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一百四十一項
十二月二十四日。
平安夜。
跟江默沒有任何關係。他不過節。任何節。
上午八點五十五分。A-17工位。
桌面上摞著昨天沒審完的文件。省自然資源廳移交的存量用地覆核材料還剩七十一頁。
江默翻開第四十三頁。
紅光從頁面底端冒上來。
坐標數據。宗地界址。邊長精度。
每翻一頁,紅光或多或少都會出現。
他在第四十三頁上貼了黃色便簽。第四十四頁又貼了一張。
審批處的門開了。
小方探半個頭進來。
「江廳長,後勤處老馬說,四樓辦公室的面積整改施工今天開始。砌牆的師傅問要不要去跟您確認一下砌牆的起點——」
「不用。施工方案第三版里已經標註了起點坐標。東牆內側偏移47厘米處。按圖施工。」
「好。」
小方縮回去了。
門關上之前,他又探了一下頭。
「江廳長。」
「說。」
「昨天的事……您沒事吧?」
江默看了他一眼。
「什麼事?」
小方張了張嘴。
八輛渣土車衝過來那件事。整個住建廳今天早上傳遍了。門衛老周跟保潔阿姨說的。保潔阿姨跟食堂大師傅說的。大師傅跟行政科的人說的。九點不到,全樓都知道了。
但江默問「什麼事」的語氣——真的不像在裝。
他是真忘了。
或者說,他沒有把「八輛三十噸重的車朝自己衝過來」這件事歸類為「值得記住的事」。
在他的認知體系里,需要記住的事情只有一種——待處理的違規項。
渣土車的事已經報警了。公安在處理。案件進入了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開始運轉,他就退出。
下一個。
小方把門關上。回到自己的工位。打開日誌本。
「12月24日。平安夜。江廳長問'什麼事'。他真的不記得了。心率目測還是60。我的心率大概110。」
他猶豫了一下,在最後補了一行。
「今天早上路過門衛室,老周說了一句話——'這個人要是生在古代,包公見了都得自查。'」
——
上午十點。
江默的座機響了。
「江廳長,我是交通運輸廳治超辦的孫主任。昨天您說高鐵新城那八輛渣土車需要現場過磅——我們的可攜式稱重設備已經運到工地了。但施工方不讓我們進場。」
「誰不讓進?」
「項目部的人。說要等他們老闆回話。」
「施工方有權拒絕嗎?」
「呃——」
「《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你們出示執法證件了沒有?」
「出示了。」
「那就進。」
「但他們把工地大門鎖了——」
「鎖門阻礙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撥110。」
孫主任在電話那頭愣了一秒。
「撥110……讓公安配合執法?」
「對。治超是行政執法。有人以物理方式阻礙行政執法。公安有義務排除障礙。法律依據我剛才說了。」
「你要不要來現場——」
「不需要我去現場。稱重數據你們測完之後拍照發給我。每輛車的過磅單、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證——掃描件發到住建廳審批處公務郵箱。」
「我會交叉核對這些車輛掛靠的運輸企業,是否存在超限超載的系統性違規。」
孫主任掛了電話。他坐在治超辦的辦公椅上,看著話筒發了一會兒呆。
他想起來一件事。
昨天晚上公安廳的一個朋友給他打電話,說起江默這個人。那朋友講了一句——「這人有個外號。叫'部門召喚獸'。他自己不動手。他打電話。每打一個電話,就搖一個部門過來。交警、城管、環保、治超——上次是四個。這次說不定更多。」
孫主任低頭看了看自己桌上那堆文件。
治超辦的執法文書模板,用了三年沒改過。行間距到底是28磅還是30磅來著?
