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 嚴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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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番話引起一陣鬨笑。

  七天裡,宣傳攻勢鋪天蓋地。各縣的宣傳隊走遍了每一個鄉鎮,每一個村莊。嚴打的消息像長了翅膀一樣,飛進了每一戶人家。

  也有人試圖煽動反對情緒。一個綽號「劉半仙」的算命先生,在城陽鎮的集市上對人說:「這嚴打啊,就是當官的想撈錢。到時候隨便找個由頭抓人,家裡不拿錢贖,就別想出來。」

  當天下午,警察就把劉半仙請進了派出所。

  警察局長親自審問他:「你說嚴打是當官的撈錢,你有證據嗎?」

  劉半仙傻了眼,支支吾吾說不出話。

  「沒有證據就亂說,這叫造謠。按戰時治安條例,造謠惑眾者,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警察局長一拍桌子,「劉半仙,你是想進去蹲三年,還是老老實實說清楚,誰指使你的?」

  劉半仙嚇得全招了。原來他是受一個地主指使,故意散布謠言,想動搖人心。那個地主因為常年壓低佃戶工錢、強占農民土地,怕被嚴打清算,所以想煽動百姓反對嚴打。

  警察局立即出動,將那個地主抓捕歸案。

  這件事經過宣傳報導後,支持嚴打的聲音更加響亮了。百姓們都說,連造謠的人都抓了,看來這次是真的要動真格了。

  ......

  七天的宣傳期轉瞬即過。

  七月二十八日,嚴打正式拉開帷幕。

  豫東軍區司令蕭山令親自坐鎮指揮,警備1團至8團全部出動,配合各縣警察局展開行動。豫北軍區同樣全員上陣,孫桐萱將警備9團至14團分布在各個要點。

  宋明遠定下的規矩簡單而明確——發現線索,立即核查。證據確鑿,立即抓捕。抓捕後二十四小時內開庭審判。審判過程公開,允許百姓旁聽。判處死刑的,當庭宣判,三日內執行。判處徒刑的,當庭收監,立即執行。

  第一個典型案例發生在商丘縣。

  商丘縣城南關有一夥土匪,為首的名叫孫三炮。此人原本是國軍潰兵,帶著十幾個散兵游勇盤踞在縣城附近,搶劫過往商人。後來投靠了縣裡的一個鄉紳,充當其打手,變本加厲地欺壓百姓。

  嚴打令下達後,商丘縣警察局長黃志遠立即組織專案組,搜集孫三炮的犯罪證據。

  三天之內,專案組走訪了周邊七個村莊,找到了二十三名受害者。證據匯總到一起,觸目驚心——孫三炮團伙殺害人命兩條,搶劫財物折合大洋三千餘塊,強姦婦女五起,打傷致殘者十一人。

  八月一日凌晨三點,商丘縣警備連出動兩個排,配合警察局包圍了孫三炮的巢穴。

  那是一處建在土崗上的大院,院牆高厚,四角建有瞭望樓。孫三炮自恃有人有槍,根本沒把嚴打放在眼裡,院子裡連崗哨都沒派。

  戰士們搭人梯翻過院牆,悄然打開大門。大部隊一擁而入,將還在呼呼大睡的孫三炮及其同夥十七人全部抓獲。

  天亮後,孫三炮被五花大綁押到縣城十字街口。

  商丘縣臨時法庭就設在這裡。一張八仙桌,三條長板凳,法官端坐正中,兩側坐著記錄員和陪審員。百姓們把十字街口圍得水泄不通。

  法官當庭宣讀起訴書,一條條罪狀列舉得清清楚楚。每一樁罪證都有受害人出庭作證,筆錄、證物一應俱全。

  孫三炮起初還梗著脖子不認罪,但當五名受害婦女當眾指認他時,他的臉色終於變了。

  審判從上午九點一直持續到下午四點。法官宣布休庭半小時,合議後當庭宣判。

  「孫三炮,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罪大惡極,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餘從犯,視情節輕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十年不等。」

  宣判完畢,行刑隊當場將孫三炮押赴刑場。

  刑場就在城外的一處空地上。孫三炮被按著跪在地上,兩條腿抖得像篩糠。他嘴裡被塞了布團,只能發出嗚嗚的聲音。

  槍聲響起,孫三炮一頭栽倒在地。

  圍觀的百姓們先是一靜,隨後爆發出震天的歡呼聲。

  「殺得好!」

  「宋司令萬歲!」

  消息傳開,整個商丘縣城為之震動。當天晚上,就有三十多名在逃的嫌疑犯主動投案自首。審訊時,他們不約而同地說了一樣的話:「與其被抓了槍斃,不如自首保條命。宋司令說一不二,我們信。」


  ......

  第二起典型案例發生在豫東杞縣。

  杞縣有一個大地主,名叫朱有財。此人良田千畝,在縣裡說一不二。仗著有錢有勢,他先後強占了鄰村三十多畝好地,把七戶農民逼得家破人亡。

  其中受害最深的是一戶姓王的人家。王家祖祖輩輩耕種的那塊地,被朱有財看上了。朱有財先是出低價強買,被拒絕後,竟然派人趁夜把王家的莊稼全部砍毀。

  王老漢找縣裡告狀,朱有財買通了當時的縣長,反誣王老漢「誣告良善」,打了二十板子,在縣衙前枷號示眾三天。

  王老漢又氣又病,沒過多久就撒手人寰。他的兩個兒子想要報仇,被朱有財的打手打斷了腿。王家徹底敗了,兒媳婦帶著孩子改嫁,一家人在短短一年間土崩瓦解。

  嚴打令下達後,杞縣縣長吳志遠親自帶人調查此案。工作組走訪了五十多戶人家,搜集的證據足足裝了三個檔案袋。

  八月三日,杞縣警備連出動一個排,將朱有財及其六名打手抓獲歸案。

  公審大會在縣城東門外舉行。這一天恰逢杞縣大集,四面八方的百姓都趕來了,足足上萬人旁聽。

  王家倖存的大兒子拄著拐杖出庭作證。他撩起褲管,露出已經變形的斷腿,泣不成聲地講述了朱有財的罪行。

  旁聽的人群中,許多人都在抹眼淚。

  朱有財還想狡辯,說自己是「鄉紳」,有功名在身,不能受此侮辱。

  法官冷冷地告訴他:「現在是民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有功名,更應該知道犯法要承擔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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