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現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警笛聲在住建廳大門口停了。

  四輛警車。

  兩輛巡邏車。一輛刑偵。一輛現場勘查車。

  第一個衝進大樓的是轄區派出所的值班民警。

  跑到一樓走廊時他發現所有燈都是黑的。手電筒掃過去。地面上有一個人。

  趴著。雙手反扣在背後。

  是跑掉的那個。

  他沒跑出去。

  住建廳大樓的後門——老式防盜門。從裡面反鎖。鑰匙在門衛室。門衛室的小胡已經不在了。

  不在——不是跑了。是蹲在保安室的角落裡。臉埋在膝蓋中間。

  他知道今晚的事敗了。

  孫大強那次。他放人進去。沒留記錄。沒出事——是因為孫大強被江默用錄像當場拿下。紀委來調門衛記錄時。他說「沒人來過」。何國強沒深究。

  這一次——他又放人進去了。

  但這一次。進去的人帶了汽油。

  一樓走廊的盡頭。第二個人。

  就是被江默用鋼叉擊中手腕的那個。他從樓梯間爬上來。右手還是使不上力。剛爬到一樓。後門打不開。前門——巡邏車的紅藍燈已經閃在玻璃門外面了。

  他選擇趴下。

  不是投降。

  是跑不動了。

  十一點二十三分。

  刑偵民警沿著樓梯間下到地下一層。

  手電光掃過鐵門。門開著。鉸鏈歪了——被踹壞的。

  門內。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LED工作燈滅了。只有手電筒的光在四排鐵皮櫃之間來回跳。

  地上有一個汽油桶。二十升裝。藍色塑料。蓋子在三米外的櫃腳底下。

  汽油味濃。但沒點著。

  桶里的汽油——大約潑出來了三四升。地面上一片暗漬。還沒幹。

  如果那個打火機點了——

  沒有如果。因為刀掉了。人被控制了。另一個跑了但沒跑出樓。

  打火機在刀旁邊的地板上。防風式。金屬殼。

  民警蹲下來用鑷子夾起打火機。裝進物證袋。

  「現場保存完好。未過火。」

  對講機里傳來確認。

  十一點三十一分。

  刑偵技術員到了。開始固定現場。

  拍照。汽油桶。位置。潑灑範圍。摺疊刀。刀刃長度——十四厘米。超過了《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限值。

  打火機。手電筒。一雙膠底運動鞋留在樓梯間第四級台階上——跑的那個跑掉了一隻鞋。

  技術員拍了三十七張照片。

  然後他走到摺疊工作檯前面。

  檯面上。九個文件盒。排列整齊。鉛筆圈裡放著保溫杯。旁邊是掃描儀。電源線已經被拔掉了。USB線也拔了。

  他環顧了一圈整個空間。四排柜子。每排十二組。一千多個文件盒。

  一張摺疊工作檯。一把摺疊椅。兩盞LED工作燈。兩個滅火器。

  一個人在這裡工作了將近一個月。

  獨自。

  地下。

  然後有人來燒他。

  技術員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

  「現場物證完好。涉案檔案未受損。」

  十一點四十六分。

  江默從大樓正門走出來。

  灰色夾克。帆布袋。左肩。右手——沒有保溫杯。保溫杯還在地下室的鉛筆圈裡。他沒來得及拿。

  門口停著四輛警車。

  紅藍燈在轉。光打在住建廳的門牌上。白底黑字。「江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刑警隊長迎過來。

  「江廳長。兩名嫌疑人已經控制了。一個在一樓走廊。一個在後門。」

  「門衛呢?」

  「也控制了。初步了解——他承認是被人指使放人進來的。」


  江默點了一下頭。

  「我胸前的執法記錄儀從今晚八點零三分開始錄像。包括斷電前後的全部音視頻。錄像文件存儲在機身內存。加密。不依賴外部電源和網絡。」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一張紙條。