他趕緊翻出來看了一眼。
28磅。沒錯。
鬆了口氣。
——
下午兩點。
高鐵新城工地。
治超辦的可攜式稱重設備架在了工地入口的施工便道上。
公安來了兩輛車。四個民警。鎖被剪了。
項目部的人沒有再阻攔。
賀鐵柱不在。賀鐵柱今天沒來工地。
他的副經理站在項目部的鐵皮活動板房門口,看著治超辦的人一輛一輛過磅。
第一輛。實載五十二噸。核載二十二噸。超載百分之一百三十六。
第二輛。五十六噸。百分之一百五十四。
第三輛。四十九噸。百分之一百二十二。
副經理的手機響了。
賀鐵柱打來的。
「情況怎麼樣?」
「在過磅。一輛都沒合格。」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錢總呢?聯繫上沒有?」
「聯繫不上。從昨天晚上就打不通了。」
賀鐵柱又沉默了兩秒。
他不知道錢志剛為什麼打不通電話。
錢志剛打不通電話的原因很簡單——今天凌晨三點四十分,省紀委監委第五審查調查室的四名工作人員,出現在了錢志剛北湖別墅區的門口。
錢志剛的手機在他被帶上車之前,被裝進了透明的證物袋裡。
手機屏幕上有三個未接來電。都是賀鐵柱打的。
——
下午三點半。
住建廳七樓。
江默收到了治超辦發來的過磅數據。
八輛車。全部超載。最低的超了百分之一百二十二。最高的百分之一百七十一。
他把數據列印出來。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
他把過磅數據、昨天在工地檢查的一百四十一項違規記錄、八輛渣土車的交通違法事實認定書——全部匯總在一份文件里。
文件的標題是——
《關於城東高鐵新城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道路運輸違法行為綜合查處情況的報告》。
報告的格式。三號黑體標題居中。四號仿宋正文。行距28磅。頁邊距左37右26上35下25。
格式無懈可擊。
報告的內容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規事項(十四項)。
第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十九項)。
第三部分:大氣污染防治違法行為(六項)。
第四部分:建築垃圾管理違規事項(八項)。
第五部分:超限超載運輸違法行為(八項)。
附件一:現場檢查記錄表(十九頁)。
附件二:執法記錄儀影像資料光碟。
附件三:可攜式稱重設備過磅數據匯總表。
附件四:車輛輪胎花紋深度實測數據(精確到0.1毫米)。
報告最後一段。
「綜上,城東高鐵新城項目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隱患和多部門管轄範圍內的違法行為,共計一百四十一項。建議由省安委會牽頭,組織住建、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城管執法四個部門開展聯合整改督查,整改合格前項目全面停工。」
簽名:江默。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他在簽名下面蓋了省住建廳副廳長的簽章。
簽章的防偽暗紋連續。
然後他把報告放進「待發」文件架。
拿起遊標卡尺。
嘶——
從頭擦到尾。
窗外天色暗了。
路燈亮了。
小方從工位上站起來。走到江默桌前。
「江廳長,六點了。」
江默看了一眼手錶。
六點零二分。
他把帆布袋收拾好。站起來。穿上深灰色夾克。
走出審批處之前,他回頭看了一眼桌面。
乾淨。文件全部歸類。簽字筆帽蓋好。保溫杯放在杯墊上。杯墊的位置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跟昨天一樣。跟前天一樣。跟每一天一樣。
他走出住建廳大門。
老周站在門衛室里。
「江廳長。」
江默點了一下頭。
「路上——」
老周本來想說「路上小心」。
但他改了一下措辭。
「路燈都亮著。」
江默看了他一眼。
走了。
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
帆布袋挎在左肩。
望春路的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在身後。
身後三百米。灰色轎車。龜速。
便衣民警坐在車裡。
兩個人誰也沒說話。
他們的任務沒變——保護那個不需要保護的人。
但從今天開始,指揮中心給他們加了一條新指令。
「通勤路線上如出現三輛以上重型車輛異常聚集,立即觸發二級響應。」
三輛。
上次是八輛。
標準設在三輛。
留了餘量。
——
平安夜。
跟江默沒有任何關係。他不過節。任何節。
上午八點五十五分。A-17工位。
桌面上摞著昨天沒審完的文件。省自然資源廳移交的存量用地覆核材料還剩七十一頁。
江默翻開第四十三頁。
紅光從頁面底端冒上來。
坐標數據。宗地界址。邊長精度。
每翻一頁,紅光或多或少都會出現。
他在第四十三頁上貼了黃色便簽。第四十四頁又貼了一張。
審批處的門開了。
小方探半個頭進來。
「江廳長,後勤處老馬說,四樓辦公室的面積整改施工今天開始。砌牆的師傅問要不要去跟您確認一下砌牆的起點——」
「不用。施工方案第三版里已經標註了起點坐標。東牆內側偏移47厘米處。按圖施工。」
「好。」
小方縮回去了。
門關上之前,他又探了一下頭。
「江廳長。」
「說。」
「昨天的事……您沒事吧?」
江默看了他一眼。
「什麼事?」
小方張了張嘴。
八輛渣土車衝過來那件事。整個住建廳今天早上傳遍了。門衛老周跟保潔阿姨說的。保潔阿姨跟食堂大師傅說的。大師傅跟行政科的人說的。九點不到,全樓都知道了。
但江默問「什麼事」的語氣——真的不像在裝。
他是真忘了。
或者說,他沒有把「八輛三十噸重的車朝自己衝過來」這件事歸類為「值得記住的事」。
在他的認知體系里,需要記住的事情只有一種——待處理的違規項。
渣土車的事已經報警了。公安在處理。案件進入了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開始運轉,他就退出。
下一個。
小方把門關上。回到自己的工位。打開日誌本。
「12月24日。平安夜。江廳長問'什麼事'。他真的不記得了。心率目測還是60。我的心率大概110。」
他猶豫了一下,在最後補了一行。
「今天早上路過門衛室,老周說了一句話——'這個人要是生在古代,包公見了都得自查。'」
——
上午十點。
江默的座機響了。
「江廳長,我是交通運輸廳治超辦的孫主任。昨天您說高鐵新城那八輛渣土車需要現場過磅——我們的可攜式稱重設備已經運到工地了。但施工方不讓我們進場。」
「誰不讓進?」
「項目部的人。說要等他們老闆回話。」
「施工方有權拒絕嗎?」
「呃——」
「《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你們出示執法證件了沒有?」
「出示了。」
「那就進。」
「但他們把工地大門鎖了——」
「鎖門阻礙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撥110。」
孫主任在電話那頭愣了一秒。
「撥110……讓公安配合執法?」
「對。治超是行政執法。有人以物理方式阻礙行政執法。公安有義務排除障礙。法律依據我剛才說了。」
「你要不要來現場——」
「不需要我去現場。稱重數據你們測完之後拍照發給我。每輛車的過磅單、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證——掃描件發到住建廳審批處公務郵箱。」
「我會交叉核對這些車輛掛靠的運輸企業,是否存在超限超載的系統性違規。」
孫主任掛了電話。他坐在治超辦的辦公椅上,看著話筒發了一會兒呆。
他想起來一件事。
昨天晚上公安廳的一個朋友給他打電話,說起江默這個人。那朋友講了一句——「這人有個外號。叫'部門召喚獸'。他自己不動手。他打電話。每打一個電話,就搖一個部門過來。交警、城管、環保、治超——上次是四個。這次說不定更多。」
孫主任低頭看了看自己桌上那堆文件。
治超辦的執法文書模板,用了三年沒改過。行間距到底是28磅還是30磅來著?
