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捧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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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九日。

  星期三。

  上午九點。

  一份紅頭文件通過省委組織部的機要通道送到了住建廳。

  發文單位——中共江北省委。

  文號——江委發〔2025〕038號。

  標題——《關於成立省級基建工程歷史遺留問題專項清理工作組的通知》。

  通知一共四段。

  第一段。「為全面梳理近二十年來省級基建工程中的歷史遺留問題,省委決定成立專項清理工作組。」

  第二段。「工作組設在省住建廳,由住建廳統籌協調。工作組組長由住建廳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第三段。「專項清理期間,住建廳在建工程審批、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日常業務工作,由分管副廳長主持。」

  第四段。「工作組辦公地點設在住建廳檔案中心。」

  四段。

  前兩段——看起來很重視。省委發文。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規格夠高。

  第三段——玄機在這裡。

  「日常業務工作由分管副廳長主持。」

  日常業務。

  審批。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

  這三項——是住建廳權力的核心。

  全部移交給分管副廳長。

  而江默作為廳長——去查二十年前的舊帳。

  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工作組組長。聽起來是重用。實際上——手裡的活全被收走了。

  你還是廳長。但你管不了任何在建項目。你審不了任何施工圖。你簽不了任何審批意見。

  你的權限變成了——翻舊檔案。

  這份文件在住建廳內部流轉的時候。每個經手的人都讀了兩遍。

  人事處處長林國棟拿到文件的時候。他把第三段看了三遍。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

  他查了住建廳現任分管副廳長的名字。

  趙東來。

  半年前從市住建局副局長位置上調來的。

  林國棟對趙東來的履歷有印象。這個人到省廳之後——很安靜。不冒頭。不攬事。該簽的簽。不該簽的問完再簽。

  太安靜了。

  安靜到——幾乎像是在等這一天。

  ——上午十點。

  文件送到了七樓。

  小方把紅頭文件放在江默桌面的收文位。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的保溫杯對面。

  江默翻開。

  第一段。微紅。「近二十年」——措辭模糊。沒有明確起止日期。模糊措辭不違法。但不規範。

  第二段。沒有紅光。

  第三段。沒有紅光。

  第四段。沒有紅光。

  從文件本身的格式和法律依據看。這份文件——合規。

  省委有權設立專項工作組。有權調整廳局主要負責人的分工。有權指定日常業務的主持人。

  每一條都在《中國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權限範圍內。

  江默把文件合上。

  他看了一眼小方。

  小方站在門口。臉上寫著一種他不知道該怎麼開口的表情。

  「江廳長——」

  「我看到了。」

  「這個工作組——」

  「你覺得是升還是降?」

  小方沒吭聲。

  江默從帆布袋裡拿出一樣東西。不是遊標卡尺。是一個硬殼筆記本。黑色封面。A5大小。

  他翻開筆記本。第一頁。

  空的。

  他在第一頁的左上角寫了一行字。

  「省級基建工程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日誌。」

  日期。「2025年3月19日。」

  第一條記錄。


  「收到省委發〔2025〕038號文件。組建專項清理工作組。本人任組長。辦公地點——住建廳檔案中心。」

  他寫得很慢。字跡工整。橫平豎直。

  寫完之後。他站起來了。

  帆布袋挎左肩。保溫杯右手。胸前執法記錄儀綠燈常亮。

  「小方。」

  「在。」

  「通知後勤處。我需要以下物資。」

  他從帆布袋裡掏出一張紙條。

  遞給小方。

  小方接過來掃了一眼。

  紙條上列了十四樣東西。

  工業級防塵口罩×2。純棉無塵手套×10雙。可攜式溫濕度計×1。甲醛檢測儀×1。雷射測距儀×1。手持式紫外線消毒燈×1。摺疊工作檯×1(承重≥100公斤)。LED工作燈×2(色溫5000K,功率≥30W)。不鏽鋼檔案推車×3。檔案修復專用漿糊×2瓶(須符合DA/T24-2000標準)。防蟲樟腦球×5公斤。滅火器×2(乾粉4公斤裝,檢驗日期須在有效期內)。簽字筆×20支(黑色,0.5mm)。紅色簽字筆×20支(0.5mm)。

  小方把紙條看完。

  「江廳長。您這是——去檔案中心上班?」

  「文件上寫的辦公地點在檔案中心。」

  「您——不申訴?」

  江默已經走到了門口。

  「申訴的依據是什麼?」

  小方張了張嘴。

  「文件格式合規。發文主體合規。組織程序合規。分工調整在省委職權範圍內。我沒有可申訴的法律依據。」

  他停了一步。

  「但我有工作要做。」

  他走了。

  腳步聲在走廊里漸遠。聲控燈一段一段亮起來。

  小方站在辦公室里。看著桌面上那份紅頭文件。

  他回到工位。打開日誌本。

  「3月19日。省委發文。成立專項清理工作組。江廳長任組長。」

  「實際效果——日常審批權、施工圖審查權、竣工驗收權全部移交給分管副廳長趙東來。」

  「江廳長的新辦公地點——住建廳檔案中心。地下一層。」

  停了一下。

  「全廳上下都覺得江廳長被'發配'了。」

  「但我注意到一個細節。」

  「江廳長看完文件後列的物資清單——十四樣。第一樣是防塵口罩。最後一樣是紅色簽字筆。」

  「防塵口罩——說明那個地方很髒。」

  「紅色簽字筆——二十支。」

  「他要在舊檔案上畫圈。」

  「二十支。」

  「他準備畫多少個圈?」

  ——同一天下午。

  消息傳到了省交通運輸廳。

  宋立群在辦公室里接到了一個電話。不知道是誰打來的。號碼陌生。

  「江默被調到檔案中心了。不管審批了。」

  電話掛了。宋立群坐在椅子上。

  他應該高興。

  但他高興不起來。

  因為他想到了一件事。

  沿江高速的前期資料——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所有階段的審批底稿。原件存放在哪裡?

  在住建廳檔案中心。

  二十年的基建項目。所有的審批底稿。都在那個地方。

  包括——已經完工的項目。已經報廢的項目。已經被遺忘的項目。

  每一份底稿上——有誰的簽字。批了什麼。數字對不對。

  全在那裡。

  江默被發配到了一座武器庫里。

  而派他去的人——以為那是一間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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