了一下,繼續寫。字歪歪扭扭的,墨洇得到處都是。

  「英文一事,吾上世即未嘗及格。考試全靠蒙,蒙了三年,最好成績四十二分。二十六個字母倒是認得全,拼在一起就不認識了。昔在黃埔,陳賡教吾注音法,『apple』旁註『哎剖』,『banana』旁註『不拿拿』。蔣先雲謂吾糟蹋洋文,賀衷寒謂糟蹋便糟蹋,洋人不識華夏字。今夫人令吾正經習之,吾以何習之?四十二分之人,習什麼英文。」

  他翻了一頁。

  「《聖經》一事,更可笑。吾於《聖經》所知者二事:亞當食禁果,耶穌釘十字架。少東家自不讀,令吾讀之。吾思上帝之子,不獨耶穌。洪秀全亦上帝次子也,與耶穌昆弟行。讀《聖經》是讀弟之書,讀洪秀全是讀兄之書。長幼有序,吾當先讀兄之書。況且洪秀全當年還帶著幾十萬兄弟殺進南京,坐了龍庭。耶穌連個羅馬兵都打不過,最後還被釘在十字架上。論本事,還是兄厲害。」

  寫到這裡,他擱下筆,拿起桌上的茶碗喝了一口。涼了。他把涼茶咽下去,又拿起筆。

  「夫人年近不惑,少東家日與之作閨房之態。其情可憫,其狀可憐。夫人固非絕色,少東家亦非悅其貌。北伐缺餉,宋子文多金,此婚事之本末,天下皆知。少東家知之,夫人亦知之。二人日日演恩愛於官邸,演之如真。鋼絲球者,花語云隱忍與富貴。夫人入門之日,即通此花語矣。少東家亦有暗疾,……平生所諱。夫婦相對,心照不宣。吾觀少東家,權傾天下,實無一事可自專。娶妻不能擇所愛,飲食不能啖肥甘,白水一杯,藥湯數碗,日日端坐如泥塑。今日見吾攜鹽水鴨,目色數變,終無一言。非不欲嘗也,是不能也。」

  他停了一下,筆尖懸在紙上,墨滴下來洇了一個黑點。

  「吾忽覺少東家可憐。三娶妻,毛氏離,陳氏卒,宋氏以利合。終日周旋於諸侯之間,夜歸官邸,與不美之妻演恩愛。身有暗疾,諱莫如深。所嗜者溪口冬瓜,所飲者白水。吾今日攜鴨入書房,鴨香滿室,公唯飲白水。公之堅韌,吾萬不及一。然吾亦不願及。吾寧為師長,啖鴨自如,不羨少東家。」

  他把筆擱下,看著自己寫的字。然後拿起來,又加了一段。

  「鋼絲球花語:隱忍,富貴,與鋼絲球共舞而不傷。少東家舞了三年,未傷。夫人亦未傷。二人皆高手。吾觀之,但覺可憐。然少東家欠吾一包,帳猶在冊。可憐歸可憐,帳歸帳。他日若以此冊示少東家,少東家當知吾非愚忠之輩。吾忠,然不愚。」

  把本子合上,放進抽屜最底層。吹了燈。

  黑暗中,他靠在椅背上,想起今天在書房裡少東家看見鹽水鴨時的眼神。不是不想吃。是不能吃。白水一杯,藥湯數碗,跟不喜歡的女人演恩愛,連鴨子都不能吃。老大當到這個份上,還不如他這個師長自在。

  他翻了個身,睡了。

  明天還得學英文。apple,哎剖。banana,不拿拿。他媽的。四十二分的人,學什麼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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