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斷電
四月十八日。
下午四點。
省交通運輸廳的一間沒有門牌號的辦公室里。
宋立群接了一個電話。
電話里的聲音——不是鄭國安的。鄭國安在三月底被正式留置了。
聲音是一個他不認識的人。男。中年。口音帶著省城以北的捲舌。
「宋廳長。有件事跟你通個氣。」
「你誰?」
「你的系統後台——有人在查一份1998年的老檔案。查的人——你應該知道是誰。」
宋立群的手在桌面下攥了一下。
「你怎麼知道系統後台的事?」
「知道就行了。重點不是怎麼知道的。重點是——那份檔案里涉及到的名字。你看過沒有?」
宋立群沒說話。
「1998年。繞城高速。一億五的追加款。地勘報告偽造。審批簽字——周長安。你知道周長安是誰。」
宋立群當然知道。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副省級。
雖然退了二線。但周長安的學生、下屬遍布半個省的基建系統。
「宋廳長。如果那份報告從住建廳的地下室送到了紀委。你覺得會查到誰?」
不需要回答。
答案從周長安往下順——方志遠。盧國華。鄭國安。宋立群——
宋立群本人。
2012年。他在省道307改擴建工程的概算審批上籤過一個「同意」。
那份概算——真實性如何——他自己心裡清楚。
「所以——你想讓我做什麼?」
電話那頭沉了三秒。
「檔案室在住建廳的地下一層。只有一個入口。一個出口。沒有窗。」
「滅火系統是1999年裝的。乾粉式。手動觸發。早就過了檢驗有效期。」
「電路——從一樓配電間走的。總閘在配電間的鐵皮箱子裡。」
宋立群聽到了每一個字。
電話掛了。
他坐在椅子上。手機屏幕滅了。
那個聲音沒說要做什麼。
但每一個鋪墊——入口、出口、滅火系統失效、電路總閘位置——都指向一個結果。
火。
燒掉那些紙。連同那個人。
宋立群想起了一個月前孫大強說過的一句話。
「合規走不通。那就走另一條路。」
那條路把孫大強送進了看守所。
宋立群不想走同一條路。
但他更不想走進秦城。
他在辦公桌前坐了十一分鐘。
然後他拿起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不是打給任何官場上的人。
城南。老田。
——
四月十八日。晚上。
住建廳大樓。
七點半之後。樓里的人走了大半。
走廊里的聲控燈一段一段滅掉。
保安室里值班的還是小胡。
小胡在看手機。
八點零三分。手機響了。一條微信。號碼是備註過的。
「大哥」。
消息內容——「今晚十一點。後門。兩個人。放進去就行。別問。」
小胡盯著屏幕看了五秒。
他把消息刪了。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他翻了翻門衛值班記錄本。上個月那次——孫大強來的時候——他在登記本上沒留任何記錄。
但孫大強被抓了。
紀委來調取門衛記錄的時候——發現當晚八點到九點之間沒有來訪登記。
何國強問了他一句——「這個時間段有沒有人來過?」
小胡說——「沒有。」
何國強沒追問。
但小胡知道——監控錄像里有孫大強進門的畫面。如果紀委調監控——
監控沒調。
因為那段時間的監控——畫面是黑的。
線路被拔過。
今晚——又有人讓他放人進來。
上次是行賄。
這次——
小胡不知道這次是什麼。
他也不想知道。
他把手機塞進口袋。站起來。走到保安室的玻璃窗前。
夜色里。住建廳大樓安靜地立著。
一樓。二樓。三樓——七樓——燈都滅了。
只有一個地方還亮著。
地下一層。
從一樓走廊盡頭的樓梯間往下看——能隱約看到光。LED工作燈的白光從樓梯口滲上來。
江默還在下面。
——
十點四十七分。
地下一層。檔案室。
江默坐在摺疊工作檯前。面前是最後一組需要掃描的文件盒。
2016年度。某城市綜合體項目的竣工驗收檔案。
饋紙器吞著紙。吐出來。屏幕上跳出一頁一頁的PDF預覽。
他一邊掃描。一邊用紅筆在備註欄標註違規頁碼。
保溫杯放在鉛筆圈裡。水還有三分之一。
執法記錄儀綠燈常亮。
時間安靜地走。
十一點零一分。
