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胡迪與吹魚
離畢業典禮不到一周。
學校已經懶得管這幫畢業生。
有人逃課開派對,有人一起去海灘旅行,還有人忙著製作畢業年鑑。
埃文不知道從哪裡搞到兩張巡演的門票。
胡迪與吹魚(Hootie & The Blowfish)在教堂山有一場專輯宣傳演唱會,硬是拖著羅傑一起去。
胡迪與飛魚雖然在南卡州大學成立,但是早就通過兩張EP專輯。
在附近包括北卡州小有名氣,最後更是被大西洋唱片簽下。
這次新單曲《Hold My Hand》更是直接衝上Billboard單曲排行榜,讓他們更加出名。
「聽說他們在七月份就要發行第一張大廠牌專輯了。」
埃文一邊開車,一邊興奮地說道,「感覺這次他們要火,你聽他們的歌曲已經在電台大規模播放了。」
車裡的廣播電台正在播放著《Hold My Hand》。
大概最近在宣傳期,各個電台都是這個樂隊的信息。
羅傑坐在副駕駛,聽著歌曲。
感覺這首歌聽著像搖滾,但是有流行的鉤子,又略微帶點鄉村音樂的元素。
再搭配上主唱低沉的聲音,總之聽上去非常舒服。
難怪會在最近爆火。
「對了,到了大學城,打死都不能承認我們是高中生,就說是其他大學的。」
埃文一再強調,反覆叮嚀。
當皮卡駛入教堂山區域時,羅傑明顯感覺到空氣都不一樣了。
路邊到處都是大學生,三五成群,在路邊大聲打鬧。
很多女孩穿著寬鬆的格子襯衫和牛仔短褲,明晃晃的一片。
男孩們不少都留著長發,充滿了自由和放縱。
「這就是教堂山大學城……」
羅傑嘀咕了一聲,眼神里都是好奇。
埃文嘿嘿一笑,「大學城嘛,年輕人多,比較開放。待會演唱會結束,說不定能認識幾個女生。」
把車停在演出場地附近,周圍已經有不少人聚集,都是來看演唱會的。
表演地點是在一個簡陋的老倉庫,裡面燈光昏暗。
台下的觀眾都是年輕人,擠得肩並肩,熱得像一個蒸籠。
空氣里瀰漫著啤酒和菸草的味道。
羅傑和埃文找到一個離舞台不算遠的位置。
還沒等到樂隊開始,羅傑忽然在人群里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梅斯。
她還是標誌性的金色短髮,穿著黑色小西裝,手裡端著酒,和身邊幾個人交談著。
當她看到羅傑時,嘴角微微勾起,端著酒杯走了過來。
「好久沒見,怎麼沒有給我打電話?」
梅斯聲音低沉,帶著一絲調侃,指尖輕輕碰了下羅傑的胳膊。
羅傑心裡一緊,勉強笑了笑,
「最近……事情比較多。」
梅斯輕笑一聲,拍拍羅傑的肩膀,
「慢慢玩,小子。記住我上次說過的話,我的大門始終為你敞開。」
說完,她晃了晃酒杯,轉身融入人群里,只剩下一個背影。
埃文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低聲問:
「她就是那個經紀人梅斯?我的天,氣場好強……」
「別管她,還是看演出吧。」
羅傑點了點頭,好心情完全被破壞掉了。
當胡迪與吹魚走上台時,全場爆發出一陣不算瘋狂,但非常熱烈的歡呼。
主唱達瑞斯拿起麥克風,
「謝謝你們今晚能來,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我們的新單曲,還有七月份即將發行的新專輯。」
樂隊接著就開始演唱。
一個黑人做主唱,這在搖滾樂隊裡非常少見。
羅傑很快就發現這支樂隊的亮點。
主唱嗓音厚重清亮,使得他既能唱出流行搖滾的爆發力。
同時自帶南方鄉村音樂的醇厚,非常有感染力。
當他們唱到主打歌《Hold My Hand》時,全場氣氛瞬間推進到了高潮。
「我們本可以擁有一切……但我們失去了……握住我的手……」
旋律簡單又上口,歌詞積極、溫暖,又帶著一點人生感悟。
到了副歌部分幾乎所有人就跟著哼了起來。
羅傑有一種直覺,這支樂隊會大火。
接近演出尾聲,達瑞斯在台上和觀眾互動,笑著說:
「我們來自南卡,還在努力向上爬。希望你們也別放棄自己的夢想。」
整場演出持續了一個半小時。
胡迪與吹魚不僅演唱了自己新專輯所有歌曲,還翻唱了不少老歌。
羅傑聽得特別認真。
演出結束後,已經十一點了。
兩人走出大倉庫時,滿頭大汗。
人群里幾個女大學生注意到了他們。
其中一個棕色捲髮,長得有點像年輕茱莉亞·羅伯茨的女孩笑著走了過來:
「嗨,要不要一起去酒吧繼續玩?我們幾個剛好也要去。」
