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收拾一下自己
從高庭城回來的當天晚上,雷克斯把銀徽章和契約鎖進地下室的鐵皮箱裡,然後站在臥室那面裂了條縫的銅鏡前,盯著鏡子裡的人看了好一會兒。
鏡子裡那個人他幾乎不認識了。不是修辭,是真不認識。穿越大半年,他從來沒有認真打量過自己長什麼樣——剛到的時候忙著活下去,後來忙著鍊金術,再後來忙著獵熊、送信、修傀儡。鏡子對他來說就是個刮鬍子用的工具,刮完就走,不多看一眼。
但現在不一樣了。他現在是提利爾家族的認證信使,是每個月領固定薪水的編外人員,是可能會被叫到城堡里交接任務的人。他不能再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髮和一身硫磺燒焦的破衣服出現在金玫瑰的走廊里。
銅鏡里的臉其實底子不差。下頜線條還算硬朗,鼻樑直,眉骨偏高,在燭光下給眼窩投了一層淡淡的陰影。問題是這張臉上糊了太多東西——頭髮長到了肩膀,發尾乾枯分叉,顏色是一種灰撲撲的深褐色,主要是太久沒洗,又沾了打鐵爐的炭灰和路上的塵土。
下巴上亂糟糟地長著一把參差不齊的鬍子,鬢角也炸了,整張臉看起來像是在野外獨自生活了大半年——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他把鏡子翻了個面扣在桌上,決定第二天去一趟高庭城的公共澡堂。
高庭城的公共澡堂在集市廣場東邊,是一棟用白色大理石砌成的長條形建築,據說熱水是從城堡地下引過來的天然溫泉。門票五個銅板,對以前的雷克斯來說是筆需要猶豫的開銷,但現在他懷揣著幾十個銀鹿,毫不猶豫地付了錢。
熱水池子泡了一個時辰,搓掉了至少兩層泥。澡堂里提供刮臉服務,一個手指粗糙但動作利索的剃頭師傅把他按在椅子上,用一把磨得極薄的剃刀把他臉上的鬍子颳得乾乾淨淨,只在下頜留了一層修剪整齊的短須。
頭髮也剪了——剪到齊耳長度,發尾打薄,整個人瞬間精神了至少三個檔次。剃頭師傅最後往他頭髮上抹了點帶香味的髮油,說是河灣地貴族圈子裡最流行的款式。雷克斯沒有拒絕。
從澡堂出來之後,他去了集市上的成衣鋪。不是那種賣粗麻布和毛氈的農戶攤位,是一家正兒八經的裁縫店,門面掛著深綠色的木招牌,櫥窗里擺著幾件已經做好的成衣樣品。
店主是個戴頂針的中年女人,手指細長,眼神毒辣,看他進來三秒就判斷出了他的身高、肩寬和腰圍,轉身從貨架上取下一套疊得整整齊齊的衣服放在櫃檯上。
深灰色的粗呢外衣,剪裁利落,肩部微微加寬但不誇張,袖口有兩顆牛角扣。內搭是一件淺灰色的亞麻襯衫,領口不高不低,剛好能露出鎖骨但不顯得輕浮。
褲子是同色的深灰厚棉布長褲,配一條黑色皮帶,皮帶頭是簡簡單單的啞光鐵扣。還有一雙新的深棕色短靴,比他現在穿的那雙高筒皮靴輕便,適合日常在城裡走動。
他試穿的時候在更衣鏡前站了一下。鏡子裡的人穿著合身的衣服,肩是肩腰是腰,短髮利落,下頜線條乾淨,灰襯衫的領口微微敞開,外面的深灰外衣剛好壓住整體色調。他活動了一下肩膀,衣服沒有束縛感,但輪廓比之前那套硬牛皮護胸加舊罩衫的混搭要修長得多。
他買了這套,又多拿了一件深綠色的厚斗篷,兜帽寬大,邊緣縫了一圈暗色的皮革滾邊。斗篷是他自己挑的——實用性考慮,騎馬趕路的時候防風雨,夜裡在野外露宿能當毯子,深綠色在樹林裡有隱蔽效果。
