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現場
警笛聲在住建廳大門口停了。
四輛警車。
兩輛巡邏車。一輛刑偵。一輛現場勘查車。
第一個衝進大樓的是轄區派出所的值班民警。
跑到一樓走廊時他發現所有燈都是黑的。手電筒掃過去。地面上有一個人。
趴著。雙手反扣在背後。
是跑掉的那個。
他沒跑出去。
住建廳大樓的後門——老式防盜門。從裡面反鎖。鑰匙在門衛室。門衛室的小胡已經不在了。
不在——不是跑了。是蹲在保安室的角落裡。臉埋在膝蓋中間。
他知道今晚的事敗了。
孫大強那次。他放人進去。沒留記錄。沒出事——是因為孫大強被江默用錄像當場拿下。紀委來調門衛記錄時。他說「沒人來過」。何國強沒深究。
這一次——他又放人進去了。
但這一次。進去的人帶了汽油。
一樓走廊的盡頭。第二個人。
就是被江默用鋼叉擊中手腕的那個。他從樓梯間爬上來。右手還是使不上力。剛爬到一樓。後門打不開。前門——巡邏車的紅藍燈已經閃在玻璃門外面了。
他選擇趴下。
不是投降。
是跑不動了。
十一點二十三分。
刑偵民警沿著樓梯間下到地下一層。
手電光掃過鐵門。門開著。鉸鏈歪了——被踹壞的。
門內。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LED工作燈滅了。只有手電筒的光在四排鐵皮櫃之間來回跳。
地上有一個汽油桶。二十升裝。藍色塑料。蓋子在三米外的櫃腳底下。
汽油味濃。但沒點著。
桶里的汽油——大約潑出來了三四升。地面上一片暗漬。還沒幹。
如果那個打火機點了——
沒有如果。因為刀掉了。人被控制了。另一個跑了但沒跑出樓。
打火機在刀旁邊的地板上。防風式。金屬殼。
民警蹲下來用鑷子夾起打火機。裝進物證袋。
「現場保存完好。未過火。」
對講機里傳來確認。
十一點三十一分。
刑偵技術員到了。開始固定現場。
拍照。汽油桶。位置。潑灑範圍。摺疊刀。刀刃長度——十四厘米。超過了《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限值。
打火機。手電筒。一雙膠底運動鞋留在樓梯間第四級台階上——跑的那個跑掉了一隻鞋。
技術員拍了三十七張照片。
然後他走到摺疊工作檯前面。
檯面上。九個文件盒。排列整齊。鉛筆圈裡放著保溫杯。旁邊是掃描儀。電源線已經被拔掉了。USB線也拔了。
他環顧了一圈整個空間。四排柜子。每排十二組。一千多個文件盒。
一張摺疊工作檯。一把摺疊椅。兩盞LED工作燈。兩個滅火器。
一個人在這裡工作了將近一個月。
獨自。
地下。
然後有人來燒他。
技術員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
「現場物證完好。涉案檔案未受損。」
十一點四十六分。
江默從大樓正門走出來。
灰色夾克。帆布袋。左肩。右手——沒有保溫杯。保溫杯還在地下室的鉛筆圈裡。他沒來得及拿。
門口停著四輛警車。
紅藍燈在轉。光打在住建廳的門牌上。白底黑字。「江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刑警隊長迎過來。
「江廳長。兩名嫌疑人已經控制了。一個在一樓走廊。一個在後門。」
「門衛呢?」
「也控制了。初步了解——他承認是被人指使放人進來的。」
江默點了一下頭。
「我胸前的執法記錄儀從今晚八點零三分開始錄像。包括斷電前後的全部音視頻。錄像文件存儲在機身內存。加密。不依賴外部電源和網絡。」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一張紙條。
紙條上——SHA-256校驗值。六十四位十六進位字符。
「這是錄像文件的完整性校驗碼。你們拷貝的時候。先核對這串碼。」
刑警隊長接過紙條。
愣了一下。
他幹了十二年刑偵。頭一次遇到報案人自帶文件哈希值的。
「還有一件事。」
江默從帆布袋側兜里拿出U盤。
