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進退維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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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土車司機們沒跑成。

  六輛車堵在建設路南端的紅燈路口。電子警察的鏡頭對著他們的臉。誰也不敢動。

  對講機里炸了鍋。

  「大哥!交警來了!城管也來了!從南邊過來的!」

  「北邊也有!環保的車!綠色的!」

  「我操——四個方向全堵了!」

  刀哥坐在兩公里外的麵包車裡。他的右手攥著對講機,指關節發白。

  他聽到了一個司機在頻道里喊了一句話。

  這句話讓他的血從頭涼到腳。

  「那個人站在人行道上量隔離樁呢!他在量!他媽的他還在量!」

  刀哥把對講機扔了。

  不是摔。是扔。輕輕地。像一個人把最後一點力氣用完了之後,手指自然鬆開。

  他從業二十年。在工地上打過架、砍過人、堵過路、威脅過拆遷戶。從來沒怕過誰。

  今天他派了八輛三十噸的鋼鐵巨獸衝過去。

  結果那個人站在梧桐樹後面,掏出手機報了警,然後蹲下來量被撞歪的隔離樁。

  量隔離樁。

  八輛車差點把他碾成肉餅。他蹲在那裡量隔離樁偏移了多少度。

  這不是勇氣。勇氣是一個人知道害怕但還是往前沖。

  這個人——他壓根沒有「害怕」這個選項。

  他的作業系統里沒裝這個功能。

  ——

  建設路南端紅燈路口。

  六輛渣土車被堵住的九十秒里,發生了三件事。

  第一件:省公安廳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在接到110轉報後,自動將建設路兩端所有信號燈鎖定為紅色。鎖定指令的響應時間是0.7秒。

  第二件:轄區交警大隊接到平台派單。出警。三輛警車。用時四分鐘。

  第三件:省公安廳跟蹤江默通勤路線的兩名便衣民警,在渣土車衝出圍擋的第一秒就把情況報給了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在第八秒啟動了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的名字叫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預案里有一條——「如判定為針對保護對象的蓄意攻擊,啟動三級響應,通知特警支隊。」

  特警到的時候,交警已經把六輛車圍上了。

  圍法很簡單。三輛警車。兩輛橫在路口前方。一輛堵在後面。

  六輛渣土車的司機坐在駕駛室里,透過擋風玻璃看著前方。

  警燈在閃。

  紅的。藍的。

  有一個司機的手放在方向盤上。手在抖。不是冷的。他穿著棉大衣。十二月的夜裡,駕駛室的暖風開到了最大。

  他在想一個問題。

  他開了十四年渣土車。從來沒出過大事。最多被交警罰過兩次超載。一次三千,一次五千。交了就完了。

  今天這趟活——刀哥給他開的價是兩萬。

  兩萬塊。讓他把車開出圍擋,朝一個人衝過去。

  他當時沒多想。兩萬塊能交三個月的車貸。家裡老婆剛生了二胎。奶粉錢不夠。

  現在他坐在駕駛室里,警燈的光一下一下打在他臉上。

  他想到了一個法條。

  他不認識法條。他初中都沒念完。但他認識三個字。

  故意殺人。

  渣土車沖向一個活人——不管撞沒撞到——法院判的時候不會看你有沒有撞到。看的是你有沒有那個意圖。

  有。

  他有。

  兩萬塊。

  他的手從方向盤上滑下來。

  車門推開。

  他跳下車。

  蹲在地上。雙手抱著頭。

  「我自首。我自首行不行。刀哥讓我乾的。我不想幹了。我自首。」

  特警還沒到跟前,這人先自己交代了。

  連鎖反應。

  第二輛車的司機看到頭車司機蹲在地上抱著頭,也開了門。下來了。


  第三輛。第四輛。

  到第五輛的時候,那個司機沒下車。他在駕駛室里打了一個電話。

  打給他老婆。

  「你把孩子帶好。我可能——要進去待一陣子。」

  電話那頭的女人聲音尖了起來。他把電話掛了。

  下車。蹲下。

  六個人蹲成一排。

  特警支隊的人趕到的時候,看到這個場面,有一瞬間不知道該幹什麼。

  培訓手冊上沒有這種情況。

  嫌疑人主動棄車、蹲地、自首——不需要戰術突入。不需要喊話。不需要破窗。

  帶隊的特警組長站在那裡愣了三秒。

  然後他走過去。

  「全部站起來。面朝警車。雙手放在頭頂。」

  六個人站起來。

  銬上了。

  ——

  人民路與建設路交叉口。

  江默站在被撞歪的隔離樁旁邊。

  他已經量完了。

  數據記在手機備忘錄里。三根隔離樁。第一根偏移三十度,基座二級裂縫。第二根脫落,基座混凝土碎裂。第三根完好。

  他在備忘錄的最後加了一行:「建議市政部門按《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範》CJJ36-2016第9.2條,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修復。」