回到石屋之後,他把新衣服換上,斗篷掛好。舊衣服沒扔——那套沾了硫磺和水銀斑點的粗布衣褲被他洗乾淨疊好放在地下室,以後做實驗的時候穿。做實驗就該有做實驗的樣子,見人該有見人的樣子,這是他在穿越前就知道的道理,只是到昨天才終於有條件和心思去執行。
他站在銅鏡前最後打量了自己一眼。剃頭師傅的髮油讓頭髮多了一層柔和的光澤,短須修理得整整齊齊,深灰外衣的肩線剛好落在他肩膀的骨點上。
他把提利爾的銀徽章別在外衣內側——不顯眼,但伸手就能拿出來證明身份。銅鏡里那張臉終於不再是「在野外獨自生活了大半年」的樣子,現在看起來像一個身手不錯、腦子也不錯的年輕外鄉人,眼神里有一點見過血的沉靜,嘴角有一點不太好惹的弧度。
差不多是時候了。他今天要進城見一趟老皮特的侄子湯姆,聊關於下次集市日幫忙看攤的事。
湯姆之前說他叔叔的羊肉香腸鋪子需要一個能鎮場子的幫手,主要是防止集市上那些手腳不乾淨的小賊,活不累,酬勞用香腸和銀幣各付一半。雷克斯覺得順便賺點零錢也好,反正今天不趕實驗進度。
他把斗篷披上,推開石屋的門。冥獒照例趴在院子裡,聽見門響,血紅的眼睛轉過來。雷克斯走到它面前蹲下,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一小塊拇指大小的灰白色石頭,表面粗糙,在陽光下泛著微弱的銀藍色光澤。
這是他昨天在集市鍊金材料鋪子裡淘到的,店主說不知道是什麼,是厄斯索斯貨船上混在一箱礦石里運過來的,收了他兩個銅板。
但雷克斯認識這東西——手冊第四十一頁提到過一種叫「靈吸石」的礦物,據說能儲存極少量的生命能量,是製作更高級鍊金造物的可選基底材料之一。雖然他現在用不上,但兩個銅板的代價不足以讓他錯過。
他把石頭放在冥獒面前。冥獒低下頭,鼻尖觸到石頭表面,水銀嗡鳴聲忽然變了一個頻率——高了半拍,然後又降回來。
它的血紅眼睛亮了一瞬。然後它抬起缺了半邊耳朵的腦袋,往雷克斯懷裡拱了一下。
這個動作發生得毫無預兆,雷克斯蹲著沒穩住重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愣了一拍,然後沒忍住笑了出來。一條能咬死黑熊的鍊金傀儡犬,聞了一塊破石頭,突然學會了撒嬌。雖然這個「撒嬌」本質上可能是水銀管路里的某個神經信號被靈吸石干擾了一下,但他還是伸手拍了拍冥獒冰冷的腦門,站起來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朝高庭城的方向走去。
高庭城的外圍集市一如既往地熱鬧。廣場上鋪著白色石板的區域是固定攤位,賣香料、布料、書籍和金銀器的商人支著彩色遮陽棚,夥計們站在棚子前面賣力地吆喝。
外圍土地區域是臨時攤位,農戶們趕著馬車牛車拉著農產品來擺攤,空氣中交替飄過新摘草莓的甜香、現烤麵包的麥香和活雞籠子裡的糞臭味。
這種混亂而生機勃勃的嘈雜讓雷克斯覺得舒服——這是河灣地的命脈在跳動,每一枚銅板的流動都代表著一個活人在努力活下去。
他找到了老皮特的攤位——一個搭著條紋帆布棚的大木桌,桌上堆著小山般的燻肉和香腸,旁邊架著一口炭火烤架,現烤現賣,油花滴在炭上滋滋作響。