「檔案室里存放的一千七百零三個文件盒。截至今晚十點四十七分。已掃描完成一千零三十一個。全部加密上傳至國家電子政務外網的檔案管理雲平台。」
「即使紙質檔案被燒毀——數位化副本在雲端。不可刪除。不可篡改。全國聯網。」
刑警隊長看著他。
這個人被兩個提著汽油的暴徒堵在地下室里。燈全滅了。密閉空間。四周是二十年的易燃紙質檔案。
但他一分鐘之內——報了警。用鋼叉繳了械。控制了一個人。
然後在黑暗裡等著警察來。
心跳——刑警隊長看了一眼江默的手腕。
手腕上戴著一塊電子表。不是心率手環。就是普通的卡西歐。顯示時間。
看不到心率。
但從他的呼吸頻率判斷——大概十五到十八次每分鐘。
正常人的正常範圍。
剛剛經歷了持刀暴徒和汽油縱火未遂的人。呼吸頻率——正常。
「江廳長。您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嗎?」
「不需要。沒有外傷。沒有吸入有害氣體。汽油未點燃。不構成就醫條件。」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酒精濕巾。
嘶——
擦手。從左手擦到右手。指縫。指甲。手背。
嗯——遊標卡尺沒擦。在帆布袋裡。
他把帆布袋翻了一下。卡尺在裡面。不鏽鋼表面有一點點鐵皮櫃蹭上去的鏽粉。
嘶——從頭擦到尾。
刑警隊長站在旁邊。
等他擦完。
「錄筆錄的話——現在可以嗎?」
「可以。」
江默在警車旁邊的路沿石上坐下來。帆布袋擱在膝蓋上。
筆錄做了四十三分鐘。
他的陳述——每一個時間節點精確到分鐘。每一個距離精確到米。打擊部位精確到骨骼名稱。
做筆錄的民警寫到第三頁時。停了一下筆。
「江廳長。您平時也這麼說話?」
「什麼意思?」
「就是……精確到厘米和秒那種。」
「事實需要精確描述。《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三條——詢問筆錄應當全面、準確記錄被詢問人的陳述。」
民警把筆錄翻回第一頁。確認了一下頁邊距和行間距。
下意識的動作。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檢查頁邊距。
但他就是檢查了。
——凌晨一點。
小方趕到了。
他接到電話時正在宿舍睡覺。穿著拖鞋跑下來的。
到了住建廳門口。看到四輛警車。紅藍燈。
跑進去。
一樓走廊。兩個戴著手銬的人被靠牆坐著。
地下室的鐵門打開著。汽油味從樓梯間漫上來。
小方的腿抖了一下。
他跑到正門外面。找到了江默。
江默坐在路沿石上。剛做完筆錄。
帆布袋在膝蓋上。遊標卡尺剛擦完。
「江廳長——」
「你怎麼穿拖鞋來的。」
小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腳。藍色塑料拖鞋。左腳的帶子還斷了一根。
「《機關工作人員著裝管理規定》沒有覆蓋非工作時間的緊急到崗情形。你回去換雙鞋。明天正常上班。」
小方站在那裡。
他想說點什麼。
但他說不出來。
他只是看著路沿石上那個人。灰色夾克。帆布袋。表情——沒有表情。跟每一天審完最後一份文件時一樣。
兩個小時前他在地下室里被人用汽油圍堵。一把摺疊刀差一米扎到他身上。
但他的反應——跟日光燈功率密度超標時一模一樣。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記錄問題。移交問題。
人不是問題。刀不是問題。汽油不是問題。
違規才是問題。
小方回去了。
沒換鞋。
他回到七樓宿舍。坐在床沿上。打開日誌本。
「4月18日。深夜。兩名暴徒攜帶二十升汽油闖入住建廳地下檔案室。企圖縱火。」
「江廳長在斷電和密閉條件下。獨自制服一人。逼退一人。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
「檔案未受損。數位化備份已全部上傳國家政務雲平台。」
停了一下。
「他們燒的不是檔案。」
「他們想燒的是證據。」
「但證據已經不在紙上了。」
「證據在雲端。在加密的伺服器里。在SHA-256的哈希值里。在一串六十四位十六進位字符里。」
