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你的良心呢?你對得起你的母親嗎?
說完以後,許寧就掛了電話,臉色控制不住地陰沉。
而電話那頭,周慧也是莫名其妙,沒想明白許寧到底想表達什麼。
讓自己不承認對借款協議是知情的?
這跟官司有什麼關係啊?
借款協議上簽名是蔡博遠和蔡雪,自己擔心母子關係影響借款,所以才沒有簽名的......
他到底什麼意思啊?
說反話還是怎樣?
算了,不管了,反正明天就開庭,到時候拿到夢竹翡翠10%的份子,他們一家一輩子都有了!
她可是很清楚,夢珠翡翠最近賣了好幾個億,他們分10%的話,那就是好幾千萬呢!
......
第二天上午,許寧和劉律師提前到了法院,進行庭前準備。
許寧還是感覺很新奇的,畢竟第一次打官司,之前可沒有過這樣的經歷。
過安檢,手機靜音,提前進入法庭等候,等書記員清點到庭人員並且安排好位置後,就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因為是民事糾紛,並且來說應該可以算簡易案件,所以省去了嚴格分段,流程都壓縮了部分。
許寧坐在被告席,身邊是劉律師。
對面原告席坐的是蔡博遠和他們的代理律師,蔡雪和周慧則坐在旁聽席。
他們一家三口都在用勝券在握的得意眼神看著許寧,就好像這個官司他們一定贏一樣。
許寧真的很懷疑他們哪裡來的自信......
看著蔡博遠身邊的代理律師,不由猜測是這個無良律師坑了他們吧......
反正對於律師來說,無論官司輸贏都不耽誤他們拿律師費!
大律所的大律師可能還會在乎自己的名聲,小律師才不管那麼多呢,能賺錢就行!
很快,在法官又一次核對了身份之後,就宣布開庭,然後開始宣讀案由。
「下面由原告選的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法官看向蔡博遠和他的原告律師聲音嚴肅地道。
蔡博遠舉著文件夾,照著上面的文字開始朗讀。
「第一,請求判令被告許寧根據借款協議履行協議內容,將夢竹翡翠珠寶店的10%股權過戶到原告名下!」
「第二,本案訴訟費用及原告律師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為,原被告於.......」
......
蔡博遠虛構了一個借款的事實,並且完整敘述了借款協議的達成過程。
原告發言結束,就是法庭調查,也就是法官提問環節了。
「原告是否確認事情經過屬實?」
「確認屬實!」
「被告是否確認原告所述事情經過屬實?」
「不屬實!」
「原告,有沒有通話記錄、聊天記錄或轉帳記錄?」
「沒有,因為他是主動找上門借錢,然後我們給他的是現金,所以並沒有以上記錄!」
「原告,給予被告的是現金,那取現金是否能提供銀行流水憑證?」
「無法提供,這50萬是一直保存在家裡的現金,並沒有通過銀行取現!」
「原告,你們為什麼會家裡放50萬的現金?」
「法官,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我的當事人拒絕回答!」
「原告,你們的家庭年收入是多少,年盈餘是多少?」
「法官,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我的當事人拒絕回答!」
......
法官判了那麼多案子,很多時候看一眼就知道誰在說謊!
原告一家弄出來這麼一份借款協議,卻沒有轉帳記錄,也提供不了被告收錢了的證據......
大概率沒有這檔子事兒,畢竟正常家庭誰會在家裡放50萬現金啊!
反正通過快速問的這些問題,原告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現在是原告舉證環節,請原告展示證據!」法官敲了敲桌子道。
「審判長,原告出示第一組證據,這是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協議原件!」
「這份借款協議原件上有被告人簽名,足以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關係,通過借款形式訂立了投資合同!」
「依據這份借款協議,被告存在違約事實,原告主張真實合法!」
「此證據真實、合法、有效,肯定法庭予以採信!」
蔡博遠的代理律師很認真地道。
「下面由被告方質證!」法官看了看許寧道。
許寧自然不需要開口,劉律師出面就可以了。
「審判長,這份所謂借款協議系原告偽造,我的當事人對此並不知情!」
「僅有這份借款協議,並不足以證明事實成立!」
「我的當事人的翡翠店從開業至今營收已經超過五億,50萬的借款在這樣的流水面前毫無意義,從常理考量,借款明顯不合理!」
劉律師暫時還只是就事論事,並沒有拿出終極大殺器!
