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鏈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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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七日。凌晨一點十二分。

  省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三樓。燈全亮著。

  孫大強被帶進來六個小時了。

  六個小時裡他說了很多。比他預想的多。

  供述的核心內容有三條。

  第一條。配合比參數操控不是他一個人的主意。設計院院長陳光輝參與了。郵件往來三封。發件時間、主題、附件名稱——他全記得。

  第二條。沿江高速的施工總承包合同。雖然還沒簽。但圍標已經完成了。參與圍標的企業——七家。其中五家的實際控制人是同一個人。

  第三條。五百萬的來源。

  這一條供述出來的時候。記筆錄的經偵警察停了兩秒。

  「錢是從城南一個叫'老田'的地下錢莊取的。舊鈔。不連號。我分兩次取。第一次三百萬。第二次兩百萬。」

  「老田的上家是誰?」

  孫大強舔了一下嘴唇。

  「陳光輝介紹的。陳光輝的錢——也走老田的渠道。」

  「陳光輝往哪送過錢?」

  孫大強沉了五秒。

  「交通運輸廳。」

  「誰?」

  「鄭國安。」

  筆錄紙上的字跡停了一瞬。然後繼續走。

  「金額?」

  「我知道的——至少兩次。每次不低於一百萬。具體多少他沒跟我說。但他喝酒的時候說過一句話——'鄭廳那邊每年都有個數。'」

  「每年一個數」。

  經偵總隊長在隔壁的監控室里聽到這句話。他拿起手機。凌晨一點四十七分。撥了省紀委監察一室的值班電話。

  「何主任。孫大強供出了交通運輸廳廳長鄭國安。行賄。年度性。金額待核實。地下錢莊渠道。」

  何國強在電話那頭揉了一下眼睛。他今晚沒回家。

  「陳光輝呢?」

  「孫大強供述——陳光輝是中間人。鴻遠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是鍾偉民案里那條線的延伸。」

  何國強把手機夾在肩膀和耳朵之間。翻開桌上的案件關係圖。

  鍾偉民——嘉信投資——張某——鴻遠工程——陳光輝。

  陳光輝——孫大強——配合比參數操控。

  陳光輝——鄭國安——年度行賄。

  三條線交匯在一個人身上。

  陳光輝。

  「經偵那邊準備抓人了嗎?」

  「陳光輝的手機定位在城南私人會所。我們的人三十分鐘前已經到了會所門口。但——」

  「但什麼?」

  「會所地下室有兩個出口。一個在北面的巷子裡。一個通到隔壁商場的地下停車場。我們人不夠。」

  何國強站起來。

  「我協調。」

  他掛了電話。撥了另一個號。

  凌晨兩點零三分。

  城南。私人會所。

  陳光輝沒跑掉。

  他在地下包間裡。桌上有半杯涼了的茶。手機屏幕朝下。他在等孫大強的消息。

  等來的不是消息。

  是六個穿便服的人和一張拘留證。

  ——同一天。上午八點。

  省交通運輸廳。

  宋立群到辦公室的時候。手機上已經有九個未接來電。

  六個是廳里各處室的。兩個是施工單位的。一個——是鄭國安的。

  他先回了鄭國安的。

  「宋立群。」鄭國安的聲音啞了。不是病。是一夜沒睡。

  「鄭廳——」

  「孫大強進去了。」

  「我知道。」

  「陳光輝也進去了。凌晨兩點。」

  宋立群的手攥緊了手機。


  「我跟你說一件事。你聽完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鄭國安在電話那頭咳了兩聲。

  「孫大強供述里——有沒有提到我——我不確定。但陳光輝如果被撬開——他一定會提到我。」

  宋立群沒接話。

  「沿江高速的事。從鍾偉民到孫大強到陳光輝。鏈條斷了三節。下一節——」

  電話里的聲音停了。

  宋立群知道下一節是誰。

  「鄭廳。您現在——」

  「我在家。」

  在家。不是在醫院。

  養病是假的。誰都知道。

  「宋立群。我給你打這個電話不是讓你幫我。是提醒你一件事。」

  「什麼事?」

  「你的名字——在沿江高速的督辦函上。發件人是你。發給住建廳的那份——要求五個工作日出審查意見的督辦函。」

  宋立群的脊背貼上了椅背。涼的。三月的皮椅。

  「那份督辦函——是你讓我發的。」

  「是我讓你發的。但簽名是你的。」

  電話掛了。

  宋立群坐在椅子上。手機屏幕滅了又亮。亮了又滅。

  他想起了一個細節。

  那份督辦函上的發文字號是省交通運輸廳的。但引用的依據——《省政府重大項目督辦管理辦法》第九條——是省政府的文件。

  省政府的文件。

  發文主體是交通運輸廳。

  也就是說——交通運輸廳以自己的名義引用了省政府的文件來壓縮住建廳的審批時限。

  這個操作——程序上合不合規?