「他們拿著汽油和打火機。去燒一個資料庫。」
他合上日誌本。
燈滅了。
四輛警車。
兩輛巡邏車。一輛刑偵。一輛現場勘查車。
第一個衝進大樓的是轄區派出所的值班民警。
跑到一樓走廊時他發現所有燈都是黑的。手電筒掃過去。地面上有一個人。
趴著。雙手反扣在背後。
是跑掉的那個。
他沒跑出去。
住建廳大樓的後門——老式防盜門。從裡面反鎖。鑰匙在門衛室。門衛室的小胡已經不在了。
不在——不是跑了。是蹲在保安室的角落裡。臉埋在膝蓋中間。
他知道今晚的事敗了。
孫大強那次。他放人進去。沒留記錄。沒出事——是因為孫大強被江默用錄像當場拿下。紀委來調門衛記錄時。他說「沒人來過」。何國強沒深究。
這一次——他又放人進去了。
但這一次。進去的人帶了汽油。
一樓走廊的盡頭。第二個人。
就是被江默用鋼叉擊中手腕的那個。他從樓梯間爬上來。右手還是使不上力。剛爬到一樓。後門打不開。前門——巡邏車的紅藍燈已經閃在玻璃門外面了。
他選擇趴下。
不是投降。
是跑不動了。
十一點二十三分。
刑偵民警沿著樓梯間下到地下一層。
手電光掃過鐵門。門開著。鉸鏈歪了——被踹壞的。
門內。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LED工作燈滅了。只有手電筒的光在四排鐵皮櫃之間來回跳。
地上有一個汽油桶。二十升裝。藍色塑料。蓋子在三米外的櫃腳底下。
汽油味濃。但沒點著。
桶里的汽油——大約潑出來了三四升。地面上一片暗漬。還沒幹。
如果那個打火機點了——
沒有如果。因為刀掉了。人被控制了。另一個跑了但沒跑出樓。
打火機在刀旁邊的地板上。防風式。金屬殼。
民警蹲下來用鑷子夾起打火機。裝進物證袋。
「現場保存完好。未過火。」
對講機里傳來確認。
十一點三十一分。
刑偵技術員到了。開始固定現場。
拍照。汽油桶。位置。潑灑範圍。摺疊刀。刀刃長度——十四厘米。超過了《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限值。
打火機。手電筒。一雙膠底運動鞋留在樓梯間第四級台階上——跑的那個跑掉了一隻鞋。
技術員拍了三十七張照片。
然後他走到摺疊工作檯前面。
檯面上。九個文件盒。排列整齊。鉛筆圈裡放著保溫杯。旁邊是掃描儀。電源線已經被拔掉了。USB線也拔了。
他環顧了一圈整個空間。四排柜子。每排十二組。一千多個文件盒。
一張摺疊工作檯。一把摺疊椅。兩盞LED工作燈。兩個滅火器。
一個人在這裡工作了將近一個月。
獨自。
地下。
然後有人來燒他。
技術員在筆記本上寫了一行。
「現場物證完好。涉案檔案未受損。」
十一點四十六分。
江默從大樓正門走出來。
灰色夾克。帆布袋。左肩。右手——沒有保溫杯。保溫杯還在地下室的鉛筆圈裡。他沒來得及拿。
門口停著四輛警車。
紅藍燈在轉。光打在住建廳的門牌上。白底黑字。「江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刑警隊長迎過來。
「江廳長。兩名嫌疑人已經控制了。一個在一樓走廊。一個在後門。」
「門衛呢?」
「也控制了。初步了解——他承認是被人指使放人進來的。」
江默點了一下頭。
「我胸前的執法記錄儀從今晚八點零三分開始錄像。包括斷電前後的全部音視頻。錄像文件存儲在機身內存。加密。不依賴外部電源和網絡。」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一張紙條。
紙條上——SHA-256校驗值。六十四位十六進位字符。
「這是錄像文件的完整性校驗碼。你們拷貝的時候。先核對這串碼。」
刑警隊長接過紙條。
愣了一下。
他幹了十二年刑偵。頭一次遇到報案人自帶文件哈希值的。
「還有一件事。」
江默從帆布袋側兜里拿出U盤。
「檔案室里存放的一千七百零三個文件盒。截至今晚十點四十七分。已掃描完成一千零三十一個。全部加密上傳至國家電子政務外網的檔案管理雲平台。」