他趕緊翻出來看了一眼。
28磅。沒錯。
鬆了口氣。
——
下午兩點。
高鐵新城工地。
治超辦的可攜式稱重設備架在了工地入口的施工便道上。
公安來了兩輛車。四個民警。鎖被剪了。
項目部的人沒有再阻攔。
賀鐵柱不在。賀鐵柱今天沒來工地。
他的副經理站在項目部的鐵皮活動板房門口,看著治超辦的人一輛一輛過磅。
第一輛。實載五十二噸。核載二十二噸。超載百分之一百三十六。
第二輛。五十六噸。百分之一百五十四。
第三輛。四十九噸。百分之一百二十二。
副經理的手機響了。
賀鐵柱打來的。
「情況怎麼樣?」
「在過磅。一輛都沒合格。」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錢總呢?聯繫上沒有?」
「聯繫不上。從昨天晚上就打不通了。」
賀鐵柱又沉默了兩秒。
他不知道錢志剛為什麼打不通電話。
錢志剛打不通電話的原因很簡單——今天凌晨三點四十分,省紀委監委第五審查調查室的四名工作人員,出現在了錢志剛北湖別墅區的門口。
錢志剛的手機在他被帶上車之前,被裝進了透明的證物袋裡。
手機屏幕上有三個未接來電。都是賀鐵柱打的。
——
下午三點半。
住建廳七樓。
江默收到了治超辦發來的過磅數據。
八輛車。全部超載。最低的超了百分之一百二十二。最高的百分之一百七十一。
他把數據列印出來。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
他把過磅數據、昨天在工地檢查的一百四十一項違規記錄、八輛渣土車的交通違法事實認定書——全部匯總在一份文件里。
文件的標題是——
《關於城東高鐵新城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道路運輸違法行為綜合查處情況的報告》。
報告的格式。三號黑體標題居中。四號仿宋正文。行距28磅。頁邊距左37右26上35下25。
格式無懈可擊。
報告的內容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規事項(十四項)。
第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十九項)。
第三部分:大氣污染防治違法行為(六項)。
第四部分:建築垃圾管理違規事項(八項)。
第五部分:超限超載運輸違法行為(八項)。
附件一:現場檢查記錄表(十九頁)。
附件二:執法記錄儀影像資料光碟。
附件三:可攜式稱重設備過磅數據匯總表。
附件四:車輛輪胎花紋深度實測數據(精確到0.1毫米)。
報告最後一段。
「綜上,城東高鐵新城項目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隱患和多部門管轄範圍內的違法行為,共計一百四十一項。建議由省安委會牽頭,組織住建、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城管執法四個部門開展聯合整改督查,整改合格前項目全面停工。」
簽名:江默。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他在簽名下面蓋了省住建廳副廳長的簽章。
簽章的防偽暗紋連續。
然後他把報告放進「待發」文件架。
拿起遊標卡尺。
嘶——
從頭擦到尾。
窗外天色暗了。
路燈亮了。
小方從工位上站起來。走到江默桌前。
「江廳長,六點了。」
江默看了一眼手錶。
六點零二分。
他把帆布袋收拾好。站起來。穿上深灰色夾克。
走出審批處之前,他回頭看了一眼桌面。
乾淨。文件全部歸類。簽字筆帽蓋好。保溫杯放在杯墊上。杯墊的位置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跟昨天一樣。跟前天一樣。跟每一天一樣。
他走出住建廳大門。
老周站在門衛室里。
「江廳長。」
江默點了一下頭。
「路上——」
老周本來想說「路上小心」。
但他改了一下措辭。
「路燈都亮著。」
江默看了他一眼。
走了。
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
帆布袋挎在左肩。
望春路的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在身後。
身後三百米。灰色轎車。龜速。
便衣民警坐在車裡。
兩個人誰也沒說話。
他們的任務沒變——保護那個不需要保護的人。
但從今天開始,指揮中心給他們加了一條新指令。
「通勤路線上如出現三輛以上重型車輛異常聚集,立即觸發二級響應。」
三輛。
上次是八輛。
標準設在三輛。
留了餘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