不過,就算如此,也足以充分影響法官的判斷了!
是啊,買賣幹得這麼大,高端翡翠店的流水數億,採購成本根本低不了!
這種情況下,借不借那50萬又有什麼區別?
再者說,就算真有投資的可能性,50萬在被告開店的龐大投資之下,怎麼也不可能拿到10%的份子,甚至1%都不太可能......
「下面原被告雙方發表辯論意見!」法官已經心中有數,但還是得按照開庭流程繼續往下走。
「許寧啊,你不厚道啊!」
「你母親和我辛辛苦苦攢了這麼多年才攢下的錢,你說要開店,我們二話不說就掏給你了!」
「結果你現在竟然不承認?」
「你的良心呢?」
「我倒是無所謂,你自己說說,你對得起你的母親嗎?」
蔡博遠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高人指點,不說事實也不說證據,就在這裡賣慘博同情心順便道德綁架。
許寧似笑非笑地看著蔡博遠表演,心說你的演技真不不太行.......
語氣乾巴巴的,根本就沒有把慘勁兒表現出來啊!
不過他也沒說什麼,儘可能交給劉律師來處理。
「我想請問原告,你確定你向法庭提交的借款協議原件上面簽字是我當事人所簽?」劉律師沉聲質問道。
「當然確定!」蔡博遠篤定地道。
「我再請問原告,你所陳述簽署借款協議的所有要素是否屬實?」劉律師眯眼問道。
蔡博遠愣了一下,沒明白劉律師用專業術語是什麼意思,就沒敢貿然回答,而是看向了身邊的律師。
而電話那頭,周慧也是莫名其妙,沒想明白許寧到底想表達什麼。
讓自己不承認對借款協議是知情的?
這跟官司有什麼關係啊?
借款協議上簽名是蔡博遠和蔡雪,自己擔心母子關係影響借款,所以才沒有簽名的......
他到底什麼意思啊?
說反話還是怎樣?
算了,不管了,反正明天就開庭,到時候拿到夢竹翡翠10%的份子,他們一家一輩子都有了!
她可是很清楚,夢珠翡翠最近賣了好幾個億,他們分10%的話,那就是好幾千萬呢!
......
第二天上午,許寧和劉律師提前到了法院,進行庭前準備。
許寧還是感覺很新奇的,畢竟第一次打官司,之前可沒有過這樣的經歷。
過安檢,手機靜音,提前進入法庭等候,等書記員清點到庭人員並且安排好位置後,就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因為是民事糾紛,並且來說應該可以算簡易案件,所以省去了嚴格分段,流程都壓縮了部分。
許寧坐在被告席,身邊是劉律師。
對面原告席坐的是蔡博遠和他們的代理律師,蔡雪和周慧則坐在旁聽席。
他們一家三口都在用勝券在握的得意眼神看著許寧,就好像這個官司他們一定贏一樣。
許寧真的很懷疑他們哪裡來的自信......
看著蔡博遠身邊的代理律師,不由猜測是這個無良律師坑了他們吧......
反正對於律師來說,無論官司輸贏都不耽誤他們拿律師費!
大律所的大律師可能還會在乎自己的名聲,小律師才不管那麼多呢,能賺錢就行!
很快,在法官又一次核對了身份之後,就宣布開庭,然後開始宣讀案由。
「下面由原告選的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法官看向蔡博遠和他的原告律師聲音嚴肅地道。
蔡博遠舉著文件夾,照著上面的文字開始朗讀。
「第一,請求判令被告許寧根據借款協議履行協議內容,將夢竹翡翠珠寶店的10%股權過戶到原告名下!」
「第二,本案訴訟費用及原告律師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為,原被告於.......」
......
