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你是真不怕死啊!
「我的當事人所陳述借款過程所有要素屬實!」蔡博遠的代理律師直接回答道。
法官點點頭,又轉頭看向了許寧這邊,因為他知道,被告代理律師既然這麼問,那肯定是有什麼說法了。
果不其然,劉律師微笑問道:「審判長,被告請求出示證據!」
法官再次點點頭,伸手示意劉律師可以出示證據。
「根據原告陳述,借款投資協議簽訂於8月15日,原告已經確認要素屬實!」
「我這裡有被告許寧先生於8月14日出境去往英倫的出境記錄,以及8月23日的入境記錄!」
「這足以證明,在8月14日至8月23日期間,我的當事人都在英國或者是在飛機上!」
「也就是說,協議簽訂於8月15日系不可能事件!」
「在原告已經確認要素屬實的情況下,可以證明原告展示借款投資協議為偽造!」
「除了出境記錄,我方當事人還可以提供8月14日至8月23日期間於英倫和機場等地拍攝的照片!」
......
劉律師拿出證據以後侃侃而談,直接對對面發起了總攻!
聽劉律師說許寧竟然在8月14日去了英倫,不僅周慧一家三口傻了,就連他們的代理律師都傻了!
這也太巧了吧?
8月15日可是他們精挑細選的,他們估算著翡翠店已經開始裝修,正是需要錢的時候,所以才選了這麼個日子!
可誰能想到,許寧在前一天就出了國!
早知道這樣,他們就提前兩天了.......
現在怎麼辦?
別說是他們已經三口麻爪,就連律師現在都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辯解了!
被告正證據結合原告的證據,簡直絕殺啊!
事實上,雖然蔡博遠聘請的律師不算什麼大律師,但也不是無良律師。
他之所以接這個案子,主要還是被蔡博遠一家給忽悠了,或者說是他根本不需要去分辨......
反正光憑這一份借款投資協議,他就有機會打贏官司,前提是對方提交不出有力的證明。
就算官司贏不了,但初審應該也輸不了。
當然,就算最終輸了,也影響不大!
本來他以為原告最多就是只跟被告簽了協議但沒給錢,可他怎麼也沒想到,原告連這份協議都是偽造的!
這一刻,他看向蔡博遠的眼神都古怪到了極點!
好傢夥!
你是真不怕死啊!
你就真不想想,偽造這種證據它不犯法嗎?
反正不管怎樣,他現在是真不能再吭聲了!
要是再幫原告說話,他怕自己都被認定為跟偽造證據有關.......
法官看了劉律師提交的出入境證明,以及許寧手機里的照片,認同地點點頭!
照片無所謂,也許有技術手段可以作假!
但出入境證明幾乎是沒法作假的,要是真有實力連這個都要作假,回去借你那50萬?
「被告提交了證據,證據真實有效!」
「由此證據,可以證明原告提供證據並非真實,法庭裁定無效!」
「如果原告對此有異議,可以繼續提交證據!」
法官直接裁定道,然後看向了已經魂不守舍的三個原告還有原告代理律師。
代理律師就好像在嘴上拉了拉鏈一樣,一言不發,明顯就是在明哲保身。
而蔡博遠則臉色青一陣白一陣,驚慌失措,完全失了方寸。
「那個......這個......借款協議上的日期可能當時寫錯了!」
「然後我們也記錯了日子,一直以為是協議上寫的日期呢!」
「其實簽協議是......是8月13號,就是他出國前一天......」
蔡博遠有些蒼白地辯解,可語氣卻絲毫沒有底氣。
他的說法,也非常讓人發笑!
「審判長,我申請對原告提問!」
在得到了法官的允許後,劉律師就態度咄咄逼人地道:「在舉證環節,我已經代表我的當事人向你方確認過借款協議是否所有要素屬實,你確認屬實!」
「現在你又當庭改口!」
「你把法庭當兒戲還是把證據當兒戲?」
劉律師說到最後,幾乎已經聲色俱厲。
法官都有點看不下去了,敲錘警告劉律師注意態度......