頭頂的LED工作燈——閃了一下。
江默抬頭。
燈沒滅。閃了一下就恢復了。
他繼續掃描。
十一點零四分。
燈又閃了。比上一次長。大約零點三秒的中斷。
江默站起來了。
他走到牆邊的電源插座前。工作燈和掃描儀的電源線都插在一個六孔排插上。排插的指示燈——亮著。
他蹲下來。看了一眼排插的品牌和3C認證標。合規。
但燈閃了。
如果不是燈管問題——那就是供電端的問題。
供電端。
一樓。配電間。
江默站在原地。
他的耳朵在聽。
地下室的隔音不好。水磨石地面和混凝土牆壁會傳導聲波。
他聽到了。
樓梯間。
腳步。
兩個人的腳步。
步頻不一致。一個快。一個慢。
快的那個穿硬底鞋。皮鞋或工裝靴。聲音沉。
慢的那個穿膠底鞋。運動鞋。聲音悶。
聲音在下行。
從一樓往地下走。
十一點零六分。
江默沒有向門口走。
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伸手拔掉了掃描儀的電源線。把U盤從電腦上彈出。揣進帆布袋側兜。拉上拉鏈。
第二件。他拿起手機。打開了一個APP。住建廳安保系統的遠程終端。這個APP是三個月前信息中心給廳領導統一安裝的。他從來沒用過。
屏幕上顯示——一樓走廊監控畫面。
黑的。
一樓的五個攝像頭——全部離線。
二樓——離線。
三樓——離線。
全部離線。
有人切斷了監控系統的電源。
監控系統的電源——和照明系統走的不是同一條線路。照明在A迴路。監控在B迴路。兩條迴路的總開關都在一樓配電間。
有人分別切斷了B迴路——監控。即將切斷A迴路——照明。
第三件事。
江默走到牆角。
那裡靠著兩個滅火器。ABC乾粉。四公斤裝。檢驗日期在有效期內。
滅火器旁邊——有一樣東西。
也是他讓老馬送下來的。
防暴鋼叉。
《公安機關裝備管理條例》里沒有禁止機關單位配備防暴器械。《機關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條例》第十六條——重要部位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
檔案庫房——存放國家檔案的場所——屬於重要部位。
配備防暴鋼叉——合規。
他把鋼叉拿在手裡。
一米二長。不鏽鋼。月牙形叉頭。
輕的。大約四公斤。
江默站在工作檯後方。面對鐵門。
距鐵門——直線距離七米。
七米。
他把執法記錄儀的錄像模式確認了一下。綠燈在閃。
正常運行。
錄像文件實時存儲在機身內存。不依賴外部電源。不依賴網絡。
續航——還有八小時。
他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
十一點零七分。
腳步聲到了鐵門外面。
停了。
然後——
啪。
整個地下室的燈——全滅了。
LED工作燈滅了。樓梯間的聲控燈滅了。配電間那頭的指示燈滅了。
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
徹底的黑暗。
江默站在黑暗裡。
左手握著防暴鋼叉。右手的帆布袋挎在左肩。
U盤在側兜里。
三百零一頁的報告在U盤裡。
報告的備份在國家政務雲端。
紙可以燒。
數據燒不掉。
鐵門被推開了。
鉸鏈的摩擦聲在黑暗裡格外刺耳。
門口出現了兩束光。
手電筒。
白光打在了水磨石地面上。掃了一圈。
掃到了鐵皮櫃。
掃到了摺疊工作檯。
掃到了桌上的掃描儀——滅了的。
掃到了江默。
光停在江默身上。
江默站在那裡。
灰色夾克。深灰色長褲。步行鞋。帆布袋。
和一把一米二長的不鏽鋼防暴鋼叉。
兩束手電筒的光在他身上晃了兩秒。
「操。他手裡拿著東西。」
聲音粗。普通話帶本地口音。
另一個聲音更低。
「別管。先潑,後點。」
潑。點。
江默聞到了味道。
汽油。
來人手裡——除了手電筒——還提著一個塑料桶。
汽油桶。
——
江默開口了。
聲音穩。不高不低。在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裡傳播。混凝土牆壁的反射讓他的聲音帶了一點混響。