湯姆正一個人忙得滿頭大汗,一邊翻著烤架上的香腸一邊扯著嗓子應付顧客,遠遠看到雷克斯走過來,他眼睛一亮,用力揮了揮手裡的夾子。
鏡子裡那個人他幾乎不認識了。不是修辭,是真不認識。穿越大半年,他從來沒有認真打量過自己長什麼樣——剛到的時候忙著活下去,後來忙著鍊金術,再後來忙著獵熊、送信、修傀儡。鏡子對他來說就是個刮鬍子用的工具,刮完就走,不多看一眼。
但現在不一樣了。他現在是提利爾家族的認證信使,是每個月領固定薪水的編外人員,是可能會被叫到城堡里交接任務的人。他不能再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髮和一身硫磺燒焦的破衣服出現在金玫瑰的走廊里。
銅鏡里的臉其實底子不差。下頜線條還算硬朗,鼻樑直,眉骨偏高,在燭光下給眼窩投了一層淡淡的陰影。問題是這張臉上糊了太多東西——頭髮長到了肩膀,發尾乾枯分叉,顏色是一種灰撲撲的深褐色,主要是太久沒洗,又沾了打鐵爐的炭灰和路上的塵土。
下巴上亂糟糟地長著一把參差不齊的鬍子,鬢角也炸了,整張臉看起來像是在野外獨自生活了大半年——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他把鏡子翻了個面扣在桌上,決定第二天去一趟高庭城的公共澡堂。
高庭城的公共澡堂在集市廣場東邊,是一棟用白色大理石砌成的長條形建築,據說熱水是從城堡地下引過來的天然溫泉。門票五個銅板,對以前的雷克斯來說是筆需要猶豫的開銷,但現在他懷揣著幾十個銀鹿,毫不猶豫地付了錢。
熱水池子泡了一個時辰,搓掉了至少兩層泥。澡堂里提供刮臉服務,一個手指粗糙但動作利索的剃頭師傅把他按在椅子上,用一把磨得極薄的剃刀把他臉上的鬍子颳得乾乾淨淨,只在下頜留了一層修剪整齊的短須。
頭髮也剪了——剪到齊耳長度,發尾打薄,整個人瞬間精神了至少三個檔次。剃頭師傅最後往他頭髮上抹了點帶香味的髮油,說是河灣地貴族圈子裡最流行的款式。雷克斯沒有拒絕。
從澡堂出來之後,他去了集市上的成衣鋪。不是那種賣粗麻布和毛氈的農戶攤位,是一家正兒八經的裁縫店,門面掛著深綠色的木招牌,櫥窗里擺著幾件已經做好的成衣樣品。
店主是個戴頂針的中年女人,手指細長,眼神毒辣,看他進來三秒就判斷出了他的身高、肩寬和腰圍,轉身從貨架上取下一套疊得整整齊齊的衣服放在櫃檯上。
深灰色的粗呢外衣,剪裁利落,肩部微微加寬但不誇張,袖口有兩顆牛角扣。內搭是一件淺灰色的亞麻襯衫,領口不高不低,剛好能露出鎖骨但不顯得輕浮。
褲子是同色的深灰厚棉布長褲,配一條黑色皮帶,皮帶頭是簡簡單單的啞光鐵扣。還有一雙新的深棕色短靴,比他現在穿的那雙高筒皮靴輕便,適合日常在城裡走動。
他試穿的時候在更衣鏡前站了一下。鏡子裡的人穿著合身的衣服,肩是肩腰是腰,短髮利落,下頜線條乾淨,灰襯衫的領口微微敞開,外面的深灰外衣剛好壓住整體色調。他活動了一下肩膀,衣服沒有束縛感,但輪廓比之前那套硬牛皮護胸加舊罩衫的混搭要修長得多。
他買了這套,又多拿了一件深綠色的厚斗篷,兜帽寬大,邊緣縫了一圈暗色的皮革滾邊。斗篷是他自己挑的——實用性考慮,騎馬趕路的時候防風雨,夜裡在野外露宿能當毯子,深綠色在樹林裡有隱蔽效果。
