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婚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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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十八。凌晨三點十七分。

  我是被熱醒的。空調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動關了,大平層的主臥里悶得像蒸籠。我翻了個身,手臂習慣性地往旁邊一撈——撈了個空。

  床單是涼的。枕頭上沒有她的頭髮,空氣里也沒有那股水蜜桃味的洗髮水香氣。

  我盯著天花板發了會兒呆。

  萱姨昨天下午就跟沈曼回老街了。按照那個「走廊接親弱智方案」的升級版——她得在老房子二樓住一晚,等我今天早上去接。

  道理我都懂。可這床上少了個人,怎麼睡都不對勁。

  我伸手摸了摸她那邊的枕頭。枕套上還殘留著一點點她的味道,淡得快要散了。昨天走之前她換了身衣服,把那件穿了兩天的睡衣隨手扔在床尾。我把那件睡衣拽過來,擱在鼻子底下聞了聞。

  ——行為有點變態。我承認。

  但誰讓她才走了不到十二個小時,我就開始想我的萱姨了呢。

  睡不著了。

  我從床上坐起來,光著腳踩在地板上。窗簾沒拉嚴,外面江海市的夜景從縫隙里漏進來一條光帶,打在對面牆上,把掛著的那張婚紗照照得半明半暗。

  照片裡的她穿著那件八萬八的高定婚紗,裙擺沾滿了沙子,笑得眼睛彎成兩道月牙。我站在她旁邊,西裝袖子卷到手肘,領帶被海風吹歪了,整個人看起來像個剛從海里撈上來的傻子。

  但她笑得真好看。

  我走進浴室,擰開花灑。熱水澆下來,蒸汽把鏡子糊成一片白霧。我在水流底下站了很久,腦子裡亂七八糟的東西一股腦地往外冒。

  想起十八歲那年的除夕夜。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跟她吵了架——具體吵了什麼我記不太清了,大概是我說了什麼混帳話,把她氣哭了。然後我趁著酒勁,幹了這輩子最混蛋也最正確的一件事。

  那晚的記憶是碎片式的。

  她身上很軟。軟得不像話。我把她摟在懷裡的時候,她整個人都在發抖,嘴裡罵罵咧咧地說「蘇予樂你個畜生」,手卻沒推開我。她的皮膚滾燙,頭髮散在枕頭上,黑壓壓的一片,我把臉埋進去,滿鼻子都是她的味道。

  她打了我。不重。巴掌落在我肩膀上,打著打著就變成了抓。指甲陷進我的後背,疼得我齜牙咧嘴,但我沒鬆手。

  後來她不打了。

  後來她哭了。

  再後來,她跑了。

  去了大理。一走就是好多天。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想她會不會不回來了,想得整個人都快瘋掉。直到那天傍晚,爆竹聲響了滿街,夕陽把老街的石板路染成金紅色。她穿著件駝色風衣,戴著墨鏡,拖著行李箱,從巷口走進來。

  風衣的腰帶系得很鬆,領口翻出一截白色的高領毛衣。她走路的姿勢還是那樣——不緊不慢,腰杆挺得筆直,高跟鞋踩在石板上,一下一下的,像在敲我的心。

  我站在花店門口,看著她一步步走近。

  眼淚就那麼掉下來了。沒有任何預兆。

  她走到我面前,摘下墨鏡,看了我一眼。什麼都沒說,伸手用拇指抹掉了我臉上的淚。

  那個動作很輕。輕得像擦掉一粒灰。

  但我知道,她回來了。她選擇了回來。

  ……

  水溫開始變涼。我關掉花灑,拿毛巾胡亂擦了擦頭髮,走出浴室。

  牆上的掛鍾指向三點五十二分。

  距離我出發去老街,還有不到一個小時。

  我打開衣櫃。那套深灰色的西裝掛在最裡面,是上個月萱姨拉著我去量身定做的。她當時在裁縫店裡圍著我轉了三圈,嘴裡嘟囔著「肩寬夠了」「腰再收半寸」「褲腳不能堆」,把老裁縫指揮得團團轉。

  我把西裝取下來,鋪在床上。白襯衫,深灰色馬甲,同色系西褲,一條她親手挑的酒紅色領帶。

  換好衣服,我站在穿衣鏡前。

  鏡子裡的人——說實話,不賴。

  一米八幾的個頭把這套西裝撐得板板正正。肩線利落,腰身收窄,褲線筆直。臉是沈清秋給的,骨相好,眉眼深邃,下頜線條乾淨。髮型是萱姨前天拖著我去理髮店弄的,兩側推短,頂上往後梳,露出額頭。

  「不錯。」我對著鏡子自言自語,「起碼配得上蘇老闆。」


  說完自己笑了一下。這話要是讓她聽見,肯定又得罵我「少臭美」。

  我拿起手機,習慣性地劃了一下屏幕。凌晨四點零三分。

  打開抖音,右上角的在線好友列表里,一個頭像亮著綠點。

  蘇懷萱。

  這個點還在線?

  我點進去,發了個問號。

  消息發出去不到五秒,回復就彈了過來。

  也是個問號。

  我打字:你怎麼還沒睡?

  她回:睡醒了。你呢?

  我:跟你一樣。

  她發了一串省略號。過了十幾秒,新消息跳出來。

  「要嫁給某個死男人了,想著以後人生就此悲哀,根本睡不著。現在跑還來得及嗎?」

  我盯著這行字看了兩遍,嘴角往上翹。

  打字:來不及了。蘇懷萱小姐如今已經跑不掉了。

  她回得很快:「呵。」

  就一個字。

  隔了幾秒又來一條:「得了吧,別扯皮了。準備準備過來吧。」

  我想了想,回了三個字:待會見。

  發完這條消息,我把手機鎖屏,揣進西褲口袋。

  待會見。

  這三個字太輕了。輕得承載不了我此刻胸腔里那團翻滾的東西。

  但沒關係。該說的話,等我踩上那條木樓梯,站在她面前的時候再說。

  我走進廚房,從冰箱裡翻出昨天剩的半個三明治,就著涼白開囫圇吃了。味道什麼的完全沒注意,嚼了幾口咽下去,算是給胃裡墊了個底。

  玄關的鞋柜上放著車鑰匙。不是那輛跟了我們好幾年的星願電車——那輛車昨天被萱姨開回老街了,說是要拉花材布置後院。

  今天我開的是沈清秋給的一輛黑色奧迪A6。

  說起這輛車,還有段插曲。前幾天沈清秋把車鑰匙遞給我的時候,萱姨的臉色當場就不好看了。「開這麼好的車去老街接親?你當是去參加車展?」她當時就要把鑰匙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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