不過,也正是劉律師這樣的態度,讓對面徹底繃不住了!
蔡博遠還想辯解,可根本無從辯解,只能求助似地看向律師。
可律師卻是眼觀鼻鼻觀心,一言不發,恨得蔡博遠咬牙切齒!
「原告,你們是否還有證據提供!」
「如果原告沒有證據提供,就由雙方做最後陳述!」
法官敲了敲錘子,語氣嚴肅地道。
「我們堅持全部訴訟請求,請法庭依法判決,完畢!」蔡博遠的律師終於開口了,因為這時候他必須說話。
但誰都看得出來,原告的訴求基本不可能得到滿足了......
「請法庭依法判決!」劉律師沒有多餘廢話,淡淡一笑道。
「原被告雙方是否同意法庭調解?」到了最後的調解環節,法官嚴肅問道。
「同意和解......」這是蔡博遠律師的話。
「不同意調解,請求法院依法判決!」這是劉律師底氣十足的話。
法官已經預料到這樣的局面發展,所以點點頭道:「既然被告不同意調解,那我現在宣布,本案擇期宣判,現在休庭!」
而就在這時,劉律師舉起了手,想要發言。
法官忍不住微微詫異,按理說劉律師這樣很有名氣的應該很清楚這個案子他們贏定了,而在自己都已經宣布休庭的情況下,他還要發言幹什麼?
不過,他還是沒有阻止,示意劉律師可以發言。
「尊敬的審判長,我方當事人申請法庭暫時對原告提供證據進行暫扣和保全!」
「我方當事人許寧先生並沒有簽署過原告作為證據展示的借款協議,該協議系偽造!」
「鑑於偽造協議並起訴的行為已經涉嫌合同詐騙,我方當事人將做報警處理,採取最有效的措施保證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亮劍了!
最後時刻,劉律師亮出了真正的鋒利獠牙!
如果說之前都是逗你們玩的遊戲,現在,就要動真格的了!
法官點點頭,又轉頭看向了許寧這邊,因為他知道,被告代理律師既然這麼問,那肯定是有什麼說法了。
果不其然,劉律師微笑問道:「審判長,被告請求出示證據!」
法官再次點點頭,伸手示意劉律師可以出示證據。
「根據原告陳述,借款投資協議簽訂於8月15日,原告已經確認要素屬實!」
「我這裡有被告許寧先生於8月14日出境去往英倫的出境記錄,以及8月23日的入境記錄!」
「這足以證明,在8月14日至8月23日期間,我的當事人都在英國或者是在飛機上!」
「也就是說,協議簽訂於8月15日系不可能事件!」
「在原告已經確認要素屬實的情況下,可以證明原告展示借款投資協議為偽造!」
「除了出境記錄,我方當事人還可以提供8月14日至8月23日期間於英倫和機場等地拍攝的照片!」
......
劉律師拿出證據以後侃侃而談,直接對對面發起了總攻!
聽劉律師說許寧竟然在8月14日去了英倫,不僅周慧一家三口傻了,就連他們的代理律師都傻了!
這也太巧了吧?
8月15日可是他們精挑細選的,他們估算著翡翠店已經開始裝修,正是需要錢的時候,所以才選了這麼個日子!
可誰能想到,許寧在前一天就出了國!
早知道這樣,他們就提前兩天了.......
現在怎麼辦?
別說是他們已經三口麻爪,就連律師現在都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辯解了!
被告正證據結合原告的證據,簡直絕殺啊!
事實上,雖然蔡博遠聘請的律師不算什麼大律師,但也不是無良律師。
他之所以接這個案子,主要還是被蔡博遠一家給忽悠了,或者說是他根本不需要去分辨......
反正光憑這一份借款投資協議,他就有機會打贏官司,前提是對方提交不出有力的證明。
就算官司贏不了,但初審應該也輸不了。
當然,就算最終輸了,也影響不大!