「即使紙質檔案被燒毀——數位化副本在雲端。不可刪除。不可篡改。全國聯網。」
刑警隊長看著他。
這個人被兩個提著汽油的暴徒堵在地下室里。燈全滅了。密閉空間。四周是二十年的易燃紙質檔案。
但他一分鐘之內——報了警。用鋼叉繳了械。控制了一個人。
然後在黑暗裡等著警察來。
心跳——刑警隊長看了一眼江默的手腕。
手腕上戴著一塊電子表。不是心率手環。就是普通的卡西歐。顯示時間。
看不到心率。
但從他的呼吸頻率判斷——大概十五到十八次每分鐘。
正常人的正常範圍。
剛剛經歷了持刀暴徒和汽油縱火未遂的人。呼吸頻率——正常。
「江廳長。您需要去醫院檢查一下嗎?」
「不需要。沒有外傷。沒有吸入有害氣體。汽油未點燃。不構成就醫條件。」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酒精濕巾。
嘶——
擦手。從左手擦到右手。指縫。指甲。手背。
嗯——遊標卡尺沒擦。在帆布袋裡。
他把帆布袋翻了一下。卡尺在裡面。不鏽鋼表面有一點點鐵皮櫃蹭上去的鏽粉。
嘶——從頭擦到尾。
刑警隊長站在旁邊。
等他擦完。
「錄筆錄的話——現在可以嗎?」
「可以。」
江默在警車旁邊的路沿石上坐下來。帆布袋擱在膝蓋上。
筆錄做了四十三分鐘。
他的陳述——每一個時間節點精確到分鐘。每一個距離精確到米。打擊部位精確到骨骼名稱。
做筆錄的民警寫到第三頁時。停了一下筆。
「江廳長。您平時也這麼說話?」
「什麼意思?」
「就是……精確到厘米和秒那種。」
「事實需要精確描述。《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三條——詢問筆錄應當全面、準確記錄被詢問人的陳述。」
民警把筆錄翻回第一頁。確認了一下頁邊距和行間距。
下意識的動作。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檢查頁邊距。
但他就是檢查了。
——凌晨一點。
小方趕到了。
他接到電話時正在宿舍睡覺。穿著拖鞋跑下來的。
到了住建廳門口。看到四輛警車。紅藍燈。
跑進去。
一樓走廊。兩個戴著手銬的人被靠牆坐著。
地下室的鐵門打開著。汽油味從樓梯間漫上來。
小方的腿抖了一下。
他跑到正門外面。找到了江默。
江默坐在路沿石上。剛做完筆錄。
帆布袋在膝蓋上。遊標卡尺剛擦完。
「江廳長——」
「你怎麼穿拖鞋來的。」
小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腳。藍色塑料拖鞋。左腳的帶子還斷了一根。
「《機關工作人員著裝管理規定》沒有覆蓋非工作時間的緊急到崗情形。你回去換雙鞋。明天正常上班。」
小方站在那裡。
他想說點什麼。
但他說不出來。
他只是看著路沿石上那個人。灰色夾克。帆布袋。表情——沒有表情。跟每一天審完最後一份文件時一樣。
兩個小時前他在地下室里被人用汽油圍堵。一把摺疊刀差一米扎到他身上。
但他的反應——跟日光燈功率密度超標時一模一樣。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記錄問題。移交問題。
人不是問題。刀不是問題。汽油不是問題。
違規才是問題。
小方回去了。
沒換鞋。
他回到七樓宿舍。坐在床沿上。打開日誌本。
「4月18日。深夜。兩名暴徒攜帶二十升汽油闖入住建廳地下檔案室。企圖縱火。」
「江廳長在斷電和密閉條件下。獨自制服一人。逼退一人。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
「檔案未受損。數位化備份已全部上傳國家政務雲平台。」
停了一下。
「他們燒的不是檔案。」
「他們想燒的是證據。」
「但證據已經不在紙上了。」
「證據在雲端。在加密的伺服器里。在SHA-256的哈希值里。在一串六十四位十六進位字符里。」
「他們拿著汽油和打火機。去燒一個資料庫。」
他合上日誌本。
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