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浩如煙海的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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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默用了三天。

  三天沒上樓。

  吃飯靠自帶的壓縮餅乾和保溫杯里的白開水。壓縮餅乾是超市買的,單價4.5元一包,保質期三年,每包900千卡。他每天吃兩包。營養不均衡,但夠活。

  上廁所去負一層的公共衛生間。每次來回四分鐘。他把這四分鐘也算進了工作日誌。

  洗手。回來。戴手套。繼續翻。

  到第三天下午,他翻完了第一批:2001年至2005年的全部案卷。

  總計:四百三十七份。

  其中合規的:六十一份。

  不合規的:三百七十六份。

  違規率:86%。

  這個數字放在任何一個審計機構的報告裡,都足以引發一場七級地震。

  但江默沒有急著動。

  他在整理。

  藍色硬殼筆記本已經寫滿了大半本。每一條違規記錄都按照固定格式排列——

  案卷編號。項目名稱。涉及地塊。審批日期。簽批人。違規事項。對應法條。損失金額估算。

  寫到第一百二十條的時候,一個名字反覆出現。

  方志遠。

  省住建廳原副廳長。

  他在第二份舉報信里提到過這個人。當時的線索只有一角——濱江府邸項目的土地性質變更審批文件上,方志遠退休前三個月簽的字。

  現在,在地下室的故紙堆里,方志遠的簽名出現了四十七次。

  四十七份審批文件。

  橫跨2001年到2004年。

  每一份都冒著紅光。

  有的暗紅。有的鮮紅。有的紅到金色法條的字體都被映得變了色調。

  其中最嚴重的一份——

  案卷編號:SP-2003-0228。

  項目名稱:省城沿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

  江默打開這份卷宗的時候,紅光的亮度讓他不自覺地眯了一下眼。

  三年多來,頭一次眯眼。

  金色法條密密麻麻排了滿屏。

  他從第一條開始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沿江地塊。總面積五百一十七畝。

  卷宗里的土地性質登記表上寫著——「荒山」。

  可這塊地在省城二環內。沿著南江兩岸延伸了三公里。

  省城二環以內,有五百畝荒山?

  江默調出隨身攜帶的另一份資料——2000年版省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的複印件。他上個月在省圖書館的地方文獻閱覽室借閱的,複印花了8塊錢。

  規劃圖上標得很清楚。

  沿江地塊的土地利用類型——水田。

  水田是基本農田。

  把五百畝基本農田標註成「荒山」,然後以「荒山復綠」的名義零地價批出。

  零地價。

  五百一十七畝。

  2003年省城沿江地段的商業用地市場價是每畝六十萬到八十萬。

  取中間值七十萬。

  五百一十七畝乘以七十萬。

  三億六千一百九十萬。

  國有土地資產。

  以零地價流失。

  這是一條已經超出省紀委管轄級別的線索。

  江默翻到審批文件的最後一頁。

  簽批人一欄。

  三個人的名字。

  第一個:方志遠。時任省住建廳副廳長。主管審批。

  第二個:盧國華。時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負責土地登記。

  第三個——

  江默盯著第三個名字。

  手指停在紙面上方兩厘米處。


  沒有碰。

  第三個名字旁邊的紅光亮度,超過了前兩個的總和。

  那個名字是——

  丁維昌。

  時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分管城建、國土、住建。

  現任——

  江默的大腦自動調出了公開信息。

  丁維昌。現任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副省級。

  在任。

  江默合上卷宗。

  他坐在那把布滿灰塵的舊椅子上。

  地下室的除濕機嗡嗡運轉。

  LED燈管的白光打在他臉上。

  他從帆布袋裡拿出遊標卡尺。

  一片酒精濕巾。

  開始擦。

  從頭到尾。

  嘶——嘶——

  金屬表面折射著新裝LED燈的冷白色光線。

  在距離地面十二米的深處。

  在幾千箱塵封了二十年的舊檔案中間。

  江默擦完卡尺。

  打開那台二手聯想ThinkPad。

  新建文件夾。

  命名——

  《1998-2008省住建廳歷年重大項目審批違規溯源檔案》

  子文件夾:方志遠卷。

  子文件夾:盧國華卷。

  子文件夾——

  他的手指在鍵盤上停了半秒。

  A鍵有點松。

  敲下去。

  子文件夾:丁維昌卷。

  建好了。

  他開始錄入數據。

  打字速度每分鐘128個字。

  鍵盤的敲擊聲在空曠的地下室里迴響。

  均勻。密集。沒有停頓。

  像一台打樁機在往地基里釘鋼筋。

  一根一根。

  一寸一寸。

  地面之上。

  夜裡十點。

  省城東郊。一座私人會所。

  匾額上寫著「清風雅集」四個字。門口停了五輛車。車牌號碼全是連號。

  包間裡。

  四個人圍著一張紅木茶桌。

  茶是武夷山正岩肉桂。兩千八一泡。

  坐在主位的人頭髮全白了,但精神很好。腰板挺得很直。手腕上一串沉香佛珠。

  方志遠。

  退休五年。

  依然活躍。

  「老方,你這茶不錯啊。」對面那人端起杯子品了一口。

  方志遠笑了笑。

  「比不了老丁。老丁家裡那套茶具,紫砂大師親手拉坯。」

  老丁——丁維昌——坐在方志遠左手邊。不說話。在聞香。

  第三個人姓盧。

  盧國華。原省國土廳副廳長。退休三年。

  盧國華放下茶杯。

  「聽說了沒?住建廳那個江默,被踢到地下室了。」

  方志遠哼了一聲。「早該踢了。一個小科員折騰出這麼大動靜,現在總算消停了。」

  盧國華點頭。「陳維民幹了件聰明事。把人塞到廳志編纂辦,等於活埋。那地方連電都沒有。」

  丁維昌端著茶杯沒動。

  他沒有參與這個話題。

  作為在任的副省級幹部,他不適合在私下場合評論具體的人事安排。

  這是官場紀律。

  但他嘴角有一個弧度。

  很淺。

  他覺得這件事結束了。


  一個科員。

  再能折騰,困在地下室里能翻出什麼浪?

  四個人換了話題。

  聊起了下個月一個慈善拍賣會的安排。

  茶桌上的紫砂壺咕嘟冒著熱氣。

  包間的燈光暖黃。

  窗外是省城東郊的夜景。

  萬家燈火。

  沒有人知道。

  在這座城市的地底下。

  在一盞200勒克斯的白色燈管下面。

  有一雙眼睛正在翻看他們二十年前親手簽下的每一頁紙。

  一頁一頁。

  一行一行。

  一個字都不會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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