「你們手中攜帶的汽油——屬於甲類易燃液體。」
兩束光停住了。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未經許可不得經營、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
「《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過失引起火災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的聲音沒有加快。
「故意縱火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嚴重後果的——第一百一十五條——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檔案庫房存放國家檔案。縱火毀滅國家檔案——同時觸犯《檔案法》第四十八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數罪併罰。」
兩束光晃了。
前面那個人往後退了半步。
後面那個沒退。
「別聽他瞎幾把扯。一個翻檔案的。手裡就一根棍子。」
後面那個把汽油桶往前推了一下。
「潑。」
前面那個提起了汽油桶的蓋子。
汽油味瞬間濃了十倍。
江默的鼻腔里湧進刺鼻的氣味。
他沒退。
左手把鋼叉橫在身前。月牙形叉頭的兩個尖端在黑暗中沒有反光——因為沒有光源。
他的右手從帆布袋外側掏出了另一樣東西。
手機。
屏幕亮了。
光照亮了他的臉。
他按了一個鍵。
免提撥號。
嘟——嘟——
「你打給誰?」前面那個的聲音虛了。
江默沒回答。
電話接了。
「110。有什麼可以幫您?」
「省住建廳一號樓負一樓檔案室。兩名不明身份人員攜帶汽油闖入。企圖縱火。」
他報完地址。掛了。
全程六秒。
兩個人站在門口。
手電筒的光在抖。
前面那個把汽油桶放下了。
後面那個罵了一句。從腰後面掏出了一樣東西。
不是打火機。
是一把摺疊刀。
刀刃在手電光里反了一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江默的聲音不是衝著兩個人說的。
是衝著胸前的執法記錄儀說的。
綠燈還在閃。
在漆黑的空間裡。那盞綠燈是除了手電筒和手機屏幕之外唯一的光源。
一閃。一閃。
它記錄著一切。
拿刀的人衝上來了。
距離四米。三米。
江默的左手揮出了鋼叉。
不是刺。是橫掃。
月牙叉頭的弧線——從左往右——以圓弧軌跡掃過對方握刀的手。
鋼和指骨的碰撞聲在密閉空間裡很響。
刀掉了。
掉在水磨石地面上。彈了兩下。金屬撞地面的聲音清脆。
拿刀的人蹲下去了。右手捂著左手腕。
前面那個轉身就跑。
跑了兩步。鞋底踩到了汽油桶蓋子。滑了一下。
沒摔。但速度慢了。
他跑進了樓梯間。
樓梯間是黑的。聲控燈的電源也被切了。
黑暗中往上跑。
皮鞋踩在水磨石台階上。聲音越來越遠。
江默沒有追。
他站在原地。
鋼叉豎在身旁。
腳下——蹲著一個人。
地上——一把摺疊刀。一個汽油桶。蓋子滾到了柜子底下。
手機屏幕還亮著。110的回撥打過來了。
「先生,警力已派出。請問您現在安全嗎?」
「安全。一人被控制。一人往樓上跑了。一樓出口只有大門和後門。」
「收到。」
江默蹲下來。
面前那個人縮在地上。右手還捂著左手腕。
江默拿起手機。打開手電筒功能。
光照亮了那張臉。
不認識。
三十五六歲。臉上有疤。脖子上有紋身。紋身內容——看不清。
「你手腕的傷不重。橈骨沒斷。尺神經沒傷到。等會兒急救到了讓他們看一下。」
那個人抬頭看著他。
臉上的表情——不是疼。
是一種他從來沒見過的東西。
一個翻舊檔案的人。手裡拿著鋼叉。嘴裡念的是法條。
胸前綠燈一閃一閃。
黑暗中。
四排鐵皮櫃安靜地立著。
裡面裝著二十年的舊帳。
一頁都沒少。
遠處。警笛聲從城市的某個方向升起來。穿過夜色。穿過雨後潮濕的空氣。越來越近。
江默站直了。
帆布袋在左肩。保溫杯——還在工作檯上鉛筆圈裡。
U盤在側兜。
報告在U盤裡。