蔡博遠虛構了一個借款的事實,並且完整敘述了借款協議的達成過程。
原告發言結束,就是法庭調查,也就是法官提問環節了。
「原告是否確認事情經過屬實?」
「確認屬實!」
「被告是否確認原告所述事情經過屬實?」
「不屬實!」
「原告,有沒有通話記錄、聊天記錄或轉帳記錄?」
「沒有,因為他是主動找上門借錢,然後我們給他的是現金,所以並沒有以上記錄!」
「原告,給予被告的是現金,那取現金是否能提供銀行流水憑證?」
「無法提供,這50萬是一直保存在家裡的現金,並沒有通過銀行取現!」
「原告,你們為什麼會家裡放50萬的現金?」
「法官,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我的當事人拒絕回答!」
「原告,你們的家庭年收入是多少,年盈餘是多少?」
「法官,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我的當事人拒絕回答!」
......
法官判了那麼多案子,很多時候看一眼就知道誰在說謊!
原告一家弄出來這麼一份借款協議,卻沒有轉帳記錄,也提供不了被告收錢了的證據......
大概率沒有這檔子事兒,畢竟正常家庭誰會在家裡放50萬現金啊!
反正通過快速問的這些問題,原告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現在是原告舉證環節,請原告展示證據!」法官敲了敲桌子道。
「審判長,原告出示第一組證據,這是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協議原件!」
「這份借款協議原件上有被告人簽名,足以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關係,通過借款形式訂立了投資合同!」
「依據這份借款協議,被告存在違約事實,原告主張真實合法!」
「此證據真實、合法、有效,肯定法庭予以採信!」
蔡博遠的代理律師很認真地道。
「下面由被告方質證!」法官看了看許寧道。
許寧自然不需要開口,劉律師出面就可以了。
「審判長,這份所謂借款協議系原告偽造,我的當事人對此並不知情!」
「僅有這份借款協議,並不足以證明事實成立!」
「我的當事人的翡翠店從開業至今營收已經超過五億,50萬的借款在這樣的流水面前毫無意義,從常理考量,借款明顯不合理!」
劉律師暫時還只是就事論事,並沒有拿出終極大殺器!
不過,就算如此,也足以充分影響法官的判斷了!
是啊,買賣幹得這麼大,高端翡翠店的流水數億,採購成本根本低不了!
這種情況下,借不借那50萬又有什麼區別?
再者說,就算真有投資的可能性,50萬在被告開店的龐大投資之下,怎麼也不可能拿到10%的份子,甚至1%都不太可能......
「下面原被告雙方發表辯論意見!」法官已經心中有數,但還是得按照開庭流程繼續往下走。
「許寧啊,你不厚道啊!」
「你母親和我辛辛苦苦攢了這麼多年才攢下的錢,你說要開店,我們二話不說就掏給你了!」
「結果你現在竟然不承認?」
「你的良心呢?」
「我倒是無所謂,你自己說說,你對得起你的母親嗎?」
蔡博遠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高人指點,不說事實也不說證據,就在這裡賣慘博同情心順便道德綁架。
許寧似笑非笑地看著蔡博遠表演,心說你的演技真不不太行.......
語氣乾巴巴的,根本就沒有把慘勁兒表現出來啊!
不過他也沒說什麼,儘可能交給劉律師來處理。
「我想請問原告,你確定你向法庭提交的借款協議原件上面簽字是我當事人所簽?」劉律師沉聲質問道。
「當然確定!」蔡博遠篤定地道。
「我再請問原告,你所陳述簽署借款協議的所有要素是否屬實?」劉律師眯眼問道。
蔡博遠愣了一下,沒明白劉律師用專業術語是什麼意思,就沒敢貿然回答,而是看向了身邊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