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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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瑜只輕輕擺了下手,步履沉穩,徑直走入。其餘人不再多言,快步跟上。

  門廳挑高闊朗,氣派非凡;拱形圓窗映著天光,轉角石砌厚重沉靜,處處透著貴族式的矜持與貴氣。

  白牆素淨,淺紅陶瓦溫潤;連貫拱廊舒展流動,客廳一面巨窗直抵天花板,光影漫溢,心緒不由隨之輕揚。

  雅致而不失妥帖:門廊南北延展,客廳與臥房低設窗欞,六角凸窗專為觀景而設;餐廳貫通南北,室內室外,界限悄然消融。

  金碧輝煌的廳堂里,奢華鋪陳到極致,恍若誤入王宮。可那終究是幻覺——當慘白月光從破窗斜切進來,空蕩大廳頓時泛起刺骨寒意,連呼吸都似被凍住。

  長餐桌盡頭,王珍珍安然坐著,正是那個墜崖後杳無音信的人。「珍珍!」馬小玲衝上前一把攥住她手腕,指尖探脈,嘴上卻佯裝埋怨,「你倒好,我們快急瘋了,你在這兒喝紅茶呢?」

  「真沒事。」珍珍笑著抬眼,「是這位先生救了我,還一直照顧我。」

  「沒事就好,沒事就好……」眾人陸續落座。陳瑜不聲不響坐在馬小玲與珍珍之間,兩人肩頭一松,像忽然有了主心骨。

  酒過三巡,笑語漸熱。陳瑜垂眸抿了一口紅酒,已徹底確認:眼前這人,就是他要找的那個男人。

  此時,馬小玲指尖無意敲了敲杯沿,況天佑則將一枚銀幣在掌心緩緩翻轉——兩個極細微的動作,卻如針尖刺向對方耳膜。

  男人低頭一笑,笑意未達眼底:「原來,各位還是不肯放過我。也罷,我講個故事吧。」

  「從前有個人,隱去本名,浪跡天涯。改過無數名字,熬過無數朝代——從秦漢到今日,世事翻覆,他始終站在岸邊,未曾沉沒。」

  「後來,他停在英國一個偏僻小鎮,化名『那個男人』,住進這座古堡。身邊只有一名女僕,叫珍妮。她陪了他整整百年。」

  「珍妮是他所救,亦知他非人,卻甘願留下,心甘情願,成了殭屍。」

  「他原以為,這一生,再不會起波瀾——直到,遇見了詩雅。」

  那隻小狗斷了氣,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淚珠子還沒幹,就已燙進他心底。

  詩雅剛隨家人搬來小鎮,從小陪她長大的狗就在搬家當天死了。她把狗狗裹在舊毛毯里,一路抽噎著走,邊走邊找能安放它的地方。

  就在鎮子西頭那片松林邊上,她撞見了那個男人。她仰起臉問他:「這附近有狼嗎?我怕它被刨出來……」

  太久沒人主動跟他搭話了。詩雅一開口,他怔住了。不是因為她問得傻氣,而是她眼裡有光,乾淨又執拗,像雪地里突然燃起的一小簇火苗——他還沒來得及防備,心就塌了一角。

  人與殭屍相戀,會怎樣?他不敢想。起初他遠遠站著,連影子都不敢往她腳邊落。可她偏要靠近,捧著熱騰騰的蘋果派敲他鐵門,蹲在他窗台下講一天的雲、講風怎麼吹歪了蒲公英、講她夢見狗狗在天上跑……他早陷進去了,只是自己還不肯承認。

  他們相愛的日子很短,短得像燭火跳了一下。可那一段,卻比他活過的幾千個日夜都沉、都亮。

  籌備婚禮時,他突然消失。詩雅翻遍全鎮也沒找到他。

  其實他在古堡最底下的石室里。四壁全是抓痕,指甲翻裂,指節滲血。他咬住自己手臂,硬生生熬過對鮮血的撕扯,熬過骨頭縫裡鑽出來的饑渴。

  等他再站到陽光底下,以為自己終於能牽著她的手走進教堂了。

  那天賓客滿座。詩雅的父母笑著抹淚,鄰居們送來薰香和麥穗。他送她的項鍊叫「天使之淚」,銀鏈墜著一滴凝固的藍寶石,涼得像初雪。

  槍聲炸開時,聖詠還沒停。一夥蒙面人衝進教堂,刀劈聖像,血濺彩窗。腥氣一衝上來,他腦中那根弦「嘣」地斷了。

  獠牙刺穿第一個人喉嚨時,他聽見詩雅父親喊她快跑。

  第二個人倒下時,她母親撲過來擋在她身前。

  第三具屍體橫在祭壇邊——是他親手擰斷了詩雅哥哥的脖子。

  她親人全死在他手裡。

  他發狂般咬住她的脖頸,把最後一口殭屍血渡過去。

  不是為了救她,是怕她活著,比死了更痛。

  婚禮沒結成。白紗還掛在衣架上,她已踏著碎玻璃走出教堂大門,再沒回頭。

  他在古堡里等了五十年。

  直到那條「天使之淚」,重新出現在拍賣行的展櫃裡。」

  眾人屏息聽完,紛紛低語,揣測詩雅後來去了哪裡、是否還記得那場雪、那條項鍊會不會再次染血。

  陳瑜忽然開口:「我也聽過一則殭屍舊事,不知萊利先生願不願聽?」

  萊利抬眼,指尖輕輕叩了兩下桌面:「陳先生請。」

  「秦王嬴政,生在趙國邯鄲。父親嬴異人當質子,他幼年便跟著吃冷飯、睡柴房,夜裡常被刀劍聲驚醒,躲進米缸里捂著嘴喘氣。

  後來父親逃回咸陽,他和母親留在趙國,成了砧板上的魚肉。直到十二歲那年,才隨母親輾轉歸秦。十三歲登基,冠冕壓得脖子疼,詔書堆得比人高。

  二十出頭親政,罷黜權臣,重劃郡縣,馬鞭抽在朝堂上,震得梁塵簌簌往下掉。別人只看見他坐得高,沒人看見他站得有多穩——稍一鬆勁,就是萬丈深淵。

  他掃六合,定文字,修馳道,把散沙捏成一塊鐵。可再硬的鐵,也鏽得慢些;再強的人,終究咳著血倒在阿房宮的台階上。

  他怕老,怕病,怕閉眼之後,一切歸零。於是遣方士入海,尋仙山,求不死藥。

  徐福去了十年,踏爛三雙草鞋,翻遍百座孤島,最後跪在東海礁石上明白了一件事:世上沒有仙丹,只有將臣——那個游離於六道之外的屍祖。

  他磕破額頭,求將臣賜他永生。將臣應了,一口咬下去,黑血入喉,徐福當場斷氣,又睜眼重生。

  他趕回咸陽時,秦王已臥在榻上,皮包骨頭,連抬手都抖。一聽說長生有望,嬴政掙扎坐起,眼睛亮得嚇人。

  徐福掀開袖子,露出青灰色的手腕。

  嬴政伸手去碰——下一瞬,獠牙已抵住他頸側。

  血湧進喉嚨的剎那,他佝僂的脊背竟直了起來,咳嗽停了,眼前發黑的霧散了,連指甲縫裡的淤青都褪了。

  他低頭看著自己重新飽滿的手背,笑了。

  那一刻,他沉醉於永生的狂喜之中。縱使徐福道破真相——一代帝王早已化作妖屍——可這份興奮,卻絲毫未減。

  萬世基業,長生不死,一切仿佛唾手可得。為守住這虛妄的巔峰,秦始皇早已失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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