  寫完。收起手機。

  便衣民警的灰色轎車歪歪扭扭停在路邊。兩個民警跑過來。上氣不接下氣。

  「江廳長!」

  「人沒事。」

  「我們看到了——八輛車衝過來——您怎麼判斷它們會從圍擋里出來的?」

  江默看了他們一眼。

  「柴油發動機怠速和掛擋的聲頻不同。怠速時頻率集中在80赫茲以下,掛擋後傳動系統接入,頻率上移到120赫茲以上。我在路口等紅燈的時候聽到了頻率變化。」

  兩個民警站在那裡。

  一個人說了三個字:「聽到的?」

  另一個人把剩下的話咽回去了。

  ——

  當晚。省公安廳。

  刑偵總隊的值班室。

  陳國平接到了轄區分局的案情通報。

  他看完之後,把報告放在桌上。

  用手揉了揉太陽穴。

  「老孫。」

  「在。」

  「高鐵新城那個渣土車的事,跟劉向東併案。」

  「行。劉向東那邊審出什麼了?」

  「審出來了。」

  陳國平翻開另一份報告。

  「劉向東交代,他安排渣土車衝撞江默這件事——不是他自己的主意。」

  「誰的主意?」

  「錢志剛。」

  老孫的手停了。

  錢志剛。江北鴻盛建設集團董事長。高鐵新城項目的甲方。

  省城排名前三的房地產企業。

  「劉向東說,他手下的渣土車隊,長期給鴻盛集團的項目做土方分包。合同不走公開招標。價格比市場價高百分之四十。差價部分通過虛開發票回流給錢志剛的關聯帳戶。」

  「江默上周查了高鐵新城的工地。查出一百四十一項違規。錢志剛當天下午給劉向東打了電話。電話內容——劉向東原話——'把那個姓江的處理掉。'」

  「'處理掉'是原話?」

  「原話。」

  老孫的眉毛擰了一下。

  「劉向東說,他一開始理解的'處理掉'是嚇唬一下。用渣土車堵路。製造混亂。但錢志剛在第二個電話里補了一句——'人沒了,事就沒了。'」

  陳國平把報告合上。

  「'人沒了,事就沒了。'六個字。」


  「夠判了。」

  「共同犯罪。故意殺人未遂。」

  陳國平拿起紅色保密電話。撥了李鐵軍的辦公室。

  凌晨一點十一分。

  「李書記。錢志剛。鴻盛集團的。需要紀委和公安同步行動。」

  電話那頭,李鐵軍的聲音很平。

  「錢志剛跟省里哪些人有關係?」

  「還在查。但——」

  陳國平猶豫了一下。

  「劉向東提到,錢志剛跟省住建廳有長期的業務往來。高鐵新城的項目審批——當年經手人是孫德茂。」

  孫德茂。原省住建廳副廳長。已經被帶走了。

  「還有一個名字。」

  陳國平翻到報告最後一頁。

  「劉向東說,錢志剛每年春節都會去一個人家裡拜年。帶著兩箱茅台。那個人住在省城北湖別墅區。」

  「誰?」

  「丁維昌。」

  電話那頭安靜了。

  四秒。

  「明天早上之前,把錢志剛控制住。」

  「明白。」

  「另外——」

  李鐵軍加了一句。

  「江默那邊,不用通知。他知道有人要殺他。也知道有人會被抓。通知不通知,他明天照樣坐在A-17工位審文件。」

  陳國平掛了電話。

  他盯著桌上那份報告。

  丁維昌。

  副省級。

  又是副省級。

  江默翻出來的那堆舊紙箱,就像往河裡扔了一顆深水炸彈。炸出來的不是一條魚。是一整條食物鏈。從河底到水面。從蝦米到鯨魚。

  全炸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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