備份在雲端。
紙沒燒。
人沒傷。
數據完好。
合規。
下午四點。
省交通運輸廳的一間沒有門牌號的辦公室里。
宋立群接了一個電話。
電話里的聲音——不是鄭國安的。鄭國安在三月底被正式留置了。
聲音是一個他不認識的人。男。中年。口音帶著省城以北的捲舌。
「宋廳長。有件事跟你通個氣。」
「你誰?」
「你的系統後台——有人在查一份1998年的老檔案。查的人——你應該知道是誰。」
宋立群的手在桌面下攥了一下。
「你怎麼知道系統後台的事?」
「知道就行了。重點不是怎麼知道的。重點是——那份檔案里涉及到的名字。你看過沒有?」
宋立群沒說話。
「1998年。繞城高速。一億五的追加款。地勘報告偽造。審批簽字——周長安。你知道周長安是誰。」
宋立群當然知道。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副省級。
雖然退了二線。但周長安的學生、下屬遍布半個省的基建系統。
「宋廳長。如果那份報告從住建廳的地下室送到了紀委。你覺得會查到誰?」
不需要回答。
答案從周長安往下順——方志遠。盧國華。鄭國安。宋立群——
宋立群本人。
2012年。他在省道307改擴建工程的概算審批上籤過一個「同意」。
那份概算——真實性如何——他自己心裡清楚。
「所以——你想讓我做什麼?」
電話那頭沉了三秒。
「檔案室在住建廳的地下一層。只有一個入口。一個出口。沒有窗。」
「滅火系統是1999年裝的。乾粉式。手動觸發。早就過了檢驗有效期。」
「電路——從一樓配電間走的。總閘在配電間的鐵皮箱子裡。」
宋立群聽到了每一個字。
電話掛了。
他坐在椅子上。手機屏幕滅了。
那個聲音沒說要做什麼。
但每一個鋪墊——入口、出口、滅火系統失效、電路總閘位置——都指向一個結果。
火。
燒掉那些紙。連同那個人。
宋立群想起了一個月前孫大強說過的一句話。
「合規走不通。那就走另一條路。」
那條路把孫大強送進了看守所。
宋立群不想走同一條路。
但他更不想走進秦城。
他在辦公桌前坐了十一分鐘。
然後他拿起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不是打給任何官場上的人。
城南。老田。
——
四月十八日。晚上。
住建廳大樓。
七點半之後。樓里的人走了大半。
走廊里的聲控燈一段一段滅掉。
保安室里值班的還是小胡。
小胡在看手機。
八點零三分。手機響了。一條微信。號碼是備註過的。
「大哥」。
消息內容——「今晚十一點。後門。兩個人。放進去就行。別問。」
小胡盯著屏幕看了五秒。
他把消息刪了。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他翻了翻門衛值班記錄本。上個月那次——孫大強來的時候——他在登記本上沒留任何記錄。
但孫大強被抓了。
紀委來調取門衛記錄的時候——發現當晚八點到九點之間沒有來訪登記。
何國強問了他一句——「這個時間段有沒有人來過?」
小胡說——「沒有。」
何國強沒追問。
但小胡知道——監控錄像里有孫大強進門的畫面。如果紀委調監控——
監控沒調。
因為那段時間的監控——畫面是黑的。
線路被拔過。
今晚——又有人讓他放人進來。
上次是行賄。
這次——
小胡不知道這次是什麼。
他也不想知道。
他把手機塞進口袋。站起來。走到保安室的玻璃窗前。
夜色里。住建廳大樓安靜地立著。
一樓。二樓。三樓——七樓——燈都滅了。
只有一個地方還亮著。
地下一層。
從一樓走廊盡頭的樓梯間往下看——能隱約看到光。LED工作燈的白光從樓梯口滲上來。
江默還在下面。
——
十點四十七分。
地下一層。檔案室。
江默坐在摺疊工作檯前。面前是最後一組需要掃描的文件盒。
2016年度。某城市綜合體項目的竣工驗收檔案。
饋紙器吞著紙。吐出來。屏幕上跳出一頁一頁的PDF預覽。
他一邊掃描。一邊用紅筆在備註欄標註違規頁碼。
保溫杯放在鉛筆圈裡。水還有三分之一。
執法記錄儀綠燈常亮。
時間安靜地走。
十一點零一分。
頭頂的LED工作燈——閃了一下。
江默抬頭。
燈沒滅。閃了一下就恢復了。