  紙條上——SHA-256校驗值。六十四位十六進位字符。

  「這是錄像文件的完整性校驗碼。你們拷貝的時候。先核對這串碼。」

  刑警隊長接過紙條。

  愣了一下。

  他幹了十二年刑偵。頭一次遇到報案人自帶文件哈希值的。

  「還有一件事。」

  江默從帆布袋側兜里拿出U盤。

  「檔案室里存放的一千七百零三個文件盒。截至今晚十點四十七分。已掃描完成一千零三十一個。全部加密上傳至國家電子政務外網的檔案管理雲平台。」

  「即使紙質檔案被燒毀——數位化副本在雲端。不可刪除。不可篡改。全國聯網。」

  刑警隊長看著他。

  這個人被兩個提著汽油的暴徒堵在地下室里。燈全滅了。密閉空間。四周是二十年的易燃紙質檔案。

  但他一分鐘之內——報了警。用鋼叉繳了械。控制了一個人。

  然後在黑暗裡等著警察來。

  心跳——刑警隊長看了一眼江默的手腕。

  手腕上戴著一塊電子表。不是心率手環。就是普通的卡西歐。顯示時間。

  看不到心率。

  但從他的呼吸頻率判斷——大概十五到十八次每分鐘。

  正常人的正常範圍。

  剛剛經歷了持刀暴徒和汽油縱火未遂的人。呼吸頻率——正常。

  「江廳長。您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嗎?」

  「不需要。沒有外傷。沒有吸入有害氣體。汽油未點燃。不構成就醫條件。」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酒精濕巾。

  嘶——

  擦手。從左手擦到右手。指縫。指甲。手背。

  嗯——遊標卡尺沒擦。在帆布袋裡。

  他把帆布袋翻了一下。卡尺在裡面。不鏽鋼表面有一點點鐵皮櫃蹭上去的鏽粉。

  嘶——從頭擦到尾。

  刑警隊長站在旁邊。

  等他擦完。

  「錄筆錄的話——現在可以嗎?」

  「可以。」

  江默在警車旁邊的路沿石上坐下來。帆布袋擱在膝蓋上。

  筆錄做了四十三分鐘。

  他的陳述——每一個時間節點精確到分鐘。每一個距離精確到米。打擊部位精確到骨骼名稱。

  做筆錄的民警寫到第三頁時。停了一下筆。

  「江廳長。您平時也這麼說話?」

  「什麼意思?」

  「就是……精確到厘米和秒那種。」

  「事實需要精確描述。《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三條——詢問筆錄應當全面、準確記錄被詢問人的陳述。」

  民警把筆錄翻回第一頁。確認了一下頁邊距和行間距。

  下意識的動作。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檢查頁邊距。

  但他就是檢查了。

  ——凌晨一點。

  小方趕到了。

  他接到電話時正在宿舍睡覺。穿著拖鞋跑下來的。

  到了住建廳門口。看到四輛警車。紅藍燈。

  跑進去。

  一樓走廊。兩個戴著手銬的人被靠牆坐著。

  地下室的鐵門打開著。汽油味從樓梯間漫上來。

  小方的腿抖了一下。

  他跑到正門外面。找到了江默。

  江默坐在路沿石上。剛做完筆錄。

  帆布袋在膝蓋上。遊標卡尺剛擦完。


  「江廳長——」

  「你怎麼穿拖鞋來的。」

  小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腳。藍色塑料拖鞋。左腳的帶子還斷了一根。

  「《機關工作人員著裝管理規定》沒有覆蓋非工作時間的緊急到崗情形。你回去換雙鞋。明天正常上班。」

  小方站在那裡。

  他想說點什麼。

  但他說不出來。

  他只是看著路沿石上那個人。灰色夾克。帆布袋。表情——沒有表情。跟每一天審完最後一份文件時一樣。

  兩個小時前他在地下室里被人用汽油圍堵。一把摺疊刀差一米扎到他身上。

  但他的反應——跟日光燈功率密度超標時一模一樣。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記錄問題。移交問題。

  人不是問題。刀不是問題。汽油不是問題。

  違規才是問題。

  小方回去了。

  沒換鞋。

  他回到七樓宿舍。坐在床沿上。打開日誌本。

  「4月18日。深夜。兩名暴徒攜帶二十升汽油闖入住建廳地下檔案室。企圖縱火。」

  「江廳長在斷電和密閉條件下。獨自制服一人。逼退一人。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

  「檔案未受損。數位化備份已全部上傳國家政務雲平台。」

  停了一下。

  「他們燒的不是檔案。」

  「他們想燒的是證據。」

  「但證據已經不在紙上了。」

  「證據在雲端。在加密的伺服器里。在SHA-256的哈希值里。在一串六十四位十六進位字符里。」

  「他們拿著汽油和打火機。去燒一個資料庫。」

  他合上日誌本。

  燈滅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