  宋立群翻開手邊的法規彙編。翻了四分鐘。

  《省政府重大項目督辦管理辦法》第九條的原文是——「省政府辦公廳可以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協調相關部門適當壓縮辦理時限。」

  主語是「省政府辦公廳」。

  不是「省交通運輸廳」。

  他發的那份督辦函——用的是交通運輸廳的紅頭。主體錯了。交通運輸廳沒有權限援引第九條來壓縮住建廳的審批時限。

  這個漏洞——江默有沒有發現?

  宋立群翻出那份督辦函的電子存檔。看了一遍。

  他記得。江默收到督辦函之後簽了「已收」兩個字。

  簽了。收了。按五天的要求審了。三天半審完。提前交卷。

  江默沒有提出異議。

  沒有提出——是因為他沒發現?還是因為他發現了但不需要在那個時間點提出?

  宋立群的手心出了汗。

  他拿起座機。撥了廳辦公室。

  「準備一份公函。發給省政府辦公廳。內容——關於沿江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審批督辦相關事宜的情況說明。」

  他要補一道手續。

  晚了。但補了總比不補強。

  ——三月十七日下午。

  住建廳七樓。

  江默在審一份城市綜合管廊的竣工驗收報告。第六頁。微紅。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等級偏低了一級。

  畫圈。貼便簽。

  小方敲門進來。

  「江廳長。兩件事。」

  「說。」

  「第一件。省紀委今天上午正式對交通運輸廳廳長鄭國安啟動了初步核查。消息是何國強主任辦公室傳出來的。」

  江默翻了一頁。

  「第二件。省公路橋樑工程集團今天上午被經偵總隊查封了財務室。查封範圍包括集團總部和下屬七家子公司。」

  七家子公司。其中五家——就是圍標的那五家。

  孫大強供述的速度比江默預估的快了大約八個小時。

  「還有一件。」小方猶豫了一下。「不算正式消息。但我聽人事處的人說——省委組織部最近在研究一個方案。」


  「什麼方案?」

  「跟咱們廳有關。具體內容不清楚。但聽說——跟您的分工調整有關。」

  江默的紅筆在紙面上停了。

  一秒。

  繼續畫圈。

  「知道了。」

  小方走了。

  江默把竣工驗收報告審完。桌面歸零。

  他打開電腦。進入省政府政務內網。

  搜索了一個關鍵詞——「省住建系統歷史檔案」。

  沒有相關文件。

  搜索了第二個關鍵詞——「基建歷史遺留問題」。

  有一條。

  省委辦公廳三月十五日的一份內部會議紀要。標題——《關於研究省級基建工程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的會議紀要》。

  三月十五日。兩天前。就在他審完五千三百七十二頁施工圖的那天。

  紀要的內容他沒有權限查看。等級標註——「機密」。

  但標題本身已經說明了問題。

  「歷史遺留問題處置」。

  這六個字的官場含義有兩種。

  第一種——真的要處置歷史遺留問題。

  第二種——用「處置歷史遺留問題」的名義。把某個人從現有崗位上移走。

  江默關了電腦。

  拿起保溫杯。喝了一口水。放回杯墊。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他打開帆布袋。從側兜里拿出那張手繪的網絡圖。

  鍾偉民——陳光輝——孫大強——鄭國安。

  四個名字已經串成了一條線。

  線的上面——那個空白位置——還有沒有人。

  現在多了一條線索。

  「每年都有個數。」

  孫大強轉述的原話。

  「每年」。

  不是一次。是年度性行賄。

  年度性行賄的特點——有規律。有記錄。有固定渠道。

  渠道是「老田」的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的流水——經偵總隊一定在查。

  江默把網絡圖折好。放回帆布袋。

  拿起遊標卡尺。

  嘶——酒精濕巾。從頭擦到尾。

  ——當天晚上。

  小方在日誌本上寫了一行。

  「3月17日。交通運輸廳廳長鄭國安被紀委啟動初步核查。孫大強的公司被經偵查封。」

  停了一下。

  「從鍾偉民到孫大強到陳光輝到鄭國安。四個人。」

  「江廳長在聯席會上退回一份項目建議書。到現在——不到一個月。」

  「四個人倒了。一個鏈條斷了。」

  他又加了一行。

  「但我聽到了另一個消息。省委組織部在研究江廳長的分工調整方案。」

  「調整分工——是升還是降?」

  他劃掉了這個問題。

  重新寫。

  「無論升降。我有一種感覺——江廳長比他們所有人都先想到了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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