他繼續掃描。
十一點零四分。
燈又閃了。比上一次長。大約零點三秒的中斷。
江默站起來了。
他走到牆邊的電源插座前。工作燈和掃描儀的電源線都插在一個六孔排插上。排插的指示燈——亮著。
他蹲下來。看了一眼排插的品牌和3C認證標。合規。
但燈閃了。
如果不是燈管問題——那就是供電端的問題。
供電端。
一樓。配電間。
江默站在原地。
他的耳朵在聽。
地下室的隔音不好。水磨石地面和混凝土牆壁會傳導聲波。
他聽到了。
樓梯間。
腳步。
兩個人的腳步。
步頻不一致。一個快。一個慢。
快的那個穿硬底鞋。皮鞋或工裝靴。聲音沉。
慢的那個穿膠底鞋。運動鞋。聲音悶。
聲音在下行。
從一樓往地下走。
十一點零六分。
江默沒有向門口走。
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伸手拔掉了掃描儀的電源線。把U盤從電腦上彈出。揣進帆布袋側兜。拉上拉鏈。
第二件。他拿起手機。打開了一個APP。住建廳安保系統的遠程終端。這個APP是三個月前信息中心給廳領導統一安裝的。他從來沒用過。
屏幕上顯示——一樓走廊監控畫面。
黑的。
一樓的五個攝像頭——全部離線。
二樓——離線。
三樓——離線。
全部離線。
有人切斷了監控系統的電源。
監控系統的電源——和照明系統走的不是同一條線路。照明在A迴路。監控在B迴路。兩條迴路的總開關都在一樓配電間。
有人分別切斷了B迴路——監控。即將切斷A迴路——照明。
第三件事。
江默走到牆角。
那裡靠著兩個滅火器。ABC乾粉。四公斤裝。檢驗日期在有效期內。
滅火器旁邊——有一樣東西。
也是他讓老馬送下來的。
防暴鋼叉。
《公安機關裝備管理條例》里沒有禁止機關單位配備防暴器械。《機關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條例》第十六條——重要部位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
檔案庫房——存放國家檔案的場所——屬於重要部位。
配備防暴鋼叉——合規。
他把鋼叉拿在手裡。
一米二長。不鏽鋼。月牙形叉頭。
輕的。大約四公斤。
江默站在工作檯後方。面對鐵門。
距鐵門——直線距離七米。
七米。
他把執法記錄儀的錄像模式確認了一下。綠燈在閃。
正常運行。
錄像文件實時存儲在機身內存。不依賴外部電源。不依賴網絡。
續航——還有八小時。
他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
十一點零七分。
腳步聲到了鐵門外面。
停了。
然後——
啪。
整個地下室的燈——全滅了。
LED工作燈滅了。樓梯間的聲控燈滅了。配電間那頭的指示燈滅了。
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
徹底的黑暗。
江默站在黑暗裡。
左手握著防暴鋼叉。右手的帆布袋挎在左肩。
U盤在側兜里。
三百零一頁的報告在U盤裡。
報告的備份在國家政務雲端。
紙可以燒。
數據燒不掉。
鐵門被推開了。
鉸鏈的摩擦聲在黑暗裡格外刺耳。
門口出現了兩束光。
手電筒。
白光打在了水磨石地面上。掃了一圈。
掃到了鐵皮櫃。
掃到了摺疊工作檯。
掃到了桌上的掃描儀——滅了的。
掃到了江默。
光停在江默身上。
江默站在那裡。
灰色夾克。深灰色長褲。步行鞋。帆布袋。
和一把一米二長的不鏽鋼防暴鋼叉。
兩束手電筒的光在他身上晃了兩秒。
「操。他手裡拿著東西。」
聲音粗。普通話帶本地口音。
另一個聲音更低。
「別管。先潑,後點。」
潑。點。
江默聞到了味道。
汽油。
來人手裡——除了手電筒——還提著一個塑料桶。
汽油桶。
——
江默開口了。
聲音穩。不高不低。在一百六十平方米的空間裡傳播。混凝土牆壁的反射讓他的聲音帶了一點混響。
「你們手中攜帶的汽油——屬於甲類易燃液體。」
兩束光停住了。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未經許可不得經營、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