埃文眼睛一亮,立刻答應:「走啊!」
羅傑本來不想去,埃文偷偷地拉了他一把,在他耳邊小聲說,
「你這個大帥哥不去,我怎麼泡妞?幫幫忙,兄弟,就當是給我做個電燈泡。」
羅傑無奈,只能跟著一起去了。
酒吧里燈光昏暗,擠滿了年輕人。
女生們要了一桌酒,開始玩遊戲。
先是「我從來沒……(Never Have I Ever)」。
這個遊戲很適合快速拉近關係。
「我從來沒有在畢業舞會後跟人發生親密關係。」
所有人都笑著端起酒杯一起喝了一杯。
「我從來沒用假的ID去過酒吧。」
所有人又一起喝了一杯。
幾杯下肚後,羅傑也放開了。
輪到他說的時候,他想了想,笑著說:「我從來沒有三人行。」
現場一陣鬨笑,只有一個女孩笑著喝了一杯。
接著又玩起了「國王遊戲」。
女生們特別會起鬨,像是故意針對羅傑。
不管輪到誰,羅傑總能喝到酒,一杯接著一杯。
羅傑本來酒量就一般,被輪番勸酒,到了最後就頭暈眼花。
那個長得像年輕茱莉亞的女孩叫瑞秋,從一開始就坐在羅傑身邊。
非常主動大膽,喝到最後,半個身子靠在了羅傑的身上。
「要不要去我們宿舍繼續玩?那裡安靜。」瑞秋在他耳邊笑著說。
羅傑腦袋暈乎乎的,點了點頭。
就這樣,羅傑和埃文被瑞秋和另一個女生帶到了大學公寓。
典型的大學女生宿舍,裡面亂糟糟的。
地上隨處亂丟的內衣,充滿了年輕的混亂氣息。
一進門,瑞秋動作大膽而直接。
羅傑酒勁上頭,腦子一片空白。
但身體卻很誠實,衣服一件一件扔到地上。
第二天,羅傑頭疼欲裂地醒來。
昨晚真是長見識了。
大學女生真放得開,各種姿勢都敢嘗試。
瑞秋已經不在身邊,床頭留下一張紙條:
早上有課,先走了。昨晚玩得很開心。
電話聯繫:919-962-5734
---瑞秋
羅傑站起身來,看著陌生的宿舍,散落地上的衣服,以及紙條上的字跡。
忽然有一種奇妙的感覺。
他好像……稀里糊塗的過了一把大學生活。
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間。
埃文正躺在客廳沙發上睡得像死豬,臉上還帶著得意的傻笑。
羅傑推醒他,兩人互相看了一眼,同時默契一笑。
「昨晚……太棒了!」
埃文啞著嗓子說,語氣里滿是回味。
「還是大學女生玩得開!」
學校已經懶得管這幫畢業生。
有人逃課開派對,有人一起去海灘旅行,還有人忙著製作畢業年鑑。
埃文不知道從哪裡搞到兩張巡演的門票。
胡迪與吹魚(Hootie & The Blowfish)在教堂山有一場專輯宣傳演唱會,硬是拖著羅傑一起去。
胡迪與飛魚雖然在南卡州大學成立,但是早就通過兩張EP專輯。
在附近包括北卡州小有名氣,最後更是被大西洋唱片簽下。
這次新單曲《Hold My Hand》更是直接衝上Billboard單曲排行榜,讓他們更加出名。
「聽說他們在七月份就要發行第一張大廠牌專輯了。」
埃文一邊開車,一邊興奮地說道,「感覺這次他們要火,你聽他們的歌曲已經在電台大規模播放了。」
車裡的廣播電台正在播放著《Hold My Hand》。
大概最近在宣傳期,各個電台都是這個樂隊的信息。
羅傑坐在副駕駛,聽著歌曲。
感覺這首歌聽著像搖滾,但是有流行的鉤子,又略微帶點鄉村音樂的元素。
再搭配上主唱低沉的聲音,總之聽上去非常舒服。
難怪會在最近爆火。
「對了,到了大學城,打死都不能承認我們是高中生,就說是其他大學的。」
埃文一再強調,反覆叮嚀。
當皮卡駛入教堂山區域時,羅傑明顯感覺到空氣都不一樣了。
路邊到處都是大學生,三五成群,在路邊大聲打鬧。
很多女孩穿著寬鬆的格子襯衫和牛仔短褲,明晃晃的一片。
男孩們不少都留著長發,充滿了自由和放縱。
「這就是教堂山大學城……」
羅傑嘀咕了一聲,眼神里都是好奇。
埃文嘿嘿一笑,「大學城嘛,年輕人多,比較開放。待會演唱會結束,說不定能認識幾個女生。」
把車停在演出場地附近,周圍已經有不少人聚集,都是來看演唱會的。
表演地點是在一個簡陋的老倉庫,裡面燈光昏暗。
台下的觀眾都是年輕人,擠得肩並肩,熱得像一個蒸籠。
空氣里瀰漫著啤酒和菸草的味道。
羅傑和埃文找到一個離舞台不算遠的位置。
還沒等到樂隊開始,羅傑忽然在人群里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梅斯。
她還是標誌性的金色短髮,穿著黑色小西裝,手裡端著酒,和身邊幾個人交談著。
當她看到羅傑時,嘴角微微勾起,端著酒杯走了過來。