本來他以為原告最多就是只跟被告簽了協議但沒給錢,可他怎麼也沒想到,原告連這份協議都是偽造的!
這一刻,他看向蔡博遠的眼神都古怪到了極點!
好傢夥!
你是真不怕死啊!
你就真不想想,偽造這種證據它不犯法嗎?
反正不管怎樣,他現在是真不能再吭聲了!
要是再幫原告說話,他怕自己都被認定為跟偽造證據有關.......
法官看了劉律師提交的出入境證明,以及許寧手機里的照片,認同地點點頭!
照片無所謂,也許有技術手段可以作假!
但出入境證明幾乎是沒法作假的,要是真有實力連這個都要作假,回去借你那50萬?
「被告提交了證據,證據真實有效!」
「由此證據,可以證明原告提供證據並非真實,法庭裁定無效!」
「如果原告對此有異議,可以繼續提交證據!」
法官直接裁定道,然後看向了已經魂不守舍的三個原告還有原告代理律師。
代理律師就好像在嘴上拉了拉鏈一樣,一言不發,明顯就是在明哲保身。
而蔡博遠則臉色青一陣白一陣,驚慌失措,完全失了方寸。
「那個......這個......借款協議上的日期可能當時寫錯了!」
「然後我們也記錯了日子,一直以為是協議上寫的日期呢!」
「其實簽協議是......是8月13號,就是他出國前一天......」
蔡博遠有些蒼白地辯解,可語氣卻絲毫沒有底氣。
他的說法,也非常讓人發笑!
「審判長,我申請對原告提問!」
在得到了法官的允許後,劉律師就態度咄咄逼人地道:「在舉證環節,我已經代表我的當事人向你方確認過借款協議是否所有要素屬實,你確認屬實!」
「現在你又當庭改口!」
「你把法庭當兒戲還是把證據當兒戲?」
劉律師說到最後,幾乎已經聲色俱厲。
法官都有點看不下去了,敲錘警告劉律師注意態度......
不過,也正是劉律師這樣的態度,讓對面徹底繃不住了!
蔡博遠還想辯解,可根本無從辯解,只能求助似地看向律師。
可律師卻是眼觀鼻鼻觀心,一言不發,恨得蔡博遠咬牙切齒!
「原告,你們是否還有證據提供!」
「如果原告沒有證據提供,就由雙方做最後陳述!」
法官敲了敲錘子,語氣嚴肅地道。
「我們堅持全部訴訟請求,請法庭依法判決,完畢!」蔡博遠的律師終於開口了,因為這時候他必須說話。
但誰都看得出來,原告的訴求基本不可能得到滿足了......
「請法庭依法判決!」劉律師沒有多餘廢話,淡淡一笑道。
「原被告雙方是否同意法庭調解?」到了最後的調解環節,法官嚴肅問道。
「同意和解......」這是蔡博遠律師的話。
「不同意調解,請求法院依法判決!」這是劉律師底氣十足的話。
法官已經預料到這樣的局面發展,所以點點頭道:「既然被告不同意調解,那我現在宣布,本案擇期宣判,現在休庭!」
而就在這時,劉律師舉起了手,想要發言。
法官忍不住微微詫異,按理說劉律師這樣很有名氣的應該很清楚這個案子他們贏定了,而在自己都已經宣布休庭的情況下,他還要發言幹什麼?
不過,他還是沒有阻止,示意劉律師可以發言。
「尊敬的審判長,我方當事人申請法庭暫時對原告提供證據進行暫扣和保全!」
「我方當事人許寧先生並沒有簽署過原告作為證據展示的借款協議,該協議系偽造!」
「鑑於偽造協議並起訴的行為已經涉嫌合同詐騙,我方當事人將做報警處理,採取最有效的措施保證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亮劍了!
最後時刻,劉律師亮出了真正的鋒利獠牙!
如果說之前都是逗你們玩的遊戲,現在,就要動真格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