回到石屋之後,他把新衣服換上,斗篷掛好。舊衣服沒扔——那套沾了硫磺和水銀斑點的粗布衣褲被他洗乾淨疊好放在地下室,以後做實驗的時候穿。做實驗就該有做實驗的樣子,見人該有見人的樣子,這是他在穿越前就知道的道理,只是到昨天才終於有條件和心思去執行。
他站在銅鏡前最後打量了自己一眼。剃頭師傅的髮油讓頭髮多了一層柔和的光澤,短須修理得整整齊齊,深灰外衣的肩線剛好落在他肩膀的骨點上。
他把提利爾的銀徽章別在外衣內側——不顯眼,但伸手就能拿出來證明身份。銅鏡里那張臉終於不再是「在野外獨自生活了大半年」的樣子,現在看起來像一個身手不錯、腦子也不錯的年輕外鄉人,眼神里有一點見過血的沉靜,嘴角有一點不太好惹的弧度。
差不多是時候了。他今天要進城見一趟老皮特的侄子湯姆,聊關於下次集市日幫忙看攤的事。
湯姆之前說他叔叔的羊肉香腸鋪子需要一個能鎮場子的幫手,主要是防止集市上那些手腳不乾淨的小賊,活不累,酬勞用香腸和銀幣各付一半。雷克斯覺得順便賺點零錢也好,反正今天不趕實驗進度。
他把斗篷披上,推開石屋的門。冥獒照例趴在院子裡,聽見門響,血紅的眼睛轉過來。雷克斯走到它面前蹲下,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一小塊拇指大小的灰白色石頭,表面粗糙,在陽光下泛著微弱的銀藍色光澤。
這是他昨天在集市鍊金材料鋪子裡淘到的,店主說不知道是什麼,是厄斯索斯貨船上混在一箱礦石里運過來的,收了他兩個銅板。
但雷克斯認識這東西——手冊第四十一頁提到過一種叫「靈吸石」的礦物,據說能儲存極少量的生命能量,是製作更高級鍊金造物的可選基底材料之一。雖然他現在用不上,但兩個銅板的代價不足以讓他錯過。
他把石頭放在冥獒面前。冥獒低下頭,鼻尖觸到石頭表面,水銀嗡鳴聲忽然變了一個頻率——高了半拍,然後又降回來。
它的血紅眼睛亮了一瞬。然後它抬起缺了半邊耳朵的腦袋,往雷克斯懷裡拱了一下。
這個動作發生得毫無預兆,雷克斯蹲著沒穩住重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愣了一拍,然後沒忍住笑了出來。一條能咬死黑熊的鍊金傀儡犬,聞了一塊破石頭,突然學會了撒嬌。雖然這個「撒嬌」本質上可能是水銀管路里的某個神經信號被靈吸石干擾了一下,但他還是伸手拍了拍冥獒冰冷的腦門,站起來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朝高庭城的方向走去。
高庭城的外圍集市一如既往地熱鬧。廣場上鋪著白色石板的區域是固定攤位,賣香料、布料、書籍和金銀器的商人支著彩色遮陽棚,夥計們站在棚子前面賣力地吆喝。
外圍土地區域是臨時攤位,農戶們趕著馬車牛車拉著農產品來擺攤,空氣中交替飄過新摘草莓的甜香、現烤麵包的麥香和活雞籠子裡的糞臭味。
這種混亂而生機勃勃的嘈雜讓雷克斯覺得舒服——這是河灣地的命脈在跳動,每一枚銅板的流動都代表著一個活人在努力活下去。
他找到了老皮特的攤位——一個搭著條紋帆布棚的大木桌,桌上堆著小山般的燻肉和香腸,旁邊架著一口炭火烤架,現烤現賣,油花滴在炭上滋滋作響。
湯姆正一個人忙得滿頭大汗,一邊翻著烤架上的香腸一邊扯著嗓子應付顧客,遠遠看到雷克斯走過來,他眼睛一亮,用力揮了揮手裡的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