「好久沒見,怎麼沒有給我打電話?」
梅斯聲音低沉,帶著一絲調侃,指尖輕輕碰了下羅傑的胳膊。
羅傑心裡一緊,勉強笑了笑,
「最近……事情比較多。」
梅斯輕笑一聲,拍拍羅傑的肩膀,
「慢慢玩,小子。記住我上次說過的話,我的大門始終為你敞開。」
說完,她晃了晃酒杯,轉身融入人群里,只剩下一個背影。
埃文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低聲問:
「她就是那個經紀人梅斯?我的天,氣場好強……」
「別管她,還是看演出吧。」
羅傑點了點頭,好心情完全被破壞掉了。
當胡迪與吹魚走上台時,全場爆發出一陣不算瘋狂,但非常熱烈的歡呼。
主唱達瑞斯拿起麥克風,
「謝謝你們今晚能來,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我們的新單曲,還有七月份即將發行的新專輯。」
樂隊接著就開始演唱。
一個黑人做主唱,這在搖滾樂隊裡非常少見。
羅傑很快就發現這支樂隊的亮點。
主唱嗓音厚重清亮,使得他既能唱出流行搖滾的爆發力。
同時自帶南方鄉村音樂的醇厚,非常有感染力。
當他們唱到主打歌《Hold My Hand》時,全場氣氛瞬間推進到了高潮。
「我們本可以擁有一切……但我們失去了……握住我的手……」
旋律簡單又上口,歌詞積極、溫暖,又帶著一點人生感悟。
到了副歌部分幾乎所有人就跟著哼了起來。
羅傑有一種直覺,這支樂隊會大火。
接近演出尾聲,達瑞斯在台上和觀眾互動,笑著說:
「我們來自南卡,還在努力向上爬。希望你們也別放棄自己的夢想。」
整場演出持續了一個半小時。
胡迪與吹魚不僅演唱了自己新專輯所有歌曲,還翻唱了不少老歌。
羅傑聽得特別認真。
演出結束後,已經十一點了。
兩人走出大倉庫時,滿頭大汗。
人群里幾個女大學生注意到了他們。
其中一個棕色捲髮,長得有點像年輕茱莉亞·羅伯茨的女孩笑著走了過來:
「嗨,要不要一起去酒吧繼續玩?我們幾個剛好也要去。」
埃文眼睛一亮,立刻答應:「走啊!」
羅傑本來不想去,埃文偷偷地拉了他一把,在他耳邊小聲說,
「你這個大帥哥不去,我怎麼泡妞?幫幫忙,兄弟,就當是給我做個電燈泡。」
羅傑無奈,只能跟著一起去了。
酒吧里燈光昏暗,擠滿了年輕人。
女生們要了一桌酒,開始玩遊戲。
先是「我從來沒……(Never Have I Ever)」。
這個遊戲很適合快速拉近關係。
「我從來沒有在畢業舞會後跟人發生親密關係。」
所有人都笑著端起酒杯一起喝了一杯。
「我從來沒用假的ID去過酒吧。」
所有人又一起喝了一杯。
幾杯下肚後,羅傑也放開了。
輪到他說的時候,他想了想,笑著說:「我從來沒有三人行。」
現場一陣鬨笑,只有一個女孩笑著喝了一杯。
接著又玩起了「國王遊戲」。
女生們特別會起鬨,像是故意針對羅傑。
不管輪到誰,羅傑總能喝到酒,一杯接著一杯。
羅傑本來酒量就一般,被輪番勸酒,到了最後就頭暈眼花。
那個長得像年輕茱莉亞的女孩叫瑞秋,從一開始就坐在羅傑身邊。
非常主動大膽,喝到最後,半個身子靠在了羅傑的身上。
「要不要去我們宿舍繼續玩?那裡安靜。」瑞秋在他耳邊笑著說。
羅傑腦袋暈乎乎的,點了點頭。
就這樣,羅傑和埃文被瑞秋和另一個女生帶到了大學公寓。
典型的大學女生宿舍,裡面亂糟糟的。
地上隨處亂丟的內衣,充滿了年輕的混亂氣息。
一進門,瑞秋動作大膽而直接。
羅傑酒勁上頭,腦子一片空白。
但身體卻很誠實,衣服一件一件扔到地上。
第二天,羅傑頭疼欲裂地醒來。
昨晚真是長見識了。
大學女生真放得開,各種姿勢都敢嘗試。
瑞秋已經不在身邊,床頭留下一張紙條:
早上有課,先走了。昨晚玩得很開心。
電話聯繫:919-962-5734
---瑞秋
羅傑站起身來,看著陌生的宿舍,散落地上的衣服,以及紙條上的字跡。
忽然有一種奇妙的感覺。
他好像……稀里糊塗的過了一把大學生活。
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間。
埃文正躺在客廳沙發上睡得像死豬,臉上還帶著得意的傻笑。
羅傑推醒他,兩人互相看了一眼,同時默契一笑。
「昨晚……太棒了!」
埃文啞著嗓子說,語氣里滿是回味。
「還是大學女生玩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