「《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過失引起火災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的聲音沒有加快。
「故意縱火的——《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嚴重後果的——第一百一十五條——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檔案庫房存放國家檔案。縱火毀滅國家檔案——同時觸犯《檔案法》第四十八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數罪併罰。」
兩束光晃了。
前面那個人往後退了半步。
後面那個沒退。
「別聽他瞎幾把扯。一個翻檔案的。手裡就一根棍子。」
後面那個把汽油桶往前推了一下。
「潑。」
前面那個提起了汽油桶的蓋子。
汽油味瞬間濃了十倍。
江默的鼻腔里湧進刺鼻的氣味。
他沒退。
左手把鋼叉橫在身前。月牙形叉頭的兩個尖端在黑暗中沒有反光——因為沒有光源。
他的右手從帆布袋外側掏出了另一樣東西。
手機。
屏幕亮了。
光照亮了他的臉。
他按了一個鍵。
免提撥號。
嘟——嘟——
「你打給誰?」前面那個的聲音虛了。
江默沒回答。
電話接了。
「110。有什麼可以幫您?」
「省住建廳一號樓負一樓檔案室。兩名不明身份人員攜帶汽油闖入。企圖縱火。」
他報完地址。掛了。
全程六秒。
兩個人站在門口。
手電筒的光在抖。
前面那個把汽油桶放下了。
後面那個罵了一句。從腰後面掏出了一樣東西。
不是打火機。
是一把摺疊刀。
刀刃在手電光里反了一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江默的聲音不是衝著兩個人說的。
是衝著胸前的執法記錄儀說的。
綠燈還在閃。
在漆黑的空間裡。那盞綠燈是除了手電筒和手機屏幕之外唯一的光源。
一閃。一閃。
它記錄著一切。
拿刀的人衝上來了。
距離四米。三米。
江默的左手揮出了鋼叉。
不是刺。是橫掃。
月牙叉頭的弧線——從左往右——以圓弧軌跡掃過對方握刀的手。
鋼和指骨的碰撞聲在密閉空間裡很響。
刀掉了。
掉在水磨石地面上。彈了兩下。金屬撞地面的聲音清脆。
拿刀的人蹲下去了。右手捂著左手腕。
前面那個轉身就跑。
跑了兩步。鞋底踩到了汽油桶蓋子。滑了一下。
沒摔。但速度慢了。
他跑進了樓梯間。
樓梯間是黑的。聲控燈的電源也被切了。
黑暗中往上跑。
皮鞋踩在水磨石台階上。聲音越來越遠。
江默沒有追。
他站在原地。
鋼叉豎在身旁。
腳下——蹲著一個人。
地上——一把摺疊刀。一個汽油桶。蓋子滾到了柜子底下。
手機屏幕還亮著。110的回撥打過來了。
「先生,警力已派出。請問您現在安全嗎?」
「安全。一人被控制。一人往樓上跑了。一樓出口只有大門和後門。」
「收到。」
江默蹲下來。
面前那個人縮在地上。右手還捂著左手腕。
江默拿起手機。打開手電筒功能。
光照亮了那張臉。
不認識。
三十五六歲。臉上有疤。脖子上有紋身。紋身內容——看不清。
「你手腕的傷不重。橈骨沒斷。尺神經沒傷到。等會兒急救到了讓他們看一下。」
那個人抬頭看著他。
臉上的表情——不是疼。
是一種他從來沒見過的東西。
一個翻舊檔案的人。手裡拿著鋼叉。嘴裡念的是法條。
胸前綠燈一閃一閃。
黑暗中。
四排鐵皮櫃安靜地立著。
裡面裝著二十年的舊帳。
一頁都沒少。
遠處。警笛聲從城市的某個方向升起來。穿過夜色。穿過雨後潮濕的空氣。越來越近。
江默站直了。
帆布袋在左肩。保溫杯——還在工作檯上鉛筆圈裡。
U盤在側兜。
報告在U盤裡。
備份在雲端。
紙沒燒。
人沒傷。
數據完好。
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